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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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评价概述.......................................... - 1 -1.1评价目的 (1)
1.2评价依据 (1)
1.3评价对象及范围 (5)
1.4安全预评价的程序 (5)
第二章矿山概况.......................................... - 7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7)
2.2矿山及周边环境概况 (7)
2.3矿区地质 (7)
2.4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简介 (10)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 12 -3.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2)
3.2重大危险源分析与评估 (19)
第四章评价单元的划分、评价方法的选择.................... - 20 -4.1评价单元的划分 .. (20)
4.2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和介绍 (21)
第五章定性定量评价..................................... - 23 -5.1矿山自然条件单元 (23)
5.2矿山生产系统单元 (24)
5.3矿山辅助生产系统单元 (38)
5.4矿山职业卫生单元 (42)
5.5矿山安全管理单元 (42)
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5)
6.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45)
6.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53)
第七章安全预评价结论 (56)
编制说明
非煤矿矿山属于高危险性行业。
为了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管理,提高非煤矿矿山办矿水平,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找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职业危害,分析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委托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预评价小组,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以及矿山事故等资料。
于2012年2月28日派出技术专家和安全评价组成员赴矿山了解基本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对矿山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安全评价组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析评价,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并得出安全预评价结论,最后编制完成本预评价报告。
第一章评价概述
1.1 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2、根据该矿地质普查报告中叙述的地形地质条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提出的开采方案和现场踏勘情况,分析和预测该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3、针对该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评价采取措施后的系统是否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从而得出该项目应如何设计、管理才能达到安全指标要求的结论。
4、为企业提出适用的事故控制方法,提高矿山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为矿山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1.2 评价依据
1.2.1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规范
一、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二、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三、省、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39号)《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原劳动部令第4号)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原劳部发[1994]502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湖北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安监管协调[2008]337 号)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办[2010]74号)
《关于印发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4号)
(鄂《关于印发2011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发[2011]47号)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鄂安监发[2011]34号)
四、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6441-198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矿山安全术语》(GB/T15259-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56-2006)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生产单位负责人培训与考核标准》(AQ/T 3029-2010)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标准》(AQ/T 3030-2010)
1.2.2 评价依据的相关技术文件
《湖北省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
《湖北省巴东县宏达石料场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湖北省第二地质大队,2012年2月)
1.2.3 评价依据的商务文件
巴东县宏达石料场与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编制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的委
托书。
1.3 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预评价对象为巴东县宏达石料场,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组成(1980西安坐标):
(1)x=3386870,y=37435368;
(2)x=3386790,y=37435436;
(3)x=3386738,y=37435394;
(4)x=3386818,y=37435324;
面积6668m2,开采标高+1135- +1192m。
矿山的基本工艺为:剥离→穿孔→爆破→场内运输→破碎加工→运至场外。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
1.4 安全预评价的程序
安全预评价的基本程序见图1.4。
图1.4: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
第二章矿山概况
2.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扩建矿山,该矿于2008年筹备建场生产至今,矿山原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因产业政策调整企业将原生产规模3万吨/年扩大到5万吨/年,采矿权人为邓家兴,矿山经济类型属私营企业,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2.2 矿山及周边环境概况
矿区位于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村三组,距巴东县野三关镇南约 2.5公里,属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村管辖。
采石场有乡村公路与318国道相连,交通条件方便。
野三关至书乡村的村级公路沿矿山南侧边沿经过,距矿山直线距离约10米。
矿山附近300米内无民房、邻矿、电力线、通信光缆及其他重要设施分布。
2.3 矿区地质
2.3.1矿区地质概况
一、地层
矿区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各组岩性特征如下:
1、第四系(Q)厚≤4m
主要为残坡积层、厚度较薄,主要为黄褐色亚粘土、粘土夹灰岩碎石块,上部含少量植物根系,主要分布于山脚沟谷及低洼地带。
与下伏地层
呈角度不整合接触。
2、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厚﹥100米
灰~深灰色中厚层灰岩,局部夹薄层,一般单层厚5~42cm,细晶结构,层状构造。
二、构造
矿山地质构造位置位于石马岭背斜向东侧,矿山岩层倾向300º~330 º,倾角25 º~45 º,整体为倾向北西单斜岩层。
岩层中节理较发育,主要见2组节理:①L1:产状130 º∠88 º,节理面光滑平直,呈闭合状;②L2:产状110 º∠80 º,节理呈微张开状。
上部裂隙张开5~10cm,向下渐闭合,裂隙间充填黄色钙泥物质,间距0.5~0.8m,可见延伸≤10m;在矿山南东侧见一溶洞,溶洞方位55 º,洞口宽3.5m、高7m,洞内有水。
区内未见断裂,地质构造条件简单~中等。
2.3.2矿体(层)特征
矿层呈层状产出, 以细晶结构为主, 中厚层状构造为主。
矿体走向呈南西-北东向,空间形态与山体总体走向基本一致。
矿区内矿石类型主要为灰岩、云质灰岩,矿石化学成份以CaO、MgO为主,CaO含量一般50-55%。
其物理性能(抗压强度、吸水率,孔隙率)能满足建筑用砂石料要求标准。
2.3.3 矿山水文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
矿山位于构造剥蚀溶蚀地貌区,区域地貌形态为溶蚀残丘,地势总体北高南低,矿山南西侧发育有青龙河,总体由北向南径流,区内岩层呈单斜岩层,周边最低海拔标高1060m、位于矿山南西侧青龙河河床,最高海拔标高1283.3m,相对高差223.8m。
2、矿区含水层与隔水层组
根据矿山分布岩土性质、裂隙及孔隙发育程度及其含水性划分含水层
与隔水层。
1)第四系残坡积潜水含水层(Q)
主要为灰褐色亚粘土、粘土夹灰岩碎石块,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富水性弱~中等。
2)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灰岩、灰岩裂隙溶洞含水层(T1j)
岩层浅层基岩节理裂隙较发育,浅部赋存基岩裂隙水。
溶沟、溶
槽、溶孔、溶洞等溶蚀空隙发育,是区域广泛分布的含水层。
3、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矿山处斜坡地带,利于地表排水,大气降水受地形控制主要由南东向北西径流、汇集向北西侧青龙河排泄。
地地下水补给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因地形处斜坡,不利于水体下渗;接受补给后向含水层深部积聚,因此一般情况下浅部岩土层含水量较小。
综上所述,矿山地形地貌简单,有利于地表水迅速排泄。
矿山拟开采矿体最低底面高程1130~ll35m,处当地视侵蚀基准面以上,主要充水含水层在开采范围内含水性不强,故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3.4 矿山工程地质条件
1、工程地质岩组
根据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特征及岩性组合关系,划分矿山工程地质岩组如下:
1)第四系松散松软土体工程地质岩组(Q):
土体结构松散,易饱水变形,主要分布在矿山表层。
2)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灰岩、云质灰岩工程地质岩组(T1j)
岩性为灰岩坚硬性脆。
岩体中节理裂隙中等发育,浅层溶蚀沟槽较发育、一般溶蚀深l~3m,含水性较弱,岩体完整性较好。
2、不良地质现象
矿区内主要不良地质现象主要分布在斜坡表层土体中,表现为局部微小规模土体塌滑,多为长期或大强度大气降水,形成地表面流产生较强冲蚀剥蚀作用,导致松散土体变形破坏。
3、边坡工程地质条件
地形呈陡坡,下伏灰岩力学强度较高,岩体完整性较好,岩层倾向与地形坡向相交,为切向坡,岩层倾角中等、岩性为坚硬碳酸盐岩,自然状态下不具备产生山体变形破坏条件,但不规范采矿后不利于边坡稳定。
边坡自然条件下较稳定,节理较发育。
矿区表层第四系土层易软化,遇强降水易产生滑移、坍滑的潜在可能性较大,应加强监控,矿山边坡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复杂。
综上所述,矿山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求获的石料资源量位于当地视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山边坡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矿层剥采比极小,适宜露天开采。
因此,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中等。
2.3.5环境地质条件
该地区属弱地震区,历史上未见灾害性地震发生的记载,矿山岩层倾角中等,地形呈陡坡,边坡结构类型为切向岩质边坡,岩性为坚硬碳酸盐岩,自然状态下不具备产生山体变形破坏条件;但岩层中节理较发育,为边坡稳定不利因素。
在矿山南东侧见一溶洞,溶洞方位55 º,洞口宽3.5m、高7m,洞内有水。
由于溶洞所处位置在矿区之外,对矿山开采不会产生影响。
岩石整体稳定性好,目前未发现岩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问题,该采石场无放射性和其它有害物质的污染等环境地质问题,环境地质条件简单。
但露天开采会给局部植被及微地貌带来影响。
2.4 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简介
下面对湖北省第二地质大队编制的《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提出的开采方案进行简单介绍。
具体见下
表。
《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利用方案》应附编制单位有效的设计资质证明。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确定系统内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分布及其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方式是安全预评价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预评价的基础。
根据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现场踏勘情况,结合全国类似矿山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的情况,识别与分析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1.1 矿山自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一、矿山周边环境分析
据现场踏勘,野三关至书乡村的村级公路沿矿山南侧边沿经过,距矿山直线距离约10米。
矿山附近300米内无邻矿、民房、无电力线路、通信光缆及其他重要设施分布。
矿山爆破影响范围为300米,矿山开采将对村级公路产生不利影响。
其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爆破飞石、滚石、震动对人员生命的威胁、交通的干扰。
二、矿山地质构造分析
根据矿山地质资料,矿山构造条件较简单-中等,矿山地质构造位置位于石马岭背斜向东侧,矿山岩层倾向300º~330 º,倾角25 º~45 º。
节理较发育,主要见2组节理:①L1:产状130 º∠88 º,节理面光滑平直,呈闭合状;②L2:产状110 º∠80 º,节理呈微张开状。
上部裂隙张开5~10cm,向下渐闭合,裂隙间充填黄色钙泥物质,间距0.5~0.8m,可见延伸≤10m,区内未见断裂。
在矿山南东侧见一溶洞,溶洞方位55 º,洞口宽3.5m、高7m,洞内有水。
由于溶洞所处位置在矿区之外,对矿山开采不会产生影响。
岩层整体上为一倾向北西的单斜岩层构造。
节理对露天矿山开采的影响主要有:(1)沿节理面打眼特别是沿张节理打眼容易造成卡钎。
沿节理面布置炮眼时,由于裂隙易漏气,使炸药能力散失,影响爆破效果。
(2)在露天矿山开采时,如果节理发育,特别是受爆破和地下水与地表水的影响,往往影响边坡的稳定性,容易发生滑坡和坍塌事故。
三、水文地质分析
该矿为山坡露天采石场,矿山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地形有利于自流排水,采区矿体及围岩富水性弱—中等,地表、地下水不发育,其补给源主要为大气降水。
根据矿区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矿山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对矿山开采安全基本无影响,地表水(大气降水)对矿山开采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区积水。
四、工程地质分析
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踏勘,矿山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矿层(体)走向呈南西—北东向,空间形态与山体总体走向基本一致,地形坡度20°一50°,边坡结构类型为切向岩质边坡,为边坡稳定性有利因素;但岩层中节理较发育,为边坡稳定不利因素,因此,矿山开采可能诱发小规模崩塌、滑坡、局部岩体坠落,尤其是当边坡高度超过极限高度时,岩体极可能发生崩塌或滑坡,形成工程危害,危及人员和施工机具的安全。
五、气象资料分析
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平均气温高、空气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冷夏热等特点。
矿区气候属南方温湿气候区、雨量育沛,年平均降雨量1868.7毫米,均集中在春夏季之问。
春冬多雾,冬春严寒(11月~翌年3月为低温、冰冻期、最低气温一17.2℃),夏日凉爽。
四季风向以东风和西南风为主,风速最大25米/秒,一般l5~2O米/秒。
根据该区气象资料,矿区降雨量较大,对采矿边坡、排土场稳定不利。
矿山冬夏温差较大,高低温天气,容易引起工人中暑或冻伤。
六、地震资料分析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巴东县属于弱地震区,第四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相当于原Ⅵ度地震区。
即矿区处于地壳微弱活动带,基本不受地震灾害威胁。
3.1.2 矿山建设与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一、采场结构参数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
1、若采场岩石加工系统、办公场所及生活设施等布置不合理,如离采区过近,不能避开采场滑坡、边坡坍塌、飞石、滚石等的威胁。
2、若开采顺序、采场推进方向不合适,不能避开岩层倾向方向,可能造成滑坡事故;若工作面布置不合理,可能威胁到采场矿区及人员的安全。
3、若台阶高度过高,甚至是一坡到顶,工作帮坡角过大,在爆破震动及暴雨的影响下,高陡边坡易松动、崩塌及山体失稳,对下方装运车辆、人员造成威胁。
4若台阶宽度过窄,既不利于台阶的稳定,也不利于台阶上作业设备、人员的安全。
5、若最终边坡角过大,可能发生边坡崩塌、滑坡事故。
另外,泥质薄层的发育程度,节理、断层的发育程度、边坡的布置情况,降雨等因素也影响边坡的稳定性,可能造成边坡局部或整体失稳。
6、开拓运输系统布置:若开拓运输系统布置不合适,道路过陡、过窄,将会导致运输事故。
二、矿山作业危险、有害因素
1、压风
(1)空压机,储气罐因为质量低劣,在额定状况下运行导致爆炸或损
坏。
(2)空压机、储气罐、压风管路安全阀、减压阀、压力表失灵、形成超压运行,造成损坏或爆炸。
(3)空压机润滑油在高温高压下加剧氧化,形成积碳,附在金属表面,当空压机温度上升到一定温度时,可能引起爆炸。
(4)水冷空压机,遇冻害,可能炸裂。
(5)噪声危害。
2、穿孔作业
(1)钻机钻孔,断钎或处理卡钎操作配合不当伤人,压风管反弹伤人。
(2)离基准面2米以上钻孔,不戴安全带或安全带失灵,又无安全网或防护栏,人员坠落。
(3)雨天作业,滑跌或滚落、人员坠落造成伤害。
(4)干打眼,粉尘危害。
(5)噪声危害。
3、剥离作业
(1)挖掘机操作失误或有人靠近正在作业的挖掘机,造成人员伤亡。
(2)挖掘机在路况较差情况下作业,造成机械伤害或高处坠落。
(3)剥离的废土处置不当,遇强降雨造成泥石流。
4、爆破作业
(1)爆破安全距离不够,警戒不到位,爆破飞石伤人。
(2)爆破器材不合格,可能造成盲炮、迟爆、早爆,酿成事故。
(3)违章(如处理盲炮等)造成意外爆炸事故。
(4)用爆破法处理边坡上的大危石时,起炮时间过短,避炮路线不合适等,飞石伤人。
(5)用爆破法处理边坡上的大危石时,选择避炮位置不合适,冲击波
震落石块、垮落等伤人。
(6)爆破振动、飞石等对矿山爆破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等的损坏,特别是对民房的损坏。
(7)爆破后的粉尘、有毒烟雾危害。
5、边坡维护作业
(1)边坡过陡过高,顶部岩体较破碎,发生较大面积边坡坍塌。
(2)浮石坠落、伤害下方作业人员。
(3)高处作业,防护不善或安全带失灵(松脱、断裂),人员坠落造成伤害。
(4)雨天作业,滑跌或滚落、人员坠落造成伤害。
(5)处理浮石,上下联络协调不一致,浮石滚落害及下方人员。
(6)检查边坡清理浮石时,方法不当,检查者受伤害。
(7)用爆破法处理边坡上的大危石时,起爆时间过短,避炮路线不合适,飞石伤人。
(8)用爆破法处理边坡上的大危石时,选择避炮位置不合适,冲击波震落石块导致伤人。
6、采场装(转)运作业
(1)边坡坍塌、岩石滑落等,伤害装运作业人员和设备。
(2)上山道路过陡、过窄,作业人员坠落,造成伤亡。
(3)驾驶失控或不当,伤害人员或设备。
(4)车辆故障或操作不当,卸载岩石时损坏车辆、设备或伤害人员。
(5)雨天或下坡路滑,车辆失控倾覆损坏车辆或伤害人员。
(6)超载超重运输,造成交通运输事故。
(7)粉尘、噪声危害。
7、矿石破碎作业
(1)触及运转部件伤人。
(2)破碎机内的破碎矿石飞出伤人。
(3)破碎产生的粉尘、噪声危害工人健康。
8、其他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2)烟、火管理不善,引发山火。
三、矿山装载运输设备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操作失误或不当、违章操作等造成意外事故。
2、设备未定期及时检修或检测检验,设备带病运行造成事故。
3、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如机械(主要为潜孔钻机)的转轴等未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人员触及危险部位造成机械伤害。
4、不停机维护检修设备,运动部件伤人。
5、路况不佳,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车辆伤害、高处坠落。
四、危险物质
1、雷管
(1)雷管遇明火、高温、烈日下爆晒、电火花、震动、撞击等, 有引起爆炸的危险。
(2)雷管管理不善导致事故。
2、炸药
(1)炸药遇明火、高温、烈日下爆晒、电火花、震动、撞击等, 有引起爆炸的危险。
(2)矿山一般使用的是本地产2号岩石炸药,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和结块性,容易导致装炮作业事故、哑炮、迟爆等事故。
(3)2号岩石炸药的敏化剂TNT对人体的毒害极大,危害作业人员健康。
(4)炸药管理不善导致其它事故。
3、油品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五、废渣排放
矿山废渣堆放位置不当或任意堆放,堆放过高,不牢固,无截、排水措施,均可能造成泥石流、滑塌、滚石等事故,危及人员、机具等。
六、职业危害因素
1、矿山粉尘
穿孔、爆破、采装、破碎等作业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危害作业者健康,引起尘肺、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等疾病。
2、作业噪声
空压机、钻机、破碎机、挖掘机等的作业噪声,时间长了能够引起作业人员头晕、头痛、失眠、易疲劳、爱激动、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并伴有耳鸣、听力减退。
3、高低温
(1)夏日矿山露天作业,高温危害工人健康。
(2)冬天矿山露天作业,低温寒冷危害工人健康。
3.1.3 安全管理缺陷
1、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矿山安全管理松懈。
(2)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岗位事故多发。
(3)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矿山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违章不能及时纠正。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生产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