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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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传真: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受益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许可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品牌产品。
一、经销总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法律文件复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档案。
2、乙方(非零售型客户)不得再销售甲方产品同类竞争产品;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商品,一经发现,甲方会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传真或信函)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通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扣之权利。
3、乙方销售产品之价格,依甲方订立的指导价格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若基于市场需求考虑而需调整产品价格时,甲方会以正式行文通知乙方,乙方须依照行文内容办理,不得自行调整或变更产品价格。
如乙方未按甲方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执行,有故意削价恶性倾销或未经甲方同意,刻意提高价格销售之行为,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将有权以通知、传真或信函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要求。4、乙方应当努力建立自已的零售渠道,提高自身经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甲方将为乙方发展和覆盖零售渠道提供专业化服务,共同赢得市场和消费者。
5、甲、乙双方在当地市场的分工定位是:
甲方:
A、提供优质产品,并不断创造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B、帮助乙方提高市场覆盖、服务能力,完善营运系统。
乙方:
A、制定在销售区内零售、批发的长、短期覆盖目标及实施计划并有效地实施。
B、负责甲方产品在所属区域各通路的分销和陈列。
二、经销产品:
三、经销区域:
1、甲方谨此委任乙方为特许经销商,其销售区域为。
2、乙方必须在指定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且应配合甲方销售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越区销售或串货,扰乱市场行销秩序。如若一旦发现,经甲方查证属实,则甲方可单方面停止供货,取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3、若乙方不能覆盖辖区内70%的客户,或因乙方资金、配送的不足,影响本区域的市场销售(销售目标完成率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甲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重新修订。
四、销售目标:
1、根据乙方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确定乙方的年目标为万元(以甲方的进款计算),年目标为每月实际回款之总和。
2、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以甲方的进款计算),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的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费用支持,调整经营区域或取消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权利)。
3、乙方如果连续叁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甲方将视乙方自动放弃经销资格。
五、产品运输、交货及验收、保存:
1、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县级城市以下,由乙方自提)
2、乙方收货地点为,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擅自更改收货地点,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务必向甲方提供指定收货人、并附上收货人签名原迹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章印鉴,以作甲方备案;若乙方变更收货人务必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产品的保存:乙方应提供专用适合存放甲方产品的仓储场地,不得少于平方米,确保合理的商品库存量和合理的堆放,并妥善保存产品,每月配合甲方业务人员定时盘点产品库存等信息。
5、乙方在货物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等与发货清单不符合,应将货物妥为保管,并在验收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销售部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6、对到达的货物:公路运输如有短少、破损、被盗、雨淋等,按甲方提供的汽运合同所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7、乙方接收货物后,只有在保质期内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才允许退货、换货;所有报废、退货、换货产品,乙方须在甲方代表检查并和甲方销售部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处理,否则甲方不予承认;若经甲方经理同意退货,乙方还需将相应的退货证明或实物发至甲方,甲方核实后为乙方冲减货款。
六、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调整之日起执行新价格(包括新的销售价格)。
2、甲方实行款到甲方帐户发货之原则,为确保每份订单的备货,自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工作日之内,乙方必需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如帐上余额不足,则订单自行作废,由此造成之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经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对帐单,乙方核对签字确认后回传甲方;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收到,应书面通知甲方销售部,乙方对甲方发出的对帐单在一个月内未予按时回复,甲方视乙方认可。
七、市场费用支持:
1、甲方支持乙方之市场费用,具体为市场费用为操作市场之用,不能挪为他用。
2、甲方支持乙方之市场费用为:乙方每月订单总金额的10%,以同货品的形式随货送达。
八、滞销产品退换货制度
1、自甲方公司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形成销售,内外包装完好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发货之日起第四个月的日之前提出并与甲方销售部办理退、换货手续,甲方承诺给予无条件退、换货处理,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审核批准后,由甲方物流将该批滞销产品托运回公司,每箱必须附产品清单,以方便甲方清点。滞销产品发回公司的手续视同发货手续,必须有库管员、储运员和销售部主管的签字。物流的退、换货,需由当地的区域经理清点签字。
九、双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提供系统的宣传及其他促销活动来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乙方不得自行决定甲方的宣传广告,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利益,若有此类事情发生,乙方应立即直接通知甲方负责人。乙方也不能以任何形式对甲方业务人员进行以获取利益或更优越的成交条件为目的物质赞助或宴请招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