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T燃气蒸汽锅炉招标技术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T燃气蒸汽锅炉招标技术要求
1.概述
1.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科大楼项目配套管网供蒸汽及热水系统改造工程。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由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及控制软件需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如有相关纠纷,由供货方负责。
1.7本技术要求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设计要求
2.1设备名称:蒸汽锅炉
2.2型式:燃烧天然气、快装式
2.3安装位置:锅炉房
2.4台数:1
2.5 供货周期:三个月
2.6锅炉技术参数:
3.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3.1燃气品质
3.1.1燃气种类:天然气
3.1.2燃气特性:参见天然气公司资料
3.2环境条件:室内布置
3.3水质条件;医院自备水井(地下水,水质偏硬)
4.技术要求
4.1设备说明
——快装式燃气锅炉;
——室内布置;
——锅炉效率不低于90%;
——燃天然气(8000 Kcal/Nm3)
4.2技术性能要求
4.2.1总的技术要求
a、锅炉厂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由锅炉厂配套的辅机),运行时的噪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标准》的要求。
b、锅炉各受热面管子的焊缝应进行100%的无损检验,并应有检验合格证明。出厂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异物和焊渣遗留在管内和联箱内。
c、对承压部件的设计、制造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规定。对锅炉承压件中如有合金元素差异较大的异种钢焊接,一般应在制造厂内完成,并应有焊接记录(包括焊前予热、焊接方法、接头型式、电焊条、焊后热处理等)。
d、锅炉排污管、疏水管、空气管、加热管、取样管接头,应采取加强结构的捍接型式。
e、锅炉在运行时,炉墙、汽水管道及风道等不允许有异常振动。
f、所有承压受热面管排及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水压试验合格。
4.2.2燃烧器
a、所配燃烧器与锅炉额定热功率相匹配,噪音小于70分贝。
b、点火可靠,着火迅速,空气与燃气混合均匀,空气燃气比可调,燃烧效率符合有关规定。
c、火焰形状与炉膛形状相适应,绝不冲刷受热面。
d、有足够的压头克服烟气流动阻力。
e、程序点火、自动吹扫及熄火保护。
f、负荷调节和停机过程自动化,并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功能。
g、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h、燃烧负荷可无级调节。
4.3电气与控制
4.3.1电气
4.3.1.1供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在工厂内装配好机组电控柜,包括各种电气元件、电气接线装置,其电接线装置,其电控柜内部电动机控制及保护设备应配套完整的提供。电控柜电气元器件选型应先进可靠。
4.3.1.2供方应提供相关设备的完整的电气系统接图、电源要求和详细的电气负荷清单及设备接地要求,电控柜至其后的各部分电动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缆、电缆保护管等均由供方设计和供货。
4.3.1.3供电系统为380V、三相四线、50HZ中性点直接接地交流电系
统,电压变化范围为±10%。
4.3.1.4电器的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至少不能低于下列要求:
a) 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
b) 介电强度试验时不应击穿和闪络;
c)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1Ω;
d) 泄漏电流值应不大于5mA。
5.质量保证及考核试验
5.1 规程、规范和标准
5.1.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5.1.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7]74号5.1.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5.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5.1.5《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9222 5.1.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9222 5.1.7《工业锅炉水质》GB1576 5.1.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273 5.1.9《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 5.1.10《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标准》JB/T3375 5.1.11《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09 5.1.12《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0
5.1.13《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1 5.1.14《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 5.1.15《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 5.1.16《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机械性能检验方法》JB/T1614 5.1.17《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 5.1.18《锅炉纲结构制造技术条件》JB/T1620 5.1.19《锅炉锻件技术条件》JB/T9626 5.1.20《焊制鳍片管(屏)技术条件》JB/T5255 5.1.21《锅筒内部装置技术条件》JB/T3191 5.1.22《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5.1.23《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2106 5.2设备性能保证
5.2.1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第2章和第4章提出的设计要求和性能要求
5.2.2供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文件
a、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外购件);
b、制造、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