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调压器》和《城镇燃气调压箱》国家标准第二次工作会会议纪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镇燃气调压器》和《城镇燃气调压箱》
国家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初稿讨论)
会议纪要
根据2009年6月4于天津举行的《城镇燃气调压器》和《城镇燃气调压箱》国家标准第一次工作会议内容,《城镇燃气调压器》和《城镇燃气调压箱》国家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初稿讨论)2009年10月20日至21日在天津举行,会议由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二室主任翟军主持,共20个单位的2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附会议通讯录)。
《城镇燃气调压器》标准初稿主要以CJ274-2008《城镇燃气调压器》和EN334 Gas pressure regulators for inlet pressures up to 100 bar标准为蓝本,与EN334 Gas pressure regulators for inlet pressures up to 100 bar的一致程度为修改采用。
《城镇燃气调压箱》标准初稿主要以CJ/T275-2008《城镇燃气调压箱》和EN12186 Gas supply systems —Gas pressure regulating stations fo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Functional为蓝本,与EN12186 Gas supply systems —Gas pressure regulating stations fo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Functional的一致程度为修改采用。
会议对《城镇燃气调压器》标准初稿《城镇燃气调压箱》标准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并对部分条款的修改达成了一致意见。
《城镇燃气调压器》标准初稿的讨论内容:
1、4.1条最大进口压力分类中加入0.1MPa等级的提议,会议讨论结果为压力等级按照城镇燃气规范划分,不宜加入0.1MPa压力等级;
2、4.2.1取消0.6MPa压力等级;
3、4.2.1加入螺纹连接形式的表示方法;
4、4.2.2条取消一个示例,保留第二个示例;
5、5.2.1.2取消不应小于调压器最大进口压力的1.5倍要求;
6、表8中加入各种材料对应的标准号;
7、表8中铝合金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不可再放宽;
8、表9中00Cr19Ni10修改为00Cr18Ni10
9、表9加入可选用其他相当或更好性能的材料;
10、5.3.1.2条证明书修改为证明;
11、5.3.2.2中N/mm2单位修改为MPa;
12、5.3.2.4中橡胶管修改为非金属材料;
13、5.3.3.3橡胶件耐燃气性能质量变化率及体积变化率参考EN549及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4年以来检测数据修改为浸泡72小时后体积变化率不大于±15%,质量变化率不大于±15%;放置24小时后积变化率不大于±10%,质量变化率不大于±10%。
14、6.3.5条试验方法采用欧洲标准试验方法,具体指标是否采用欧洲标准指标各编制单位对自身产品测试后确定。
15、6.5条加入-20℃温度范围的产品其在-10℃条件下关闭压力也应满足标准规定。
16、6.7.1耐久试验后的实验方法简化,取消进口压力中间值和出口压力中间值的测试点。
17、7.4.2.2步骤序号有误
18、7.3条应加入气密性试验应在各承压件强度试验后进行的安全性条款;
19、7.10条删除
20、明确型式检验的型号划分为在不更换主要零件(弹簧、阀口等)条件下的单一样品。
21、表1中第15条及第49条说明有误。
22、EN88-1,2所覆盖的燃气调压器产品与EN334有明确界限,新修订国家标准中是否加入EN88标准内容未有明确结论。
23、同一出口压力设定状态下的关闭压力区等级应以整体进口压力范围内的最大流量及最小流量为准。标准中需加入同一出口压力设定状态下的进口压力范围内的关闭压力区等级。
《城镇燃气调压箱》标准初稿的讨论内容:
1、标准中对各类调压装置的名称统一为调压箱;
2、范围中删除“本标准不适用于地下调压箱。”;
3、调整术语和定义,删除涉及工程方面的内容;
4、删除3.2.3条;
5、3.4.6条调压器不能正常开启修改为调压器不能正常工作;
6、4.1 c)中加入2.5MPa和4.0MPa两档;
7、5.1.2 删除《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后的版本号;
8、5.1.3、5.1.10、5.2.1删除
9、5.2.3.5将“不应使用空心壳体”改为“不宜使用空心壳体”;
10、5.2.3.6和5.2.3.7条删除;
11、5.2.4.2改为“如果燃气比重>0.75,在设计、制造通风中应引入强制排风。”;
12、在5.3 一般要求中加入管道、焊口防腐处理的内容
13、加入焊接材料的要求作为5.4节;
14、焊接技术要求,外观及无损检测建议直接饮用GB 50236或
GB/T20801.4-2006
15、多路调压箱加入对旁路或监控器的设定压力检查;
16、 6.4.3 绝缘电阻要求按SY0516-2008修改为10MΩ;
17、7.4.2.1加入“当试验压力低于0.6MPa,可以采用气压进行强度
试验。”,强度试验应在无损检测后进行,7.4.2.1b和c条删除。
18、7.5.3条加入在最低进口压力条件下;
19、表2标题改为“调压箱性能检验项目表”
20、对9中的章节按照标准通常的顺序进行排序;
21、9.5-9.10编入资料性附录;
22、附录A.13.2.2中补充与设计系数相对应的相关公式。
23、附录中的引用欧洲标准编号寻找相应国内标准代替,部分符号
须明确解释;
24、EN12279标准为流量小于200m3/h和压力低于1.6MPa的调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