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仿古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下册)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册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下册《仿古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以《营造法原》建造的一般仿古建筑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的仿古部分。
二、本定额的编制,主要依据《营造法原》及其他技术文献资料,同时参照了有关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资料。
三、本定额中的材料、半成品价格除注明者外,均包括市内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货地点到工地仓库或堆放地点的全部费用。
场内操作需要的水平运输及檐高20m以内的垂直运输已在定额的人机费中计列,一般不作调整,但遇工程在山上或过河等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
四、本册定额所列机械费是综合费用,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不用机械全部人工操作,定额均不调整。
此外如发生大型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等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有关项目。
五、一个仿古建筑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以内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六、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中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原国家经委基建办有关文件,结合仿古建筑特点及传统习惯规定如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其中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楼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部核算的参考。
(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假山、湖假山、塑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围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一、前言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指对仿古建筑工程进行定量计算、定额编制的一项工作。
通过对各个工程项目的定额编制,可以为仿古建筑工程提供一个合理的造价预算和控制基准。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编制方法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介绍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二、基本概念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量计算的标准和规定,以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费用的一份标准参考文件。
它是仿古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确保工程合理造价的基础。
三、编制方法(一)获取工程数据在编制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之前,首先需要获取工程的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可以准确地确定各个工程项目的内容和数量。
(二)确定工程描述和技术要求在编制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之前,需要对各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描述和技术要求进行明确和规定。
这些描述和要求应该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且能够反映出仿古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
(三)计算工程量根据工程数据和确定的工程描述和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的计算应该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个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
(四)确定费用根据工程量计算的结果,确定各个工程项目的费用。
费用的确定应该考虑到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等因素,并且符合相关的价格指导标准。
(五)综合编制定额在确定了各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费用后,综合编制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定额的编制应该按照一定的结构和规范进行,以便工程师和施工人员能够方便地使用和查阅。
四、主要内容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各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
在编制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因素。
(二)装饰工程装饰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外墙装饰等。
在编制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时,需要考虑到装饰材料的种类、装饰面积、装修风格等因素。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工程概况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为了规范仿古建筑工程的预算编制而制定的依据。
本定额基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仿古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制定。
二、预算编制原则1. 经济合理性原则:预算应合理、经济,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尽量降低成本。
2. 合规性原则: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仿古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 可操作性原则:预算应具有可操作性,使预算编制、计量和核定各方均能进行监督和检查。
4. 稳定性原则:预算应稳定,不随市场波动频繁调整。
三、预算编制内容1. 工程造价预算:按照工程项目的量、设备、材料等要素,编制工程造价预算表。
2. 工程费用计算:根据工程造价预算表,计算各项工程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
3. 工程定额编制: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和预算需求,编制工程相应的定额表,包括人工定额、材料定额、设备定额等。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和预算需求,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施工项目、单位工程量、单价、工程量等。
5. 工程价格指标编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市场行情,编制工程价格指标表,反映工程项目的市场价格。
6. 其他附属文件编制:根据需要,编制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预算编制指南等文件以辅助预算编制和使用。
四、预算编制方法1. 标准定额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定额,结合实际工程情况,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编制工程定额表和工程量清单。
2. 投标报价法:根据投标报价要求,编制工程造价预算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指标。
3. 经验比例法:根据过往经验和类似工程的造价数据,通过比例和折算等方式,预估工程造价。
4. 成本加利润法:根据实际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成本,加上管理费和利润,得出工程造价预算。
五、预算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材料清单等。
2. 确定预算编制依据: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预算需求,确定预算的编制依据,包括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标等。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9号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
的通知
正文:
----------------------------------------------------------------------------------------------------------------------------------------------------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鲁建标字[2008]9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我省工程计价依据体系,适应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修缮工程价格,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凡在2008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修缮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费用计算规则》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原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鲁建标发[1990]8号文件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四、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结束——。
仿古建筑项目工程计算定额规则
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一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旧址复建及易地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在新建小区和原有园林中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景点。
三、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一)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二)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四、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包括在定额相应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的机械费是指大型机械使用费。
六、仿古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土建、装饰的项目,应执行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水平面积计算:2.无台明的:(1)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中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建筑不论出檐层数如何,均按楼层(楼板分层或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其建筑面积。
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三)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楼层内,带有固定楼梯的局部楼层或内回廊者,按其局部楼层或回廊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多层建筑的构架柱外带有围护装修或围护栏杆的挑台建筑面积,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古建筑工程计算定额规则
古建筑工程计算定额规则古建筑计算定额规则一、《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的。
本标准适应于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和园林景观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二、本标准与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使用界线划分:1.凡独立建造的仿古建筑如仿古的亭、台、楼阁、榭、舫、廊、寺、庙、殿、堂、斋、轩、塔等工程和现代建筑中的仿古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本标准。
2.在现代建筑厅堂内建造的仿古建筑,其基础(不包括露明的台基)若与整个建筑连在一起,基础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单独施工的基础执行本标准。
3.在现代建筑屋顶平台上建筑仿古建筑以平台上皮作为划分界线。
4.檐高超过20米的超高增加费,按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计算。
三、本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选用合格材料编制。
四、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包括在内。
五、关于人工:标准中的工日量是根据仿古建筑和园林景观工程特点、技术复杂程序,按有关规定综合确定。
六、关于材料:标准中的材料用量包括规定工作内容内必须使用的材料净用量(或摊销量)以及操作和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1.木材树种分类:一、二类树种包括红松、白松、杨柳木、椴木、云杉、杉木、洋松,其他为三、四类树种。
木作工程中部分木构件及装修项目,制作和安装用工按一、二类树种计算,如使用三、四类树种,应按章说明规定乘以系数。
板、枋材的名称、规格根据国际GB153.1-84,结合我省木材加工情况分类取定,凡宽度尺寸为厚度尺寸2倍以上者为板材,其中毛料厚度12~23mm为薄板;24~35mm为中板;35mm以上为厚板。
凡宽度尺寸小于厚度尺寸2倍者,不分断面大小均为枋材。
板、枋材均未包括人工干燥费用,如设计有要求者另行处理。
2.混凝土、砂浆按半成品进入子目,如设计强度等级、水泥标号、碎砾石规格不同时按规定予以调整。
混凝土按自然养护考虑,如采用蒸气养护时费用另计。
2012年定额仿古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册说明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一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旧址复建及易地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在新建小区和原有园林中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景点。
三、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一)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二)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四、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包括在定额相应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的机械费是指大型机械使用费。
六、仿古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土建、装饰的项目,应执行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水平面积计算:2.无台明的:(1)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中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建筑不论出檐层数如何,均按楼层(楼板分层或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其建筑面积。
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三)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楼层内,带有固定楼梯的局部楼层或内回廊者,按其局部楼层或回廊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多层建筑的构架柱外带有围护装修或围护栏杆的挑台建筑面积,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仿古建筑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仿古建筑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古至今,仿古建筑一直是人们追求传统美学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之一。
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计算规则。
首先,仿古建筑的定额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材料定额、工艺定额、人工定额和机械设备定额。
材料定额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求计算所需基础材料的数量和规格。
例如,砖、石和木材等主要材料的定额可以根据建筑面积和墙体高度等参数进行计算。
工艺定额是根据施工工艺和材料特点确定的,如砌筑和木结构的施工工艺等。
人工定额是根据不同工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等因素计算的,如泥水工、瓦工和木工等工种的定额。
机械设备定额是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进度等因素确定的,如吊装设备和起重机等的使用定额。
其次,仿古建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定额计算结果进行的。
工程量计算包括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
主体工程量是指建筑的结构和基本施工内容,如墙体、地面和屋面等。
主体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求进行测量和计算。
装饰工程量是指建筑的装饰和附属工程,如门窗、栏杆和雕塑等。
装饰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设计图纸和装饰效果进行测量和计算。
此外,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考虑到材料和施工工艺的特殊性。
因为仿古建筑追求传统美学,所以材料的选择和处理非常重要。
例如,砖的选择要考虑到纹理和颜色的特点,木材的选择要考虑到年轮和纹理的特点。
此外,施工工艺也需要根据古建筑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如砌墙的不同砌法和木结构的不同连接方式等。
最后,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还需要考虑到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因素。
因为仿古建筑往往是对古建筑的再现和保护,所以需要充分考虑到文物保护的要求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持。
例如,材料的选择要遵循文物保护的原则,工艺的选择要遵循传统工艺的要求。
综上所述,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
通过合理的计算规则,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能够保持传统美学和文化传承的特点。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推荐下载】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推荐下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指的是在仿古建筑工程中,消耗单位工程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以及机械数量上的一个标准,这是由、一个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
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预算定额应该包括哪些,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小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大于》[建建发(2002)10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结合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编制,反映我省施工企业的平均消耗量水平,是完成定额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界定成本价和编制设计概算的基础。
四、本定额分上下两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
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发布;对一次使用的补充定额,可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发包单位审核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五、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绿化和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及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道路、庭园、建筑内外和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和小型园林建筑工程。
北京市定额章册说明和计算规则建筑装饰仿古建)
总说明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如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装饰工程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第四册电气工程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第九册绿化工程第十册庭园工程与之配套使用旳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旳基础上,结合数年来旳执行状况,以及行之有效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旳应用,并根据正常旳施工条件、国家颁发旳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估原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旳规定,现行旳原则图、通用图等为根据编制旳。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旳装备设备水平、成熟旳施工工艺、合理旳劳动组织条件制定旳,除各章另有阐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原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合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旳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旳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不合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协议、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旳根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旳根据;是完毕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旳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旳原则;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旳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确实定:1、本定额旳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达,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2、本定额旳材料消耗量包括重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对应旳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旳运送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3、本定额旳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旳机械配置综合取定旳;4、本定额旳其他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长旳人工费;5、本定额旳其他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长旳材料费;6、本定额旳其他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长旳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八、本定额中旳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凭制编制旳;九、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旳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旳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十、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阐明旳重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查、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9)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无台明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有楼层分界的二层及以上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均按自然结构楼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面积,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
(2)二层及以上各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
3.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两个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或内回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碉楼、碉房、碉台式建筑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面积。
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面积,其中:(1)单层或多层碉楼、碉房、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多层碉楼、碉房、碉台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二层及以上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建筑,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6.坡地建筑、邻水建筑及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按首层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或多层建筑中无柱门罩、窗罩、雨棚、挑檐、无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二层及以上建筑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部分,如墀头、垛等。
3.牌楼、影壁、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如月台、圜丘、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楼、碉房、碉台的平台。
安徽省仿古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仿古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仿古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仿古定额包括营造法源和徽派做法两部分内容。
三、本仿古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四、本仿古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仿古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仿古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仿古定额中的砖细工程、石作工程、木作工程均按传统工艺施工编列,若实际采用非传统工艺施工,相应“制作”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应乘以0.6系数。
八、本仿古定额中的材料:1.本仿古定额中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仿古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³”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仿古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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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一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旧址复建及易地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在新建小区和原有园林中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景点。
三、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一)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二)层高:首层从±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四、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包括在定额相应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的机械费是指大型机械使用费。
六、仿古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土建、装饰的项目,应执行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水平面积计算:2.无台明的:(1)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中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建筑不论出檐层数如何,均按楼层(楼板分层或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其建筑面积。
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三)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楼层内,带有固定楼梯的局部楼层或内回廊者,按其局部楼层或回廊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多层建筑的构架柱外带有围护装修或围护栏杆的挑台建筑面积,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带有围栏的挑台建筑面积,按首层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结构的挑台、台阶等。
(二)无台明建筑呈多层建筑的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墙垛和其他外檐装饰等。
(三)牌楼、影壁、花架、月台、院墙及随墙门等。
第一章砖作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砖墙,贴砌砖,砖檐,墙帽,砖旋(拱)、门窗套,须弥座,影壁、看面墙、廊心墙,小构件及零星砌体等8节共143个子目。
(二)本章各节均为砌筑、安装的综合子目,其中墙身砌筑已综合了拱形墙,云墙等因素。
砌筑砂浆已分别综合在不同砌筑中,不得因局部提高等级而另行计算。
(三)干摆、丝缝、淌白墙,衬里墙及其他墙身砌筑,均已包括除车棚券、砖拱券以外的各种券体,并包括透风砖雕刻、各种砖件的砍磨用工及材料砍磨损耗,不得另行计算。
(四)遇有沟渠、驳岸砌砖时,均执行烧结标准砖内墙、挡土墙子目,其砖砌基础部分,应并人沟渠、驳岸体积内计算。
(五)冰盘檐、梢子、挂檐(落)、方砖心、博风头等,均以不带雕饰的一般做法为准。
如设计要求做雕饰时,其雕饰费用,另行计算。
(六)各种砖博风定额均含博头及其所需附件。
(七)各种砖檐、墙帽均含本身内衬充填的所需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八)各种墙帽,定额是按双面编制的,若只作单面,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
(九)影壁、看面墙、廊心墙中的花心、角花砖件按厂家制品。
(十)定额中选用的古建砖件规格见附表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干摆、丝缝、淌白墙面,贴砌各种面砖、花墙、均按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其中摆砌花饰以一砖(瓦)厚度为准,并综合了转角处的工料因素,计算面积时不扣除空花所占的面积。
(二)烧结标准、毛石砌筑的各种墙、柱、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砖檐、墙帽另行按相应子目执行,不得并人墙(柱)内计算。
空花墙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砖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大放脚丁字搭接重叠部分及管道(沟)穿墙洞孔所占体积,暖气沟挑砖亦不增加。
砖基础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高度按室内设计地面(±)以下至砖基础大放脚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烧结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附表二、附表三计算。
(三)砖、石墙面勾缝按图示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洞口侧面也不增加;墙帽、檐子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四)各种檐按单面长度计算。
(五)各种墙帽按长度计算。
(六)车棚券、砖拱券的砌筑,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干摆门窗套,按其中心线长度,分规格以长度计算。
(八)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均含上下枋、上下枭、上下混、炉口、束腰、圭角及盖板等全部线条。
(九)细做影壁、廊心、槛墙,其中方砖心按面积计算;不扣除花心、角花所占的面积。
柱、枋子、上、下槛,立八字均按其中线长度以长度计算;小脊子,三岔头分别按数量计算。
(十)摆砌博风、挂落按其中线长度计算;其中摆砌博风包括其下的二层直檐。
(十一)摆砌梢子、盘头、砖斗拱安装分别按数量计算。
(十二)堵抹椽档(燕窝)按长度计算,不扣除椽子所占长度。
附表一各种粘土砖件规格附表二标准砖墙体厚度表附表三等高、不等高砖墙大放脚折加高度表第二章石作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台基及台阶,望柱、栏板,墙身石活及门窗石、槛石,石作配件,石屋面等5节共46个子目。
(二)本定额以使用青白石为准,综合了制作和安装的全部工序和用料。
如使用花岗岩坚硬石料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其他不变;使用汉白玉及砖碴石时,均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中石料的耗用量已包括了综合加荒尺寸和损耗。
(四)不带雕饰的石活制作、安装,均包括剁斧、砸花锤、打道等内容,若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五)柱顶石安装已综合了普通和异型;阶条石安装已综合了掏柱顶卡口的用工。
(六)角柱和埋头的制作、安装,不分规格形状,均执行本定额。
(七)方形门鼓石(幞头鼓)以正面做浅浮雕为准;圆形门鼓石为滚墩石以大鼓做转角莲为准。
若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八)栏板、望柱等各成品石活安装项目,不分使用部位,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遇有河底海墁项目时,应执行甬路、海墁地面相应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须弥座台基、石窗芯按垂直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
(二)垂带台阶、如意台阶、礓磋,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柱顶石打透眼,以数量计算。
(四)月洞元宝石、门枕石、门鼓石、锁口石、沟门、沟漏,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石箅子、甬路、海墁地面(含可底海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沟嘴子、牙子石,均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寻仗栏板、罗汉板,分别按其设计底边长度乘以平均高度,以面积计算。
(八)抱鼓石按其设计底边长度乘以平均高度,以面积计算。
(九)望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石板瓦屋面按屋面图示形状按面积计算。
(十一)其他项目台基等,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图纸尺寸标注不全者,按本章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执行。
其中:阶条石计算体积时,不扣除柱顶石卡口所占的体积;券石、券脸石,均按最大矩形的体积;夹杆石、镶杆石,按截面积乘高(不扣除柱子所占体积)计算体积,独立须弥座按其顶面面积乘以图示高度计算体积。
(十二)柱顶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图纸尺寸标注不全者,按本章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执行。
其中:异型柱顶石,按最大矩形体积计算。
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第三章琉璃砖砌体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琉璃墙身,琉璃博风、挂落、滴珠板,琉璃须弥座、梁枋、垫板、柱子、斗拱等配件等3节共47个子目。
(二)本章各节均为砌筑、安装的综合子目,其中琉璃墙身砌筑已综合了拱形墙,云墙等因素。
砌筑砂浆已分别综合在不同砌筑中,不得因局部提高等级而另行计算。
(三)各种琉璃砖檐及琉璃墙帽均含本身内衬充填的所需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四)琉璃墙帽,定额是按双面编制的,若只作单面,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平砌琉璃砖、陡砌琉璃砖、贴砌琉璃面砖、拼砌花心、琉璃花墙、均按图示面积以面积计算。
其中玻璃花墙,综合了转角处的工料因素,计算面积时不扣除空花所占的面积。
砖檐、墙帽另行按相应子目执行,不得并人墙(柱)内计算。
(二)摆砌琉璃檐子按单面长度计算。
(三)琉璃博风摆砌包括博风头,但不包括其下的托山混,琉璃博风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玻璃托山混按长度计算。
(四)摆砌琉璃梢子按数量计算。
(五)摆砌琉璃帽按长度计算。
(六)琉璃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均含上下枋、上下枭、上下混、炉口、束腰、圭角及盖板等全部线条。
(七)琉璃挂落、琉璃滴珠板、梁枋、垫板、坠山花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八)琉璃斗拱分踩别、科别及高度以攒计算。
(九)琉璃椽飞、柱子、线砖、均按其中线长度计算:琉璃挑檐桁分不同度按其中线长度计算。
(十)琉璃耳子、雀替、霸王拳、枕头木、宝瓶、角梁、套兽及琉璃马蹄磉、垂头分别按数量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钢筋等共计14节41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基础以室内设计地面±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本章现、预制混凝土是按常用的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设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毛石混凝土项目中,毛石的含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换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子目中包括制作、安装、接头灌缝、支撑、座浆及构件运输。
(六)预拌混凝土的场外运输费包括在材料价格中。
(七)现浇混凝土柱综合了底部灌注砂浆的用量,执行中不得调整。
(八)采用套筒接头或锥螺纹接头连接方式的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九)钢筋屋面、不分平面、坡面、孤面及其他屋面形状,均执行同一定额。
(十)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含量参见附表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混凝土的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螺栓及板中≤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1.基础垫层不分形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局部厚度不同时,其增厚部分按图示体积计算,并入垫层工程量中。
2.带形混凝土基础:外墙按基础中心线,内墙按基础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柱按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
柱高从柱基(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或楼板)上表面。
4.附于柱身的牛腿并人柱体积内计算。
5.构造柱按图示断面面乘以设计高度以体积计算。
与墙体嵌接马牙蹉的部分并入构造柱体积,其高度自柱基(或地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6.梁按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1)梁长度按图示长度计算,柱间梁按柱侧面间净长度计算,与圆柱或多角柱交接者,其长度算至梁柱立面交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