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铁路运价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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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铁路运价进行管理的机构是地面运输局(STB),成立于1996年1月1日,组织机构包含在运输部内,是一个独立的决策部门。地面运输局的前身是美国州际商务委员会(ICC),根据1995年12月31日生效的州际商务委员会撤消法案,地面运输局取代ICC。
美国铁路运价经历过严格管制、放松管制和放开三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前,铁路运价是被严格管制的,所有铁路必须遵循lCC的规定。铁路公司要求调价,要事先向ICC 申请,通知客户,如客户有不同意见,ICC进行调查取证,考虑双方意见决定。那时铁路是主要的运输方式,没有竞争对手。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的高速公路发展迅速,铁路面临强劲的竞争,市场开始萎缩,铁路公司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到20世纪70年代末,国会通过斯塔克斯法,开始放松铁路运价的管制,允许铁路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但合同运价都需报ICC备案。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美国铁路运价市场化动作,ICC转变为地面运输局,管理人员从2000多人减少到140人,1995年开始对铁路运价全面放开。
放松运价管制后,全美铁路公司共裁员48万人,职工人数减少到现在的26万人。缩短线路和减少设备30%,压缩了运营成本,改善了各铁路公司的财务状况。实际的结果是没有提价反而降价,运量增加了50%,为旅客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旅客票价
Amtrak是美国唯一以旅客运输为主的铁路公司。20世纪70年代美国铁路公司普遍经营状况不好,铁路客运亏损,因此将客运从各铁路公司中分离出来,成立了Amtrak公司。Amtrak 自己所拥有的线路是华盛顿至波士顿的铁路,主要客运业务也在这条东部走廊上,占其运量的50%。Amtrak放在其他地区的客运业务都是租用相关铁路公司的线路,但机车、车辆是Amtrak的,大部分客站也是Amtrak的。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所有铁路公司的线路都要向Amtrak放开放。
Amtrak存在减少亏损的经济压力,因此考虑票价唯一的因素是市场竞争。要在美国发达的空运和公路运输中寻找生存空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后决定票价不能高于航空,可以略高于公路,一般是民航票价的50%,比公路运输票价高25%。
Amtrak实行非常灵活的票价,他们没有统一的票价率,对不同的线路、不同的列车实行单独定价。以运行时间6小时为界,划分短途列车和长途列车。短途列车票价分高峰(周一至周五)和非高峰(周末)两类,每类又分预订和非预订两档票价,预定要保证座位,票价高于非预订的。长途列车分座席、公务席、卧铺3种席别,分别对应一个全额票价和三档折扣票价。Amtrak每周发出1800列客车,运行于全美的515个车站之间。对此,Amtrak使用"收入管理"方法来确定执行的票价。具体做法是利用计算机预订系统,对每趟列车进行预订和剩余能力分析,随时根据客流情况来确定实行哪一档票价。当市场需求弱时,采用较低的票价;当市场需求旺盛时,采用较高的票价。考虑到预订者有可能最后取消行程的情况,根据统计数据,该预订系统还设定了不断变化的超额预订率,这些做法使Amtrak有可能从市场需求中获取最大的收入。
Amtrak公司采用灵活的定价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运输收入逐年提高,但是目前肋ntr放仍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联邦和州政府的补贴。美国政府和州政府对Amtrak的扶持,一方面体现了美国政府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所具备的城际大宗客运、环保、旅游和体现美国历史等方面的特点的认同,一方面也说明铁路旅客运输具有长远的发展前景。Amtrak也在不断拓宽业务领域,近几年来,应许多州政府的要求,Amtrak相继开通了一些原已关闭的城际通勤线路。
货物运价
美国的铁路公司都是私营的,政府没有在铁路建设上进行投资。现在美国铁路公司经过合并重组,较大的铁路公司不超过10家,其中最大的4家是,UP、BNSF、NS、CSX,前两家主要在西部竞争,后两家主要在东部竞争。UP公司是美国铁路公司中最大的,近十年来陆续有十几个铁路公司合并进来,拥有线路5.3万公里、职工5.2万人、15.5万辆货车和近7000台机车,1999年总收入111亿美元,利润8亿美元。
美国铁路货物运价的形式有协议运价、公布运价、联运运价和本线运价,费率形式分品类别等级费率、里程别费率、点到点费率、片组合费率、联运费率等,合同运价是主要的形式。在货主和铁路公司达不成一致时,使用公布运价。公布的运价也可进行调整,向上的调整需在至少20天前通知客户,向下的调整可以事后通知。线路关闭需在至少45天前通知客户。
虽然对铁路运价巴基本放开,但铁路公司在制定运价时仍需考虑政策环境,这里包括遵守联邦和各州法律,考虑ICC规定的沿革及地面运输局对市场竞争的要求,对有运输竞争的货物,如集装箱、拖车、棚车运输的货物,政策限制就很少。
UP公司业务申80%运量的运价是通过合同来商定的。UP公司认为定价应考虑的三个因素是客户的利益、市场的竞争和运输的成本。考虑客户利益,是要了解客户的要求,帮助客户在运输中实现运输物的升值。
UP公司的固定成本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短期变动成本包括与运量增加密切相关的燃料、原材料、人员工资等,长期变动成本是在5一7年以上时间段内变化的成本,如线路维修、机车购置等。商定运价时,合同年限长,就要覆盖全部成本;合同年跟短,可以在高于短期变动成本的基础上灵活掌握。UP公司提出"增量成本"概念,认为运费只要高于运这批货所多支出的成本就可以。如一列可以编挂1叨辆车的列车只挂了如辆,再增挂的车辆所增加消
耗的燃料与叨辆时的消耗并不成等比关系,人员工资也不增加,因此增量成本可能远小于变动成本。UP公司的成本分布如下:设备16%、列车乘务人员工资16%、线路维修16%、机车购置11%、燃料11%、管理费用5%、车站作业5%、调度4%、其他16%。
由于美国通讯系统的发达和商业信用的成熟,UP公司只在S.Lois设立一个商务中心,所有货物运输手续都在中心集中办理。公司设置市场和销售部门分别联系煤炭、化工、粮食、集装箱等行业的部门,员工6的人,一半以上是营销人员,他们联系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商谈服务和运价。他们中350人分别有不同的定价权,最低的是合同1年期限100万吨/年以下,最高的是合同5年期限500万吨/年以上。据介绍,有权定价的人员过少,会拖延运价商定时间,客户有意见;有权定价的人员过多会造成管理困难,容易失控。一般协议运价定价过程是,营销人员揽货后,财务部门提供相应的成本资料,营销人员在此基础上报价,最后签订合同。如运输涉及其他铁路公司,还要与其他公司订合同。
国家财政补贴和客运公司过轨费用
美国政府对于各铁路货运公司没有任何财政补贴,也没有要求铁路公司承担任何非市场的义务,他们认为政府需要运输货物,也应是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