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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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代会提案应当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医院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议案,内容包括提案的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
(一)职代会召开前由医院工会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发放给全体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工会小组。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三)立案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医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医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四)提案的处理:工会委员会将提案汇总后交送医院党总支和行政组织,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四、职代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院党政工联席会会议研究确定。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医院审查、立案。
3.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4.起草大会通知。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主席团成员必须在职工代表中提名,酝酿选举主席团的工作由工会承担。工会可以召集各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进行协商,提出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应有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其中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三)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工会各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医生、护士、医技、工勤、行管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再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由医院领导、工会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五)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任务
1.在职工代表团(组)参加的预备会议上,讨论工会委员会提出的大会议题的建议和其他准备事项,确定提交大会的议题。
2.选举大会主席团。
3.对大会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征得主席团同意,也可以选派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4.在大会期间,可以以代表团的名义对医院领导提出询问,并听取行政或职能部门的答复。
5.出席大会,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完成职代会交办协的其他工作。
五、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2/3,即可宣布开会。
(二)听取审议医院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听取审议医院财务年度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议工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工会经审年度工作报告;
(六)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各代表团(组)长应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七)大会发言。
(八)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九)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七、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和主要任务: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
(一)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
(二)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三)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
(四)主持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述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法权益。
(六)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八、职工代表大会的会期
召开职代会会议是职代会行使法定职权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工作程序。定期召开职代会,是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化的重要保障,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大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若遇有重大事项经院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的提议,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九、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职代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决议。决议一旦通过,就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表决的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也可采取举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