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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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介绍
目录
李庄案件全过程回放
李庄案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公开庭审
二审过程实录
李庄案引发社会反应
李庄案(Lizhuang document ;Li Zhuang Case)。
李庄案是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因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被提起公诉一案。
李庄
李庄案件全过程回放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从北京将李庄押回重庆,李庄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
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开始大篇幅披露李庄案情,并公布李庄所谓的短信“钱多、人傻、够黑、速来2009年12月17日,该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
12月29日,法医鉴定出炉,经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
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李庄案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公开庭审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2]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以容纳200多名旁听者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
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
”
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
因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茫茫夜幕中进行。
李庄案公审现场
李庄六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
30日早晨8时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来到江北法院门口,而开庭时间为9时10分,可见李庄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的广泛关注。
甫一开庭,他便语惊四座。
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
”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
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
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
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
”审判长同样驳回。
提出5点申请均被驳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
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
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
”
公诉人回答说,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
李庄则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
何况龚刚模和马晓军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
公诉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称并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
”李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北京方面收到了重庆警方发过去的明文电报也说有录像为证,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做伪证?”
审判长当庭驳回5项申请,李庄便口出“狂语”:“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明明写了我有这些权利,审判长却驳回了。
你们哪怕抬个屁股,出去解个手,然后回来跟我说"经合议庭合议"也行!要不干脆剥夺我的被告人权利算了。
”
李庄:龚刚模自称被吊8天8夜
恢复庭审后,公诉人认为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李庄所称的“龚刚模曾遭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
但鉴定书中的细节引起了李庄的注意:“"(龚刚模)手腕色素弥漫,系钝物击打所致"。
这不正说明他遭到刑讯逼供?”
李庄称:他曾在江北看守所三次会见当事人龚刚模,“与龚刚模之间隔着一扇铁窗,窗内窗外各有两名警察陪同”。
“我在翻阅同案嫌疑人的审讯笔录时,发现龚刚模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很低,我怀疑他可能算不上"黑老大"。
”于是,他当着龚刚模的面,把同案重要嫌疑人樊奇杭的笔录念给他听。
“龚刚模开始诉苦。
我叫警察离开会见室,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有权单独会见当事人。
警察出去后,龚刚模露出自己手腕上的伤口,说自己被警察吊到2
米多高,足足吊了8天8夜。
有时候吊一只手,有时候吊两只手,大小便都拉在裤子上,大便直接落到了地上。
打他的警察中有个姓彭。
”李庄在庭上称。
公诉人:证人指证他诱导假证
公诉人随后出示的一系列证人证言笔录,直指龚刚模绝无遭刑讯逼供,而是李庄诱导他编造的借口。
在这些证人中,既包括龚刚模的堂兄弟龚云飞和龚刚华、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也包括由李庄从石家庄带到北京发展的“得意门生”马晓军。
早前,李庄还在法庭上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释放马晓军。
这些证人均向警方指证:“李庄教龚刚模在开庭时大喊刑讯逼供,并把被刑讯逼供的情景表演出来。
”龚云飞还“抖”出:“李庄向我炫耀他曾在辽宁给一个"黑老大"辩护,这个案现在还拖着。
”
李庄的辩护律师们随后指出:“龚刚模在中央电视台上说"李庄向我使了一个眼神,暗示我翻供",龚刚模的这种猜测显然不能认定李庄有教唆行为。
其余证人有的说李庄把头凑到龚刚模耳边轻声地跟他说该怎么翻供;有的说李庄直白地教他怎么翻供;还有的说李庄用肢体语言教他怎么翻供。
证人之间的供认互相矛盾。
”
公诉方还掌握了一项物证:有龚刚模签名的字条,上面写有“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律师”的字样。
公诉方认为,该字条的目的是:让龚当庭翻供,若法院不接受,则李庄公开退庭,让案子在辩护人缺位的情况下无限期拖延。
李庄:我有录像
李庄在法庭上表示:“我在会见龚刚模时,进行了录像和录音,目前存在北京。
”
李庄自信地说:“马晓军说我"教"龚刚模在庭审时该怎么说。
我承认。
可这违法吗?在总结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提供专业意见,这恰恰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律师。
”
辩护人则认为:“龚刚模案的180名证人,李庄都没接触过。
截至被刑拘,李庄在龚刚模案中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李庄没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和结果。
”
二审过程实录
李庄案明二审 6名证人将出庭或当庭对质龚刚模
重庆“涉黑”律师李庄一审被判2年6个月后,其辩护律师随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与包括龚刚模在内的8名证人当庭对质。
2月1日,新民网记者在李庄案二审开庭前,与其辩护律师之一的陈有西取得联系。
据陈有西介绍,目前已确定在2月2日的庭审中,他们所要求的8名证人中的6名将出庭作证。
对于具体的证人信息以及“关键人物”龚刚模是否会出庭,陈有西表示暂时不便透露。
记者致电陈有西时,他正在温州机场准备登机前往重庆。
陈有西告诉记者,李庄的另两名辩护律师高子程、刘仁文在此期间曾与李庄会过面,表示李庄目前精神状态良好。
(新民网实习记者吴佳记者魏丽英)
高子程陈有西刘仁文组成李庄二审辩护律师团
李庄上诉案将于后天(2月2日)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加强辩护力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著名刑法学教授刘仁文律师应邀加入二审辩护律师团。
经三位律师研究,决定二审继续由高子程律师、陈有西律师出庭辩护。
刘教授日前已经赴渝一起研究辩护思路和材料准备。
高、陈已经收到法院出庭通知。
据悉,二审法院将改变没有证人出庭的情况。
附:刘仁文教授,湖南隆回人。
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国际刑事法院访问学者。
独著有《刑事政策初步》、《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主持翻译有《理论犯罪学》、《死刑的全球考察》、《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哈佛法律评论.刑法学精粹》,另有学术随笔集《想到就说》、《具体权利》。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李庄当庭认罪? 律师陈有西否认称将继续无罪辩护
新民网记者13时30分联系到李庄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陈有西则表示,“李庄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说出这番话的。
”
陈有西告诉记者,“‘李庄称一审事实清楚撤回上诉理由’的报道‘失实’,如果撤回一审上诉理由,怎么还会有今天二审的开庭呢?”
陈有西承认李庄在2日的庭审中确实说过“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判定罪名成立。
”这些话的,但陈有西强调,“这是李庄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这样说的(他进一步指出这个‘不得已’是指李庄是因失望而带有讽刺意味地说这番话的),在法律上,没有事实证据,是不能根据被告的供诉来定罪量刑的。
”陈有西称,“律师团将继续为李庄做无罪辩护。
”
李庄案二审:庭审因辩方律师听不懂重庆方言休庭
中新网重庆2月2日电 (记者郭晋嘉孟幻银雪)2日,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下午庭审开始约一个半小时后,因语言障碍休庭。
在今天的庭审中,龚刚模、龚刚华、吴家友等纷纷作为公诉方证人出庭。
当庭审进行到第三个证人——吴家友出庭作证时,辩方律师称,因三个证人均用重庆方言作答,辩方律师听不懂重庆方言请求法庭配备普通话翻译。
经合议庭商议后决定休庭,再作安排。
李庄案二审开庭法院外门庭冷落
华龙网1月30日9:24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阙影、徐兴渝)上午9:30,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二审将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上午8时左右,记者在市一中法院外看到,法院大门前的广场上空空荡荡,显得十分冷清,与一审开庭时的“火爆”场面相比,仅有个别几家媒体记者到达现场采访。
8时30分许,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抵达法院,他表示,二审将出示新证据。
庭审直击:李庄案二审庭审第一次休庭
华龙网1月30日10:49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阙影、徐兴渝)今日上午9: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10:44分,审判长在传唤证人龚刚模上庭时,被告人李庄向审判长申请需要上洗手间,审判长当即表示休庭10分钟。
李庄案庭审直击:辩护律师庭上为龚刚模“验伤”
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2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友西当庭为龚刚模“验伤”。
在今日的庭审中,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再次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龚刚模作为证人出庭称其从未被警方刑讯逼供,高子程和陈友西当庭要求为其“验伤”。
随后,高子程与陈友西走下辩护台,查看龚刚模双手,高、陈两人称发现其左右手各有两处伤痕。
龚刚模解释说,左手一处伤痕是2009年四、五月去海南亚龙湾在沙滩上被刮伤留下的,左手另一处伤痕系长痘自己抠伤;右手两处伤痕其自己也不清楚因何原因造成。
庭审中,龚刚模还说其跟李庄首次见面时,李庄就对他说从其笔录中已看出曾被刑讯逼供;李庄讲这些话同时也眼神直视并眨眼暗示他承认被刑讯逼供。
另外,龚刚模还称,在某一次会面中,李庄在靠近他二三十公分距离时对他说“你必须翻供,不然你就死定了。
”
李庄案二审今开庭重庆一中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诉权
华龙网2月2日10:20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阙影、徐兴渝)今日上午9:30,李庄涉嫌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上诉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李庄案二审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均依法进行,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1月19日受理李庄上诉案
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公开宣判后,李庄及其辩护人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1月1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立案受理了李庄上诉案。
立案当天,重庆市一中法院即指派合议庭成员前往重庆市第二看守所提讯了李庄;同日,其辩护律师高子程会见了李庄。
1月26日,高子程律师与该案合议庭成员交换了意见。
将辩方认为的“有利证据”全部提供给高子程
据悉,重庆市一中法院对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等查阅卷宗材料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充分保障其作为辩护律师的权利。
该院不仅安排专人协助高子程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和复制,而且根据辩方申请对认为可能影响二审判决的全部证据材料提供给了高子程,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辩方的各项诉讼权利。
李庄案二审开庭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
2月2日,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图为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开庭前接受媒体采访。
中新社发郭晋嘉摄
中新网重庆2月2日电 (郭晋嘉银雪孟幻)2日上午,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不久,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
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
李庄辩护律师陈友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
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
在法庭提问阶段,检方问李庄,其为何放弃上诉,为什么作伪证。
李庄回答说:“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
李庄辩护律师继续做无罪辩护
红网重庆2月2日15时15分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倪志刚)在李庄法庭认罪之后,他的辩护律师到底是继续做无罪辩护,还是做有罪辩护?据记者了解,李庄的辩护人将继续做无罪辩护。
一位律师向记者解释说,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律师叫辩护人,与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不一样,他可以独立于当事人的想法之外,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尽量为当事人减轻罪责。
今天早上李庄的辩护人高子程进法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方指证李庄唆使和暗示龚刚模做伪证,但李庄只有犯意,不能作为指控。
另据了解,公诉方今天安排了6位证人出场,包括李庄之前的当事人龚刚模,以及龚的另一位辩护律师吴家友。
龚刚模在接受高子程和陈有西的询问时,最后称“我头晕,我不想作证,我想回看守所。
”法院准许了这一要求。
此外,辩方也准备了两位证人,一位是龚刚模案中2号被告人樊奇杭的辩护人北京律师朱明勇,另一位是李庄助手马晓军的岳父。
不过,目前他们尚未接到上庭作证的通知。
龚刚模作证称听不懂辩护人在说什么
华龙网2月2日12:00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阙影、徐兴渝)今日上午9: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11时,审判长传唤证人龚刚模出庭作证。
在辩护律师龚刚模在询问证人问题时,龚刚模称听不懂辩护人在说什么。
在询问证人龚刚模过程中,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就龚刚模涉黑案的部分内容和他是否被刑讯逼供等问题的进行了询问。
在听完辩护人的问话后,龚刚模多次称“听不懂辩护律师在说什么。
”
李庄案引发社会反应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2009年12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
从李庄案发至30日开庭,一直是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各种声音也从未止息。
刑辩律师职业状态、司法程序问题等话题,不断进入媒体和公众视野。
经过半个多月的发酵,李庄案“效应”已现:刑辩律师们“谨小慎微”,重庆市民对抓“黑律师”叫好,学者则开始反思。
在重庆打黑被高度关注的背景下,李庄案引发的连锁反应,已超出了案件本身。
【李庄案】
12月12日,48岁的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
李庄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
警方称其教唆嫌疑人
李庄案当事人被捕
龚刚模编造曾被刑讯逼供。
昨日9时10分,李庄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按重庆警方发布的消息,作为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龚刚模检举。
李庄涉嫌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教唆“翻供”。
“李庄案的审理,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几个涉黑案的难度,一定要打好这场战争,确保案件审出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
”12月28日,重庆一名官员这样说。
李庄12日被刑拘,13日批捕,20日检方公诉,30日开庭审理。
效率之高,被律师界称为“重庆速度”。
李庄案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多方连锁反应。
【“黑律师”】
重庆各界纷纷声讨
李庄被抓后,重庆本地一致叫好。
“李庄太坏了,把重庆人当傻子。
”12月26日,重庆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说,而他的信息来自当地媒体,也来自坊间传闻,比如:“李庄曾给北京同行发短信说‘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12月25日,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李庄否认发过此类短信。
检方起诉李庄的证据目录里,也没有该信息的相关证据。
12月18日,新上任的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称,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的案件,重庆也有个别律师参与其中,这些问题给重庆的律师工作敲响了警钟。
在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里,身为律所主任的朱红刚说,对李庄案,老律师们反映很激烈,他们感叹“生存环境太艰难”。
“不管李庄是否有罪,这个案子对刑辩律师是有警示意义的。
”朱红刚表示,“经历了这件事,愿意代理刑事案的律师肯定会更少。
”
【研究者】
学者建议庭审现场直播
在打黑进入审判阶段后,重庆开始研究“打黑”。
12月28日,重庆市委一名官员透露,应重庆市高层要求,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已组织一批学者和专家研究打黑。
记者辗转获得的部分课题报告显示,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学者提出,重庆方面在处理执法、司法与媒体关系的问题上一直比较成功,但对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一案的信息发布方式存在严重问题。
根据搜集的资料,对李庄案重庆公安机关以通稿的形式向媒体发布消息,当晚重庆电视新闻台又以采访龚刚模、吴家友(龚刚模另一辩护律师)两人的形式,向社会证实李庄的犯罪嫌疑。
随后,又允许媒体采访了诸多证人。
该学者认为,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侦查秩序,也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无罪推定”的权利。
该学者建议,对文强等政府官员和司法官员的案件、重大黑社会犯罪案件,如果能允许媒体现场直播,必将让更多人“感受到重庆打黑审判的文明、公正”,也能对审判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