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的通知

合集下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9.02•【文号】农办农〔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工作,我部实行肥料登记审批新标准和肥料登记网上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审批工作近期,我部印发了《肥料登记审批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287号)和《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农业部公告第2291号),规范了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的程序和要求,肥料登记机关和肥料登记申请企业要严格执行。

(一)实行综合办公。

自2015年9月6日起,肥料登记行政审批进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办公,实施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并行。

申请企业通过“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农业部公告2291号),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或邮寄至)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肥料窗口。

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材料均符合要求的,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方予以受理。

(二)取消“三项规定”。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肥料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一是取消提交肥料样品的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肥料登记初审时不再抽取肥料样品;二是取消质量复核性检测的规定;三是取消肥料残留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资料的规定。

(三)规范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提交的肥料质量、安全和肥效试验报告,应当执行农业部发布的《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

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或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出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办农[2012]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2.02.14【实施日期】2012.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农〔2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制定了《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夺取粮食好收成,努力促进种植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促进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种植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目标上突出“稳”字,在工作上强调“进”字,坚定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立足抗灾夺丰收,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全力夺取粮食好收成,努力促进种植业全面协调发展。

2012年种植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要求,全力以赴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全力促进棉油糖菜等经济作物持续稳定发展;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规模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提升种植业生产的科技水平;着力推进种植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统防统治行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病虫专业化防治效果。

一、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全力夺取粮食好收成(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30•【文号】农办质[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1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地域整建制推进进程,及时总结各地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我部决定对2006年至2010年下达的全国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验收范围2006年至2010年农业部批准创建的50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具体创建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验收依据主要依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示范县(场)创建方案,对照《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规范》(见附件2)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验收方式重点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标准集成转化与培训、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形成验收结论。

考核验收评价表见附件3。

由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示范县(场)自查的基础上,具体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示范县(场)考核验收工作。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委托检查组进行核查。

各示范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9月20日前按照《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规范》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10月15日前,组成考核验收组,通过情况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核评定、座谈交流等方式,填写考核验收评价表,形成考核验收报告,完成本地区、本行业的示范县(场)考核验收工作,并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考核验收报告和各示范县(场)的全套考核验收材料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粤农办[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精神,落实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根据全省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全省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我省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土壤类型多、作物品种多、复种指数高、肥料用量大,农民对科学施肥的需求十分迫切。

为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和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全省科学施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节能减排两个大局出发,坚持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协调统一的理念,以提高肥料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水肥一体化等土肥项目为抓手,增强土壤肥料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普及,全面提升我省的科学施肥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幸福广东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17•【文号】农办农〔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要求,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提升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工作主线,强化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坚持科学布点、持续调查、规范评价,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制度。

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分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性状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

及时掌握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影响耕地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措施。

(二)建立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发布制度。

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基础上,建立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和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制度,为制定耕地质量保护与粮食安全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构建耕地质量数据平台。

按照农业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数据平台,提升耕地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查了解化肥供求情况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16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查了解化肥供求情况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16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查了解化肥供求情况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查了解化肥供求情况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16号)各设区市农业局:为做好化肥供应宏观调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用肥需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查了解化肥供求情况的函》(农办农[2009]6号)的要求,请各设区市农业局开展化肥供求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以县(场)为单元抽样调查不同作物化肥需求、实际使用和供应情况,以及化肥市场零售价格变化情况。

在此基础上,汇总分析本设区市的化肥供求形势,环比、同比增减情况,化肥使用量与实际需求量差距,以及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调查形式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部门会商的形式,利用监测统计数据、测土配方施肥结果,综合分析本区域内各类肥料的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趋势。

根据各种农作物面积、肥效田间试验和农民施肥实际情况,分区域测算和统计化肥需求量和使用量。

三、有关要求化肥供求情况调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基础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单位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化肥供求信息调度工作落到实处,对汇总的数据和形成的材料层层审核把关。

对肥料供求情况要采取预警机制,超前预测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促进供求平衡和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用肥需要。

对化肥产供销和使用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请于每月 2 日前将你市上月的化肥供求情况汇总分析材料和月报表(附件 1 -3),一并报送省土肥站。

联系人:朱安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附件:1、化肥销售库存价格报表2、化肥使用情况月报表3、主要作物化肥使用情况月报表二○○九年三月六日附件1:化肥销售、库存和价格月报表(月份)市数量:吨价格:元/吨同环比:±%项目养分含量(%)或配合式销售量库存量零售价格本月同比环比本月末同比环比本月同比环比化肥总量(折纯量)/ /// 氮肥总量(折纯量)/ /// 磷肥总量(折纯量)/ /// 钾肥总量(折纯量)/ ///氮肥总量(折纯N)/ ///尿素碳酸氢铵氯化铵硫酸铵磷肥总量(折纯P2O5)////普通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钾肥总量(折纯K2O)/ ///氯化钾(国产)氯化钾(进口)硫酸钾(国产)硫酸钾(进口)复混(合)肥料含氮总量(折纯N)/ ///含磷总量(折纯P2O5)/ ///含钾总量(折纯K2O)/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国产)磷酸二铵(进口)国产复合肥进口复合肥国产复混肥(低浓度)国产复混肥(中浓度)国产复混肥(高浓度)填表单位:填表人:电话:填表时间:注:化肥品种均为实物量,氮、磷、钾肥分项总计为折纯量;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的化肥供应使用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10•【文号】农办市〔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办市〔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六月十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开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中的监督抽查是指农业部依法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和发布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包括定期的监督抽查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负责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和信息发布。

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接受农业部委托,承担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以下简称抽样单位);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接受农业部委托,承担监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农业部的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23•【文号】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实施。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详查任务,严格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织对参与详查工作的实验室进行统一筛选。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牵头,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厅(局)配合,共同做好实验室筛选的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详查实验室分类及组成详查实验室包括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主要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应主要由各地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中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仪器设备齐全、管理严格规范的分析测试实验室组成,必要时可以选择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

质量控制实验室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由各省(区、市)在省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所属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中选定。

二、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筛选的相关工作实验室筛选工作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24•【文号】农办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33号)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玉米产业发展的作用,我部自2012年起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广泛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东北地区玉米生产实现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

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部编制了《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3省1区1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支持单位和责任专家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细化行动方案,狠抓技术服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玉米产业发展的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部决定,自2012年起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思路与目标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统筹玉米科技创新、转化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以黑龙江(含垦区)、吉林、辽宁和内蒙古等四省区为重点区域,强化优良品种、栽培技术和工程机械三大支撑,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科研教学单位、龙头企业和农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依靠科技支撑玉米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玉米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为“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总体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122”的总体目标,即在东北地区近2亿亩玉米种植面积中,实现1亿亩玉米平均亩增产200斤以上,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玉米总生产能力比“十一五”时期平均增加200亿斤以上,辐射带动整个东北地区玉米大面积均衡增产。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05]30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05]30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05]30号)各设区市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部迅速掀起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抓紧贯彻落实。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部迅速掀起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共江西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用实际行动为农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组织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对于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肥料浪费、提高粮食产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深远的影响;对于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农民盲目施肥、过量施肥现象普遍。

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而且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

特别是去年以来,化肥价格持续上涨,目前仍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当前的春耕生产和今年的粮食生产。

为了缓解化肥价格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解决农民施肥不合理的问题,我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要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紧急行动起来,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的全面开展。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农发[2006]8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农发[2006]8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农发[20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内容、方法和程序,按照农财两部制订的《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财务司。

联系电话:64192878 64192545 64193347(传真)电子信箱:*******************.cn附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农业部二○○六年九月二十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效果,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开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5]43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6]11号)以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稿》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确定了验收对象、验收组织、验收方法及验收程序,明确了验收内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07•【文号】农办农[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农办农〔201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局、委),陕西省果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推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按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1.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2.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3.农业部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农业部办公厅二○一○年五月七日附件1: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创建工作,统一验收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一、园地要求(一)环境条件。

标准园的土壤、空气、灌溉水质量符合相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行业标准,废旧农膜须全部回收。

(二)标准园规模。

设施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

(三)功能区布局。

标准园具备农资存放、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且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

(四)菜田基础设施。

园内水、电、路设施配套,确保涝能排、旱能灌、主干道硬化。

(五)温室与大棚。

日光温室按照合理采光时段和异质复合蓄热保温体结构原理设计建造,严冬季节室内外最低温度之差达到25℃以上。

塑料大棚按照合理轴线方程设计建造,坚固耐用、性能优良、经济实用。

二、栽培管理要求(六)耕作制度。

合理安排茬口,科学轮作,有效防治连作障碍。

适宜蔬菜全面推行垄或高畦覆盖地膜栽培。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
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农办[2010]25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7.13
【实施日期】2010.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0〕250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成员单位:
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自2008年调整充实以来,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把关、技术督导、队伍培训、施肥指标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题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普及推广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覆盖作物和实施范围,提高肥料利用率,更好地发挥专家组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立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的通知》(农办农[2010]45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建立了工作机制。

现将专家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对专家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专家组成员要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
为适应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我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立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20•【文号】农办农[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5]14号为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技术路径,率先开展玉米、蔬菜、苹果化肥减量增效试点,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现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农业部2015年4月20日《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方案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技术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逐区推进、逐项落实,努力实现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特制定如下推进落实方案。

一、年度任务分解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总体目标,根据生产的实际和可能,细化分年度的减量目标任务。

2015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1%以下。

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73%,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52%,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40%,机械施肥占比31%。

2016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8%以下。

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77%,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54%,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45%。

机械施肥占比32%,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每两年发布一次)。

2017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6%以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27•【文号】农办农[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的通知(农办农〔201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国家启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以来,各地积累了大量测土配方施肥数据,为开展地力评价和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供了基础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取土化验和植株测试数据、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数据、田间肥效试验示范数据及其汇总分析成果等数据信息的管理,加快开发应用步伐,促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职责地方各级土壤肥料(农技推广)机构要培养1-2名既有土壤肥料专业背景又能掌握数据管理和开发应用技能的专业人员,负责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收集、整理、录入、审核、应用、报送以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

我部依托江苏省扬州市土壤肥料站,开发建设国家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平台,具体承担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数据汇总分析和开发应用。

扬州市土壤肥料站要配套专职数据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条件,接受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协调,具体指导各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为土肥资源管理、科学施肥和农业生产等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二、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监管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汇交的原则组织实施。

各级土壤肥料机构(农技推广机构)要对测土配方施肥数据自下而上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科学、客观、真实,对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要对更新的数据进行及时采集、补录,自下而上层层更新完善数据库。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财政厅(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近些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在一些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多种有效形式,对于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现制定以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

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

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

津土[2008]第17号

津土[2008]第17号

津土[2008]第17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冬季
培训工作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项目区县农业(林)局、农技中心(土肥站)、肥料生产认定企业:为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力度,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千万农户冬季大培训行动方案>的函》(农办农函[2008]50号),并在河北省举行了冬季大培训行动启动仪式,全面安排部署了测土配方施肥冬季培训工作。

为了保证大培训行动顺利开展,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又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冬季培训工作力度的通知》(农办农[2008]164号)。

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冬季培训工作,并派专家工作组进行指导。

希望各项目县结合当前设施农业的建设开展本区县的测土配方施肥冬季培训工作,并分别于12月25日和2009年2月25日前向市测土配方施肥办公室报送本区县测土配方施肥冬季大培训进展情况,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
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

联系电话:28450643
传真:28450645
联系人:侯正仿
电子邮件:houzhengfangtj@
附: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千万农户冬季大培训行动方案》的函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冬季培训工作力度的通知
天津市测土配方施肥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09•【文号】发改办环资[2015]3264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3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提出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的目标任务。

各地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编制了本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为准确掌握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全面评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组织开展各地《规划》终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的主要任务(一)对本地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总结经验,分析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形成《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本地区秸秆资源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秸秆综合利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有关要求,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政策建议等,作为今后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5•【文号】农农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农农发[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我部2005年制定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试行)(试行)》经过两次修订,于2008年2月以农业部文件正式印发施行。

随着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深入推进,我部2008年印发的技术规范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发展的需要。

为此,我部组织专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008年印发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编制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详见附件)。

这次修订后的技术规范主要细化了蔬菜、果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内容,增加了肥料利用率田间试验、配方肥料供应等内容,调整和修改了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样品采集与制备、基础数据库建立、肥料配方设计、配方肥合理施用和耕地地力评价等方面内容。

现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要在继续做好大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蔬菜、果树等园艺作物的施肥技术体系,加大蔬菜、果树等园艺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

附件: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附件: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样品采集与制备、田间基本情况调查、土壤与植株测试、肥料配方设计、配方肥料合理使用、效果反馈与评价、数据汇总、报告撰写、耕地地力评价等内容、方法和操作规程。

盱眙主要土壤养分现状及培肥对策

盱眙主要土壤养分现状及培肥对策
壤 及农 区有 机质增 幅不 一 。 2 12 不 同土壤 有机 质增 加各 异 由于 土壤母 质 与农 业 . .
宁淮、 宁宿徐两条高速公路过境穿越 2 3的乡镇 , / 淮河流
经 境 内 , 部 濒 临洪 泽 湖 。境 内有 低 山 、 岗 、 原 、 湖 北 丘 平 河 圩 区等 多种地 貌 。盱 眙县 是全 国平原 绿化 先 进县 、 品粮 商 基 地县 、 油料生 产百 强 县 、 品牛 基 地 县 和 江 苏省 水 产 养 商 殖 大县 , 0 年 被 国家水 利 部 、 政 部命 名为 全 国水 土 保 2 0 0 财 持 生态 环境 建 设 示 范 县 , 0 年 荣 获 全 国经 济 林 建 设 先 2 1 0
施 用有机 肥 、 大力推 广秸秆还 田、 政府加 大土地投入 等培肥措施上狠下功夫 。 关键词 : 土壤 养分 ; 培肥 对策; 眙县 盱
中 图分 类 号 S5 . 13 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7 3 (0 2 o 一 9— 4 0 7— 7 1 2 1 ) l 9 0
利 用方 式不 同, 同 土 壤 类 型 有 机 质 含 量 也 有 明显 的差 不
进县 , 0 2 2年获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04年荣获江苏省 0 20
无 公害农 产 品 产 地 整 体 认 定 县 称 号 ,0 8年 荣 获 全 国粮 20 食 生产 先进 县 和全省 高效 农业 规模化 工作 先进 县称 号 。
高耕地 质量的对策等 。经数年 测土配方施肥 工作表 明 , 盱眙县 土壤 养分现状 与第二 次土壤 普查 结果相 比, 有机 质、 速
效磷含 量增 幅较 大 ; 土壤全 氮、 全磷 、 全钾有 所增加 ; 分 区域速 效钾 持平 ; 同土壤 、 部 不 区域增 量各异 。微 量元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督导的通知
农办农〔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深入开展,我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内容
(一)省级和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情况,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三定一评”工作部署情况。

(二)试点(或认定)企业、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农企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

(三)各地肥料配方研制、配方信息发布、配方肥推广、配方肥追溯体系建设、整建制推进等工作情况。

同时,调查了解各地在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过程中组织配方肥生产供应和推广到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胡元坤、黄辉。

督导:福建、河南、广东。

第二组:许发辉、马常宝。

督导:内蒙古、浙江、海南。

第三组:杭阿龙、钟思现。

督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

第四组:栗铁申、杜森。

督导:辽宁、吉林、黑龙江。

第五组:彭世琪、杨帆。

督导:山西、重庆、宁夏。

第六组:李荣、崔勇。

督导:山东、云南、新疆。

第七组:辛景树、郑磊。

督导:河北、贵州、陕西。

三、有关要求
各督导组要采取全年跟踪的方式,督促分片包干省份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实地督导调研时间和地点由各督导组与督导省(区、市)对接确定,6月30日
之前完成1个省、7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

每个省抽查2个项目县,其中1个示范县(场)、1个示范乡镇和1个示范村。

示范县(场)抽查边缘地区的2个乡镇、4个行政村,示范乡镇抽查边缘地区的2个行政村。

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验证农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落实情况、试点企业配方肥供应情况、经销网点配方肥销售情况以及信息宣传情况。

各督导组要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组督导报告分省(区、市)单独提交,完成一个提交一个。

本次督导活动由我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请各有关省(区、市)农业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力求实效。

其余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视情况另行安排。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