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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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维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叉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权归厂方所有,经厂方授权的员工方可使用。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五条厂方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或租赁机动车辆,并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厂方应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包括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或租赁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厂方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第九条厂方应为机动车辆购买保险,以保障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赔付相关损失。

第十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的年度淘汰计划,对老旧、不安全的车辆进行及时淘汰。

第十一条厂方应建立机动车辆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日期、时间、里程等信息。

第十二条厂方应委托专业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资质考核,对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及时培训和整改。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岗前培训,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速稳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使用第十八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厂方的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搭载超过车辆载重限制的物品或人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与整洁,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避免在弯道、坡道等危险路段停车或超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为了维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员工、访客、供应商和厂区交通工具的使用者。

三、交通安全管理职责1. 厂领导负责制定并强制执行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2. 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厂区交通安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交通安全指导和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 员工遵守交通规则和制度,尊重交通安全人员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醒他人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四、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1. 厂区内设立交通指示牌、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行为规范。

2. 设立交通安全提示牌,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3. 标明交通流量和速度限制的标志,严禁超速行驶和闯红灯。

五、车辆管理1. 所有厂区车辆需经过注册,并获得机动车行驶证和保险证明。

2. 禁止未经许可的私人车辆进入厂区。

3. 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性能。

六、行人交通安全1. 严禁在厂区内随意穿越道路,需使用指定人行道。

2. 行人严禁在马路上行走,必须使用人行横道。

3. 行人严禁逆行、闯红灯或横穿马路。

七、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1. 每位员工进入厂内都需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八、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厂领导。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一、总则为保障厂内交通的安全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厂区内的所有员工和车辆。

三、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是最重要的,交通安全必须优先考虑。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我公司道路交通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控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机动车辆、产品车,租赁使用机动车和外来进入公司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

并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本公司驾驶员和外来驾驶员、劳动部门核发的《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证》的人员、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3本制度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外的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事故。

4.交通安全管理机构____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交通安全监督的组织管理工作。

____公司交通安全监督委员会:1)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2)副主任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安委办主任)担任;3)成员由安全保卫科、总务科人员等组成。

4.3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员负责。

5驾驶员管理5.1驾驶员:①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公司驾驶员分a、b两类员工(a类指专职、b类指兼职);②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5.2已领取驾驶证的驾驶员或新进公司的驾驶员要驾驶公司车辆,必须由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交通安全监督委员会核发的《公务车驾驶资格证》才能驾驶公司车辆,未经交通安全监督委员会许可,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及公司外的人员驾驶。

驾驶员只能驾驶《驾驶员证》规定的准驾车型。

5.3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则,按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车,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公司交通安全监督委员会的行车安全检查和管理。

驾驶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行为,确保厂区内车辆的安全和顺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员工车辆、访客车辆、货车等。

三、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保安负责对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和核实身份;2. 未经核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厂区;3.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通道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四、车辆停放管理1. 员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2. 车辆停放时需保持适当的间距,不得占用其他车位;3. 不得在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停放车辆;4. 停放时需切断电源并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行驶管理1. 严禁酒后驾车;2. 限速规定:厂内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必须按规定速度行驶;3. 禁止超车、抢行和追尾等违法行为;4.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使用警报器;5. 遇到行人,应提前减速让行,并保持安全距离;6. 禁止私自改装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六、责任和处罚1. 员工在遵守本制度的过程中,如发现他人违反制度应及时报告;2.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3.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1. 公司组织定期的车辆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2.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员工应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厂内车辆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 厂内车辆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按照规定的速度和交通规则行驶。

2. 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上行驶,并遵守标志和标线的指示。

3. 司机必须随时保持警觉,不得驾驶疲劳或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

4. 车辆必须随时保持适当的车距,不得追尾或逆行。

5. 所有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行驶状况,包括刹车、转向等设备的正常操作。

6.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安全的驾驶。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确保厂内人员及财产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厂内员工,以及进出厂区的车辆和行人。

第 3 条交通安全管理原则:(1)以安全为本,预防为主:交通安全工作应始终围绕安全,以预防措施为主,有效预防厂内交通事故。

(2)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建立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

(3)遵守法规,依法行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人员和行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规则。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第 4 条厂内道路规划与标识:(1)主干道和分支道路应按交通规划合理设置,以保障车辆和行人的顺畅通行。

(2)需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驶路径及限速要求。

(3)重要路口和弯道应设置交通标线和提示牌,提醒行车人员注意安全。

第 5 条停车场管理:(1)停车场位置需合理规划,容量应与厂内员工数量相匹配。

(2)应设置清晰的停车标识,划定停车位。

(3)通过指示员或电子导向系统引导车辆有序进入,确保车辆通行顺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 6 条车辆进出管理:(1)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禁止危险驾驶行为。

(2)所有进出车辆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车辆需定期进行年检、保养和维修。

第 7 条紧急救援措施:(1)厂内应设立紧急救援点,配备急救车辆和药品,以应对事故。

(2)员工应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四章行人管理第 8 条行人通行管理:(1)行人应使用指定的人行道,不得在车辆道路上行走。

(2)行人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禁止闯红灯行为。

(3)夜间行人需穿着反光背心,提高可见度。

第 9 条安全防护措施:(1)厂内需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2)危险和施工区域需设置安全护栏,防止行人误入。

(3)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设施。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车辆的使用、管理、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厂内行驶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四条本厂对厂内行驶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员工。

第五条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生产部门、办公室等各部门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前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使用。

第七条所有厂内行驶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车辆申请与使用第八条各部门在需要使用车辆时,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包括车辆使用的时间、地点等。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并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在派车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备完好,并进行安全交代。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熟悉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知识,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行驶车辆时,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确保乘客也系好安全带。

第十三条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打开警示灯等。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后,必须及时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并做好交车手续。

第三章车辆定期检查与维护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制定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车辆定期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油、电瓶、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车辆发现问题时,驾驶员必须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并配合维修工作。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保证车辆在修理期间能够及时提供替代车辆。

第十九条车辆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部门必须进行二次检查,并通知驾驶员进行试车。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火灾、泄漏等,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厂区内车辆安全运行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厂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不能阻挡消防通道。

2.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和通行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或占用非机动车道。

3.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状况等,不合格或无证车辆不得进入。

4.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完好。

5.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违章行驶。

6. 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连续变更车道或抢行。

7. 厂区内严禁赛车、飙车等危险行为,也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比赛活动。

8. 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每辆车辆都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有相应的车辆编号或标识。

9. 厂区内设立交通路标和标志,包括禁止停车、限速和优先通行等,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10.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即发现一次严重违规行为,驾驶员将被禁止进入厂区一段时间。

11.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根据不同厂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厂区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企业为保障厂区内车辆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旨在确保厂区内车辆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1. 车辆准入管理:规定只有经过企业认可的车辆才能进入厂区,并且必须进行注册和审批程序。

2. 驾驶员管理:要求厂区内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资格证明,并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严禁酒后驾车。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使,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的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厂区的任何车辆,必须经门卫登记办理入厂区手续方可进入。

第四条、非防爆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罩。

第五条、入厂车辆要服从门卫的检查与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停靠。

第六条、拉运液化天然气的罐车在充装区门卫室前方的阻止带前停下,根据调度单进行入厂安检,进入充装区的车辆认真按照充装顺序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八条、入厂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车辆必须经特别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小车及参观车辆不得进入厂区,经门卫登记后整齐停靠在办公楼前的停车位上。

第十条、在厂区内行使的机动车辆,限速____公里、按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一条、任何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厂区,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鸣喇叭。

第十四条、厂区内的特种车辆必须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禁止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十五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第十六条、运输液氮的车辆严格按照充装LNG的车辆检查程序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进入厂区道路施工区域,应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通过。

第十八条、在厂区内行驶或装卸货物的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如:可能出现火灾、爆炸等情况下,应听从现场指挥按指定路线迅速撤离。

第十九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在道路狭窄的地方要小心驾驶,遇有人员时应主动避让,超长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以防撞坏设备。

第二十条、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人员与车辆的安全,保证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对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机动车辆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维护保养、事故处理等情况,实现车辆管理信息化。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厂内交通规则,明确车辆行驶路线、速度限制、停车规定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道路畅通、照明充足、标志清晰。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巡查,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厂内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技能。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得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遵守交通安全规定、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要求市管机动车辆和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保障机械公司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2、管理部门职责2.1综合管理部:2.1.1是公司市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2.1.2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复训、日常班组学习以及车辆年检审证、车况、车貌、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工作;2.1.3负责公司市管机动车辆的2.2技术质安部:2.2.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安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定岗培训取证复证工作;2.2.2负责计划和组织每年度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实施;2.3生产运行部:2.3.1负责车辆的购置、变更、报废及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台帐,保持机动车辆完好行驶;2.4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本部门车辆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3、对机动车辆的安全要求3.1厂内机动车辆(限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如铲车、电瓶车等)必须取得车辆号牌、方可行使;3.2车辆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3.3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定期检验;季度检查由技术质安部进行;月度和日常检查由使用部门进行;3.4各类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才能继续行驶;3.5机动车辆所在部门要建立车辆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3.6严禁非防爆车辆进入防爆区域;4、车辆装载的安全要求4.1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核定的载重量;4.2车辆装载物件的高度、长度和宽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规定执行;4.3装载不可解体的物体、滚动货物超过规定时或在恶劣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特殊装卸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4.4装载的物件应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和后栏板应关好、栓牢。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辆的行驶、停放、维护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1. 车辆登记(1) 对厂内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码等信息,并划定专门的停车位。

(2) 对厂内临时进入的车辆,进行临时登记,保证其可以正常进出厂门。

2. 车辆保养(1) 技术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清洁保养:对车辆外部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无遮挡视线的状况。

(3) 制止私自修理:严禁员工私自修理车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 车辆年检(1) 对厂内车辆进行年度检测,并及时补办年检证书。

(2) 对未通过年检的车辆,禁止其进入厂区行驶。

第四章车辆驾驶人员管理1. 驾驶资格(1)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驾驶培训。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验证其驾驶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期。

(3) 驾驶证过期、吊销或因其他原因暂停驾驶的员工,禁止其驾驶车辆。

2. 驾驶纪律(1)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信号、超速、酒驾等。

(2) 禁止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确保通行畅通。

3. 紧急情况处理(1) 车辆故障: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配合保险公司处理事故。

第五章交通安全设施1. 标识标线(1)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导车辆行驶,保证交通秩序。

(2)维护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时更换损坏或不清晰的标志。

2. 安全设施(1) 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证畅通。

禁止员工将车辆或其他物品堵塞在应急通道上。

(2) 安装监控摄像头,记录车辆的行驶和停放情况,以便监管管理。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与安全管理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1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或有关领导的认可,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____公里/小时,主支干线____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____公里/小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5-____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人货混载。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条企业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第三条在本企业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安全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四条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第五条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第六条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第七条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八条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

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

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九条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第十一条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叉车、抱车、铲车等)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3、程序: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____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____公里/小时。

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3.13.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严禁超速开车。

3.13.4.严禁空挡溜车。

3.13.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1设置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厂区的道路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输畅通无阻,预防道路车辆事故发生。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厂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动车辆的注册与管理、安全驾驶要求、交通违章处理和惩罚、事故处理与归责等。

第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否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注册与管理第五条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必须进行注册和备案,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未经注册和备案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第六条车辆注册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二)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三)车辆的检验证书和保险凭证;(四)驾驶员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第七条车辆注册后,需要定期进行年检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

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和资质审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将被取消注册资格。

第八条行驶证、驾驶证等必须悬挂在车辆的指定位置,不得涂改、撕毁、遗失。

发现行驶证、驾驶证等遗失的,应及时报告并办理补领手续。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得私自修理或改装,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使用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必须进行淘汰或重新评估,取得新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第三章安全驾驶要求第十一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驾驶经验,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安全驾驶培训。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检查包括:车辆的燃油、刹车、车灯、轮胎等。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得开电话、抽烟、喝酒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不能超速或低速行驶,不能临时停车或逆行。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遇到交通信号灯时,必须按规定停车或通行,不得闯红灯或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遇到行人、非机动车等行人交通参与方时,必须给予让行,不得妨碍行人的通行。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交通安全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厂内交通布局,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体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配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无有效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车辆。

第三章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质。

第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监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监控和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设施及标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应设置专用停车场,并配备指示标志和标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六条厂内机动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标识和标线,方便车辆行驶和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对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负总责,并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制度,保证员工交通安全。

3. 所有职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三、交通规则1.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2. 车辆行驶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搭载超员。

3. 严禁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影响驾驶安全。

4. 非驾驶员不得乱涂乱画车辆标志及车身。

四、车辆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不得随意变道。

2. 车辆必须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 内部车辆使用必须由专人指挥,不得私自开动。

五、行人管理1. 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得在车道和机动车通行路线上行走。

2. 行人必须按交通信号等规定过马路,不得擅自穿越马路。

3. 行人禁止逆向行走、行走时必须手持安全带、穿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

六、交通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要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 受伤员工及时送医治疗,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3. 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进行处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宣传教育1. 企业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提醒员工遵守交通规则。

2. 在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海报等,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3.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八、监督检查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任何人都有权举报发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企业将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权益。

九、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交通安全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减奖金、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十、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并征得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执行。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我厂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

1.3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2.1 成立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2.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3 各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共同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4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4.1 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培训,监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4.2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厂内机动车辆的登记、审查、年检、报废等工作。

2.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修理等工作。

2.4.5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的生产、使用、停放等工作。

三、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要求3.1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备合法的行驶证、号牌、保险等相关手续。

3.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证,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

3.3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不得饮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3.4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修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5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停车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接受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厂内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交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内部交通秩序,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厂内交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设备的交通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涵盖了车辆驾驶规范,停车管理,道路标志和标线,应急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所有员工和设备在公司内部的行驶和停放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车辆驾驶规范第六条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合法持有驾驶车辆的资格。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抢行,违章倒车和乱变道。

第九条开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按指定车道行驶,不得逆行,打电话时必须使用免提设备。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循优先让行原则,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注意保持车辆的整洁和维护,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四条车辆停放必须按照相关标线指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五条停车场内禁止加油和修车等危险操作,严禁在车辆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乱丢废弃物品。

第十七条停车场内设有临时停车位和禁停区,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停放。

第十八条公司管理层有权根据需要对停车位进行调整和规划。

第四章道路标志和标线第十九条公司内部道路上必须设置和维护符合标准的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二十条所有驾驶员必须熟悉和遵守道路标志和标线的意义和规则。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道路标志和标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根据道路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不得违反规定。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三条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内部紧急出口和疏散路线。

厂内车辆交通管理制度

厂内车辆交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车辆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维护厂区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行人。

第三条厂内车辆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厂内车辆分为生产用车、公务用车、临时用车和特种车辆。

第五条生产用车:用于生产、运输、装卸等生产活动。

第六条公务用车:用于厂内公务活动。

第七条临时用车:因特殊情况临时借用车辆。

第八条特种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等。

第九条厂内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车辆所有人应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报废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参加厂内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掌握车辆操作技能,熟悉厂内道路情况。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涂改、伪造车辆证件。

第十七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输。

第四章交通秩序管理第十八条厂区内实行单行线行驶,禁止逆向行驶。

第十九条厂内道路两侧设置禁停标志,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第二十条厂区内车辆限速,具体限速标准如下:(一)厂区主干道:限速20公里/小时;(二)厂区次干道:限速15公里/小时;(三)厂区支路及车间道路:限速10公里/小时。

第二十一条厂内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穿越厂区道路。

第二十二条厂区内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驾驶员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章处罚与奖惩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交通秩序的车辆和行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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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版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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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3管理职能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
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内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 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
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
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

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

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4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1.15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

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严禁酒后操作。

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
试。

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4.2.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
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
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

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
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3.5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奖励
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给予2000元的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不足10万公里的,给予1000元的奖
励;
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不足5万公里的,给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奖励;
4.4.2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给予2000元的奖励。

4.5违章处罚
4.5.1 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
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 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处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

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4.6.6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累计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经济损失达1 万元以上的专职驾驶员, 取消驾驶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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