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作为一个德国腕表品牌,格拉苏蒂具有独特的的国标风格,德国的工业比较注重技术,工厂的技术含量很高、功能性很强,产品耐用。
精巧的腕表、搭配精湛技艺若能适当保养,必定为您带来多年的可靠服务。
目前中国格拉苏蒂售后维修中心以围绕北京逐步设点,一线城市服务站点地址:北京西单大悦城写字楼,为您的格拉苏蒂提供检测保养服务。
2008年,格拉苏蒂手表配备微调节机械装置且经过精致镌刻的摆轮夹板首次呈现于腕表的表盘侧。
这得益于各种零部件的倒置式布局,而通常只能透过蓝宝石玻璃底盖看到这些部件。
大日历偏心系列的偏心式设计将格拉苏蒂原创的自主发明双鹅颈微调机构置于它当
之无愧的头等重要位置。
毕竟,是该装置成就了腕表速率精准调节以及振荡系统的精确定心。
导致格拉苏蒂机械表停走的原因一般就是以下几种:
1、确定对机械表是否上弦
2、检测表针是否互相摩擦碰撞在一起
3、检测手表是否受磁
4、检测机芯齿轮是否错位
5、搁置时间过长,造成油泥干涸。
手表机芯内的表油干了会增加表内零件间的摩擦阻力。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格拉苏蒂服务中心的专业技师给我们讲解的有关格拉苏蒂手表的知识,格拉苏蒂服务中心为提高中国区客户服务体验,服务地区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在全程维修过程中严格实施无尘、抗氧化等规范操作,同时格拉苏蒂引进瑞士先进设备,独立的VIP客室,舒适的休息区,维修人员先后接受了顶级制表师的专业培训,同时掌握的先进核心技术为维修服务提供了切实的保障,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同时为您提供优质的格拉苏蒂时计维修服务。
注册公司的会议纪要范文(3篇)
注册公司的会议纪要范文(3篇)注册公司的会议纪要范文(通用3篇)注册公司的会议纪要范文篇1会议时间:20__年3月3日9:00会议地点:办公楼509会议室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记录:3月3日的上午,公司总经理在公司509会议室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参与20__年国际酒类博览会相关事宜,会议审议了公司投资项目管控模式及机构调整方案、公司多元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研究了相关事宜。
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参与20__年酒类博览会相关事宜。
8月24日,酒类博览会执委会来函,拟于20__年9月9日至13日在贵阳举办第二届酒类博览会(以下简称酒博会)。
希望我司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并给予相关支持。
会议认为,此类情况要理性对待,一旦投入就要对品牌形象传播产生积极效果。
会议明确:一是在酒博会会场租用一定场地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宣传,费用控制在__万元左右。
二、关于公司领导休年休假事宜。
自公司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以来,公司处以上干部大部分未休过假。
为此,会议明确,今年北京会议前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三、审议通过《公司投资项目管控模式及机构调整方案》。
有关生产厂易地技改工作要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要启动,投资项目管控模式及机构调整应着重解决:技改项目如何在讲求质量的前提下高效推进;如何使用好现有的人力资源;如何确保项目建设上不出问题、不出廉政问题;集中管理和充分授权如何实施四个方面问题。
综合计划部要认真梳理、汇总会议意见后进行调整。
四、审议通过《公司多元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法律与改革部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报。
会议明确,一是公司多元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定位为已成立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为契机理顺公司投资管理关系。
二是投资管理公司批复后,人力资源部上相关部门提出人员配置意见。
先要明确需求,再确定岗位配置,关键要组建好管理团队。
三是劳动用工分配管理,一开始就要把事做正确。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浙国资产权[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13〕29号)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我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以来,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以2012年6月30日为时点的新的产权登记数据系统。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出资企业日常产权登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日常产权登记工作2012年6月30日后发生产权登记相关情形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29号令)和《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更新产权登记数据。
日常产权登记工作程序明确如下:(一)企业发生产权登记相关经济行为时,应当自相关经济行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工商登记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注销法人资格的,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及时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仅涉及企业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等基础信息改变的,可在办理工商登记后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二)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变更表报送国资监管机构;工商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存在不一致的,企业应当核实相关资料,涉及变更产权登记信息的,企业应当修改后重新报送,国资监管机构或者国家出资企业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后,重新核发产权登记证、登记表。
(三)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以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为出资人参股企业的日常产权登记,由产权占有企业申请办理;国有控制出资人参股企业的日常产权登记,由国有控制出资人申请办理。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会议纪要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会议纪要尊敬的与会人士:感谢您出席今天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会议。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就最新实施的管理办法政策进行解读,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本次会议的详细纪要:一、政策背景本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会议旨在对新颁布的管理办法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并保护各方利益。
二、政策概述我们首先对管理办法政策的主要目标和内容进行了概述。
该政策旨在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并为相关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政策要点解读接下来,我们详细解读了管理办法政策的几个重要要点:1. 法律责任与合规要求:-企业应确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合规情况的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合同与协议管理:- 企业应谨慎起草和审查合同和协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双方权益与责任。
- 对于纠纷解决机制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能为各方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渠道。
3. 政策指导与支持:- 监管部门将积极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培训。
-鼓励企业通过咨询服务机构获取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规运营。
四、政策实施时间及配套政策我们还就管理办法政策的实施时间和配套政策进行了说明,并呼吁与会人士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新政策的要求。
五、问答环节在会议的最后,我们开展了问答环节,与会人士就政策细节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得到了解答和建议。
六、总结本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会议对于提升行业合规意识、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各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新政策的学习和实践,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确保企业合规运营,为行业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会议纪要仅为会议内容的简要记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需详细了解管理办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请参阅官方正式发布的文件。
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再次感谢您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纪要股东会会议纪要
股东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作为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决议和督查机构。
股东大会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 ,对其财产执行管理权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议权。
下文是股东会会议纪要,欢迎阅读!股东会会议纪要一1、股东人数 18 人,实到人数14 人,吻合开会条件。
2、审议 20XX年可分配利润。
X 院重申 :1、做好分配连结说明。
说明前一次股东大会分配利润的时间截止点,这一次股东分配利润的时间段为20XX年全年。
2、审议 M 市汽车尾气检测站增资扩股事宜。
A重申 :1、做项目投资可行性方案报告,呈递企业股东参阅。
2、资本方面可以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
企业属于中小型、旭日企业,国家在贷款方面有优惠,充分利用政策。
B 介绍检测站大要。
企业拥有股份 20%,别的 3 个法人拥有 80%。
总投资额、利润估计、风险解析、回收投资的周期估计。
举手表决 M 市汽车尾气检测站增资扩股的决定,全票经过。
3、审议 20XX年工作总结和 20XX年工作计划。
A、B、C 建议 :加强工程过程监控。
企业的项目偏向于竞争大、价格低、周期长的项目。
应该搜寻优秀项目,不惜花大投资购买固定、优秀、长远运营的项目。
整合企业内部的优秀人力资源,以及行业内的优秀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效益。
抓培训,为员工创立出门学习培训条件,培养人才 ;行家业内挖掘人才。
V建议 :1、财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办。
做好资本平衡表,企业财产结构表。
2、董事会一季度召开一次。
3、人力资源部量化核查指标,算出人均产值。
企业出资申报清华总裁班会员,在专家库中搜寻关系企业与项目。
4、开源节流。
拓宽渠道、闲置的200 万以上的资本可以用来理财。
完满流程,好的流程必然可以创立效益。
X建议:20XX 工作计划中的几项工作需要拟定阶段性量化目标,从中找出可操作性强的目标重点抓。
股东会会议纪要二时间 :XX 年 3 月 5 日地点 :长沙 xx 企业办公室出席人 :XX主持人 :xxx 记录员 :xx会议内容 :一、确认企业股东及各自出资额;二、谈论企业地点的改正;三、谈论选举产生企业董事会成员;四、谈论选举产生企业监事;五、谈论企业法人代表改由经理担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11.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已经2016年10月8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6年11月30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线平台管理办法。
第五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2024年股权投资及股权法律意见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2024年9月14日签署: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有意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乙方同意接受该投资,并且双方希望就相关投资事项达成明确的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投资安全。
如何加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及风险规避
摘要:长期股权投资不仅较企业其他资产在金额上具有一定重要性,一旦其投资失利或无法获得经济利益,则将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与经营。
因此,企业应认真梳理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本文通过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规避长期股权投资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风险;措施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风险(一)投资项目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个别企业在投资前未能该项目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进行了解,这种疏忽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是致使的伤害。
虽然近些年国家很少通过行政手段去干涉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但一些有关国家安全、能源与环境等行业还是被国家严格限制的,因此,如果企业不掌握拟投资项目行业限制性规定,将会使企业面临极大的风险。
同时,个别的企业除了未对项目进行相关政策调查外,也未能拟投资的企业在所有制产权、隶属单位及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
因此,企业在决定投资项目前既要对行业相关政策给予了解,还要充分掌握被投资企业的相关经营情况,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及投资项目失败的概率。
(二)长期股票投资未经过集体决策审批。
由于企业未建立授权审批制度,个别企业领导在未经过集体讨论、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直接将资金投入陌生的领域,一旦该投资由于企业领导专业知识、主观判断失误等影响,将给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企业授权审批制度可以在投资前通过种种限制将投资失利降到最小,促使企业财务、投资、管理层等各个部门积极参与投资决策方案的制定当中,避免因个别领导主观错误而造成损失。
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内部控制中的授权审批机制发挥部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及专业知识,在广泛听取各部门、工作人员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可行的投资方案。
(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信息质量风险。
目前,长期股权投资仍是《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最为复杂的经济事项,它既要区别投资是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核算形式,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合并的计税依据差异。
股东会会议纪要范文常用[12篇]
股东会会议纪要范文常用[12篇]股东会会议纪要范文1长沙龙辉机床有限公司于20某某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次全体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到26人,实到24人,另有2人请假但委托他人代行股权。
会议由CZN董事长主持。
会议主要议程是:讨论、确定并表决通过解决公司土地出让金的资金筹措方案。
CZN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增股解决土地出让金方案》和《关于内部集资解决土地出让金方案》,并分别做了说明。
以上方案交股东会议讨论、选择并分别付诸会议表决。
经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一、《关于增股解决土地出让金方案》表决结果:1.同意的股权数:70万2.不同意的股权数:135万3.要求公司清理帐目暂缓表决的股权数:95万(视作弃权或未表决)同意的股权数占总股权数的2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4条规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表决实际同意的股权数未达到三份之二股权。
因此,本方案未予通过。
二、《关于内部集资解决土地出让金方案》表决结果:1.同意的股权数:193万2.不同意的.股权数:21万3.要求公司先清理财务帐目再予表决的股权数:86万(视作弃权或未参与表决)。
表决同意本方案的股权数占总股权数的64.33%,超过了半数股权同意,其程序和有效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因此,《关于内部集资解决土地出让金方案》获得会议通过。
三、会议要求董事会制定详细的《内部集资实施细则》,就集资款项建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长沙龙辉机床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临时会议通过20某某年12月1日附:全体股东签名:股东会会议纪要范文2会议时间:20某某年5月3日会议地点:友谊宾馆会议气氛:和谐参会人数:约30人评:目前看来,民生未来几年的业绩增速,依然会高于股份制银行的平均水平。
随着股价上涨,民生已经超过招行,成为本人金融分项下的第一大重仓股。
按照目前计划,15倍PE以下应该不会有卖出动作。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集合3篇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集合3篇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松江区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实现并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沪松府[2022]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于对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以及明确由区国资委监管的重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本办法所表示子公司,就是指企业具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具有权益性资本虽严重不足50%但具备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不包含区国资委监管的重点国有企业).第三条(区国资委职责)区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融资活动履行职责出资人职责,展开监督管理.(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提出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二)对企业的投融资计划和方案推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尽早检查企业继续执行情况;(三)在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融资项目实施评审;(四)非政府积极开展投融资分析活动,视情况须要对关键性投融资项目(不含金融投资)非政府实行稽查、审计工作、后评价等动态监督管理;(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融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六)《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第四条(企业职责)企业就是投融资活动的主体,负责管理投融资决策和实行,并分担适当风险.其主要职责就是:(一)明确企业负责投融资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设定管理构架和相应的权限,并报区国资委备案;(二)制订并健全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投融资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适当的责任追责制度、风险严防预案、定量管理指标,并报区国资委备案;(三)负责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四)负责管理投融资计划和方案的制订与实行.负责管理在非政府实行过程中强化招投标、审计结果等重要环节的管理,严防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风险;(五)建立投融资基础信息台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区国资委进行报告.第五条(产权代表职责)在企业投融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负责贯彻出资人意图,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第六条(监事会职责)企业监事会负责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国资委报告有关情况.第二章投资管理第七条(投资事项)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事项包含:(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二)产权全面收购、成立或参予成立公司(企业),合资合作联合经营、对所出资企业新增投资等股权类投资;(三)金融市场投资,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期货、外汇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四)除上述形式之外其他类型的投资.第八条(投资管理原则)区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投资活动应遵从以下原则:(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二)合乎国资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四)注重主业,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五)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六)合乎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八)充份展开科学论证,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应当不高于国内行业同期平均水平.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并经区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含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第九条(金融投资管理)企业的金融投资应贯彻谨慎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其投入规模和品种组合应当与自身的净资产规模、现金流状况相适应.在资金闲置的前提下可以适度购买货币市场基金、高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等低风险金融产品,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非经授权或批准,原则上不从事股票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业务.第十条(监管方式)区国资委对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管:(一)按国家、市、区现行投资管理规定,须要由国家、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当在呈报的同时向区国资委报告,将有关文件函报区国资委.由国家、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指令性投资任务,企业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国资委报告.(二)不属于第一款所述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资项目,由企业报区国资委审核:1、企业(或其子公司,或企业与其子公司共同)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投资项目,或投资额少于企业上年度经审计工作净资产(分拆报表)20%的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资金分期妥当的,以全部出资额为依据;2、企业在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数据计算)后开展的投资项目;3、企业(或其子公司,或企业与其子公司共同)投资于非主业项目;4、企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超过企业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0%的非控股性质的股权投资、产权市场收购;5、其他需区国资委核准的投资事项.(三)不属于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范围的投资项目,由企业报区国资委备案.第十一条(管理规程)(一)列入区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管理范围的投资(指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范围),由企业负责事前报批或报备.即在企业董事会(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决策机构)对拟投资事项作出决议后,投资项目正式实施(进行实际操作,或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前报区国资委.(二)申报材料企业在报批或者报备投资项目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关于核准的呈报,或关于备案的报告;2、企业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决议及会议记录;3、递交董事会表决的资料,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规调查、专家论证意见、法律意见书、有关投资合作方的情况了解和证明文件,拟将签定的投资协议主要条款,等等;4、投资涉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事项的,应提交相应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材料;5、企业近期财务报表;6、其他区国资委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三)区国资委根据区政府许可,行使出资人职权,对投资项目推行审查管理或者备案管理.1、对于实行审核管理的投资项目,区国资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作出审核决定,并给予书面回复.回复一般分为下列三种方式:(1)通过.(2)提示.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区国资委将予以提示,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执行提示意见.(3)驳回.对存有轻微问题的项目不予驳回.2、对于实行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区国资委如无异议,一般不再回复.区国资委自收到备案的投资项目材料15个工作日未予回复的视为接受备案.区国资委如有不同意见,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企业应根据反馈意见作出调整、补充或完善.(四)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过程中可能将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区国资委:1、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2、股权结构出现关键性变化,引致企业控制权迁移的;3、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利益的;4、须要报告的其他关键性事项.第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应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切实做好市场实地考察和调研分析,科学论证、合理挑选投资项目,在此基础上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将企业的投资活动(包含第十条所述的报告项目、审查项目、备案项目)列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年度总投资额、资金来源与形成;(二)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形成、投资预期收益、实行年限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的项目应包括企业及下属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区国资委按照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展开如下指导:(一)指导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中贯彻国家和本地区方针政策,符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二)指导企业搞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贯通工作;(三)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企业财务预算有关指标的衔接工作;(四)其他须要指导的事项.企业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区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在年度计划外新增项目,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按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进行管理,企业根据区国资委反馈结果实时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继续执行情况偏移幅度少于±10%的,视作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突遇特定情况须要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应充分说明原因及调整内容,每年十一月底前报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按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办理.第十三条(投资分析报告)区国资委创建企业投资分析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区国资委建议上报投资计划继续执行情况和分析材料.(一)企业应当每半年向区国资委报送投资完成情况.企业应于每年七月底向区国资委报送上半年度投资分析报告,次年二月底前正式报上年度投资分析报告.(二)企业的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应全面充分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情况、年度投资计划继续执行情况、金融投资情况、项目投资投资回报情况等.(三)区国资委可视情况需要,要求部分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按季度报送完成情况并附简要分析材料.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后评价)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价管理.区国资委根据需要,对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项目,有选择地开展项目稽查、审计和后评价.第十五条(对子公司投资的管理)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对包括子公司在内的所出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明确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规范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报区国资委备案.第三章融资管理第十六条(融资活动)本办法所称的融资包含企业通过信用贷款、抵押、回购、发售债券以及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的经济活动.第十七条(融资原则)企业融资应当遵从以下原则:(一)提高筹资效果,降低资金成本;(二)深入细致挑选资金来源途径,合理确认资金需要量;(三)保证资金投放需要,适时取得资金支持;(四)合理安排发债经营,保持适度的资产负债比例.第十八条(融资决策原则)企业融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成本、风险掌控、实行可行性等因素.必须创建融资风险预警机制,最小程度地掌控金融风险.第十九条(监管方式)区国资委对企业的融资活动推行分类监管:(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融资行为,由企业报区国资委审批:1、企业(或其子公司)单笔额度达至2000万元及以上的融资事项,或单笔额度少于企业上年度经审计工作净资产(分拆报表)20%的融资事项;2、企业在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数据计算)后开展的融资事项;3、以房产、土地使用权、股权或其他关键权益为抵押的融资事项;4、其他区国资委认为有必要审批的融资事项.(二)无此前款所述审核范围内的融资犯罪行为,由企业报区国资委备案.第二十条(管理规程)(一)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列于融资事项,由企业负责管理事前按程序或备案.即为在企业董事会(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决策机构)对拟将融资事项做出决议后,融资项目正式宣布实行(展开实际操作,或签定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协议等)前报区国资委.(二)申报材料1、融资项目审核提出申请或备案报告;2、资金提供方(或证券承销方)资信证明,融资协议或意向性文件,相关实物(包括无形资产等)评估确认文件;3、企业探讨融资方案的会议纪要或决议;4、企业近期财务状况的分析(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有关专家咨询评估意见或报告.(三)1、对于须要审核的融资事项,区国资委在立案后15个工作日(特定情况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同意,并给与书面答复.答复通常分成以下三种方式:(1)通过.(2)提示信息.对存有问题的事项,区国资委将不予提示信息,建议企业不予制止或制订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当继续执行提示信息意见.(3)否决.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予以否决.2、对于推行备案管理的融资事项,区国资委例如无异议,通常不再答复.区国资委自接到备案的投资项目材料15个工作日未获答复的视作拒绝接受备案.区国资委例如存有相同意见,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意见反馈,企业应当根据意见反馈意见做出调整、补足或健全.第二十一条(审批原则)区国资委对企业融资项目的审核应遵从以下原则:(一)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融通资金采用项目经济效益存有较好预期;(三)融资渠道顺畅,对方单位资质真实可靠,融资成本经过严格测算控制;(四)融资规模适当,措施切实可行;(五)法律手续完备,上报资料真实、完整;(六)区国资委建议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监督和检查)区国资委对企业融资情况和经济效果展开追踪监督和检查.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强化考核)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第二十四条(违反规定)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其投融资决策程序规定的,区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参照执行)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以及明晰由区国资委监管的重点国有企业的直属企业(包含子公司,以及子公司轻易投资成立的企业)投融资事项,由履行职责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管理参考本办法不予监督管理.国有参股企业进行投融资,其出资单位派出的产权代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请企业规范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及时向出资单位报告项目情况,按照出资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第二十六条(特定情况)企业负责的政府实事项目等特殊投资项目以及与此相关的融资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决定,企业按区人民政府要求执行.第二十七条(表述部门)本办法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颁布日期)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区国资委文件中其他有关投融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属企业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1年关于股东会议纪要范文三篇(标准版)
2021年关于股东会议纪要范文三篇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和各种会议材料,过综合整理而形成的概括性强、凝炼度高的文件。
下面整理了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参考。
20xx年股东会议纪要范文一时间:201X年2月15日地点:XX文化创意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人员:会议内容:讨论并落实增资扩股及有关事宜记录:201X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贵州XX文化创意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全体股东大会,会议在严肃而活跃的气氛中持续两个半小时。
主要内容如下:一、现在120平方公里范围内详细规划方案已经缩小到62平方公里,分为三大板块。
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水田产业园(24平方公里)、水田镇小城镇建设(16平方公里)、云雾山周末花园(22平方公里),总规方案已全部完成通过评审。
二、根据陈刚书记及吴军副市长的指示,现在贵阳市各相关部门都在全力以赴地协助贵州XX产业园工作。
三、国土厅根据国发(20xx)2号文件,把XX区域确立为低丘缓坡改造的试验点。
四、贵州省民政厅已把XX养生养老项目列为国家级的养生养老示范基地,现正在上报国家民政部,审批后会获得很多政策上的支持。
五、贵州省旅游局把XX项目列为20xx-20xx年全省旅游规划的一号工程。
六、贵州省发改委已把XX产业园列为省重点工程。
七、贵阳市在市委会上把XX项目列为贵阳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的样板工程,并已通过了人大审议。
八、在相关的合作战略伙伴中,中建四局,中铁五局,中铁十二局,中铁二十三局,中冶十四局、中交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多次到公司对XX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并且已经在做更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合作意向非常明确,合作可能性非常大,有三家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九、由杨永强带领的团队,在做XX项目的资源整合工作,现在分别找了60多家大型民营企业进行交流。
十、宣传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需要科学的、统一的规划和安排,XX投资网站建设还应再加强和完善。
股权收购谈判会议纪要模板
股权收购谈判会议纪要模板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会议地点:XXX办公室参与人员:XXX、XXX、XXX、XXX会议主要内容:1. 双方对股权收购的目的进行了深入探讨,XXX公司希望通过收购对方股权来扩大市场份额,而XXX公司则希望通过本次收购得到更多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
2. 双方就股权收购的价格进行了详细讨论,XXX公司提出了初步的收购价格,XXX公司对此表示了一定的疑虑,并希望能够进一步商讨和协商。
3. 双方就收购后的管理权和决策权进行了交流,XXX公司对于自身在管理上的要求提出了一些建议,XXX公司对此表示了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双方在股权收购后能够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4. 最后,双方确定了下一步的谈判时间和议程安排,XXX公司表示愿意对收购价格进行进一步商讨,XXX公司也表示愿意共同努力,让收购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结束后,双方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约定了下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希望双方在下一次会议中能够取得更多的进展并且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记录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双方在本次会议中都展现了对股权收购的积极态度和诚意,对于收购价格、管理权和决策权等重要问题的讨论也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双方将继续就收购价格展开更深入的商讨,探讨包括现金交易、股权置换、业绩与市盈率等多种收购方式,以期找到最为合适的方案。
同时,关于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也将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双方将加强沟通,争取在这些方面达成一致。
为了确定后续谈判的重点和议程,双方约定在下一次会议前,各自组织内部讨论和协商,明确自身的核心利益和底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争取在下一次会议中取得更多的共识和进展。
在会议结束时,双方均表达了对下一步合作的期待和信心,确认了下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就争端解决机制、谈判程序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初步共识。
本次会议记录将提交给双方,作为后续谈判的参考资料,希望双方在接下来的谈判中能够相互理解、摒弃成见,为股权收购谈判的顺利进行创造更加良好和积极的氛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6.15•【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22号•【施行日期】2006.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22号)各基金管理公司:为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学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治理结构,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6年12月31日前修订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等的制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的职权行使和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都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
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自律监管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第四条公司治理应当强化制衡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的职责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
上述组织机构和人员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4年股权投资谈判纪要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投资谈判纪要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股权投资概述1.1 投资方信息1.2 被投资方信息1.3 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第二条股权投资谈判的基本原则2.1 平等互利2.2 自愿协商2.3 合法合规第三条股权投资谈判的主要内容3.1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尽职调查3.2 股权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3.3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合作计划第四条股权投资的交割条件4.1 投资方支付投资款项的条件4.2 被投资方完成特定事项的条件4.3 股权投资的交割时间第五条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5.1 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限5.2 投资方的重大决策权5.3 投资方的利润分配权第六条被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6.1 被投资方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权6.2 被投资方的信息披露义务6.3 被投资方的利润分配义务第七条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7.1 投资方提前退出的条件及方式7.2 被投资方收购投资方股权的条件及方式7.3 投资方在其他股东同意下的退出方式第八条股权投资的风险管理8.1 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共同承担的风险8.2 投资方独立承担的风险8.3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对机制第九条股权投资的争议解决方式9.1 双方协商解决9.2 提交仲裁机构仲裁9.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变更程序10.3 合同的终止及后果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1.1 双方对合同内容及谈判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2 保密期限及保密义务的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2.1 合同的适用法律12.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3.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14.2 合同签署的地点14.3 合同签署的主体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投资概述1.1 投资方信息注册地址: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X联系电话:X电子邮箱:X1.2 被投资方信息注册地址: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X联系电话:X电子邮箱:X1.3 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投资方同意以货币资金方式向被投资方投资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资方获得被投资方注册资本的%股权。
平台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平台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审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股权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市人民政府 *政发〔201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融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股权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参与设立新公司/基金、股权收购、增资扩股、基金份额认购等形式。
第三条集团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股权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集团对外股权投资实行统筹运作,集中备案,分层负责,全程监管,动态调整的模式。
第五条对外股权投资需遵守的原则:(1)战略性原则:加快集团整体持续较快地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2)效率性原则: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3)风险性原则: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4)合法性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运作,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结构第六条集团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为集团对外股权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集团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集团委派班子成员为对外股权投资实施的分管领导,负责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
第八条集团投资管理部为对外股权投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一)组织对外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和信息归集、分析和报告,参与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初步摸底调查,审核投资可行性分析。
(二)组织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决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提请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备案管理工作。
企业股权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企业股权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股权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并确保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稳健、透亮、公正的关系。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部的股权相关事项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条:原则本制度的实施遵从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本公司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全部股权者,并向投资者供应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
2.透亮度原则:本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信息的透亮度和可取得性。
3.法律合规原则: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敬重合同商定,维护股权者的合法权益。
4.诚信原则:本公司与股权者之间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探求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三条:定义与解释1.股权者:包含公司股东、债权人、合作伙伴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
2.投资者:指直接或间接购买、持有本公司股权的个人、机构或团体。
第二章:股权管理第四条:股权结构1.股权登记:本公司应妥当管理股权登记簿,记录股东信息、持股比例等内容,并定期更新。
2.股东权益保护:本公司应乐观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禁止以任何形式侵害股东权益。
3.股权转让: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内部规定,股权转让需经过合法程序,并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股东大会1.召开与通知:本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并提前适那时候间向股东发出通知,通知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方、议程和权利行使方式。
2.决议形式与程序:股东大会的决议应依法通过,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全部参会股东有权查阅。
3.股东表决权:股东有权依照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应确保股东表决权的公平有效。
第六条:关联交易1.定义与纳入程序: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依照程序纳入公司审批和披露制度。
2.披露要求:本公司应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并向投资者供应完整、准确的信息。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七条:信息披露1.定期报告:本公司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发布财务报告、运营报告等。
上海二中院2016-2020年股东资格确认案件审判白皮书
上海二中院2016-2020年股东资格确认案件审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16-2020年股东资格确认案件审判白皮书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往往源于股权权属形式上的记载登记与实质不符,原告请求确认恢复至实质状态。
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审理其他与公司有关纠纷的前提,其审理思路遵从“内外有别”原则,“对内”日益体现出尊重公司自治、弱化形式主义的倾向,而“对外”则注重公司债权人与名义股东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审判白皮书则围绕“对内”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展开。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未将股东名册及章程的记载作为唯一的设权标准,而承认了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优于形式要件,这使得“对内”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更加复杂、多样。
上海二中院于2016年至2020年期间审结的股东资格确认类案件中,从股东资格“名实分离”的成因来看,分为股权代持、冒名、企业改制、出增资、继承、让与担保六类,其中,企业改制引起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多为历史遗留问题,因让与担保引起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在2020年后兴起的新型案件。
因六类案件形成机理不同,审理思路亦存在明显差异,本审判白皮书在此分类基础上尝试对股东资格确认案件进行系统性梳理,以期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内部治理水平,为市场主体有序开展营商活动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规则指引。
一、2016-2020年股东资格确认类案件概况(一)案件数量于2018年出现峰值上海二中院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审结的股东资格确认类案件,去除管辖、执行、指令审理以及纯粹股权转让类纠纷,有效案件共计94件,其中,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93件。
从结案年份来看,2016年为14件,2017年为8件,2018年为42件,2019年为19件,2020年为11件。
国企注册登记相关事宜上会的会议纪要
国企注册登记相关事宜上会的会议纪要
1.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国有企业专门服务窗口,优先办理与国有企业有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凡涉及国有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等事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应认真审核,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充的材料。
自相关材料齐备后,办理手续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经营者持股时应以自然人身份作为股东进行注册登记。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3.列入国家债转股试点的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发生产权变更时,凭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变更登记文件可直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整体或部分国有产权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划转的,可凭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时,因股东停业、解散、注销、被吊销等原因无法处理所持有的股权时,可以由产权单位行使权利,签署有关转让协议和注册登记等文件。
6.国有企业设立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允许在两年内分期到位,
但首期到位率不能低于50%。
分期出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核发有效期两年的执照;注册资本足额到位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核发营业执照。
7.列入市重点项目的国有企业,涉及注册登记事项,如时间紧迫,暂不能出具有关辅助文件,可凭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以及必需的基本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半年的营业执照,待补齐有关辅助文件后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正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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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会议纪要(2012 年6 月14 日)5 月29 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 号,以下简称2864 号文)进行工作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经过讨论,议定以下意见:一、抓紧组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队伍发展股权投资,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提高企业资本充足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但是,如果监管不善,股权投资本身也会带来风险。
因此,各地均应高度重视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工作。
未明确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的两个自治区,应当尽快以自治区政府函形式确定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要抓紧组建备案管理工作班子,每个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一名处级领导分管该项工作。
人员确定后,尽快将名单、电话、电子邮箱告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由其汇总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二、尽快研究制定地方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264(一)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10 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的立法程序。
已印发管理办法的,应及时修订完善;没有出台管理办法的,抓紧制定和出台管理办法。
为使地方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要以尽可能高的法律层次(如地方政府规章)发布。
在制定本地区管理规则时,要防止两个倾向:一是防止脱离2864 号文及与之配套的11 个文件指引所明确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要求;二是照搬照抄2864 号文。
(二)各地制定地方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要遵守六项原则:(1)坚持2864 号文“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理念,避免管理规则成为促进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股权投资作为市场充分有效的领域,主要只宜发挥市场自身的力量。
各地制定管理办法时不应写入旨在促进发展的任何类型的优惠政策,以尽快形成全国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2)坚持2864 号文所秉承的“适度监管”理念,主要通过备案审核、备案后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拒不备案及备案后不合规运作股权投资企业予以公示以及行业协会自律等形式,强化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约束。
为避免将股权投资行业管死,并给管理部门带来不必要的责任,各地不得对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采取任何形式的审批或变相审批制度。
(3)坚持2864 号文第十五条股权投资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后应当在1 个月内即申请备案的时限要求,避免股权投资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长期游离于备案监管之外。
(4)坚持《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标265准文本》所明确的首期实缴资本规模要求,避免“空注空备”。
鉴于股权投资企业不同于一般加工贸易类企业,为防范凭借“空头基金”的工商登记文件诱惑投资者,股权投资企业在向各级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时均须出具验资报告,所有投资者的认缴出资额合计应不低于1 亿元或等值外币,首期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认缴出资的20%。
(5)坚持《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所明确的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要求,避免股权投资企业向中小投资者募资。
(6)坚持《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所明确的“股权投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纳税”要求,避免与《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 号)、《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 号)及其他相关税法相违背。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 号),“税收先征后返”也属于被查处的“越权减免税”范畴,因此,各类政策均须在国家统一的政策法律框架下推进。
(三)为提高管理规则的操作性,要将2864 号文的配套性文件指引的有关要求直接写入管理规则。
一是关于国有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以及2864 号文第一条关于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的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根据有关266立法部门的解释,结合股权投资实际,《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将“国有企业”界定为“系指国有股权合计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
二是关于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问题,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且仅将“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等列入“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第七十六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为避免因违背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而导致有限合伙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为更好发挥普通合伙人的专业管理职能,《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已明确提出:“建议《合伙协议》中不要作出有限合伙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变相参与投资企业管理与投资决策的约定”。
在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2864 号文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其他有关操作规定。
三、全面摸清股权投资行业状况,排查各类潜在风险(一)通过与工商管理部门合作,全面了解工商登记名称中含有“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字样的各类投资性机构。
只要是以股权投资作为主营业务的,就必须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备案。
做到“应备尽备,不留死角”。
(二)全面排查,及早发现非法集资隐患,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于明显违规募资和运作的股权投资企业,要坚决清理,会267同地方非法集资处置办公室和工商管理部门开展整顿工作。
(三)汇总归纳本地股权投资发展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
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上述有关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将书面报告在明年1 月末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要抓紧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四、做好备案管理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2864 号文及其配套性文件指引的要求,尽早为申请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不得随意拖延。
二是对于在2864 号文发布以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只要未发现以公募或变相公募方式募资,投资运作未严重违背2864 号文,仍可将其备案为合格股权投资企业。
资本规模不足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但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可指导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
三是抓紧筹备成立地方性股权和创业投资协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组织,一方面促进股权投资行业自律,另一方面为之提供包括信息交流、战略合作、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各地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2864 号文及与之配套的11 个文件指引的各项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股权投资行业管理体制。
出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刘健钧、王丽、吴丕达、杨介棒,268北京市金融局郝刚,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宋岗新、曾全义,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吴晓华、马树元,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姚俊萍、杨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刘伯正、傅承文,吉林省金融办焦艳军、唐立新,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张德春、白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何江,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周金刚、巫良白,浙江省发展改革委高乙梁、李跃进、王志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张天培、汪中林、方凯,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吴文化、刘义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陈一星、苏玉生,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魏建强、潘青、孟宪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高树印、张西原,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何正雄、赵炜,湖南省发展改革委黄志军、彭艾珍、冒艳玲,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赵建华、骆坚,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旭、莫福文,海南省金融办林继军、刘国鑫、陈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欧阳林、刘旗、孟岗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郭林华、刘均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张美钧、龚雁、陈茹渟,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尤愈、刘应武、邓莹,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徐海、赵小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李称阳、张鎏万,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王泉清、鲁晓辉,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张晓容,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罗维杰、刘广,新疆金融办朱治龙,新疆自治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李东峰,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刘新兰、田新梅,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胡晓翔、陈基义,中国投资协会创投专委会沈志群。
附件二: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269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标准文本2、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3.1、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3.2、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4、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认缴承诺书标准文本5、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合法合规情况说明书标准文本6、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协议指引7、股权投资企业托管协议指引8.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公司章程指引8.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合伙协议指引9、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法律意见书指引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1270X X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标准文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 号)有关规定,本企业作为股权投资企业,现报上申请备案的有关文件,请予审查。
我企业对所报以下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投资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交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型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机构的,还应提交普通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本招募说明书。
三、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合伙型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机构的,还应提交普通合伙人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四、委托管理协议(股权投资企业实行自我管理的,不必提交委托管理协议)。
五、委托托管协议(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不必提交委托托管协议)。
六、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①。
七、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①。
①所有投资者的认缴出资额合计应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71八、发起人②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明书。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股权投资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供受托管理机构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受托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以及受托管理机构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介绍)。
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有关附表③:附表1.1: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1.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2.1:股权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附表2.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附表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附表4:股权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附表5: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情况表附表6:股权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①所有投资者的首期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认缴出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