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榆政办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信息报送责任不清、渠道不畅、质量不高、报送迟缓等问题,确保及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重大紧急事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重要情况和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重要紧急情况报送“主渠道”的功能作用,坚决杜绝迟报、压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向上一级政府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的信息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
市政府总值班室作为全市政府系统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中转枢纽,负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传达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的职能部门、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规范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信息质量(一)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时限规定。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确保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首接首报。
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30分钟内向事发地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政府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事发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汇总、核实、研判,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报送到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信息工作是党委、政府掌握情况、了解实情的“窗口”、沟通内外的“桥梁”和联系上下的“神经”,也是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逐步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信息工作是政府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领导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信息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
要将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坚定、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上锻炼;信息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作用,积极报送有价值信息。
为了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于4月底前报党政办)。
二是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
把信息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机制,形成人人都当信息员,齐心协力抓信息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信息的采编要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做假。
反映情况要准确,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务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
提供信息要全面,既要有经验做法,又要有对问题的反映,既要报喜又要报忧。
特别要善于抓住那些带有方向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讲真话、报实情。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2012年5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责任,现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一、信息接收单位。
电监会总值班室是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第一接收单位,事故事件信息应当统一及时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电话:************传真:************)。
二、信息报送单位及时限。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电监会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接到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报送的信息应当经过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志核定。
三、信息报送内容及方式。
信息报送应当采取书面方式上报,具体报送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报送效率,首次书面报告应当简明扼要,不具备书面报送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立即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或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并在调查报告经批复或同意后5日个工作内报送至电监会。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知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的信息报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信息时效。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要有敏锐、强烈的时效意识,做到快速撰稿、快速审核、快速上报。
二、保证信息质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的质量,上传信息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突出新意。
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展示工作,宣传成果。
三、确保信息数量。
各个单位要求每周至少报送两条信息。
信息报送邮箱:**************
联系人:王太奇戴维力
联系电话:89187613 89187835
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
二OO二年五月二日
——结束——。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泰政办字〔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选题研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一)加强选题研究。
把信息选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的关键点、工作的闪光点、群众的期盼点遴选信息题目,进行深入挖掘,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领导决策、贴近工作一线,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各县(市、区),列入A类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每周一上午10点前都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报1-3条有价值的信息题目,其他部门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市政府办公室会商定题后,确定信息报送重点。
提供的信息题目形成信息上报,并经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办信息刊物采用后,除采用得分外,每条信息题目另加3分。
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约稿报送的信息,除对上报送外,择优在《政务信息专报》、《要情快报》或《泰安政务信息》中采用。
(二)提高信息质量。
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点,突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等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全面提高报送质量。
经验类信息通过总结归纳,能够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便于面上工作推进;问题类信息着眼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配套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问题总结出来、反映上去,为完善政策、修订制度、推进落实提供依据;建议类信息遵循发展规律,用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思维,作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结合的文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于指导工作开展。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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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momo集团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
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信访稳定严峻形势,及时准确获取信访稳定信息,妥善处置信访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信访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信息报送工作。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及时报送的重大信访稳定信息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30人以上集访或5人以上集访;(2)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且越级上访;(3)未经批准组织有影响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工;(4)在上访过程中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5)在互联网或媒体上散布负面影响的信息;(6)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司形象的重要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加强对信访稳定信息的收集。
各单位要重视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情报线索和行动性信息,重点搜集可能对公司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10•【文号】安监总厅统计[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08〕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大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存在较大、重大事故迟报、漏报,事故信息要素不完整,事故跟踪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单位对重大涉险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反应不灵敏,报送不及时,甚至漏报,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事故处置工作带来影响。
为确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采取措施,完善事故报告方式,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效性各单位接到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报告后,无论事故情况是否完整,事故性质是否明确,要立即逐级报送事故概况,事故的详细情况要抓紧了解,尽可能快地在续报中予以体现,确保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信息及详细情况在最短时间报送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必要时,启动事故信息越级上报程序。
特别重大事故和性质严重的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后,有关市(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事故信息时,可同时直接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事故信息报送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事故报告效率。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针对本地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事故报送方式和方法,进一步缩短事故报告时间,确保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后,立即逐级上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各*********: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在信息报送工作方面却相对滞后,为了进一步加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发挥其指导工作、推广经验、宣传典型的作用。
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报送原则1、确保信息质量。
要对拟上报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筛选,确保上报的信息有质量、有价值。
同时要对信息进行认真编辑整理,坚决避免粗制滥造和敷衍了事。
2、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3、把握报送时效。
对“*********活动开展中的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突出报送时效,全面展示工作成果。
二、报送内容1、工作动态类。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典型做法。
2、工作经验类。
在********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有创新、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果及调研文章。
3、一般活动类。
活动开展过程中一般性活动及会议和工作部署情况。
三、工作目标各*********每月要报送2-3篇工作信息信息。
四、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写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活动信息,及时报*********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将审核后的信息送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要求上报******市,同时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发布。
五、报送方式上报信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并在发送完毕后进行电话认。
不能使用网络报送的的可采取传真、或直接送达等方式上报。
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邮箱:**********************201*年*月*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为落实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是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
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是为领导正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全局,实施科学决策和高效指导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交通运输系统沟通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为政务信息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作风、讲纪律的高度,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政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要建立本单位、本系统信息报送网络和机制,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不遗漏。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责任人,对发生的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政务信息承担责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要面向行业进一步重申政务信息报送的纪律,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报送省厅。
对发生在行业内的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
对因未尽相关责任造成的迟报等现象,行业管理单位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9•【字号】藏政办发[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04)13号2004年2月19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驻内地各办事处:自2002年全区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会议后,自治区各部门切实加强了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显著提高,时效性也明显增强,为保证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帮助领导同志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曾多次在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摘要》呈报的各地市、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自治区驻内地各办事处的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并充分肯定了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
但是,最近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又出现放松信息报送工作的现象,导致一些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是向领导反映情况的一条重要渠道。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加强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
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5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送自治区政府,并随时跟踪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三、认真做好日常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报送信息。
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既要报喜,又要报忧。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0〕52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解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畅、把关不严、程序繁琐、时效迟缓等问题,全面规范和提升政府系统信息报送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信息报送标准。
按照国务院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最新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特别注意“界定标准”以外的其他紧急信息。
如发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敏感的;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外事、新闻热点、危害国家安全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极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所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事件信息。
报送内容可不拘泥于突发事件级别划分标准,报送程序可不受限于一般公文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尽量早报、绝不迟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造成的后果、伤亡人数、原因、危害、影响、前期应对处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基本要素。
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的原因、危害、影响等,首报时不清楚的可以暂且不报,待搞清楚状况后及时续报。
对一些可能发生次生灾害或扩大影响的重要情况,可增加一些有关的必要说明。
比如森林火灾,有必要说明植被种类、火场周围人员居住、有无重点要害目标等情况。
语言表述要客观、真实、严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避实就虚、含糊其辞。
三、信息报送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向上级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上级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参考,现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是了解基层部门工作动态、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科室及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信息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二、信息报送内容各科室信息报送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目标推进和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重点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分析、近期工作情况等。
三、信息报送要求(一)情况真。
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信息提供的情况、数字、计量单位等要准确无误,反映重大事件的信息须核实清楚,并经领导、科室负责人审定后上报。
(二)内容新。
充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三)传报快。
对反映重要情况的信息要当日报送,不得延误、漏报,有的要连续追踪报送,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四)文字短。
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况,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表述清楚,言简意赅。
四、健全考核机制为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局行政办公室将采取定期通报制度。
每月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同时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对违反信息工作原则,漏报、迟报、报喜不报忧、隐匿不报和有意提供虚假信息的科室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联系地点:区人社局行政办,电子邮箱: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1•【字号】甬政办发[2004]128号•【施行日期】200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4]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必须高度重视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世纪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紧急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利于市领导迅速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由办公室主要领导负责签发紧急信息,特别重大的紧急信息应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签发。
紧急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同时,要建立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要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紧急信息报送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将予以定期通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紧急信息及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限上报信息:凡发生在市区或县城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将信息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联络处,非工作时间报送市政府值班室;凡发生在镇(乡、街道)或镇(乡、街道)以下地区的,必须在3小时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联络处,非工作时间报送市政府值班室;对特别重大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系统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系统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3.13•【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系统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规范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内容要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电力系统设备设施停运、损失及用户停电,对电力安全生产、民生或重要用户用电、电力系统运行等造成较大影响或引发较大社会舆论等情况。
其中,自然灾害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发生,造成电力系统设备停运及损失的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
二、信息报送内容全国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电力系统设备停运及损失、用户停电数量及时长,抢修复电、出动抢修抢险力量情况,自然灾害概况等。
报送信息内容应聚焦民生、突出重要用户,注重时效性、准确性、有效性相统一。
三、信息报送主体电力企业是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
原则上,派出机构监管范围内的电力企业向对应的派出机构报告。
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总部以及派出机构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报告。
四、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灾情信息快报、续报、核报、详报制度,重要信息随报。
(一)快报。
信息报送主体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影响电力系统的情况,于接到灾情信息1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二)续报。
灾情持续期间,信息报送主体每日8:00、17:00分别报送截至当日6:00、15:00的灾情信息,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模板及表1。
(三)核报。
灾情应急响应结束后或根据需要,信息报送主体应当对前期报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核准验证,并于48小时内报送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模板及表2。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3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动态,确保下情上传的时效性和上情下达的针对性,扩大对外宣传效果,展示**风采,为我县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信息服务。
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是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各级各部门反映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的平台和渠道,也是服务政府决策、沟通部门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信息报送工作。
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二、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管理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工作。
信息工作人员应选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强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
同时,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领导要具体负责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确定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1、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创新做法、鲜活经验、亮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灾情、汛情、雨情等突发事件;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及专项工作动态;3、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4、其他需要上报的重要工作情况。
四、报送信息的工作要求1、报送信息的时限。
重要的工作活动、工作措施应于事前或事后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日常性工作情况应随时报送;对外媒体宣传信息要在媒体采用后及时报送。
2、报送信息的质量。
一是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客观全面。
二是注意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分析、整理宣传信息,报送“有新意、有特色、有分量、有亮点”的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部室、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服务水平,推进XX集团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XX 集团党政办公室将切实加强信息的采集、编发、上报和通报力度。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信息报送内容(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各部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周工作动态信息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以周为节点,对已完成的工作事项做简要概括并说明情况;对未完成和正在继续的工作要简要说明工作进度和拟进行事项情况。
集团督察组将以上报内容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各部室、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各部门、单位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1.项目前期策划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总投资、开工时间等内容;2.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三)对外合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应及时上报本单位有意向性的对外合作情况,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1.计划签约意向性合作内容、合作主体、合作方式等;2.正式签约内容与计划签约内容有无变化,签约时间、签约后下一步工作安排等;3.签约后按月报送合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和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积极促进对外合作。
(四)各单位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重大事项的变更情况。
1.涉及单位性质变更,如名称更换、迁移地址的变更情况;2.涉及单位合并或者分离、及隶属关系、股权比例、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情况。
(五)经营、安全分析报告等各经营单位应及时上报每月、每季度经营分析报告,各管理单位应及时上报每月、每季度安全分析报告,尤其是在旅游事业的转型阶段,以便集团参考,做出更科学的决策。
主要有以下要求:1.经营分析报告,内容涉及各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信息。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5•【字号】黔南府办发〔2012〕32号•【施行日期】201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1〕111号)精神,2012年省政府应急办进一步加大了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将对每月全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要建立及时、快捷、准确、畅通的信息报告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部分县(市)和部门还存在信息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信息报告主体间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甚至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2012年州委、州政府已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目标考核内容,其中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了具体考核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简化程序,建立健全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尽量简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处理环节和工作流程,多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要建立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有关部门及接警平台(110、119、122)、急救中心(120),一但接报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生死不明,死亡或重伤累计7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事件)及其他紧急重大信息后,须在20分钟以内,先以电话、短信形式向州政府应急办、事发地县(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再迅速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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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
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
二要从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收集处理信息,从一般情况反映转变为深度信息报道。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信息。
三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原”、规范管理提升活动等重点工作采编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和新经验。
四要及时报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域经济开发项目的重要工程节点、重要时间节点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
五要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各部门上报信息须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自行存档后方可上报;对未
经审核上报的信息,由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该信息发布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负全责。
四、加大奖惩力度。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司对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年终奖惩”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在完成每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基础上,每被公司、集团、省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采用一篇信息,公司将给予信息人员相应的稿酬:公司采用1条3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30元;被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采用1条5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50元;省部级单位采用1条10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100元。
信息稿酬上不封顶,被多家单位同时采用或获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稿酬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完不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连续三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取消其单位或部门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信息工作的考核将与公司的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公司年度考核中,与各单位、各部门绩效挂钩。
五、严格考核评比。
公司将对信息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满
分100分(占公司考核比重的5%),具体要求和分值如下:(一)信息工作基本要求及分值标准
1、有专兼职的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组织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和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
(10分)
2、有健全的信息工作制度及奖惩管理办法等。
(10分)
3、能及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信息,做到常规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24小时内报送,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半小时内报送,无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现象。
(20分)
4、有健全的信息工作档案资料。
(5分)
5、信息工作人员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
(5分)
6、有年度工作信息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信息工作座谈会,组织不少于1次的信息工作教育培训。
(10分)
7、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信息采用数量任务。
(35分)
8、能认真遵守信息工作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或部门管理机密的信息内容不外传、不泄露。
(5分)
(二)信息工作考核扣分原则
1、无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扣5分。
2、无信息组织机构和主管部门,扣5分。
3、管理分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扣5分。
4、没有制定专门的信息工作制度或奖惩管理办法等,扣5分。
5、重要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未在24小时内报送的,扣5分。
6、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未在半小时内报送的,扣15分。
7、信息报送内容出现严重错误(如:数据不实、内容虚假等),扣10分。
8、重要信息没有及时报送,出现漏报、瞒报现象,扣15分。
9、信息工作人员没有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扣5分。
10、没有制定年度信息工作计划,扣5分。
11、没有按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座谈会和信息工作教育培训,扣5分。
12、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采用数量任务,每少一篇扣5分。
13、信息工作纪律性不强,对公司不便公开的信息内容,随意外传、泄露,扣5分。
14、其他未列入扣分内容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