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女性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赵侠韩少冲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0期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犯罪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女性犯罪已经成为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B区检察院以2012年至2014年审查起诉数据为蓝本,对本院辖区内女性犯罪情况的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分析了辖区内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预防女性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遏制女性犯罪增长和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女性犯罪社会问题

作者简介:赵侠,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韩少冲,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73-02

一、B区女性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分析

(一)从审查起诉的罪名情况看

2012年,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43.6%。2013年,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60.4%。2014年,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59.1%。

可以看出,B区检察院每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中都会有一半左右的人集中在10个罪名,而且罪名中较为集中的是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诈骗罪、盗窃罪、妨害公务罪等5类犯罪。可见,B区女性犯罪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女性故意伤害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暴力性犯罪易发高发;二是女性侵犯财产犯罪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女性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甚至抢劫犯罪也越来越常见;三是女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明显增多,罪名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尤其是在妨害公务犯罪和赌博类犯罪中女性因素越来越凸现。

(二)从受教育程度情况看

从审查起诉的数据看,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小学及文盲半文盲,所占的人数比重也最大,其中接受过初中文化程度教育的人数最多,小学及文盲半文盲人数次之。2012年至2014年,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包括初中)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占审查起诉女性犯罪嫌疑人的比例分别为86.5%、70.4%、57.4%,可见,受教育程度低是女性犯罪嫌疑人显著特点之一。

(三)从户籍情况看

从审查起诉的数据看,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B区户籍和A市户籍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呈下降趋势。2012年至2014年审查起诉的外省市户籍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所占比重却仍然较大,甚至在2014年出现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有70%是外省市户籍,这说明外省市户籍女性犯罪嫌疑人已成为审查起诉工作的重点,同时是说明,外省市户籍女性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外来务工的女性成为女性犯罪的高发人群。

二、B区女性犯罪原因分析

(一)贪慕虚荣的不健康心理

女性犯罪嫌疑人大多数存在不健康的心态,表现为心胸狭隘,忌妒心强,虚荣心大,报复心强,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就喜欢斤斤计较,受不了半点委屈,当心理负荷与心理承受能力失调时,就容易产生焦虑、困惑、苦闷等畸形心理。女性对物质欲望的渴望程度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是节节升高,突出表现为对奢饰品牌的衣物、皮包饰品、化妆品以及高端养生保养等的极度偏好。对无正当职业或外来务工的女性来说,当自身的收入与其对物质的欲望不成正比,无法满足其欲望的时候,就会不惜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是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物质欲和虚荣心。尤其是对身处关键岗位的女性来说,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得女性拥有了更多的接触社会的机会,也在各行各业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但有的女性却因为贪慕虚荣的心理而陷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陷阱。

(二)情感控制能力弱化

情感因素在女性犯罪中占有了很大的比重。女性一般情感细腻丰富、敏感又脆弱,情感控制力相对比较弱,其行为常常受外界事物的影响和刺激。有的女性缺乏甄别是非、善恶的能力,看问题比较孤立、固执,容易钻牛角尖,遇到事情很容易动感情,一旦自己的感情受到破坏,就会引起情绪的波动,极易因情绪失控而不计后果的实施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自杀、自残、故意毁坏财物等。再加上,有的女性家庭观念比较重,为家庭及成员投入了大量的感情和精力,当家庭及成员受到法律追究时,为了“维护和捍卫”家庭利益、“保护和关爱”家庭成员,从而实施窝藏包庇,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甚至妨害公务等犯罪。

(三)家庭暴力是女性暴力型犯罪重要诱因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对家庭成员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暴力行为,以及威胁、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的行为。作为破坏家庭的“腐蚀剂”,家庭暴力的存在极易破坏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内部稳定性,对婚姻以及家庭子女都会带来严重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女性在受到家庭暴力的最初,都特别顾忌脸面和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抱着“家丑不可外扬”,“说出去会让人看不起”的心理,而选择忍受、妥协和顺从,当家庭暴力的迫害程度达到一般女性肉体和精神的承受极限时,长期的家庭暴力会使她们在激愤难消的情况去选择更极端、更疯狂的方式去报复,包括实施一些犯罪情节或手段及其恶劣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以暴制暴”的犯罪。

三、预防和减少B区女性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女性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教育

高度重视女性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鼓励女性摒除“人活一世吃喝二字”、“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等唯钱论、享受论的影响,以树立自立、自强、自爱、自信的正能量帮助提高女性在钱权诱惑面前的抵抗力。第一,倡导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在众多的女性财产型犯罪中笔者发现,女性经济地位不独立缺少收入来源与过高的物质欲望追求之间的反差,是女性财产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要对症下药帮助女性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尤其是要加强对低学历女性和一些外来女性务工人员的文化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幸福”,唯有勤奋劳动才能实现美好人生追求的理念,把对物质的追求转变为通过劳动创造美的过程。第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就是尤其是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关系到女性具体生活方面的法律宣传到位,让女性了解遇到纠纷如何解决,遇到侵害知道如何保护,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讲解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印发法制宣传材料等帮助更多的女性认清什么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分清罪与非罪,逐渐培养女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第三,妇联、群团等组织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注重发掘女性身边的优秀典型,以女性优秀典型人物的“诚信友爱”、“敬业奉献”、“敬老孝亲”等先进事迹鼓励和引导女性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女性心理健康教育

当下人们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面对社会环境带来的压力和不良诱惑,女性要想远离违法犯罪,必须具备积极健康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女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就是要在女性出现消极情绪时及时介入进行情绪排解,引导女性学会宽容大度地对待、处理问题,特别要关注对未成年女性的心理引导和教育,未成年阶段由于思想尚不成熟,行为举止易模仿他人,是与非的观念还未形成,做事不考虑后果等原因,更容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笔者认为,当女性遭遇挫折、失败和困惑时,有关职能部门或妇女维权组织要及时派员介入进行疏导和化解,将女性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危险抑制在萌芽状态,避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