物业消防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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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将消防演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在演习前一周,由秩序维护主管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演习计划组织实施演习,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填写《演习计划/记录》。
4.3.2.2 针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秩序维护主管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经审批后实施。部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2.5.5 各相关部门应严守防火规范,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房间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启的电器关闭。
4.3消防演习
4.3.1消防培训
4.3.1.1 秩序维护主管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知火场避险“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撤离。
4.4 消防灭火预案
4.4.1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于各项目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具体工作由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和组织实施,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4.4.2 火情报警
4.4.2.1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或就近岗位的秩序维护员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4.2.4.4检查与维护结束后,要在消防箱重新粘贴封签。对所有检查出的问题,由秩序维护主管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负责组织整改实施,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验收。
4.2.5消防管理注意事项
4.2.5.1施工作业使用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人员需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4.2.5.2管理区域内进行室内装修户,在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等,检查人员应定期对装修户进行安全检查。
4.2.3按消防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小高层楼宇应保持各楼层安全出口畅通, 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并保持其统一、清晰、明确。
4.2.4消防检查与维护
4.2.4.1检查内容: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检查消防封条是否完整,消防封条一年最少更换一次;应急指示灯、消防箱;检查有无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在辖区内;检查装修施工单位明火作业有无许可证,现场有无负责人,有无配备灭火器材;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私拉乱接的电线、电缆等。
3.3秩序维护部主管是项目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开展安全消防教育、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落实和监督本项目消防工作,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4秩序维护班长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4.2.4.2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及隐患。秩序维护部主管组织每季度对辖区整个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外观及完好性检查,记录在《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上,检查出的问题签发《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4.2.4.3部门经理每半年组织秩序维护部、工程维修部、客户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消防检查,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和检查、维护情况并填写《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每次抽查不应少于管理区域所有楼层数的10%,且每座楼每个楼栋均要抽查,一年内要保证对管理区域Baidu Nhomakorabea有楼层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
4.0程序要点
4.1总则
4.1.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消防工作在所管辖区的消防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执行落实有关消防法规。
4.1.3公司任何职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
4.2消防管理
4.2.1秩序维护部制定《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保障辖区防火安全。
物业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业户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消防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执行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3.2部门经理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协助执行总经理落实和监督项目各部门的消防工 作,督促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2.2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
4.2.2.1 秩序维护部应建立所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
4.2.2.2 项目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监控中心等重要设备房应当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2.2.3项目所管辖区域内的商铺、办公等经营性、娱乐性场所应当指导对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2.2.4 消防设施和器材任何人不得挪做他用,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要保持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4.2.5.3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害的,项目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至少提前1周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4.2.5.4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用做民用。严禁占用、堵塞辖区的任何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各种防火开关。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等。控制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辖区和储存。
4.4.2.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报指挥中心后,要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员工(客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
4.3.1.2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的环境、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分布情况。
4.3.1.3每半年各项目应对在职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积极协助消防工作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半年对小区客户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
4.3.2消防演习
4.3.2.1每半年各项目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必须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4.3.2.2 针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秩序维护主管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经审批后实施。部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2.5.5 各相关部门应严守防火规范,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房间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启的电器关闭。
4.3消防演习
4.3.1消防培训
4.3.1.1 秩序维护主管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知火场避险“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撤离。
4.4 消防灭火预案
4.4.1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于各项目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具体工作由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和组织实施,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4.4.2 火情报警
4.4.2.1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或就近岗位的秩序维护员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4.2.4.4检查与维护结束后,要在消防箱重新粘贴封签。对所有检查出的问题,由秩序维护主管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负责组织整改实施,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验收。
4.2.5消防管理注意事项
4.2.5.1施工作业使用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人员需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4.2.5.2管理区域内进行室内装修户,在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等,检查人员应定期对装修户进行安全检查。
4.2.3按消防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小高层楼宇应保持各楼层安全出口畅通, 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并保持其统一、清晰、明确。
4.2.4消防检查与维护
4.2.4.1检查内容: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检查消防封条是否完整,消防封条一年最少更换一次;应急指示灯、消防箱;检查有无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在辖区内;检查装修施工单位明火作业有无许可证,现场有无负责人,有无配备灭火器材;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私拉乱接的电线、电缆等。
3.3秩序维护部主管是项目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开展安全消防教育、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落实和监督本项目消防工作,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4秩序维护班长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4.2.4.2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及隐患。秩序维护部主管组织每季度对辖区整个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外观及完好性检查,记录在《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上,检查出的问题签发《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4.2.4.3部门经理每半年组织秩序维护部、工程维修部、客户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消防检查,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和检查、维护情况并填写《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每次抽查不应少于管理区域所有楼层数的10%,且每座楼每个楼栋均要抽查,一年内要保证对管理区域Baidu Nhomakorabea有楼层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
4.0程序要点
4.1总则
4.1.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消防工作在所管辖区的消防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执行落实有关消防法规。
4.1.3公司任何职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
4.2消防管理
4.2.1秩序维护部制定《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保障辖区防火安全。
物业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业户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消防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执行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3.2部门经理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协助执行总经理落实和监督项目各部门的消防工 作,督促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2.2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
4.2.2.1 秩序维护部应建立所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登记/检查表》。
4.2.2.2 项目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监控中心等重要设备房应当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2.2.3项目所管辖区域内的商铺、办公等经营性、娱乐性场所应当指导对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2.2.4 消防设施和器材任何人不得挪做他用,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要保持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4.2.5.3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害的,项目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至少提前1周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4.2.5.4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用做民用。严禁占用、堵塞辖区的任何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各种防火开关。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等。控制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辖区和储存。
4.4.2.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报指挥中心后,要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员工(客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
4.3.1.2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的环境、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分布情况。
4.3.1.3每半年各项目应对在职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积极协助消防工作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半年对小区客户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
4.3.2消防演习
4.3.2.1每半年各项目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必须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