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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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制度范本(3篇)

教职工大会制度范本(3篇)

教职工大会制度范本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根据《____工会法》《____教育法》《____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____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____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____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1、我园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如教工人数超过____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

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____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间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共同发展,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幼儿园教职工群众性自治、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三条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维护教职工的权益,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团结凝聚教职工力量,促进和谐稳定。

第四条代表大会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平等、有序的原则进行工作。

第二章代表大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五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公开、民主、平等的方式产生。

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由代表大会章程具体规定。

第六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确定,代表人数不少于总教职工人数的十分之一。

第七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八条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力:(一)讨论、审议和决定幼儿园教职工的重大事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

(二)选举和罢免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成员。

(三)监督和评价教育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措施。

(四)审议和决定教职工合理化建议。

(五)提交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和提出工作建议,向幼儿园提出监督批评。

(六)代表教职工参与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七)其他必要的工作和职权。

第四章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第九条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组成人数不少于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主席团成员由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得票数最高者担任。

第十条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由主席团负责召集、组织和安排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召开,由主席团主持。

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副主席、秘书组成。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会议形式应当多样化,可以采取座谈会、讨论会、专题研讨等形式。

会议程序由主席团制定。

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凝聚全体职工的共识,促进幼儿园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是职工实现民主管理和参与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依靠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于全体幼儿园职工。

第五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职工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职工全体行使职工的权利。

代表大会对职工委托代表行使权利的具体措施,由本制度规定。

第六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时,应当在特定的时间召开并通知全体职工。

第七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由幼儿园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幼儿园职工总人数的50%。

第八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内容应当包括:听取幼儿园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问题和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机构。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解聘第九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依法合法选举。

一、选举原则为平等、民主、公开、公正、直接、秘密,选举程序应当遵循程序合法、程序公开、程序严格。

二、代表候选人应当是职工中的先进分子,热爱职工事业,具备独立、公正、真诚、负责等品质。

候选人应当经过职工群众从自荐、推荐、酝酿中确定。

三、选举每届代表时,应当设立选举领导小组,由职工代表大会召集人担任,并应当邀请幼儿园相关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参与。

四、代表选举结果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代表在任期内应当严格履行代表职责,如有违背职工利益、损害幼儿园声誉等情况,可由代表大会提出解聘议案,经通过后解除代表资格。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一条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负有决策职责。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为;三、民主决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四、科学管理,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幼儿园事业发展规律;五、依靠职工群众,代表大会决策应当反映职工的真实意愿。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有效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落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规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管理权利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全体教职工表达意见、协商、决策和监督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通过选举方式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全体会议,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职权行使必须以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多数决定和少数服从的原则,通过决策、监督和制度建设来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利益。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听取教职工代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教育教学方案、学校经费预算、人事安排等重要事项,制定和修改幼儿园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事涉全体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代表选举和产生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普选和代表组织推选相结合。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周期为三年。

第七条代表选举的具体方法和程序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自行制定,并公告到全体教职工知悉。

第八条代表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确保选举工作的透明、公正、公平。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在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上表现良好;(二)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三)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条件符合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要求。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当选后,应当参加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培训和议事活动,提升自身的监管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遇到工作调动、长期休假、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职的,应当及时向教职工代表委员会提出辞职申请,由教职工代表委员会根据需要补选新代表。

第三章会议组织和工作机构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由教职工代表委员会组织召开,根据需要可由教职工代表委员会决定单独召开专门议题会议。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效率和决策质量,保障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办事机构和提案委员会。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主要职责是组织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实施代表大会的决议。

主席团由一名主席、若干名副主席和若干名秘书组成。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办事机构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依据具体工作需要成立,主要职责是协助主席团进行代表大会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收集、审查、筛选和提出代表大会的议案和建议。

第三章代表产生和代表资格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依照代表比例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代表的选举原则是民主、平等、公开、秘密。

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对幼儿园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积极的参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公认的群众基础。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第四章代表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

(二)依法拟定和修改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审议和决定有关幼儿园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监督检查幼儿园的日常工作,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规划。

(四)参加幼儿园有关决策的咨询和听证。

(五)参加幼儿园各项评奖、选拔和荣誉称号评章的工作。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参加代表大会的会议和活动。

(二)维护幼儿园的声誉和利益,按照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工作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促进工作的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教职工选举产生,依法行使民主集中制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幼儿园提供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幼儿园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坚决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教育事业的正常教育秩序和社会秩序,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幼儿园的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研究解决教育教学和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职责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产生办法,是遵循全员普选和充分代表原则的。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与教职工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有决策权、监督权和选举权。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一)参加集体讨论,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的章程、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二)负责督促和推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对幼儿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要求责任人负责;(三)定期听取和审议幼儿园的工作报告,评审幼儿园各项收支计划和报表;(四)关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五)其他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授权事项。

第三章年会和扩大会议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规划下一年的工作。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召开扩大会议:(一)重大问题需要讨论或决策的;(二)幼儿园监督工作需要展开的;(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的;(四)其他需要召开的情况。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一、总则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形式,其任务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

二、代表大会的组织1. 代表产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产生。

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名额不超过总教职工人数的20%。

2. 代表资格: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法定劳动年限。

3. 代表任期:代表的任期为3年,可连任一届。

三、代表大会的职权1. 讨论并决定幼儿园的重大决策,如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幼儿园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等;2. 讨论并决定幼儿园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3. 监督幼儿园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评议和监督;4. 选举和罢免幼儿园的职工代表委员会及其主任,对重要职位的任命提出意见;5. 审议和批准幼儿园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年度总结报告;6. 确定幼儿园的改革发展方向,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 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及绩效考核结果;8. 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代表大会组织机构1. 主席团: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出,主席团成员为1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执行。

2. 秘书处:代表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代表大会文件的起草、整理和传达,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3. 监察委员会:代表大会设监察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代表组成,负责对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1. 代表大会实行不定期召开制度,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会议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决定,并提前通知全体代表。

3. 代表大会需有过半数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对涉及幼儿园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审议通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园的共建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教育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广大教职工的集体意识和利益诉求的表达。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推行代表制,代表大会的产生、组织和职责由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代表选举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比例选举,代表人数与教职工总数保持一定比例,确保各种职称、专业领域和年龄层次的教职工都能得到充分代表。

第五条代表选举实行区域推荐和现场公开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每个区域设立代表选举小组,负责组织选举工作。

第六条代表选举分为提名、初选和终选三个环节。

第七条提名环节是指教职工可自荐或由他人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并需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和代表宣言。

第八条初选环节是指代表选举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提名和代表的比例要求,通过区域层面的投票,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确定终选名单。

第九条终选环节是指代表选举小组组织现场公开投票,按照比例选举产生最终的代表名单。

第十条代表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任何人不得干涉和干预。

第三章代表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教育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参与学校决策,表达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学校解答;3. 批评和监督学校的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4. 参与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对学校表彰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5. 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工作。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提出合理化的建议;2. 保守守密,确保会议信息的安全;3. 如实履行代表职责,不得私心杂念,损害教职工的利益;4.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和领导代表大会的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集体协商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决策机构、协商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统一体。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必须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代表职能,加强党群关系。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本单位工作报告;决定和监督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表决选举本单位党委、工会委员会和其他领导机构。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正式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应当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参与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采用层代表制。

各层代表分别选举出上一层代表,最后产生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章代表选举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必须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八条代表的产生必须充分听取代表会议对代表人选的意见,并由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第九条代表的产生必须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和选举事项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出任代表职务,应当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经过集体评议确定,并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代表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代表候选人须具备选民资格,并接受代表会议的检查。

第三章代表大会组织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由幼儿园院长召集。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五条代表会议由幼儿园院长主持,并选举一名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第十六条代表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拟定,并经过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代表会议采用直接表决的方式进行议事。

第十八条代表大会的决议,由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表决规则进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游戏规则的修改,必须由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范本1. 总则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幼儿园教职工根据法律和幼儿园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愿组织成立的代表大会。

为了保证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有序、高效,促进幼儿园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2. 代表资格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及职业道德;(3)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在职期间未受过处罚或者受过较轻处罚;(4)为全日制在职幼儿园教职工,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3. 代表产生办法(1)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应按照所在单位的教职工总数,分别选举产生代表。

代表人数应在总人数的一定比例范围内确定;(2)代表产生办法由本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自行制定,报领导班子备案。

4. 代表选举(1)代表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民主的原则;(2)代表选举程序应当经过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并公开宣布选举结果;(3)代表的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以连选连任;(4)若代表不能继续担任时,由单位所在部门或园务办公室履行补选程序。

5. 代表职责和权益(1)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对幼儿园的一切重大问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2)代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教职工利益,促进幼儿园事业发展;(3)代表应当积极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和会议,发表自己的见解;(4)代表应当维护和支持幼儿园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对幼儿园的事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 代表大会召开(1)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2)代表大会由校务会议或者领导班子召集;(3)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由召集人确定,应当提前公告;(4)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5)代表大会应当认真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如幼儿园章程的修改、校长的选聘等。

7. 代表大会的程序(1)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包括:开幕、选举主席团、表决程序和闭幕;(2)代表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3)主席团负责组织和指导大会的顺利进行,维持大会秩序;(4)代表大会的表决按照简单多数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可以采取秘密投票方式;(5)代表大会应当制定会议纪律,并严格执行。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最高权力机关,是学校教职工行使管理权力、民主决策和监督的机构。

第三条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代表幼儿园教职工行使管理权力,保障他们的权益;审议和决定幼儿园的最高管理事务;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以及其他由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代表大会的工作应遵循依法民主决策、协商一致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办学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幼儿园教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行使代表大会期间的代表大会职能,代表大会之间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代表大会的组织和选举第七条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由幼儿园规模决定。

第八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尊重教职工的意愿,坚持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干部自己推荐的原则。

第九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选举前应向教职工通报有关选举事项,保证选举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二)普遍参与,广泛宣传。

选举应广泛宣传,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确保选举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权威指导,组织严密。

选举要有权威组织指导,制定选举方案,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选举工作。

(四)候选人资格审查。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选举条件要求。

(五)竞争上岗,选优录取。

候选人应按照相对多数原则选举,并坚持能上能下、职位适人的原则。

第十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应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根据教职工的意愿,随时辞职。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工作程序第十二条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的章程、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幼儿园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形成教职工自治、民主管理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制定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的组织形式,是幼儿园代表教职工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管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修改和决定幼儿园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幼儿园管理人员;(三)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四)审查和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五)代表教职工履行其他职权。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组成方式为间接选举,坚持党组织领导、党员先行、干部带头原则。

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忠诚党的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章程,代表教职工履行职责。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第二章代表产生和组织形式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产生通过四个层面:教研组,年级组,职能部门和党支部。

具体产生办法由代表产生工作组统一编制。

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组织形式由代表产生工作组组织实施。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包括参选和选举两个阶段。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和组织形式的具体程序细则由代表产生工作组在组织实施中协商确定。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幼儿园管理人员,审定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审议和决定幼儿园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言论、提案、投票、监督等权益。

代表可以提出议案和意见,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代表大会组委会提出信访、申诉,代表大会组委会负责受理和处理。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工的沟通交流,促进共识形成,规范教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工的代表机构,是集体的决策机构,是教工表达利益诉求、研究工作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改进工作的议事平台。

第三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遵循民主、平等、公开、协商一致、责任担当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由教工代表和主席团组成。

第五条教工代表根据教工人数,按照比例选举产生。

教工代表的选举原则为真实、公正、公开。

第六条教工代表的终身制与任期制相结合。

终身制教工代表由教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制教工代表由教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四年。

第七条主席团由固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主席团成员由教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主席团具体职责:主席负责主持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分工协作;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过程、起草会议决议。

第三章会议议程第十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分为常规议程和临时议程。

常规议程由主席团提前起草,并向教工代表大会提交审议通过;临时议程由教工代表分别提案,并向主席团提交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常规议程包括:讨论和决定幼儿园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教工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事项;审议和决定幼儿园工作计划、预算和财务报告;听取和评议幼儿园工作的年度总结和评价;其他与幼儿园教工利益相关的事项。

第十三条临时议程由教工代表提案,并向主席团提交审议通过。

临时议程的审议通过需要三分之二的教工代表支持。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分为提案、审议、表决和决议阶段。

第十五条提案阶段是教工代表和主席团向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提出议题。

教工代表的提案需经过秘书长审核后,交由主席团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审议阶段是主席团根据提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讨论,并就议题进行调查研究。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模版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模版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模版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发挥教工代表的作用,提升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目标本工作条例的目标是通过定期的代表大会,促进幼儿园各业务工作的开展,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水平,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条范围本工作条例适用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业务工作、管理工作、教育研究工作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职责1. 代表大会由全体教工选举产生的教工代表组成,每届代表任期两年,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2. 代表大会行使评议、决策、监督等职能,制定和修改相关办法。

代表大会议题由代表提交提案,经主席团审核确认后列入议程。

3.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行使议事主持权,负责组织和召开代表大会,及时将大会决议等文件通知到全体教工。

第五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1. 所有教工代表在代表大会上享有发言权、提案权和表决权,并有权参与评议、决策和监督相关事务。

2. 教工代表应当履行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职责,积极反映教师群体的意见和需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3. 教工代表应当履行代表行为规范,代表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幼儿园党支部在代表大会中的作用1. 幼儿园党支部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核心,应当积极支持教工代表的工作,推动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2. 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应当作为观察员参加代表大会,了解教工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协助代表大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1. 代表大会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主席团负责掌握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安静、有序,维护代表的权益。

2. 代表大会有特殊需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八条代表大会的决议1. 代表大会的决议采取多数原则表决,按照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2. 代表大会的决议具有约束力,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按照决议执行。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文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文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工的组织建设,保障教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幼儿园教工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教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教代会的任务是团结带领幼儿园教工,积极参与幼儿园发展规划、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幼儿园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教代会的准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展民主监督,坚持集体决策、民主选举和依法决策,坚持代表教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透明。

教代会负责人民群众监督、批评和建议,负责向上级机关反映和报告幼儿园发展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教代会依法实行派出制,代表教工全员行使代表权利。

教代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章教代会的组成第七条教代会由教工选举产生,大小班各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代表教工集体行使代表权利。

第八条教代会的代表人数按照教工总人数的比例确定。

每届教代会的代表任期为三年,到期后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教代会的职权第九条教代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工作条例;(二)监督和评估教育教学质量;(三)批准和监督幼儿园经费使用;(四)选举和罢免教代会主席;(五)讨论和决定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六)讨论和决定教代会工作报告和计划;(七)讨论和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八)讨论和决定机构改革和干部任免事宜;(九)讨论和决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问题;(十)接受教工群众的监督、批评和建议;(十一)其他由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赋予教代会的职权。

第四章教代会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教代会按照下列程序工作:(一)召开代表大会;(二)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规划;(三)选举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四)审议和决定重要议题;(五)讨论和决定日常工作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基于民主原则的决策机制,用于民主管理职工权益和参与决策的一种重要方式。

以下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范文示例: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是学校行使民主管理权、实施教职工民主监督和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教职工直接行使管理权益、参与决策的媒介。

第三条大会的任务是:制定并修改学校管理制度、决策重大事务、评估学校工作,代表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批评,参与调整和解决重大事务。

第四条大会由所有教职工选出的代表组成,按照教职工人数的比例确定代表名额。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大会的组织和议事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和会议决议的执行,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三章权限与义务第九条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力:(一)制定和修改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务,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三)参与评估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四)监督学校工作,促进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改进。

第十条代表大会有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二)勤勉工作,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三)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四)遵守代表大会章程,保守会议秘密。

第四章选举与解职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大会章程和工作纪律的代表,可以依照程序进行解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职工代表大会所有,必要时进行修改。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2)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园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幼儿园的一种____形式。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尊敬的各位幼儿园教工代表:大家好!我代表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组织委员会,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在此,我们向大家呈上《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范本》。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教工的权益,做好幼儿园教育工作,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条例。

该范本旨在规范代表大会的工作流程,确保代表大会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代表大会工作,完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代表大会工作水平,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代表大会是贯彻幼儿园民主管理原则,是广大教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职责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在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中应当坚持四个原则:1. 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2. 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坚持团结协作,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后共同执行。

3. 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权威,对教工的利益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4. 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示范作用,引领全体教工积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发展。

第二章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产生第四条幼儿园的教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工选举产生。

代表选拔和选举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五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充分尊重教工的意愿,充分调动教工的积极性。

2. 代表应当广泛涵盖各岗位、各层次、各专业的教工。

3. 代表应当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道德素质。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工作方式第六条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职责的机构。

代表大会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教工代表等。

第七条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日期和议程由代表大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 充分准备,确保会议的召开顺利进行。

2. 会前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事先发给代表,保证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3. 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

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工的集体意识和组织纪律,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工进行集体自治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幼儿园教工全体的利益,对幼儿园教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三条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和修改幼儿园内的工作规程,讨论和决策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目标,监督幼儿园中的工作实施情况,选举产生和罢免工作管理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代表大会设主席团,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议程的审查制定,并履行其他由代表大会指定的职责。

第五条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连选、连任。

第二章代表大会的组成第六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教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与教工总人数成比例。

第七条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要是幼儿园教工的正式员工。

代表候选人在幼儿园内担任教师工作已满两年且品德良好、业务精通,得到幼儿园教工的普遍支持。

第八条代表大会代表由幼儿园管理员、教工代表和班级代表组成。

其中,管理员代表不超过总代表人数的10%,教工代表占总代表人数的60%,班级代表占总代表人数的30%。

第九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管理机构是工作管理委员会。

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过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代表大会代表一般选举间隔为三年,补选产生由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主席团第十一条代表大会的主席团由五名代表组成,选举产生并报幼儿园管理员备案。

第十二条主席团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议程的审查制定,组织召开代表大会。

主席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和决定有关代表大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主席团的产生和管理机构是工作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条幼儿园工作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具体组织和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幼儿园工作管理委员会由三名代表组成,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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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规
定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215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Regulations for the Kindergarten Faculty Congres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
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
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

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特邀
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

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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