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文档
工程建设档案规范制度

工程建设档案规范制度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职责、流程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建设档案应包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二、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提供查询服务。
2. 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与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3. 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职责范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时效性和保密性。
三、档案分类与编号1. 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类别进行分类,如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进度报告等。
2. 每个档案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规则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档案分类和编号的具体规则由建设单位制定,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的收集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进行,确保及时记录工程信息。
2. 档案材料应当齐全、格式统一,内容清晰可辨。
3. 档案整理应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五、档案保存与保密1. 工程建设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制无关人员的访问。
3. 对于电子档案,应做好数据备份和防病毒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六、档案查询与利用1. 建立健全档案查询制度,确保相关人员能够高效获取所需资料。
2. 对于外借或复制的档案,应建立登记制度,明确借用人的责任和归还期限。
3. 鼓励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工程建设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档案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应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反映最新情况。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对于过时或无用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类技术档案。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各部门、项目组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技术档案。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项目组在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类技术档案,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
(2)顺序排列:同一类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编制目录:对整理好的档案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4)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整洁。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1)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范围、期限。
(2)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不得擅自带走或损坏。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2. 档案销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2. 完整性原则:建筑工程档案的完整性是指档案文件内容的完整,不得有遗失和缺失。
3. 准确性原则:建筑工程档案的准确性是指档案文件内容的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和错误。
4. 安全性原则:建筑工程档案的安全性是指档案文件的安全保存和使用,防止遗失、破坏和泄露。
5. 效率原则: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高效、便捷,方便相关人员查阅和利用。
四、档案管理责任1. 上级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计划。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保存、借阅和销毁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使用和保管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各部门应主动将本部门的建筑工程档案及时交档案管理部门。
2. 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和登记,形成档案目录。
3. 档案的保存: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档案的保存。
4. 档案的借阅:相关人员需要查阅档案时,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过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
5. 档案的销毁:档案管理部门应依据规定的销毁期限和程序进行档案的销毁工作。
1. 每年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3.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档案管理制度改进1. 不断总结和归纳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2.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二)归档文件的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工程档案的立卷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建筑工程人员的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范围1. 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联系电话等。
2. 人员入职、离职、调动、晋升、考核、培训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3. 人员奖惩、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评定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4. 人员参加项目、完成项目等情况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5. 其他与人员管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5)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
4. 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规定,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5. 利用: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员工、领导、相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六、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格保守档案秘密。
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查询、复制等,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鉴定后予以销毁。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度,做到科学规范、有序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程序、依准”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诚实守信、务实高效。
第四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的原则,形成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互惠互利的工作机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建立档案管理常态化长效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统一领导,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二)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对公司重要档案的管理、保存、利用和处置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四)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查、处理和解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人员结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工作职能明确。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熟悉相关档案管理法规和规定,能够独立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的范围本制度所称工程档案,是指建筑行业在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影像、电子等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工程档案管理职责1. 建筑行业各相关单位应设立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2. 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工程档案管理要求1. 工程档案的收集(1)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收集。
(2)收集的工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 工程档案的整理(1)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分类、编号。
(2)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一事一卷的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3)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确保文件资料的整洁、规范。
3. 工程档案的归档(1)工程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2)归档的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立卷、装订、编目。
4. 工程档案的保管(1)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
(3)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好。
5. 工程档案的利用(1)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2)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批。
(3)工程档案的利用应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五、奖惩1. 对在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档案损失、损坏、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建筑工地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 实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3. 实行保密性、安全性的原则。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工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3.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五、档案管理内容1. 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学历、专业、职称、技能等级等;2. 人员工作经历: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岗位、业绩等;3. 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4. 人员奖惩情况:奖励、处分等;5. 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6. 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证明材料。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人员入职、离职、晋升、培训等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2. 整理: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类别、顺序进行归档;4. 保管: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防潮、防虫、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5. 借阅:档案借阅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借阅人需按规定用途使用档案,并在归还时确保档案完好。
七、档案管理制度执行1. 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档案管理;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工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发布】。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活动,包括收集、整理、存储、归档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是指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维护有关的各类文件、图纸、合同、报告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涉及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严格遵守、积极配合、主动服务。
第六条各级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规范地进行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的修改、修订由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领导机构批准实施。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第九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应当分类整理,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方便后续管理和检索。
第十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协议、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得遗漏、涂改或者私自销毁。
第十二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方式可以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或者其他形式的档案,但需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应当建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存放和保管。
第十四条收集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具体工作由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是指对已有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遵循分类有序、逻辑清晰的原则。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制定详细的整理计划和方案。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要综合考虑档案的重要性、时效性和可读性等因素,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建筑工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筑工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建筑工人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建筑工人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筑工人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教育背景: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4. 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等;5. 奖惩情况: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违纪违规等;6. 健康状况:体检报告、疾病史等;7.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建筑工人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制定和实施工程建筑工人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4.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5.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1.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时提交工程建筑工人档案资料;2.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3.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工程建筑工人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其档案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条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实行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借阅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借阅登记。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档案资料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业务水平;4. 服从单位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建筑施工_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已竣工工程以及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工程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等;2. 管理档案:包括合同、财务、人力资源、设备、材料、质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文件;3. 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文件;4.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考核、证书等文件;5. 其他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文件收发、内部通讯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收集:各相关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2. 分类:根据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3. 编号: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4. 检查:对归档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5. 归档:将检查合格的档案按类别、编号顺序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2. 保持档案室清洁、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3. 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便于查阅;4. 对重要档案实行专柜保管,并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损设施;5.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七条档案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填写查阅登记表;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3. 查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复印、拍照,确需复制、复印、拍照的,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请企业负责人批准;2. 档案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法,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3. 档案销毁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由销毁人和监督人签字。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系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文件的归档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收集。
2. 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伪造行为。
3. 档案整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检索便利。
四、档案保管与保密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专用的档案室内,防止受潮、受损和丢失。
2. 对于涉密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3. 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利用与服务1. 工程档案应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2. 对外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时,应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对于重要档案的复制、传播应加以控制,防止信息泄露。
六、档案的电子化管理1. 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 确保电子档案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电子档案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管理,确保施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2. 本制度中所称的建筑工程施工档案,是指在本单位各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施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等工作。
四、施工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施工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收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真实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及时性: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2. 施工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编制目录:编制施工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
(3)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查阅。
五、施工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施工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集中统一:将施工档案集中统一归档,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2)定期归档: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将档案资料归档。
2. 施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安全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保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资料,实行保密管理。
(3)清洁保养:保持档案室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霉。
六、施工档案的利用与移交1. 施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利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利用施工档案。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管理,明确各项安全档案的内容、编制、保管、使用及归档等要求,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对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的管理。
四、安全档案的编制1. 安全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报价单、合同、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材料报审单、技术交底记录、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等。
2. 在建工程每个部位和每个负责人都应编制建筑工程安全档案,并及时更新维护,做到实时记录、通报。
3. 安全档案的编制应经过审定后方可使用,并在责任人、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五、安全档案的保管1. 安全档案应保存在专用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保管人员应是指定的人员,不得任意调动。
2. 安全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能够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存档、查阅及维护工作。
3. 安全档案应分类存档,便于查找和使用,严禁随意拉动、涂改或篡改。
4. 安全档案的保管地点应干燥通风,有相应的防火和防水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安全档案的使用1. 安全档案的使用应符合工程负责人的管理权限,不得私自篡改或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安全档案的使用时应妥善保存,不得私自拷贝、外传。
3. 安全档案使用过程中如需借用,应填写相关借用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安全档案的归档1. 安全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不得过早或过晚。
2. 安全档案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归档人员应核对及时,不得有误操作。
3. 安全档案的归档后,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安全档案的完整性。
4. 安全档案的归档地点应安全可靠,严禁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安全档案的启封1. 安全档案的启封应领取相关手续,并由责任人签名确认。
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和运用,以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3. 定义- 内业档案:指涉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管理等的各类文件、图纸和数据等。
- 档案管理人员:指负责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等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4. 内业档案管理责任4.1 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负责内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等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并清理档案中的过期或无效文件。
4.3 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档案,定期备份档案数据以防丢失或损坏。
4.4 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需要提供内业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和提供相关档案服务。
5. 内业档案使用原则5.1 内业档案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5.2 内业档案的使用应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和授权范围,禁止滥用档案。
5.3 内业档案的使用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得故意篡改或捏造档案内容。
6. 档案安全保密措施6.1 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不受未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6.2 内业档案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防火、防水、防盗和防病毒等措施应得到落实。
6.3 内业档案的电子存储应采取安全的网络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档。
7. 档案终止处理7.1 内业档案在满足法定保存期限后,应根据规定进行终止处理,包括销毁、移交或归档等。
7.2 内业档案的终止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8. 监督与评估内业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评估,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
9. 附则9.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所有。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离职员工、退休员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照片等;2. 员工工作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绩效考核、培训记录等;3. 员工奖惩档案:包括员工奖惩决定书、表彰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等;4. 员工离职、退休档案:包括离职、退休手续、退休金领取证明等;5. 其他相关档案:包括员工参与的项目资料、员工个人荣誉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员工本人有责任维护自身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档案内容进行如实填写。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员工入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基本信息档案,并及时归档。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其工作档案,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第十条员工获得奖惩、晋升、离职等情况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其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或退休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离职、退休档案,并及时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十四条员工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工程建设期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期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保障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档案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有效执行工程建设期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工作。
2.设计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编制和整理相关文件,及时归档。
3.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施工任务书要求,记录施工过程,保留施工记录,及时报送相关档案。
4.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记录、整理、归档。
四、档案管理内容1.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流程、责任分工、档案安全措施等。
2.设计单位要求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编制相关文件,并在设计完成后进行整理和归档。
3.施工单位要求保留好施工日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档案,并及时报送。
4.监理单位要求及时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并按规定归档。
五、档案管理流程1.建设单位在项目启动前,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确定档案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分工。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流程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整理、归档相关档案。
3.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存储系统,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4.定期组织档案审查,核实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经营项目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永久保存。
六、档案管理措施1.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建设单位应当购置专业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3.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资料的保护,制定相关安全措施,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4.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档案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2. 完整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遗漏、伪造、篡改档案。
3. 系统性: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体系。
4. 安全性: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5. 利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4. 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保管、修复和复制工作。
5. 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6.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业务交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建筑工程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
2. 工程施工文件、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方案等。
3. 工程验收文件、质量评定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
4. 工程保修文件、维修记录、维修方案等。
5. 工程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等。
6. 其他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建筑工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2. 对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建筑工程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复。
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档案、勘察设计档案、竣工档案、验收档案等。
2. 涉及到的工程档案必须保存完整并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管理。
三、工程档案管理机构1. 建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备专业人员,熟悉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法规。
四、工程档案的建立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记录、变更资料等。
2. 工程档案建立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工程档案管理流程1. 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环节。
2. 每个环节都要进行相应的记录,确保工程档案的信息真实可靠。
六、工程档案的保管1. 工程档案必须放置在专门的档案室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档案室内要配备专门的防火、防水设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七、工程档案的利用1.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内部和外部的档案借阅申请进行审批。
2. 档案借阅申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审批后方可借阅。
八、工程档案的销毁1. 工程档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包括已经过期的档案和已经经过审批的文件。
2. 销毁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1.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2. 对于不遵守制度的行为,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以上为建筑行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是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评价、选拔、培养和使用建筑工程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2. 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工作合同、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惩记录等;3. 技术能力档案:包括项目参与记录、技术成果、专利、论文等;4. 继续教育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进修经历等;5. 职业生涯规划档案:包括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职业生涯培训计划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档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3.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收集:1. 新员工入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基本信息档案;2. 员工在工作期间,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工作经历档案、技术能力档案、继续教育档案等;3. 员工离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职业生涯规划档案。
第九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分别立卷;2.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号、登记;3. 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2. 档案应按照保管期限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维护;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人员档案的利用:1. 严格按照档案查阅、借阅手续办理;2.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泄露;3. 为单位内部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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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文档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management system docu ment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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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5.1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