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规与标准教学课件环境法电子教案(第5-7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完整版教学ppt课件全套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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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使全球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法进入“可持续 发展阶段”
1993年3月,全国人大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委员会(简称环资委),标志着我国进入 第二次环境资源立法高潮
从1994年起,环资委在加速制定新的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开始对原有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修改 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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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的概念及分类
概念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一切能够为人类所利用 的物质和能量。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森林 、草原、野生动植物、矿产等自然要素,以及 阳光、风力、地热、潮汐等能量。
相对性 动态性
分类
根据自然资源的利用限度,自然资源可以分为可 更新资源、不可更新资源和恒定性资源。按照 自然资源的存在形态,自然资源可以分为土地 、森林、草原、水、矿产、野生动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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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几个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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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革开放以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978年之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也是我国现
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入迅速、全面发展的阶 段,这个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又称为“经 济转型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或称“当 代中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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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国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 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一、环境资源 (一) 环境的概念及分类
“环境”一词在不同的学科里具有不同的含义 我国的环境立法对“环境”的概念采用了概括式与列举式
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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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日实 施,共六章77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固 体废物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 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方面的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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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11月1日实施, 1996年5月15日八 届十五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共7章 60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水环境质量标 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水污染防治 的监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 水污染;法律责任和附则等7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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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14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17条规定:“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 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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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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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法 其他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我国已签订的国际公约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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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环境保护法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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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火电厂有什么具体要求?
第三十条 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 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 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 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 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 于已建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 污染物的,依照规定限期治理。 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技术。 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 采取控制措施。
该法明确了立法目的:为防治大气污染,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促进经济4
提出了纳入计划、合理规划;超标违法; 分类防治、全面控制;特别区域保护和重 点城市管理;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基础设 施建设相结合等基本原则。
规定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 排污申报;现场检查;排污收费;总量控 制;限期治理;强制淘汰、没收销毁;污 染事故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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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粉尘有什么具体要求?
第三十六条 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 必须采取除尘措施。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 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 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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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污会怎样?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 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 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 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 院规定。
2.兼顾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脱硫、 除尘技术。 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 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由县以上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 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 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 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 毒物质气体的;
环境法专题教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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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为确保自然资源旳合理开发利用、预防环 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旳关 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旳而采用旳行政、经济、法 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旳总称。 它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提出旳主动对策。
简言之,环境是指为生物提供生存、发展旳空间和资源旳自 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一般是指围绕生物社会旳自然界,其主要构成原因 有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和生物等。它是整个生 物界赖以存在旳物质基础。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了不断提升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在自 然环境旳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而形成旳环境,如名胜古迹、 风景游览区、温泉区、疗养区、城市、乡村、工厂矿山、人工 开发区等。社会环境是伴随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旳发展而不断 丰富和完善旳。
环境意识“是指人们在认识环境情况和了解环境规则旳基础 上, 根据自己旳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旳参加环境保护旳自觉性, 它最终体目前有利于环境保护旳行为上。” 环境意识是衡量社 会进步和民族文明程度旳主要标志。
第二节 环境法概述
一、环境法旳概念 环境法旳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代旳
美国。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旳体现可归纳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环境法旳概念。“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三)法学中旳环境概念
目前法学中环境定义还未统一。在各国旳立法实践中环 境旳定义不尽相同,各国一般都是根据本国旳环境情况和 特点将与本国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关系亲密,必须而 且可能加以保护旳环境要素要求为环境旳定义。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要求:“本法所称环境,是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旳多种天然旳和经过人工改造旳自 然原因旳总体,涉及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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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三、主要的环境法律法规
(一)宪法
主要内容:
❖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和其他公害;
❖ 国家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和合理利用,保护珍贵动物
❖ 环境标准的字体结构;
❖ 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
❖ 明确了环保护自然环境与资源、采取污染防治措
施和行政处罚的规定。
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三)污染防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主要内容:共10章98条 ❖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 海洋生态保护规定; ❖ 防止陆源污染物、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倾倒废弃物、船泊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 环境的污染损害
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3.《国务院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
4.其他等等-----
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四、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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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电子教案第一章:环境法学的概念与体系1.1 环境法学的定义1.2 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1.3 环境法学的学科体系与结构1.4 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与意义第二章:环境法的历史发展与现状2.1 环境法的发展历程2.2 我国环境法的发展现状与特点2.3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与发展趋势2.4 环境法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第三章:环境法律关系与环境法律规范3.1 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2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3.3 环境法律规范的种类与特点3.4 环境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救济4.1 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4.2 环境法律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4.3 环境法律救济的途径与程序4.4 环境法律救济的实践与问题第五章: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5.1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与制度5.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5.3 污染防治法律制度5.4 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法律制度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1 概述6.2 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3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法律制度6.5 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第七章: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法律制度7.1 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概述7.2 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7.3 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制度7.4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7.5 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第八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执法与监管8.1 环境执法概述8.2 环境执法的主体与职责8.3 环境执法的手段与程序8.4 环境监管的现状与问题8.5 环境执法的改进与完善第九章:环境法案例分析9.1 案例选择与分析方法9.2 水污染案例分析9.3 大气污染案例分析9.4 生态保护案例分析9.5 资源利用案例分析第十章:环境法学的实践与展望10.1 环境法学的实践意义10.2 环境法学的挑战与困境10.3 环境法学的创新发展10.4 环境法学的教育与普及10.5 环境法学的未来展望第十一章:环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11.1 环境行政法概述11.2 环境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范11.3 环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11.4 环境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11.5 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赔偿第十二章:环境刑法与刑事诉讼12.1 环境刑法概述12.2 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12.3 环境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12.4 环境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12.5 环境犯罪预防与刑事司法合作第十三章:环境合同法与民事诉讼13.1 环境合同法概述13.2 环境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3.3 环境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13.4 环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3.5 环境合同案例分析与实践第十四章:环境法与国际法14.1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14.2 国际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14.3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与监督14.4 我国参与国际环境法的实践与挑战14.5 全球环境治理与国际法律合作第十五章:环境法学的教育与研究15.1 环境法学教育的现状与趋势15.2 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与方法15.3 环境法学学术团体与交流活动15.4 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未来挑战15.5 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发展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1. 环境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与内容、学科体系与结构、研究方法与意义。
环境法电子教案(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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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限期达标制度 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
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二)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 3、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4、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5、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五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二)防治噪声污染的综合性管理规定
3、落后设备淘汰制度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统一监督管理和各部门 分工负责的体制。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六节 固体废物污染 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三、我国防治水污染的主要法律规定
(三)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 3、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法
三、我国防治水污染的主要法律规定
(四)关于防止地表水污染的规定 地表水,是指地球陆地表面的水体,即江河湖泊、池塘水库中的 水体,我国关于防止地表水污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六节 固体废物污染 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
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一)防治化学物质污染的法律规定 有关控制化学物质污染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对化学危险物品实行严格的管理 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
严格管理措施。 (1)控制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2)控制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和经营。 (3)控制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4)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课件(共4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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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共8条 环境监督管理 共7条 保护和改善环境 共8条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共11 条 法律责任 共11条 规定了该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和生效日期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林区、风景名胜 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 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 区和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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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征收超标排污费的政策
收费不免除治理污染的责任 强制征收 累进制收费,收费后仍没达标的第三年提高征收标准5% 新污染从严原则 专款专用 排污费可用于企业防治污染的补助
限期治理制度的基本概念
确定限期治理项目,要对污染源进行调 查评价 限期治理要在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指导 下进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限期治理应针对突出的,严重的污染源 限期治理应包括限期治理的时间、内容 对象和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第1条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检查机关
实施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环保局、政府、有关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
环境保护单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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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一章法律法规的概述1.1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及目的1.2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1.3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任务第二章环境保护组织与责任2.1 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与职责2.2 环境保护部门的组织与职能2.3 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第三章大气环境保护法规3.1 大气污染防治法3.2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四章水环境保护法规4.1 水污染防治法4.2 水污染防治细则4.3 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五章土壤环境保护法规5.1 土壤污染防治法5.2 土壤污染防治细则5.3 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六章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法规6.1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法6.2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细则6.3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7.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7.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细则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八章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8.1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8.2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细则8.3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九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9.1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9.2 放射性污染防治细则9.3 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十章生态环境保护法规10.1 生态环境保护法10.2 生态环境保护细则10.3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第十一章环境监测与评估11.1 环境监测法规11.2 环境监测方法与标准11.3 环境评估法规及方法第十二章环境信息公开法规12.1 环境信息公开法12.2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12.3 环境信息公开指南第十三章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规13.1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13.2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规定13.3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标准第十四章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规14.1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14.2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规定14.3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标准第十五章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规15.1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15.2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规定15.3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标准第十六章环境公益诉讼法规16.1 环境公益诉讼法16.2 环境公益诉讼规定16.3 环境公益诉讼标准本文档涉及附件:1. 《环境保护法》全文2. 《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3.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4. 《土壤污染防治法》全文5.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法》全文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全文7.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全文8.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文9. 《生态环境保护法》全文10. 《环境监测法》全文11. 《环境信息公开法》全文12.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全文13.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全文14.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全文15. 《环境公益诉讼法》全文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国法律体系中保护环境的法律体系,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与振动环境、固体废物污染、危(wei)险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中职教育-环境法学(北大版)课件:第7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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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水污染防治立法
1979年9月,我国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 以法律的形式对水污染的防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据此 国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水环境标准。。
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 法》。与修改前相比,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对水污 染防治的流域管理、城市污水的集中治理、对饮用水源保 护的强化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并实行重点区域水污染 物排放的总量核定制度。2000年3月国务院制定了新的《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7条的规定
防治海洋污染的基本制度
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政府协商制度 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 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制度 联合执法措施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污染类型 返回
(一)环境污染的概念及其在我 国环境立法上的运用
“环境污染” 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 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致危及人类健康 、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和环 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按照引发环境污染现象的不同原因,可以将环境污染分为 物质流污染和能量流污染两大类。前者主要是物质进入环 境所致,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都属于物质流污染;而后 者则主要是能量进入环境所致,如噪声与振动污染、放射 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以及光污染等都属于能量流污染。 返回
第二编 环境法各论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自然保护法 第九章 物质循环管理与节能法 第十章 环境侵害救济法 第十一章 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 第十二章 国际环境法与中国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规标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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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单行法
• 土地利用规划法 :《城市规划法》 • 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 • 环境资源法 :《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
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等
府制定
第6页/共80页
执行原则
• 在下位法合理存在时,优先执行上位法; • 签署加入的国际公约(除但是…、保留外)优先执行; • 特殊法的实施高于一般法;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时,由国务院解释。
第7页/共80页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地球一体原则 • 防治污染和公害,保护和改善全球生活环境的原则 • 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原则 • 自然资源共享原则,也称人类共同财产原则 • 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 不得损害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的原则 • 无过失责任原则 • 区域共同治理原则 • 加强协商、合作的原则 第8页/共80页
• 各个综合部门、资源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设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
• 大中型企业也有环境保护机构,负责本企业的污染防治及推行清洁生产。
第23页/共80页
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机构
•环境保护部门是环境保护领域内专门执
法监督部门。 • 除加强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作用外,还应 发挥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作用。 • 按现行环保法律规范,监督机构是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
“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主要内容 • 在工程设计的同时,建设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向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 章,经审查批准后,才能纳人建设计划。对经过采取 各种预防措施仍然消除不了的、必须排放的少量污染 物的治理设施进行设计 • 在施工阶段,施工部门应与主体工程一样,安排污染 治 理 设 施 的 施 工 计第3划1页,/共并80页组 织 施 工 , 保 证 同 时 竣 工
环境保护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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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1、环境保护法的生效时间:
①立即生效。即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公布之日起一定期限后生效。 ③颁布试行之后经过一定时间修改才正式生效。
(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
2、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
“统管”部门,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般称某县、某市、某省环境保护局)。
“分管”部门,是指依法分管某一类污染源 防治或者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的行政部门。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一、环境保护法的定义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 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的特征:
(一)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特定的 范围。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中 产生的社会关系,即环境保护关系。
一、环境
环境科学以人类为研究对象,所称的环境
就是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以及其中可以直 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 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生态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生物界(包括动
物、植物、微生物),是指环绕着生物界并 影响其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的物 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和其他无机物 质。
(2)我国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 和解决的基本途径;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新阶段的必然性、 特点、目标、任务和基本措施。
环境法教学全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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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保护——含义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 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 自然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 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 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 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 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环境保护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 提出的积极对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 材
环境法教学课件
吕忠梅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研发人员
总策划: 吕忠梅、姜洁
编写人员: 吕忠梅、刘长兴、吴勇、张忠民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致学生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环境法的含义 第三章 环境法律关系 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国家的环境管理
——总论:环境法基本范畴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时期:改革开放前,资源保护立法 发展时期:目前为止,基本法出台,环
境法律体系基本建立 完善时期:当前,主要环境立法已进入
修订程序,环境立法质量和数量都在提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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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法产生的原因
人类活动导致环境问题恶化 ——人类行为调整的需要 ——法律制度的创新 ——环境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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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法产生的原因——法律原因
2
3.传统行政法的问题和缺陷——自由裁量权 不足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灵活性要求,单方 命令方式无法适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需要, 对平等主体间关系的介入不足
4.传统刑法的问题和缺陷——未充分考虑对 环境权益的保护,刑罚手段的多样化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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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讨论案例: 乡村建设的“五山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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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法产生的原因——社会原因
环境问题恶化导致的社会问题: 1.资源利用纠纷 2.人身损害纠纷 3.政府管理的矛盾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https://img.taocdn.com/s3/m/6b869693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50.png)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第一章:环境法学的概念与体系1.1 环境法学的定义1.2 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1.3 环境法学的体系结构1.4 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环境法的历史发展2.1 环境法的产生背景2.2 我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2.3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概况2.4 环境法发展的趋势与挑战第三章:环境法律关系3.1 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3.2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3.3 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3.4 环境法律关系的变动第四章:环境法律规范4.1 环境法律规范的分类4.2 环境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4.3 环境法律规范的效力4.4 环境法律规范的适用与解释第五章:环境法律责任5.1 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5.2 环境法律责任的种类5.3 环境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5.4 环境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执行第六章:环境行政法6.1 环境行政法的定义与特点6.2 环境行政行为及其合法性6.3 环境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6.4 环境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第七章:环境刑法7.1 环境刑法的概念与特点7.2 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7.3 环境刑法的适用与解释7.4 环境犯罪的法律适用与案例分析第八章:环境民事诉讼8.1 环境民事诉讼的定义与特点8.2 环境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8.3 环境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8.4 环境民事诉讼的程序与裁判第九章:环境行政诉讼9.1 环境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点9.2 环境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9.3 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9.4 环境行政诉讼的程序与裁判第十章:环境法与国际法10.1 环境法与国际法的关系10.2 国际环境法的核心公约与协议10.3 我国参与的国际环境法律事务10.4 环境法与国际法在实践中的运用与挑战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1:环境法学的定义与体系补充说明:环境法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法律领域,其研究对象包括环境法律规范、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责任等。
环境法学体系结构包括环境法的基本原理、环境法的历史发展、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规范、环境法律责任等。
环保法律法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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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在线监测仪
总磷在线监测仪是一种 采用先进光电子技术设计 制造的智能型自动分析仪, 可广泛应用于化工、农药 生产、化肥、石化、制药、 半导体等行业水中总磷的 测定,仪器采用在线加热 消解法将有机磷转换为正 磷酸盐后,采用磷钒钼黄
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采样取水要求,能设置水质自 动采样器。
• 2) 监测站房。站房不小于7m2,房内环境条件,供
电情况,防火防雷措施等。
• 3) 采样取水系统安装要求。
• 4) 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 5) 调试和试运行。水污染在线监测仪应连续正常运
行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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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5.4 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验收技术规范
①了解第一类污染物种类,第二类污染物的种类。 ②应当了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形式 ③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掌握不同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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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一 本章引言 本章是解决环境问题对策中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二 关于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形成,讲
两个问题 1 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规的指导思想。 2 中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形成初始阶段
• 适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同于技术规范5.1的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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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水污染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
• 1) 验收条件
• 2)监测站房的验收 • 3)在线监测仪的验收 • 4)联网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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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
• 1)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
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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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环境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
(1)特殊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举证责任的转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中规定:“因环境污染 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 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三百三十八条)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
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 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 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是指牟利为目的,在林区
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源自严重的行为。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是环境的组成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 物质基础。然而,由于人类的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正遭受严重 破坏。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有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 和法律等,这些手段当然也是自然资源保护的有效手段。国内外 经验表明,在这些手段中,法律手段是较为有效的一种。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保护土地、水和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保护森林、草原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渔业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二、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行政处罚的5种基本形 式: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 使用和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1)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3)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执法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6)告知当事人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三百四十条第一款)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 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 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五节 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的法律规定 第六节 特殊环境保护法
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 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可见,从环境保护法来看,自然资源是 组成环境的因素,环境包括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包括对作为环境 因素的自然资源的保护。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三、 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 3、恢复原状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四、 环境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
(一)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1、自行和解 2、仲裁 民间调解 3、调解 行政调解
4、民事诉讼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七)非法狩猎罪(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
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八)非法占用耕地罪(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
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 严重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行 政法律法规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行政方 面的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行 政法律法规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行政方 面的责任。
规定的处分方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开除。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三、行政处分
(三)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 (1)实施的机关不同。 (2)适用的对象不同。 (3)责任形式不同。 (4)补救途径不同。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一、 环境民事责任的概述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 2、行为人的过错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二、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 而污染或者破坏环境,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单位和个人实 施的一种制裁措施。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破坏性采矿罪(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采取破坏性
采矿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了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资源的法律、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
义务而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益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 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一、 环境民事责任的概述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有环境损害事实存在。 3、致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二、 无过错责任
(一) 无过错责任的概念 无过错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
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 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二、 无过错责任
(三) 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 (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 (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境的行为,并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构成 犯罪所应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概述
(二)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2、犯罪主体。 3、犯罪主观方面。 4、犯罪客观方面。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三)滥伐林木罪(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
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 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 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 所有或管理的林木,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的重要特征是具有国家的强制性。 这种强制性集中表现对行为人法律责任的追究。在环境法领域, 主要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根据其环境行 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 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法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二)盗伐林木罪(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集体
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 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盗伐他人自留山上的 成片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自然资源保护,是指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宣 传教育等手段,保护和管理各种自然资源,使其为人类所充分和 永续利用。
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三)自然资保源保护法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
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