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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与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与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一、法律视野下目标企业关注重点的趋同与总结尽管存在不同的分类,但从法律关注事项角度分析,作为法律尽职调查对象的目标公司,核心法律事项还是趋同的。

这点在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重组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上即可看出。

总体来说,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围绕五条主线展开:1、企业的主体资格与内部治理(1)主体资格核查依法设立与经营必备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社保登记证等。

基本事项,也是核心事项,任何缺失均可能构成实质障碍。

需注意分公司、子公司主体资格核查。

(2)内部治理通过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核查三会一层设置情况与职权范围、三会会议记录、职能部门与内部管理制度、机构独立情况(是否存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与职能混同)。

治理机制健全是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审核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并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该审核关注的目的与并购关注的目的一致。

但实践中该部分往往需要规范。

执行董事企业的特殊情况,家族企业,企业不同阶段的标准不同,投资者进入后的适当调整,企业文化的改造过程。

此外,注意章程的特殊约定,是否对并购构成实质性障碍,如股东会一致通过设置、董事更换的限制性规定、黄金降落伞安排等等。

2、企业的股权状况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一静一动”两方面的调查,静-股权的设置(基本情况、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股权代持、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等)、动-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等。

重点关注:股权变动的程序、价格、是否实际支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情况)、国有企业股权变动的特殊程序要求(审批、评估、进场交易、国有资产登记等)。

3、企业的业务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情况、业务变化情况、业务资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等。

重点问题:业务的稳定性、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及限制性规定(如银行贷款合同的限制条款)。

2017年如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PPT课件

2017年如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PPT课件

• 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
第17页
如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概要
•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流程
•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
• 四、如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五、尽职调查中问题的处理
第18页
WTI竞标收购上海环境集团 (1)
• 项目特点:
• 项目公司旗下有11家全资子公司和9家控股或参股 公司 • 涉及焚烧发电、垃圾填埋、风力发电、垃圾中转等 多种业务类型 • 进场调查,多家机构同时进行,全程监控,仅允许 现场审阅和摘抄 • 竞标收购:时间限定,形式限定,存在竞争
• 其他工作(行程、电脑、介绍信、律师证等)
第 7页
法律尽职调查的现场工作
• 管理层介绍 • 文本审查
• 摘录/复印/直接写报告 • 准备补充文件清单 • 准备问题清单
• 管理层访谈
• 对照文件清单和问题清单,核实内容 • 安排政府调查
• 独立调查
• 工商、土地及其他
第 8页
法律尽职调查的后续工作
• 四、如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五、外商投资律师工作技巧
第10页
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 股权收购为例(1)
• 公司基本情况
• 历史沿革(合法设立、历次变更、年检)
• 风险点:项目审批、审批级别(项目分拆)。特殊性质的企业
• 资本(出资情况、股权变动情况、股权质押)
• 风险点:国有资产的转让
• 经营范围及相关许可和证照
• 撰写报告
• 尽职调查报告/备忘录/其他形式
• 原则:尊重客户的要求、易读性、实用性
• 进度协调
• 与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沟通
• 会计/税务/环境等其他中介机构 • 与客户沟通,补充报告

证券法律业务中的律师尽职调查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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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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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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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关 于某些特定的法律文件的公证、见证事项, 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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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对文件资料的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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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进行资料审查的必要性
1、进行资料审查是证券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 2、进行资料审查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必然要求 3、进行资料审查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现实需要 4、进行资料审查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 范的基本要求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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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经常不断地学习,你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 Study Constantly, And You Will Know Everything. Th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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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法律意见时编制资料目录和 提交相关资料的要求
(二)律师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 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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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师进行实地勘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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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至关重要的实物资产进行实地勘 查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亲自到 实物所在地,考察实物状况,走访当事人, 确定财产的实际状态,分析其中法律关系, 以弄清事实真相。这既是律师从事证券法律 应尽的职责,同时也利于加深律师对委托人 情况的了解,并能及时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 题。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讲义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讲义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讲义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商业交易或投资活动中,对目标企业或个人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和调查的一项重要程序。

它主要旨在确认目标企业的合法性、风险和潜在问题,以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性法律尽职调查在商业交易和投资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它的几个重要性:1.降低风险:法律尽职调查能够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降低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2.保护利益: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确保交易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3.信息获取:法律尽职调查是获取关于目标企业的详细信息和了解其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

4.合规检查: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验证目标企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做出决策。

法律尽职调查的步骤和方法实施法律尽职调查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方法。

以下是一般性的调查步骤和方法:1.确定目标:明确调查的目标,包括调查的对象、调查的范围和目标等。

2.收集信息:收集目标企业的各类信息,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律文件、合同等。

3.分析评估: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4.风险控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

5.准备报告: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总结调查结果和建议,并向投资者或交易各方提交。

6.跟踪检查:在交易完成后,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调查结果得到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尽职调查问题:合同是否有效?法律尽职调查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检查已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这包括合同的签订程序、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等。

知识产权是否合规?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需要检查其知识产权是否合规,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是否存在未披露风险?法律尽职调查需要检查目标企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法律风险,包括未公开的诉讼、违规行为等。

尽职调查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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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933年颁布证券法后,整个证券行业将其作为证券公开 发行上市中的操作标准。起初仅限于证券上市中,作为承销 商免责的理由,随后延伸到兼并收购等其它情形中,被用于 发现风险,了解卖方等方面。
在我国,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最早于1999年证券公司配股项 目中使用,2000年和2001年主承销商分别在增发和IPO中实 施尽职调查。2001年4月,尽职调查首次增加对发行人回访 的内容,并首次要求主承销商承担相应责任。至此,尽职调 查被引入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领域。
所持有的企业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及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告
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等状况 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存在一致行动,需确认一致人
尽职调查
投资银行部:张海超
目录
1. 概述 2. 内容 3. 流程 4. 尽调报告
1. 概述
1.1 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 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 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以及基金管理中。
投资银行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更加全面的信息,减少片面或失误的风险 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规定,如果证券发行人或者帮助发行证
券的承销商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对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了“审 慎的”(Due Diligence)调查,并且将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对 投资人或者股民做了披露,那么他们就不必为调查过程中没 有发现的信息,因此也就无法披露的信息承担责任。
重大股权变动的相关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资产评估师的评
估报告、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以及工商变更登记 文件等

法律尽职调查概要

法律尽职调查概要
(二)设计并提供尽职调查问卷清单
在查阅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配合拟定交易的目的、重点和时间要求,我们应当将所 有需要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法律事实逐条列出,这个列出法律事实的清单就构成 了尽职调查清单的“主干”。在此基础上,找出完成每个法律事实所需对应的主要 文件和资料,这是尽职调查清单的“细节”,两者结合就构成了一份尽职调查问卷 清单。 准备好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后,我们应及时将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发送给被调查方,并 给被调查方一个合理的期间准备所有的相关资料。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者项目商业计划和拟议交易目的发生变更, 我们应更新尽职调查问卷清单,或者采用补充尽职调查问卷清单的方式提供给被调
六、尽职调查的要求
尽职调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商业计划和交易目的 有关的尽职调查对象的法律状态
分析和判断该等法律状态对于拟议交易的影响,如果存在法律
风险或其他负面影响的,应当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应树立保密意识,对于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了解的被调查企业的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我们只能为交易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四、信息来源
(一) 被调查企业提供的文件
被调查企业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获取尽职调查所需信息的最主要的来源。被调查 企业的法律状况主要是反映在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资料中,获取该部分文件的主 要方式是向被调查企业发出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并要求对方按照尽职调查问卷清单
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提供文件的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光盘或通过互联网上传资料。交易对方提供的复印
四、信息来源
(五) 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和其他来源
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公开的,通过有效的查询,我们也可以通过
互联网这个渠道获悉一部分公司的公开信息,这部分信息能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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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客户 当金用途 还款来源 当物 行业背景
第二章 调查的方法及重点
客户信息
一、客户信息的调查
企业
自然人
客户
个体户
一、客户信息的调资 工商资料
一、客户信息的调查
(一)企业法人
注册资金不实 主要风险信号
一、客户信息的调查
(二)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
10、
。14:55:3514:55:3514:553/22/2022 2:55:35 PM
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11、
。22.3.2214:55:3514:55Mar-2222-Mar-22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 的错儿 。14:55: 3514:5 5:3514: 55Tues day, March 22, 2022
尽职调查的目的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
掌握客户情况
发现风险隐患
调查目的
提示风险后果
第一章 尽职调查的概述
尽职调查的原则
三、尽职调查的原则
原则
调查尽职
四眼原则
三、尽职调查的原则
调查尽职
真实性 全面性 重要性 保密性 合法性
三、尽职调查的原则
四眼原则
业务部门
风控部门
思考一: 如何开展尽职调查
第二章 调查的方法及重点
在建工程抵押中,实现抵 押权时,还有谁比抵押权 人更“优先”受偿?
四、当物信息的调查
股权
审查工商登记资料及章程 审查股东会决议 审查股权有无争议或瑕疵 审查股权出资是否到位 审查股权价值
四、当物信息的调查
实物抵押
合法来源

法律尽职调查(一)

法律尽职调查(一)

尽职调查系列课程尽职调查指引法律尽职调查—历史沿革历史沿革n历史沿革(股权变动)主要内容:1.股权融资:出资瑕疵、出资真实性,是否有特殊权利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3.资产重组:资产重组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是否会对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变化4.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1.1 股权融资重点关注问题——非货币出资1.非货币出资比例:n1999年公司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n2006年公司法: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Ø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n新公司法: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Ø新公司法修订后,无现金出资要求,无首次实缴要求n地方特别法规:n《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1.非货币出资比例:n在投行实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之前设立的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超标的情况(尤其是中关村企业),工商局注册基本没有障碍。

虽然这样的处理是违法公司法的,但是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只要解释清楚来由并保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成为公司首发上市的障碍。

1.如实披露,承认有不规范且瑕疵的地方;2.说明没有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主要还要看无形资产对公司的贡献。

3.无形资产每年需要摊销,如果申报期无形资产余额比例已经低于20%,则属于历史问题一般不会成为障碍;4.另外需要关注无形资产是否是职务作品、是否有明显减值迹象、是否已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问题。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ppt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ppt

四、财务信息情况
1、公司最近3年或成立以来(二者中较短者)所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审计
报告;
2、公司过去3年的月收入清单;
3、详细的为完成项目的追加投资计划/预算;
4、关于资产负债表之外的重要的或有债权的财务文件;
5、应收账款的清单及对于应付账款期限的分析;
6、有关总额逾100万人民币的业务的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的总结;
十六、公司业务项目信息资料的情况 1、业务宣传资料,包括项目的介绍等 2、已在有关媒体发布的项目广告内容
十七、公司审批或授权文件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转让公司股权的批准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需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公司出售资产的批准文件及资产评估报告
-
5、完整描述税务机关对公司的罚款及利息;
6、其他有关税务的重要协议、备忘录及文件,包括任何预期税务规划策
略或机会的描述;
7、关于公司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所有税务争议;
8、对将来审计中可能就公司(或其任何前身)业源自出现的严重税务问题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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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融资情况 公司在过去3年中所签订的重大融资合同(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销售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应收账款等情况; 5、研究开发:研究团队情况(负责人简历)、仪器设备、在研项目、研究
预算、投入费用清单、已有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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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资产情况 1、有关不动产文件 (1)自有或租赁的不动产清单; (2)实际营业地址描述; (3)产权证书; (4)租赁协议(如有)。 2、有关动产文件 (1)自有或租赁动产清单; (2)租赁协议; (3)动产的购买合同、发票、保险单; (4)车辆清单及年度办理车管手续的凭证、保险单。 3、有关知识产权文件 (1)公司作为所有人的注册商标清单及注册登记证明; (2)公司持有的专利情况说明及专利权文件; (3)公司拥有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4)其他公司/个人许可公司使用或实施知识产权所签订的许可合同、

法律尽职调查经典讲义(重点做了标注)

法律尽职调查经典讲义(重点做了标注)

法律尽职调查经典讲义公司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在资本市场上,按照调查行为主体的不同,尽职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律师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银行尽职调查等三种类别。

“银广夏”丑闻的发生,使得业界对在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中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和风险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

2001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行了《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该意见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担任股票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对主承销商关于新股发行尽职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为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发行业务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规范。

律师尽职调查在律师实务中的应用也比较早,是随着中国大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而出现的。

律师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规模较大的收购和兼并、股票和债券公开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转让、风险投资和普通中大型项目投资等,除前述资本运作以外,在近期新兴的企业担保服务和传统的银行贷款业务等企业融资活动中,委托人和律师也逐步地开始进行尽职调查。

但是,律师尽职调查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在大陆的出现却是在不久以前。

2001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 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在该规则第5条中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律师尽职调查”这一概念。

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
• 地方性文件:《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13 条:“以高 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 本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企业注册资本中以高新 技术成果出资的,对高新技术成果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1、非专利技术权属问题: 用相关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当时 还是学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与 研发等工作;
2、非专利技术的价值问题---评估机 构资质
3、对公司的作用(技术的质量): 非专利技术与公司本身已经申请专 利的两项技术在技术内容实质上其 实基本是一致
解决 货币置换原无形资产出资
三、历史沿革
• 3.1 出资问题
3.1.3 出资比例问题--突破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规定
• 部委特殊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 年7 月联合颁布 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2006 年5 月被废止,以下简 称“《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 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需报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公司股东持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关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审查认定文件和其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
2.2.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 作指引(试行)》
三、历史沿革
• 3.1 出资问题 • 规定要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真实性 & 充足性
• 具体问题:

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非货币出资的要求:

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调的范围(内容) 法律尽调的范围(内容)
♦ 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状况 1、固定资产及权属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房 产、车辆、设备等; 2、无形资产及权属证书,包括专利、商标、著 作权、特许经营权等;
上述资产是否存在租赁、 抵押、 上述资产是否存在租赁 、 抵押 、 质押等 情况。 情况。
法律尽调的范围(内容) 法律尽调的范围(内容)
第二节
法律尽职调查的实操
调查手段
♦ 书面文件查询 ♦ 函证 问卷(目标公司、其客户) 函证or问卷 目标公司、其客户) 问卷( ♦ 向政府、中介机构、公证机构等查证 向政府、中介机构、 ♦ 访问、面谈 访问、 ♦ 实地考察 ♦ 小组头脑风暴
调查手段之关注要点
♦ 文件资料审阅
需归纳、整理、分清主次,突出重点; 切忌盲目的摘抄资料信息; 高度的敏感性。
♦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获取很多目标公司的资料和信 息,甚至是被调查方的一些重要技术信息、商业秘密, 委托人和被调查公司会要求调查组进行严格保密,履 行保密义务是我们的职业道德,也是尽调中应遵循的 基本原则。
♦ 有针对性调查
明确调查目标,以便判断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 的资料信息是最重要的,并确定采取适当的方式尽快 获得委托人所需要的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达成目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合约,如公司规章、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3、董事、总经理及关键人员等的简历; 4、董事、总经理及关键人员等的薪酬情况; 5、员工的整体工资结构; 6、员工的休假、保险、奖励、退休等安排。
♦ 目标公司的税务调查
谢 谢!
遵循的原则
♦ 协调原则
完成一个尽调工作不仅需要一个法律团队,还需要财 务、经营等小组的良好配合。法律小组成员应分工明 确、相互配合,以经济、有效地方式获得详实的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课件

法律尽职调查课件

尽职调查系列课程尽职调查指引法律尽职调查—历史沿革历史沿革n历史沿革(股权变动)主要内容:1.股权融资:出资瑕疵、出资真实性,是否有特殊权利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3.资产重组:资产重组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是否会对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变化4.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1.1 股权融资重点关注问题——非货币出资1.非货币出资比例:n1999年公司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n2006年公司法: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Ø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n新公司法: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Ø新公司法修订后,无现金出资要求,无首次实缴要求n地方特别法规:n《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1.非货币出资比例:n在投行实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之前设立的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超标的情况(尤其是中关村企业),工商局注册基本没有障碍。

虽然这样的处理是违法公司法的,但是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只要解释清楚来由并保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成为公司首发上市的障碍。

1.如实披露,承认有不规范且瑕疵的地方;2.说明没有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主要还要看无形资产对公司的贡献。

3.无形资产每年需要摊销,如果申报期无形资产余额比例已经低于20%,则属于历史问题一般不会成为障碍;4.另外需要关注无形资产是否是职务作品、是否有明显减值迹象、是否已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1)

法律尽职调查(1)
2023最新整理收集 do something
主讲人:吴娟萍律师
第一部分
❖调查内容
一、行业合法性
法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文件
国家产业政策:
❖ 主管机关:
发改委; 主管部门:如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工商

❖ 政策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 各省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企业主体合法性
章程:
❖ 企业存续期; ❖ 股东与股权结构; ❖ 组织结构、产生办法、表决机制、职权; ❖ 股权转让程序与限制; ❖ 股利分配政策。
发起人协议:
❖ 效力 ❖ 内容约定 ❖ 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资合同。
股东会决议:解散、增发、股权转让。
三、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营业务构成分析
❖ 比例 ❖ 持续性:

❖ 保障措施设定的可能性:如账户监管,如劣后清 偿
❖ 或有债务
七、投资与对外担保行为
决策机制 担保行为:关联担保的有效性 或有债务; 交易前提的设定
八、重大债务与风险
合同之债:原材料 侵权:知识产权 环境保护 质量纠纷 劳动安全 担保可能性 诉讼与仲裁 行政处罚
九、税费与补贴
经营模式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
保密制度
主营业务的合法性
❖ 法律规范 ❖ 证照取得 ❖ 合同依据
行业地位
四、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三会的运作 内控制度 内控机构的设定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与竞业禁止 保密制度 管理团队:
❖个人大额债务 ❖处罚经历
五、重大资产
分类
❖ 不动产 ❖ 机器设备 ❖ 特殊动产 ❖ 知识产权 ❖ 应收账款
适用政策及其依据 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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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尽职调查方式
除上述渠道外,工商登记机构、土地登记机构、当地 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和其他公开渠道也是我 们获取尽职调查信息的重要来源。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尽职调查的目的和范围 首先充分理解具体项目中的商业计划以及交易目的,以 及各方在 具体项目中的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尽 职调查的目的和范围。
更等
➢ 3关于公司的历史沿革中的转股 ➢ 转股定价是否存在并符合法定要求 ➢ 转股是否需要符合法定程序 ➢ 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股权受让方是否进行了代扣代
二、尽职调查方式
(二) 现场访谈 注意现场访谈结果和书面资料的一致性。 现场访谈往往作为审阅书面文件资料的补充手段, 有助于了解事实的全貌。。
二、尽职调查方式
(三) 对尽职调查对象的实地考察与核实 书面文件往往只能代表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历 史情况,而实地考察和核实有助于了解被调查对象 的现状。此外,对调查对象的实地考察与核实有助 于了解和确定交易对方介绍的情况以及提供的文件 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隐瞒和重大遗漏。
二、尽职调查方式
(四) 其他方的意见 在复杂的交易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除法律以外, 还有可能包括财务、审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 尽职调查。各方尽职调查的重点虽然不同,但其获取 的信息也具有能够互相印证的方面。
二、尽职调查方式
(五) 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和其他来源 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公开的,通过有效的查询,我们也可 以通过互联网这个渠道获悉一部分公司的公开信息, 这部分信息能促进我们从不同角度进一步加深对被调 查对象的了解,印证尽职调查中获取的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一步发现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问 题。
致 ➢ 在撰写报告正文各部分内容时,应列举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
得的事实或信息,引用适用的法律进行分析和论证,针对拟 议交易,说明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对拟从事的商业计 划或交易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三、工作流程
(四)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我们应按照对尽职调查对象作出全面说明和分 析,使尽职调查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调查 对象的情况 ➢我们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引用法律法规时应当注 明文名、文号、段落号、颁布机构及生效和失效 时间,注意该法律法规是否适用该类情况,引用 是否全面以及该法律法规的效力及溯及力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
➢ 帮助各方更加准确地确定项目计划或 完成的前提条件以及各方为完成项目 计划所需从事的进一步工作
➢ 确定项目有关文件文本提供事实依据, 明确签署哪些文件以及交易文件的内 容
➢ 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事实依据
二、尽职调查方式
(一) 被调查企业提供的文件 被调查企业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获取尽职调查 所需信息的最主要的来源。被调查企业的法律状 况主要是反映在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资料中, 获取该部分文件的主要方式是向被调查企业发出 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并要求对方按照尽职调查问 卷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尽职调查的要求
➢ 尽职调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商业计划和交易目的 有关的尽职调查对象的法律状态
➢ 分析和判断该等法律状态对于拟议交易的影响,如果存在法律 风险或其他负面影响的应当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 应树立保密意识,对于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了解的被调查企业的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我们只能为交易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提供该等信息
五、尽职调查重点问题
(一) 公司设立和存续 1、内资公司的历史沿革 是否已经通过了最近年度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了年检章 除章程外,是否存在其他对股东权利义务存在重大约定的文件 公司的出资情况是否与章程记载一致 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是否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一致,非货币出资
是否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
2关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三、工作流程
(三)审阅尽职调查资料 对尽职调查中收集到的资料,应当从资料的来源、颁发 的时间、内容和形式、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及资料要 证明的事实等方面进行审查,在审阅相关的调查文件 时应细致认真,对调查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 性等问题进行谨慎的法律研究和咨询。
三、工作流程
(四)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 我们撰写的报告正文的内容应与尽职调查的目的、范围相一
➢ 关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 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是否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一致,缴付时间是
否与对外贸易部门的批复一致,非货币出资是否已经过户到公 司名下 ➢ 公司历次变更是否都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并进行工商登记或 备案; ➢ 公司设立时发改委部门的批复
3关于公司的历史沿革中的转股
➢ 转股的定价依据及关于股权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 ➢ 不涉及转股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确认函 ➢ 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有关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如有) ➢ 转股价款是否已经全部支付 ➢ 是否导致实际控制权的变更、管理层的变更、企业性质的变
三、工作流程
(二)设计并提供尽职调查问卷清单 ➢ 在查阅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配合拟定交易的目的、重点和时间要求,
我们应当将所有需要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法律事实逐条列出,这个 列出法律事实的清单就构成了尽职调查清单的“主干”。在此基础上, 找出完成每个法律事实所需对应的主要文件和资料,这是尽职调查清 单的“细节”,两者结合就构成了一份尽职调查问卷清单。 ➢ 准备好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后,我们应及时将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发送给 被调查方,并给被调查方一个合理的期间准备所有的相关资料。 ➢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者项目商业计划和拟议交易 目的发生变更,我们应更新尽职调查问卷清单,或者采用补充尽职调 查问卷清单的方式提供给被调查方。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
2011年4月16日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
➢ 帮助有关各方了解被调查对象的情况, 并判断该情况是否能使拟进行的项目 计划或交易具备继续操作的可能性
➢ 增强调查方的谈判地位,协助调查方 决定是否调整该项目计划或交易的价 格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 帮助各方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 合法地调整项目计划或交易的内容以 及决定项目计划或交易完成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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