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XX市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2024年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标城市困难职工群体,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有部分职工面临着生活困境。

为深入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困难职工的多元化需求,实施精准帮扶。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解困脱困工作的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性。

4.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困难职工问题。

三、工作任务1.全面排查摸底,精准识别困难职工(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2)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的职工;(3)因子女教育、住房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4)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实施精准帮扶,助力困难职工脱困(1)加强就业援助,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帮助困难职工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稳定就业。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困难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3)开展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

(4)推动住房保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5)关注困难职工子女教育,提供教育援助,确保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3.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解困脱困工作落到实处(1)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2)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解困脱困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考核评估,对解困脱困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四、具体措施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解困脱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关注度和关爱意识。

2.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作用,整合各类资源,形成解困脱困工作的合力。

3.政策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政策,确保困难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8〕4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8〕4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8〕4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11日黄石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我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现全市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7-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既要帮助解决眼前困难,又要帮助走上致富之路,确保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经过有关部门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后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住房有保障),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工作对象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四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扣除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五是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六是针对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全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2021年困难职工与全区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__〕97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__〕33号)精神,结合顺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区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安排部署,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一个职工都不掉队。

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把“精准”贯穿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做到情况精准、措施精准、监管精准、效果精准。

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我区实施就业创业、医疗保障、子女助学、落实社保、住房保障、兜底保障解困脱困“六大行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门人员,把握关键环节,攻克脱困目标。

到20__年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对象50以上脱困退出;到2021年9月底前,所有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对象100脱困退出,力争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二、工作对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按照户籍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低保家庭。

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元/月),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家庭。

即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区最低生活标准1倍(含)以内,由于长期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的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家庭。

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全面的困难职工信息收集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困难职工信息收集和管理平台,全面了解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和困扰点。

可以通过企业、工会、社会组织等渠道收集信息,同时开展相关问卷调查等。

2. 制定个性化的解困脱困措施:根据不同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困脱困措施。

包括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帮扶、应急援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多方面的支持,提供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和就业。

3. 加强脱贫政策的宣传和辅导: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困难职工脱贫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力度,确保每个困难职工都能够充分了解政策,知晓自己可以享受的权益和支持。

4. 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相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救助和帮扶,确保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可以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提供就业机会、提供短期培训等方式来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经济困境。

5. 加强跨部门合作:为了实现困难职工的脱困目标,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联动机制。

通过共享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决策制定和问题解决的效率。

6. 完善评估和跟踪机制:对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效果应建立评估和跟踪机制,定期评估帮扶政策的质量和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的方向和方式。

7. 积极开展社会各界的参与:除了政府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积极参与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实现脱困。

全市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市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市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工作,确保城镇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市城镇困难职工开展摸底调查和精准识别,每年促进25%以上的精准识别在档城镇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到X年,精准识别的在档城镇困难职工全面实现解困脱困目标。

根据城镇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分类帮扶、分批解困脱困。

——对纳入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中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城镇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

——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城镇困难职工,着重通过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解困。

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通过将其纳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待遇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纳入低保兜底。

——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着重将其纳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保障。

对因病致困的职工,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互助保障。

——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工作步骤(一)确定对象。

城镇困难职工是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家庭人均收入等于或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或者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超过50%),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职工帮扶解困实施方案

职工帮扶解困实施方案

职工帮扶解困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就业形势逐渐好转,但仍有部分职工面临着困难和问题,需要得到帮扶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解决职工的困难问题,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帮扶解困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

建立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建立健全职工帮扶档案,全面了解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片等,向职工宣传国家和企业的帮扶政策,让困难职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福利,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3.建立帮扶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

设立专门的帮扶基金,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紧急生活困难,同时向企业和社会募集捐款和物资,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和支持。

4.开展心理疏导和职业培训。

组织心理医生和专业培训师,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疏导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5.建立帮扶工作评估机制。

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6.加强帮扶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困难职工的故事和帮扶工作的成效,激发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本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做好以下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帮扶工作的资金保障。

3.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帮扶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4.加强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帮扶工作。

五、结语。

职工帮扶解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解决困难职工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工作方案:X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X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X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我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现全市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X-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既要帮助解决眼前困难,又要帮助走上致富之路,确保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经过有关部门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后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住房有保障),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工作对象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四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扣除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五是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六是针对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三、工作措施(一)精准识别,规范建档立卡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发放联系卡,为城镇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分级规范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工会与民政、人社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社保信息管理核对平台,共享城镇困难职工信息数据,实现在档城镇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管理,准确掌握职工基本情况、致困原因、脱困诉求等,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X 政发〔201X〕4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现我市城镇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以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为主要对象,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为工作重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工作合力。

通过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帮助建档立卡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解困脱困及“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住房有保障)。

2019年底全面完成解困脱困目标任务,不让任何一名困难职工在全市解困脱困工作中掉队。

在帮扶过程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要按照建档标准实现“三同步”(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二、解困脱困对象
主要包括五类对象: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含),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四是长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五是针对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对于因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推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兜底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严格规范帮扶范围
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城镇困难职工
档案,并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同时与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共享城镇困难职工信息数据,实现在档困难职工信息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致困原因、脱困诉求等。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二)精准施策,分批实现解困脱困
1.依托就业培训解困脱困一批。

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下岗职工,通过提供就业援助、加强技能培训等方式,以就业解困一批。

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分流企业的职工,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

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对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企业职工,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参加技能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按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实行优先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