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教师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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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教师行为规范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第1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2条执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3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第4条了解学生,热情关怀、爱护学生。
第5条严慈相济,严格要求学生。
第6条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第7条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第8条因材施教,循循善诱。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9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第10条衣着整洁,举止端庄。
第11条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
第12条奉公守法,遵守纪律。
第13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四、团结协作,共同前进
第14条互尊互敬,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第15条胸怀宽阔,虚心学习。
第16条团结一致,精诚合作。
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17条学习党的文件、报告,关心国际、国内大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第18条终身学习,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第19条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适应时代需要。
第20条竞争进取,团结合作,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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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职责
教师在教学系统中,是领导者、传授者、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教书、育人的三重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按教育规律办事。做到既教书又教人,教好书,育好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根据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备好课。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适度,讲解准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教法得当,指导学法,讲练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同时要坚持寓德育教育于教学之中,注意教学卫生。
4.适当布置课外作业,注意作业的难度。采取教师全批轮批、全阅抽批、讲评等到多种形式妥善处理作业。
5.组织好考试和考查,经常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学质量,注意收集学生的反映,不断改进教学。
6.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个学生负责。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分类辅导。做好提优补差工作,使不同水平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7.积极参加本学科教师相互听课活动,并作好听课记录。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和教研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8.负责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及基本技能的训练,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应开设的实践课项目。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拓宽知识面,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
9.努力学习教育理论,自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的知识指导教学工作。加强自己的业务进修,不断更新知识,勤于进取,精于业务,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0.积极进行教改实验。做到:明确教改专题,拟定实施方案,作好实验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写出有质量的教改试验报告,教学总结和教学论文,并把教改不断引向深入。
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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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办法(暂行)
一、考核的意义
教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确保教师队伍的和谐稳健发展,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的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五)科学考核、注重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工作量;满分为100分
1.职业道德30%。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标准》
2.教学常规(35%)。主要考核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重在考
3、工作量(35%)
1、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8节,不满18节根据具体情况总分扣1-3分。隶属其他部门任课教师教务处只考核教学工作,考核依据以下标准考核。
四、附则
1、以上记分按月统计
本办法经行政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行政办公会。
2015.7.22
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教师行为规范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第1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2条执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3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第4条了解学生,热情关怀、爱护学生。
第5条严慈相济,严格要求学生。
第6条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第7条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第8条因材施教,循循善诱。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9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第10条衣着整洁,举止端庄。
第11条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
第12条奉公守法,遵守纪律。
第13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四、团结协作,共同前进
第14条互尊互敬,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第15条胸怀宽阔,虚心学习。
第16条团结一致,精诚合作。
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17条学习党的文件、报告,关心国际、国内大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第18条终身学习,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第19条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适应时代需要。
第20条竞争进取,团结合作,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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