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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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在当今的金融领域中,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偿付能力的监管至关重要。

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环境、金融体系和监管目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通过对这些国际模式的比较和研究,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一、国际主要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一)美国的风险资本(RBC)监管模式美国的保险监管以风险为导向,其风险资本(RBC)监管模式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精确性。

该模式通过计算一系列风险因子,来确定保险公司所需持有的最低资本水平。

RBC 模式不仅考虑了保险公司的资产风险和负债风险,还将业务风险、经营风险等纳入考量范围。

这种全面而细致的风险评估方法有助于准确反映保险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但也对监管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数据要求较高。

(二)欧盟的偿付能力Ⅱ(Solvency Ⅱ)监管模式欧盟的偿付能力Ⅱ是一套基于经济原则的综合性监管框架。

它强调市场一致性原则,要求保险公司使用内部模型来评估风险和确定资本要求。

同时,Solvency Ⅱ引入了三支柱的监管框架,包括定量要求的第一支柱、定性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的第二支柱,以及市场纪律和透明度要求的第三支柱。

这一模式注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但实施成本较高,对小型保险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

(三)日本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日本的保险监管体系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

其偿付能力监管注重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设定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和比率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

同时,日本的监管机构也加强了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督。

二、国际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比较(一)监管目标的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目标虽有相似之处,如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但侧重点有所不同。

美国的 RBC 模式更侧重于对风险的精确量化和资本的充足性;欧盟的 Solvency Ⅱ则更强调市场一致性和透明度;日本则在注重资本充足的同时,也关注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健性。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文将分 别介 绍这 三类 国家 的金 融监 管模 式 ,总结分 析 其不 同的特 点 ,并探 讨 如何 借鉴 国际经验 完 善 中 国的金 融监 管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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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全国检查数据库系统和银行机 构全 照不 同的监管权 限,将美联储负责监管 监管资料的难题 。它 的特点是通过功能 国桌面系统 。全 国检查数据库系统属于 的机构 的数 据 传给美 联储 数据 处理 中 设置 ,使各监管部 门实现信息共享 ,有
美 联 储 国 家信 息 中心 的 一 部 分 ,该 系 统 心 ,把其他监管 当局负责的监管数据传 效 地 增 强 了监 管 部 门之 间 的 信息 交流 与 专门服务于监管职能 ,因此 ,只有美联 送 到联 邦 存 款 保 险 公 司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 合 作 。 储 的监 管 人 员 能 够 进 入 和 使用 。 银 行 机 各监管分支机构再通 过电话等方式与辖
●介金监模 绍融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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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卷 全球 的金 融危机 让世界各 国纷纷 认识 到加 强金 融监管 的 重要性 ,根据 目前世界各 国对 于金 融外 汇管制 的程度 的不 同,可 将其分 为 三种类 型 : 自由开放 式 、适度 约束 式、严格 管制 式。下
为保 证监 管部 门之 间 及时 互通 信
货 0 世界上对于金融市场几 乎不加 以任 细地填报业务和财务状况 。这套报表按 息 , 币监理署和将近 3 家左右的州银 何直接或间接 的行政管制的国家就 是美 照分支机构状况和资产规模分 四种分别 行监管厅通过与全 国检查数据库系统部 国,美国主要凭借其发达的金融信用信 由不同的银行填 报。商业银行每个季度 分 联 网 ,随 时 可 以从 系统 中调 出监 管 对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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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时 法 国 、德 国、卢森堡 、荷 兰等 国的银 行 家学 会和 某 些 专业信 贷机 构的行 业组 织都 在不 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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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 识 号 A : 文章编 号I 10 - 0 2 Z0 )1 0 3— 3 0  ̄ 6 5 (0 20 — ( 4 0 ]
金融 监管 是世界 各 国面 临的共 同 课题 。西方 国家 在长
随 着不 断加 深的金 融 国际化 使 金融 机构及 其业 务活 动跨 越 了 国界的 局 限,在这 种背 景下 .客 观 卜 需要将 各 国 独特 的监 管法 规 和惯例 纳入 一 个统一 的 国 际框 架之 中. 金 融监 管谊 制逐 渐 走 向国际化 。双边 协 定 、区域 范 围内监 管
蹈 他 人覆辙 许 多 国家 的监管 当局 和一 些 章要的 国际性 监 管组织 也开 始对银 行的 内部控 制 问题 给予 前所 未有 的关 金融 机构 同业 自律机 制作 为增 强金 融业 安全 的重 要 手
( ) 融 监 管 更加 注重 风 险性 监 管和 创 新 业 务 三 金
的 监 管 从监管 内容看 , 世界各 国监 管 当局 的监管重 点 实现 了 两 个转 变 :第 一 、从 注重 台规性 监管 向合 规性监 管和 风 险
删 、柄 准等在 世界 各国 的推 广和运 用 都将 给世 界各 闰金 融监 管法 制的变 革带 来冲 击
友商 社等 一系 列严重 事件 的 发生都 与内控机 制上 的缺 陷或
执行上 的 不力有直 接 关系 国 际金融 集 团和 金融机 构在震

国际保险监管模式及启示

国际保险监管模式及启示

2013年第4期《》HONG GUAN JING JI GUAN LI○王颖国际保险监管模式及启示一、国际保险监管模式目前,国际保险监管的重点已由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发展到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并存在4种主流的保险监管模式。

(一)美国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模式(Risk-Based Capital,RBC)美国全国监督管协会在1994年将RBC模式引进了美国。

这种模式旨在决定资本需求的时候将保险公司的大小和风险进行合并。

考虑到保险公司主要业务之间的不同,其模式框架包含了3种独立的准则来计算财险、人身险和健康险的需求资本。

对于财产险和意外险公司,可以自行设计保单和立定费率,但前提是保险公司所采用的保单和费率都必须符合所在州的有关规定。

而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必须按照规定将其出售的新保单报经本州保险监督局批准或备案才能实施。

如果这种产品含有证劵特性,还应报经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批准。

考虑到保险类型之间的多样性,每一个单独的风险计算都是基于要素导向的,每个保险公司也应该遵守各州的法律法规。

(二)欧盟的“偿付能力Ⅱ”模式欧盟保险监督“偿付能力Ⅰ”自2004年开始执行,通过固定汇率来计算资本需求量,以此衡量保险公司的风险。

随着欧洲保险业的不断发展,这套监管体系宽松的管制导致了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其所规定的最低额度既不适合做预警指标,也无法发挥缓冲器的作用。

因此,“偿付能力Ⅱ”应运而生。

欧盟委员会将“偿付能力Ⅱ”的正式实施日期定为2014年1月1日。

“偿付能力Ⅱ”的目标,一是大幅度加强现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并加强监管的力度;二是建立一个更贴切保险公司最真实的风险所对应的偿付能力监管。

为达到此目标,“偿付能力Ⅱ”运用“巴塞尔三大支柱”结构:资本要求(第一支柱),监管评估(第二支柱)和市场规范(第三支柱)。

在第一支柱中,通过两分法来决定资本要求;第二支柱规定了监管评估流程的法规,由监管部门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定性监管评估;第二支柱则规定了公开性、透明性的要求,以此来加强市场规范。

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近年来,金融领域的监管备受关注。

由于金融风险往往会对整个经济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各国政府对金融监管的要求也愈加严格。

而针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监管模式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分析和比较。

一、国内金融监管模式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四大部门构成。

其中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银监会主要负责商业银行的监管,证监会则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保监会则负责保险行业的监管。

这四部门的职责相对独立,但又密切协作,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是“监管分立、监管责任清晰、结构重叠”,即各个监管部门虽然职责分工明确,但往往会出现职责交叉、缺乏协同合作等问题。

另外,由于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相对分立的状况,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和监管不力等情况。

二、国际金融监管模式国际上,金融监管模式因历史、文化和制度等原因而存在较大差异。

在欧美国家,金融监管通常采取“单一监管机构”或“双重监管机构”模式。

其中单一监管机构模式是由一个机构负责整体金融监管,如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联邦储备委员会;而双重监管机构模式则是由两个机构共同监管,如德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银行监管局和证券监管局。

这两种模式相对于我国的监管分立体系而言,更加规范和有效。

另外,国际上还出现了金融监管合作机构的模式,如欧洲联合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旨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效率和安全性。

三、金融监管模式的优缺点比较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也有其独特之处。

例如,由于监管部门相对独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监管分立也能够避免某一监管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对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金融监管分立也存在监管复杂、监管重心不够集中等不足之处。

相比之下,欧美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更加规范和有效,能够更好地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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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结合我 国金 融控 股公 司发展现状 建立适合 我 国的风 险防 范和 监管体 系成为 当前迫切 需要解 决的 问题 。本 文首先 阐述 了关 、
英 、 日、德等 国家金 融控股公 司的监 管模 式并比较 了各种模式的优劣 。其 次,根据我 国金 融控 股公司的发展 现状及监管 中存在 的问题 ,在借鉴上述 国家监管经验 的基础上 ,本 文提 出了相应的监管原则及如何 建立我国的监 管体 系。 关键词 :金融控股公 司;监 管模 式 ;金 融监 管;监管体 系
h l igc mp n . i t ti p p rsae n o ae h e uain mo e nU.. U. , Jp na d Gema .S c n , i rv aste odn o a y Fr , hs a e ttsa d c mp r sterg lt d si S , K. a a n r n e o d t e e l h s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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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在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对不同国家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分析比较,探讨各国的监管模式及其效果,并总结出国际市场监管的一些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金融市场监管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核心,该机构负责监督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

美国的监管模式以市场自律和自由竞争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然而,由于监管规则繁琐,监管部门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暴露了许多弊端。

二、英国金融市场监管英国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为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英国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自律和创新。

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使得英国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

三、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等多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中国的监管模式较为强制性,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较大。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监管力度在逐渐加强。

四、日本金融市场监管日本的金融监管机构为日本金融服务局(JFSA),其职责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创新。

日本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近年来,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虚拟货币、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力度,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

五、国际金融监管的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从上述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监管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1. 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各国普遍采取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市场的良性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2.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各国都在加强金融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方面进行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国际金融中心经验借鉴

国际金融中心经验借鉴

一、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经验借鉴1. 伦敦:市场主导模式,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开放的市场体系英国金融市场的监管采用金融服务局(FSA)的单一监管模式,它以原则监管和风险控制为基础,强调与企业的沟通协调而非公开惩戒。

FSA的监管效益是通过仔细测算监管成本与收益后得出的,这一效率衡量方式奠定了FSA的监管程序。

监督官们会定期与金融企业的高管进行开诚布公的交流,讨论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监控难题,及时发现经营中的风险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在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的同时做好合规性管理工作。

从而既做到防范风险,又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管成本。

这一监管制度既能灵活应对金融市场的新变化,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主动性,同时较好地保护了市场投资者利益,提高了市场的公信力,达到鼓励投资的目的。

伦敦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的高效灵活上。

以风险环境为基础的监管模式,由相关的公司进行自身管理。

当金融机构想要发展一项新业务时,监管机构要考察它是否计算过和这个新业务相关联的风险及如何管理风险。

风险管理鼓励参与者竞争和创新,这一条正是伦敦排名高于纽约的原因。

基于便利的生活条件、先进的监管理念、宽松与严格兼备的司法体系,伦敦城发育成为一个公正而开放的市场体系,这个市场体系对世界各地的机构和人才都有强大的吸引力。

要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一方面要发挥自身优势,另一方面要借鉴伦敦金融中心的优势,提高自身的金融服务发展水平。

(1)改变监管模式,鼓励业务创新我国金融监管采用的是正向清单方式,即不允许的都是禁止的,而伦敦在监管上采取的是负向清单方式,即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负向监管模式更有利于金融创新,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

因此,建议在北京金融市场上率先推出负向清单的监管方式,鼓励交易创新,使一流的金融机构和人才有用武之地。

(2)提高监管效率,奠定政策基础北京金融行业的各监管方应率先建立起合作监管的信息平台,把各自掌握的企业信息置于该平台上共享,这么做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综合分析能力,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市场监管的国际比较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的国际比较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的国际比较分析金融市场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核心,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而良好运行的保障之一就是金融市场的监管。

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方式也因文化背景、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等因素而存在差异,本文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

首先,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较为严格。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具有强大的监管地位,它不仅可以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监管,并且还能够监管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外汇市场等。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也对投资市场进行监管,特别是针对证券欺诈等行为,制定了苛刻的法律法规,对欺诈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这种严格的监管模式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国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投机性,需要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金融稳定性和市场公正性。

其次,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在金融市场监管中主要采用了行政监管的方式。

日本金融厅是日本的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它不仅对银行进行监管,并且还能够监管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

与西方不同的是,日本主要采取了行政手段来监管市场。

日本金融厅可以对违法机构进行罚款、暂停业务或吊销执照等行政制裁。

此外,在日本金融市场监管中,还强调了自律组织的作用。

日本证券交易所和日本证券业协会都是行业自律组织,它们可以对自己行业的从业者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再次,以欧洲为代表的区域性监管模式也在国际金融市场监管中占有重要地位。

欧洲金融监管机构主要由欧洲央行(ECB)、欧洲证券市场监管局(ESMA)和欧洲银行监管局(EBA)三大机构组成。

这三个机构主要负责对欧洲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较为灵活,既有中央银行的强制监管,也有区域自律组织的自我约束,并且还设立了跨国监管机构,以确保对欧洲市场的监管能够贯穿整体,在监管上形成链式的相互制约。

最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则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市场化方式。

(正文)论金融的有效监管

(正文)论金融的有效监管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封面市地:年月日论金融的有效监管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金融的发展也如火如荼。

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使金融监管变得更加困难。

在这种形势下,必须严格对待风险监管问题,采取有效及时的监管方法便成了重中之重。

本文将从金融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对策及意义这些方面进行探讨关键词:电子金融;监管现状;监管意义;监管对策Effective regulation theory of electronic finance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finance is also in full swing.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lobal economy, but also increase the in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markets, so that financial regulation becomes more difficult. In this situ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strictly deal with the issue of risk supervision, to take effective and timely regulatory approach has become a top priority. This article from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e status of China's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s well as the improvement of China's financial regulatory measures and significance of these aspects.Keywords: Electronic finance; current situation of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significance;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目录一、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阶段 (1)(二)目前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1)2. 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 (1)3. 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较差 (2)4.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 (2)5. 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型监管人才匮乏 (2)二、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一)国际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比较分析 (3)1. 德国模式:混业经营基础上的分业监管到统一监管 (3)2. 英国模式:混业经营基础上的统一监管 (3)3. 美国模式:混业经营基础上的中间模式——伞式监管 (3)(二)国外金融监管模式选择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 (4)1. 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要符合本国的国情 (4)2. 以金融立法来确立并巩固新的金融监管模式 (4)3. 强调监管当局之间、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4)4. 重视行业自律的作用 (4)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4)(一)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反洗钱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反洗钱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Wide Angle广角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239反洗钱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孟亚东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经侦大队 271000摘要:本文在分析反洗钱背景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目前反洗钱过程中基层金融机构(银行)普遍存在 “不必为”,“不愿为”,“不能为”和“不敢为”的思想,以及反洗钱人才匮乏和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

接下来,进一步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反洗钱斗争的经验,得到如下启示:一是必须加快反洗钱法制建设和完善刑事处罚体系;二是提高我国专职反洗钱主管部门的权威性;三是以国际合作的方式积极推进反洗钱监管。

关键词:反洗钱;监管模式;国际比较;启示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良好,社会秩序总体稳定,人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然而,经济繁荣的背后仍然潜藏着各种经济犯罪,特别是洗钱,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违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活动形势依然严峻,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给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了损害和不容忽视的威胁。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范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

与此同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列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在国际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已经成为全球性公害,跨境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资金规模庞大,威胁世界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

因此,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将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作为完善世界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公报中,习近平主席和各国领导人共同承诺要完善制度,提升国际社会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能力。

然而,由于我国反洗钱制度落后,导致反洗钱斗争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首先,处于反洗钱斗争前线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四不为”倾向,面对洗钱“不必为”,“不愿为”,“不能为”和“不敢为”的思想使得很多反洗钱的政策不能执行。

现钞出入境监管国际经验及启示

现钞出入境监管国际经验及启示

现钞出入境监管国际经验及启示目前,我国现钞出入境实行的是限额管理制度,即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崛起,对外贸易发展,现行现钞出入境管理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亟需完善。

一、世界各国本外币出入境监管模式(一)本外币一体化的申报统计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

英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对现钞跨境流动一般没有金额限制,通过申报统计管理制度管理现钞流动。

具体而言,一是对本外币现钞出入境不实行禁止性限制,但超过一定金额须履行申报义务;二是金额均以本国货币单位计量,统计口径为本外币合计金额;三是除信用卡外,旅行支票、汇票以及其它各种支票、可转让票据等流通中的货币交换媒介全部纳入申报统计范畴。

如,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网站上公布出入境携带、邮寄货币和货币支付工具(包括流通中的美元和外币现钞、旅行支票、货币支付凭证、以及可转让票据和投资证券)无限制,但超过等值1万美元(含)必须向海关申报,不申报将受重罚;澳大利亚对出入境携带现钞无限制,但携带现钞等值1万澳元及以上需要向海关申报,申报单交由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分析;欧盟国家出入境规定,持有超过1万欧元现金(包括等值外汇、旅行支票等)入境须按规定主动申报。

(二)主动申报和强制限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印度、俄罗斯、韩国与我国经济发展程度近似,对本外币现钞跨境流动实行不同程度的管制和限制,主要采取主动申报管理和强制限额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措施包含以下几项:一是对现钞和旅行支票以及其它有价证券实行区别管理;二是对现钞携带入境不实行限制性措施,采取主动申报制;三是携带入境的现钞可自由携带出境,但出境时超过一定金额仍需再次申报;四是携带现钞出境受到严格控制,除携带入境并已申报的现钞外,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一定金额以上现钞出境(经中央银行批准除外)。

外国金融业监管制度与我国比较分析及启示

外国金融业监管制度与我国比较分析及启示

口 王 臣
( 约 圣 约翰 大 学 N 10 7 纽 Y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 ) 0
2 金融业组织形式变迁的进程 与趋势 .
分析
由于 金 融 监 管 能 力 逐 渐 减 弱 , 来 的 原 通 过 牺 牲 效 率 和 限 制 竞 争 的 管 理 模 式 已 不 能 适 应 时 代 的发 展 , 多 的 国 家 倾 向使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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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出 以下 主 要 特 征 : 1 ()法 律 体 系 完 备 为 政 府 的 有 效 监 管 提 供 保 障 。 () 金 融 监 2各
作 分工 , 为有 效监管 外国金融业监管制度与我国比较分析 管机 构互相合) 、 明确为金融业有效 建立基础。 ( 行 业协会成 3 的 外 部 监 管 力 量 () 融业 健康 成 长 得 益 4金 及启示 于整体社会信用 的提高 。
1 .外 国发达 国家保险公 司法律 监管 体系的比较研究 11 . 美国金融行业监管研究体系分析
美 国金 融 行 业 实 行 多 元 化 双 轨 管 理
大差距 ,就会导致被监管者的不平等竞争
和 逆 向选 择 等 问题 的发 生 。因此 , 国可 以 我
1 德 国金 融 行 业 监 管 研 究 体 系 分 析 . 3
体制: 即联邦和各州实行两级监管 2 。由于 历史原因, 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较 为复 美 杂 , 监 管 体 制 在 有 效 分 工 的作 用 下 保 持 但
了井 然有 序 的运 作 状 态 : 美 国联 邦 政 府 除 下属 的货 币监 管 总署 外 , 州 设 立 不 同 的 各
银行监管机构 。同时, 以联邦存款保险 公 司和美联储为核心 , 各联邦 下属监 管机构
成立方式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对于各国经济的繁荣至关重要。

而金融监管体系作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通过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国际比较,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为完善本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双重多头”为主要特征。

“双重”是指联邦和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则是指多个部门共同负责金融监管。

这种复杂的监管架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的问题。

美国联邦层面的主要监管机构包括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等。

美联储负责监督银行控股公司和部分州注册银行,对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发挥着关键作用。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则专注于存款保险和银行破产处置。

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对证券市场进行严格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2008 年的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一些缺陷。

例如,对影子银行和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不足,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畅等。

此后,美国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旨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二、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英国曾经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但在 2008 年金融危机后,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超级监管者”模式。

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了金融政策委员会,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审慎监管局负责对存款机构、保险公司和大型投资公司进行监管;金融行为监管局则侧重于对金融机构的行为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进行监管。

这种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减少了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的空间,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同时,英国注重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措施,确保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获得公平对待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德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德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强调金融机构的自律和内部监管。

其监管模式以全能银行为基础,实行混业经营和综合监管。

国外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国外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国外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及启示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金融稳定与安全逐步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比较转轨、发达国家及地区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做法,从中归纳出可借鉴的经验,对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外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一)波兰模式。

波兰国民银行、银行监管委员会和银行存款担保基金三家机构承担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

波兰国民银行架构下的银行监管总局行使监管职权,是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具有相当的自主性;国民银行行长兼任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财政部长任副主席。

银行存款担保基金理事会3名理事由财政部长任命,4名由国民银行行长任命,是促进金融稳定的重要机构。

波兰汇率改革是维护金融稳定前提下转轨国家汇率制度改革的成功范例,其汇率改革选择“渐进模式”,利用篮子汇率作为渐进式改革的过渡形式,通过兹罗提(Zloty)钉住和爬行钉住一篮子货币,并不断扩大爬行区间,最后较为平稳地完成了由钉住汇率制度向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转换,有效解决了经济发展中的难题。

(二)美国模式。

一是确保央行独立性。

《联邦储备法》规定,联邦储备系统作为与政府并列机构直接向国会负责,任何机构或部门均无权干涉;二是形成以《联邦储备法》为核心,商业银行法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法律并存的较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构成了维护金融业稳定运行的基础。

先后制定《美国联邦储备法》等数十部金融法律,尤其1999年取消分业经营后制定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其金融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并做了权威的“重述”;三是形成相对成熟有效的保险制度。

创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明确其地位与监管方式,对存款机构实行强制加入,充分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防范金融风险。

其风险预警制度由五个自成体系又相互关联的预警系统组成: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预警系统、联邦储备体系的预警系统、联邦住宅贷款理事会的预警系统、国民信用合作社管理局的预警系统和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的预警系统。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中央银行与其它机构分工监管、以中央银行为主的模式1.美国对存款性金融机构(即:银行、储贷机构和信用社三类)承担主要监管职责的联邦级和州级机构有6家,其中联邦级监管机构有5家。

美联储主要负责监管州注册的联储会员银行,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经国会和总统批准后,美联储又增加了作为金融持股公司伞式监管者的职能。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监管所有州注册的非联储会员银行。

货币监理署负责监管所有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

储贷监理署负责监管所有属于储蓄机构保险基金的联邦和州注册的储贷机构。

国家信用社管理局负责监管所有参加联邦保险的信用社。

除货币监理署和储贷监理署在行政上隶属财政部外,其余3家则为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

除了联邦级的金融监管机构,由于美国实行双轨银行制,每个州又都设有自己的银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州注册的银行,尤其是本州注册的非联储会员银行的监管。

由于几乎所有的州注册银行都参加了联邦存款保险,因此这些银行也同时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督,即同时处于联邦和州两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之下。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货币监理署、美联储和存款保险公司监管范围的划定就反映了这一点。

在19世纪上半期以前,美国既无中央银行,也很少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只有在各州注册的银行,对银行的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责。

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于为战争筹资的需要,批准建立了一些在联邦注册的全国性银行——国民银行。

同时规定,每一家国民银行可根据所持有的国债数额发行货币。

财政部为此于1863年专设货币监理署,由其负责对国民银行的监管。

在国民银行体制下,货币供应依赖于国债发行数量,缺乏弹性,且整个银行体系缺少一个最后贷款人以缓解经常发生的流动性短缺问题,美国因此在19世纪下半期以后金融危机频繁发生,最终导致1913年美联储的成立。

所有国民银行和多数州注册银行都成为美联储会员银行。

但货币监理署继续对国民银行进行监管,美联储则对州注册的会员银行进行监管。

互联网金融监管国际比较

互联网金融监管国际比较

互联网金融监管国际比较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涌现,各国纷纷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本文将对几个重要国家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进行比较,探讨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一、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较早,监管框架相对完善。

美国金融市场监管局(SEC)负责互联网股权融资的监管工作,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则负责对互联网衍生品的监管。

此外,美国各州也设有相关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审批和注册管理。

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点是多头监管,多层监管。

SEC和CFTC 作为联邦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监管规则,各州则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依据本州的经济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这种分权的监管模式可以更好地照顾到各州的利益,但也可能导致监管的不一致性。

二、英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英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以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为核心。

FCA 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涵盖了众多领域,包括众筹、网贷、投资咨询等。

FCA采取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基于风险的监管,即根据不同业务的风险程度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英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点是相对灵活和创新。

FCA注重监管的科技驱动,鼓励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

FCA还设立了创新金融监管小组,为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专门的监管指导和支持。

这种灵活的监管模式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但也可能存在风险管控的挑战。

三、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国近年来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

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立于2016年,由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多家监管机构组成,负责制定和协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创新风险监管、楼市金融监管、理财产品风险监管、支付与结算风险监管。

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点是强监管和金融去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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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 闯接 的行政 管制 的国家 就是 美 国, 美国主要凭借其发达 的金 融信用 信息 系统
实现对金融体 系的监管 ,美 国 目前 正在使
用的监管信息 系统主要有 两个 :全 国检查 数据库 系统和银行 机构全 国桌 面系统。全 国检查数据库系统属 于美联储 国家信 息 中 心 的 一部 分 , 该 系 统 专 门服 务 干 监 管 职 能 。 因此,只有美联 储 的监 管人 员能够进 入和 使用。银行机构 全 国桌 面 系统 的最大 特点
委与人 民银行之 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3 .要 加 强 金 融 业 的 自律 作 用 ;
在l 0多年 的经济变革浪潮 中,英 国金
能型监管:
易等监督委员会 以及银 行、证券 、保 险各 局的监督、检查职能分 离 出来,统 一集 中 于金融监督厅。其 目的是增 强监管机 构 的 独立性,增 强风 险 管 理,提 高 风 险 防 范
能力。 3 .严 格 管制 的监 管 模 式
是数据的共享性 强,通 过一 些新 的功 能设 置能有效地增进 监管部 门之 间的信息 交流
体 系不健全。对金 融机 构经营 管理 行为 的
金 融监 管必 须获得 法 律法 规 的明确 界定 ,
以保证金 融监管本 身能够严 格按 照法律 法 规 的程序执行 ,以杜 绝 随意性 ,维 护客观 性和公正性。另外,我 国普遍 缺乏 对金 融 风 险的监管措施 ,监 管成本 较高 。在 现行 金融监管 中, “ 重审批 、轻管理 ” “ 国 、 重 有银行 、轻其 它银 行和 非银 行金 融机 构” 及 “ 重外资、轻 中资” 的倾 向十 分 突 出。 对此,笔者拟提 出为 完善 中国金融监 管体 制的六点建议: 1 .直接组建统一 的监管机构 ,实行 功
与合作,同时有 助于监 管人 员对 不 同机 构 的同种业务类别和风险特征进行比较分析 。 2 .适度约束的监管模 式
英 国 、 日本 、德 国 、 法 国 、 意 大 利 、
这 一类 国家 大 多实行 外 汇金融 的严格 管制 , 对 贸 易 、非 贸 易 项 下 的 外 汇 使 用 都 有严格 的限制 和规定 ,且 几 乎毫无例 外地 实行资本项 目下的货 币不可 兑换。这 些国 家存在 的一个 共 同特 点是 ,一般 历史 上都 经历 了或仍处在 资金短 缺 的阶段,金 融监 管体 系较为僵硬,不容易适应国际新情 况,
19 9 8年的国际金融危 机带来 的最大 的警 示 之 一就 是:只 有运 用综 合 的、有 弹性 的、 有预 防的手段进 行金 融监管 ,才 能适应金
分析其不同的特点 。并探 讨如何 借鉴 国际 经验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 系 关键词 :国际金融监管 ;模式;比较 ;
经 验
融产 品创 新和 机构 交 叉的 新形 势 的需要 ,
从 而促进金融和 经济有 序 的发 展。所有这
些都导 致 了金融 监 管体 系和 监 管 规则 的 变化。
b 日本 金 融 监 管 .
日本传统 的金 融监 管制度 侧重 于事前 限制,从 而形成 对金 融机构过 度保 护的监 管机制,随着 金 融监 督厅 的 设立 和运 营, 金 融监管将 转变为注 重事后 监督 ,以国际 统一会计标准和 法律规 范交 易行为促 进竞 争 的机制 ,真正建 立起透 明、公开 、公 正 的金 融市 场 。 日本 金 融 政 策 的 制 定 和 金 融 机构 的监管原来 均 由财 政部 负责 ,权 利过
国 际金 融 监 管模 式 比较及 启 示
口 胡 家佳
摘要:席卷全球 的金 融危 机让世 界各 国纷纷认识到加 强金 融监 管的重要 性 ,根
据 目前 世 界 各 国对 于金 融 外 汇 管 制 的 程 度
的不 同 。可将 其分 为 三 种 类 型 : 自 由 开 放
松 了管制 。 “ 亲商” 变成 了放 纵,导致 金 融业败德行为泛 滥,英 国也 成 为仅 次于 美 国的金融危机策 源地。英 国央行 对金 融集 中监管,有利于及 时准确地 获取和 反馈信 息 ,避免 了多方监管 的低效 和疏 漏,有利 于提高监管效率,加 大监管 力度 ,并降低
于集 中,监管部 门缺乏 独 立性。19 9 7年 6 月 日 国会通过 《 本 金融监 督厅设置 法》 及
其相关法案,进行 一元化金 融监 管体 制改
革 ,将 财 政 部 的 官 方 金 融 检 查 部 和 证 券 交
和 日 ;分业经 营和分 业监 管,这 是 中国 本 内地采取 的模 式。 当前 我国金 融监管 法律
金融风险。
牙利 ,外资控制金融机构 已经完全合法化。 这 对匈 牙利 金 融监管 形成 了极 大 的挑 战,
消 除金 融 系统 的脆 弱性 也 就 变 得 更 加 重 要 。
式、适度约束 式、严 格管制 式。下文将 分
别 介 绍 这 三 类 国 家 的金 融 监 管 模 式 。 总 结
二 、完善 我 国 金 触 监 管 体 制 的 政 策
建 议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 比较
1 .自由开放的监管模 武
世 界 上 对 于 金 融 市 场 几 乎 不 加 以主要有 四类:分业经 营、混业监 管,如韩 国;混 业经营、分业监 管,如美 国和 中国香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混 业 经 营 、混 业 监 管 ,如 英 国
相 应 的配 套 法 律 及 设 施 也 很 不 完 善 , 需 要
韩国、中国台湾 等国家和地 区属 于这一模 式,它们都具有一个 共 同特 征 :都 是从 实 行严 格 的 金 融 管 制 已经 过 渡 到 放 宽 管 制 , 甚至完全取消管制。
英 国金 融监 管
2 .要 建 立 金 监 委 、财 政 部 、 国家 发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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