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为“中国”)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中
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丁方”)同意在中国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区共同投资设立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基金管理公司”)。
并在签署的《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以下简称为“出资协议” )基础上,制订本章程如下。
第1条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为: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
文名称为: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基金管理公司的永久注册地在北京市。
第2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为: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国籍:
丙方:。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 范本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2)第二条公司的设立 (3)第三条宗旨、范围和投资限制 (3)第四条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 (4)第五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第六条股东会 (7)第七条董事会 (10)第八条监事 (14)第九条股东、董事、监事勤勉义务 (15)第十条经营管理 (16)第十一条财务和会计 (17)第十二条税收与分配 (19)第十三条经营期限 (19)第十四条终止与清算 (19)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21)[●]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章程”)由以下各方于2011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订立:甲方:[A]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B]身份证号码:住所:[●]丙方:[C]身份证号码:[●]住所:[●]丁方:[D]身份证号码:[●]住所:[●]戊方:[E]身份证号码:[●]住所:[●]己方:[F]身份证号码:[●]住所:[●]以上各方分别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前言本章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的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非本合同正文中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a)“公司”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由各方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b)“投资”指公司对投资组合公司的任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跟进式投资和过桥融资。
c)“投资组合公司”指公司对其进行任何投资的任何公司。
d)“经营期限”指本合同第13.1款规定的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该期限根据本合同第13.2款的任何延长。
e)“关联方”对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由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被控制的任何企业或其他实体。
“控制”一词指拥有百分之五十(50%)或更大的注册资本份额,或拥有任命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负责人的权力,或不论是否有所有权,拥有控制股东、董事会或对企业或其他实体有最终决定权的其他人的表决的权力。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股权投资公司章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少投资公司随之兴起,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股权投资公司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为“中国” )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丁方”)同意在中国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区共同投资设立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基金管理公司”)。
并在签署的《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以下简称为“出资协议” )基础上,制订本章程如下。
第1条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为: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永久注册地在北京市。
第2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为: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3条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向基金管理公司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按其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承担亏损。
基金管理公司应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4条基金管理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并受其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公司经营原则为:接受私募投资基金委托,规范管理运营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公开发行基金。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第5条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基金(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人和其他委托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投资管理服务,逐步发展为产品齐全、业绩优良、实力雄厚的国际一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6条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发起设立并管理节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7条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基金

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基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促进基金持续良性发展所制定的基金运作规则。
第三条基金的全称为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基金,英文名为Company Bylaws Template Investment Fund。
第四条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其注册地址为 XXX,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获得了基金业务许可。
第五条基金的托管人为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其注册地址为XXX,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另行约定。
第二章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运作方式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长期稳健增值,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进行股票、债券、证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
第七条基金依托公司章程范本等合同约定的市场合法组织进行交易,采取分散投资原则,降低单一交易所、单一证券、单一行业的风险。
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组合。
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和风险因素。
第三章基金的募集和份额发行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开展基金募集活动,并通过自有渠道或委托发售机构进行销售。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将基金份额发行情况及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定机构,并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基金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发行,投资者可通过申购、赎回等方式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
第四章基金的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应依法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或代表委托会议的决策,并根据会议决策进行投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人应履行诚实、勤勉、谨慎、忠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在投资决策中遵循谨慎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人应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投资基金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策划等。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稳健的投资管理服务,实现公司、股东和客户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
第七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及出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原则及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的修改,附则。
公司咋陈丽之前,需要以设立公司的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在确定已经符合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后,设立人应该制定公司章程,章程的制定母子至于约束公司高级职员的行为。
不同类型的公司章程的书写规范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则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的范本。
▲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情况中文名称:xx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第三条股东情况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国籍住址/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咨询。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
第七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亿元。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出资情况如下: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决定董事和监事的薪资报酬;(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八) 修改公司章程;(九)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9042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Examples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Equity Investment Compani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诚信经营,专业服务,稳健投资。
第二章公司的资本和股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xx元。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由自然人和法人组成。
第八条公司的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
第九条公司的普通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并具有表决权、参与决策权等权利。
第十条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优先分配利润的权利,并具有表决权、参与决策权等权利。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机构和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审议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
第十四条董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不少于2人是独立监事。
第十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任命,与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第十八条公司设财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投资部门、基金管理部门等。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有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重大决策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表决。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经全体股东3/4以上同意即生效。
第五章盈利分配和风险控制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盈利分配按照税法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经营机制,保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照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由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
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有关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八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章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第九条经营宗旨:为产业发展提供长线资金后盾,支持企业不断发展扩大,并达到企业在国内或境外股票市场上市。
基金投资者将可从企业上市后的加速发展中得到更高的长远回报。
第十条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起和管理产业基金,开展投资及咨询业务。
第十一条经营期限:永久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额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如下:第十四条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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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模板XX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章程年月日XXX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公司宗旨: 为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名称为: XX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3条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上海市XX路XX弄XX号第4条公司由以下X位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5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股东应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并按其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其它利益, 承担公司风险和亏损。
第6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第7条公司的经营目的是: 规范管理、稳健经营, 为股权投资企业、基金持有人( 基金是指公司管理的基金) 和其它委托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投资管理服务, 逐步发展为业绩优良、实力雄厚的一流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8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 以工商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最终审批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10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各股东自公司成立起2年之内缴足。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般公司都会拟定公司,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 本人持股资料;(2) 股东大会;(3) 中期和年度报告;(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模板)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邮编:。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30年。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各股东首次缴纳出资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于2010年4月日缴纳;鼓励各股东提前缴纳全部出资,其余出资各股东应于2012年4月31日前一次缴纳出资到位。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人民币万元)比例(%)货币货币(二)第二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时间8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最新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本公司名称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X市。
二、公司宗旨和业务范围公司的宗旨是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致力于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证券投资、资产配置、投资咨询等。
三、公司资本和股东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以下股东出资:- 股东A:出资XXX万元,占股比XX%;- 股东B:出资XXX万元,占股比XX%;- 股东C:出资XXX万元,占股比XX%。
2. 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出资比例的权益,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公司决策和分红。
四、公司治理结构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长。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 高级管理层: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公司决策机制1.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所有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章程修改、董事选举、盈余分配等。
2. 董事会决策: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业务发展计划、人事任免等。
董事会的决策需经过多数董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六、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七、公司员工管理1. 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
2. 公司应提供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1.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基金管理公司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股东权益及公司行为,明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四条本公司住所:[公司地址]。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六条本公司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七条本公司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专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实现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
第八条本公司经营范围:1. 基金管理业务;2. 发起设立基金;3.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九条本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股东会决议解散或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条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如下:[详细列出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方案;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方案;4.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章程修改;5.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6.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7. 其他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领导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4. 任命、免除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5.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6.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7.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投资基金的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投资基金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为公司设立投资基金制定基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和运营公司的资金,并通过投资来获取更多的回报。
第二章:基金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立的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第四条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由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是投资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发行和管理政策,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第六条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经理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核投资策略,并对基金的投资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基金经理负责具体的基金投资运作,包括制定投资计划、决策和执行投资操作。
第三章:基金的募集和投资范围第八条投资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合格投资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投资基金的募集金额应按照董事会的决策来确定。
第十条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也可以参与各类投资项目。
第十一条投资基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策略,确保投资安全、风险可控,并为投资人获取良好的回报。
第四章:基金的运作和分配第十二条投资基金应当定期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投资基金的收益按照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分配,可以采用现金分红或者再投资的方式。
第十四条投资基金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和监测机制,及时评估和处理投资风险。
第十五条投资基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实基金净值,并按照规定的频率向投资人披露。
第五章:基金的退出和终止第十六条投资基金的退出原则上应当遵循投资周期先后和投资计划的实际需求。
第十七条投资基金的终止需经董事会决策,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投资基金终止后,应当及时通知投资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分配剩余资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项,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公司章程范本设立投资基金的章程,旨在规范公司投资基金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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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般公司都会拟定公司章程,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 * 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 本人持股资料;(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 * 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四章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的职权范围第二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三)修改公司章程;(十四)对南京宁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列席董事会会议;(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第六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管理第七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收益与分配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利润分配表;(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二十七条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
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九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
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八章股权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合并或分立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三次。
第三十六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第九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解散和清算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一)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