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5〕31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5〕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我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实现“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奋斗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战略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准确研判世情、国情、区情和市情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机遇和挑战,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编制原则1. 全面落实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把握好中央、自治区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落实好中央对广西、自治区对北部湾经济区和钦州的各项政策,紧紧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系统研究梳理各类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钦政办〔2017〕158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12.15
施行日期
2017.12.15
文号
钦政办〔2017〕158号
主题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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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钦政办〔2017〕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钦政办〔2015〕59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政办〔2015〕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0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4〕32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4〕14号),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钦州市物价局、钦州市粮食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1.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 对由县区政府实施更为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下放县区政府。
对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
对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县区政府的监督检查。
3. 进一步修订调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政策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完善备案制度,防止变相审批。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0•【字号】钦政办[2009]148号•【施行日期】2009.08.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钦政办〔2009〕1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投融资工作的领导,搞好我市投融资机制体制建设,促进我市投融资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晓钦市长副组长:黄洲常务副市长何朝建副市长成员:陆钦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润良市长助理,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李绍兰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刘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莫东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黄源扬市财政局局长张创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谢永福市建规委主任黄乃宽市交通局局长彭伟信市水利局局长梁德强市国资委主任何惠贤市金融办副主任梁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黄佳德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巫志斌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行长覃如宁钦州银监分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推进融资工作协调小组、债务管理工作小组、债务管理专家顾问小组,其成员、工作职责如下: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张晓钦市长副主任:黄洲常务副市长何朝建副市长成员:陈润良(兼)李绍兰(兼)陈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莫东培(兼)谢东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黄源扬(兼)张创智(兼)谢永福(兼)黄乃宽市交通局局长叶莉梅市审计局局长庞才光市环保局局长洪家明市海洋局局长梁德强(兼)何惠贤(兼)龙拔斌市征拆办主任梁庆(兼)谭义明市征拆中心主任,钦南区副区长黄佳德(兼)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决定市开投集团公司等市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融资规模和项目建设计划;审定项目投融资方案;协调解决项目资本金、前期工作、行政审批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9•【字号】钦政办〔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根据自治区、市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为尽快在全市掀起重大项目建设新高潮,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关键保障作用,决定从2017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重大产业、交通和港口、园区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确保我市全面完成2017年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实现2017年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7〕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桂重大办〔2017〕3号)要求,2017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重大项目投资总任务为396亿元。
其中,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73亿元,市本级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323亿元。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马逊”台风灾后救灾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马逊”台风灾后救灾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4•【字号】钦政办〔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07.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马逊”台风灾后救灾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钦政办〔2014〕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为切实做好“威马逊”台风灾后救灾重建工作,及早确保灾后生产井然、生活正常,市政府决定成立“威马逊”台风灾后救灾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李新元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高朴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杨丛、陈德海、陈志立、张鸿、何有成、唐斌、李绍兰、黄毅同志担任。
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钦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及驻钦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救灾资金调度组组长:高朴副组长:陈志立黄毅朱庆标成员:市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局、教育局、工信委、商务局、金融办、外侨办、红十字会等单位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灾情统计上报,救灾资金调拨、使用和发放,对接金融部门发放贷款给受灾企业。
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优先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统筹安排受灾群众安置;支持重要基础设施抢修,确保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二、工业生产恢复组组长:何有成副组长:刘钦沈少红成员:市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资委、金融办、政务服务管理办,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政府,钦州港区、钦州高新区,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钦州供电局等单位领导。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发文字号】钦政办[2011]155号【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0.20【实施日期】2011.10.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1〕1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钦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西201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实施试点、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到2012年,试点单位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函〔2017〕23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函〔2017〕23号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2日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钦州火车东站的综合治理,解决钦州火车东站秩序混乱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硬件设施、落实管理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对钦州火车东站的进行常态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成立钦州火车东站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斌副市长郭晓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郑豪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少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陈福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裴宇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韦家杰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志兰市铁建办副主任覃光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光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曹阳市运管处主任黄锦宽钦北区副区长杨明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梁显铮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钦州东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地点在钦州火车东站。
办公室主任由郑豪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福多、裴宇昌同志兼任,人员从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钦北区人民政府,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州火车东站抽调。
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负责整治资金筹措、落实及管理工作;负责完善站内外硬件设施,站内外交通秩序、营运秩序、治安、市容环境整治;负责工作实施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协调和处理。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钦政办[2013]122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钦政办〔2013〕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鉴于钦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该协调小组成员。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高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徐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林庆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唐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雷云久钦州军分区参谋长韦业葵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滨海新城管委党组书记吴志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钟庆俊市委机要局局长廖家伟市国家保密局局长曾开宏市委外宣办、市新闻办主任陆海琼市610办副主任沈少红市工信委主任马相聪市发改委副主任邓湘妮市教育局副局长邓李桂市科技局纪检组长苏能帅市公安局副局长戴联华市财政局副局长颜丽市外侨办副主任王录新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调研员黄森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钟宇章市质监局纪检组长沙肖岩市工信委副主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沙肖岩同志兼任。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6日。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与分工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与分工
1. 背景
为了促进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组织设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本文档旨在说明该小组的职责与分工。
2.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 制定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和策略,并提出具体措施;
- 审核和监督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 提供创新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
- 收集和评估创新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 审查和评估创新工作的成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 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创新合作的渠道。
3.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如下:
- 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小组工作,组织召开会议,推动决策
的执行;
- 组织专家:负责组织和指导创新工作的专家团队,提供技术
和专业支持;
-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创新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包括项目计划、资源调配和进度控制;
- 数据分析员:负责收集和分析创新项目的相关数据,为决策
提供可靠的依据;
- 培训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创新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
- 外部合作专员:负责与外部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寻求
创新合作的机会;
- 项目评估员:负责对创新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
4. 小结
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创新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相关
成员需按照职责和分工,共同努力,以促进创新工作的发展和深化,为组织带来更多的创新成果和价值。
关于设立创新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其工作职责
关于设立创新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其工作职责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推动公司的创新发展,提高竞争力,我们决定设立一个创新机制领导小组。
以下是有关该小组的通知和工作职责:1. 设立背景鉴于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创新已成为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此,我们决定成立一个创新机制领导小组,以及时响应变化,引导公司的创新方向,并推动创新项目的实施。
2. 领导小组成员创新机制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成员包括:- 首席执行官(CEO)- 首席技术官(CTO)- 市场部负责人- 研发部负责人- 生产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3. 工作职责创新机制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制定公司创新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确保其与公司整体战略相一致;- 识别和评估新的创新机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 提出创新项目的建议和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支持;- 监督创新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其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促进创新文化的建设,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并为其提供支持和奖励;- 定期评估创新机制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工作机制创新机制领导小组将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创新相关事宜并做出决策。
同时,小组成员也将分别负责监督和推动创新项目在各自部门的实施。
5. 预期效果通过设立创新机制领导小组,我们希望能够实现以下效果:- 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项目的成功率;- 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推动企业文化的转变,建立积极向上的创新氛围。
请各位同事积极支持和配合创新机制领导小组的工作,并提供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此致,XXX公司高管团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4•【字号】钦政办[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钦政办〔201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为有效保障我市通信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预防和遏制通信突发事件,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全市通信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高朴副市长副组长:朱庆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谢立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成员:曾开宏市委外宣办主任、新闻办主任罗锋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市西部办主任沙肖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潘定喜市财政局副局长徐辉市公安局副局长韩文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余全宏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项有杰市气象局副局长邓坤礼市无线电管理处副主任梁庆龙钦州供电局副局长卫福其电信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杨疆移动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钟南联通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应急抢修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抢修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抢修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沙肖岩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钦政办[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钦政办〔201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为加强我市各项工作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肖莺子市长副组长:黄洲常务副市长成员:陆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刘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裴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绍兰市发改委主任陈锦山市教育局局长陈汪市科技局局长莫东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黄勇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培民市监察局局长陈福多市民政局局长农彦昌市司法局局长黄源扬市财政局局长苏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志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庞才光市环保局局长谢永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黄乃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彭伟信市水利局局长卢森市农业局局长庞东市林业局局长谢强市商务局局长林钦娟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局长郑进市卫生局副局长劳兵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叶莉梅市审计局局长郑娟市外侨办主任龙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黄开宏市安监局局长李磊岩市统计局局长苏春华市旅游局局长洪家明市海洋局局长黄球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吴志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林志勇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刘秉涛市港口管理局局长韦广万市国资委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权同志兼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检查考评组、宣传组,各组成员名单如下:一、综合组组长:刘权(兼)副组长:方红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志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创新工作信息、制定相关方案、起草重大文稿、编印活动简报等工作。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5•【字号】钦政办〔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钦政办〔20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覃重同志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管理和协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协助副市长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市税务局、广西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财务、意识形态、机关党建等有关工作。
XXX同志协助副市长分管市交通运输局、石化产业发展局、二轻联社。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广西沿海公路发展中心及邮政管理等有关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
黄立和同志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大数据发展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审计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海洋局、驻京联络处、北部湾办、滨海新城管委、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绩效、值班工作、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管理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税务局、广西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钦州调查队、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驻钦企业、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及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第二秘书科及意识形态等有关工作。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4〕22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4〕22号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21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行为,防止因租用办公场所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财力、物力浪费,保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市直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租用办公场所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场所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办公用房资源整合统筹调配权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无办公场所的,原则上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空余的办公用房中统筹调配安排。
第五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未经审批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不得向统筹调配安排使用办公用房的市直单位收取租金。
第六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无办公场所,且无法统筹调配解决,确需租用办公场所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30•【字号】钦政办〔2015〕73号•【施行日期】201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办〔2015〕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钦州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区、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加强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01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办学新机制初步建立,公共管理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平的学前教育发展环境初步形成,学前教育资源明显扩大,“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2%以上,“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创新办园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巩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开展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城区(县城)和镇人口密集区为重点,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钦政办〔2014〕106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钦政办〔2014〕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陆明秘书长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公务员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常务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国税、地税、地税稽查等有关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吴志新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副市长分管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地震局、石化产业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及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坭兴陶研发、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市绩效办、科协、工商联、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及高速公路、质量技术监督、通信管理、邮政管理、无线电管理、供电、烟草、盐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协助秘书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工作,主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政工、财会等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
黄毅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副市长分管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统计局、物价局、投资促进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口岸办公室、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及打击走私工作,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市非公办、侨联、贸促会钦州市支会、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边防检查等有关工作。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07•【字号】钦政办〔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钦政办〔2015〕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7日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事件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与职责2.1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2.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4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2.5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3 预防和预警3.1 风险防范工作3.2 信息监测3.3 预警及措施3.4 预警支持系统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响应4.3 信息报送与处理4.4 指挥和协调4.5 应急处置4.6 信息发XXX舆论引导4.7 安全防护4.8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恢复重建5.3 总结评估6 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6.2 装备和物资保障6.3 通信保障6.4 人力资源保障6.5 技术保障6.6 医疗卫生保障6.7 治安保障6.8 交通运输保障6.9 应急供水保障6.10 保险7 监督管理7.1 预案宣传与培训7.2 预案演练7.3 预案管理与修订7.4 奖励与责任追究7.5 监督考核8 附则8.1 名词术语定义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修订情况8.4 预案实施时间9 附件9.1 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9.2 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环境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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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钦政办[2011]41号
【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30
【实施日期】2011.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各项工作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肖莺子市长
副组长:黄洲常务副市长
成员:陆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裴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绍兰市发改委主任
陈锦山市教育局局长
陈汪市科技局局长
莫东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黄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培民市监察局局长
陈福多市民政局局长
农彦昌市司法局局长
黄源扬市财政局局长
苏云市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