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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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

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二要从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收集处理信息,从一般情况反映转变为深度信息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信息。三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原”、规范管理提升活动等重点工作采编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和新经验。四要及时报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域经济开发项目的重要工程节点、重要时间节点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五要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各部门上报信息须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自行存档后方可上报;对未

经审核上报的信息,由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该信息发布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负全责。

四、加大奖惩力度。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司对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年终奖惩”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完成每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基础上,每被公司、集团、省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采用一篇信息,公司将给予信息人员相应的稿酬:公司采用1条3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30元;被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采用1条5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50元;省部级单位采用1条10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100元。信息稿酬上不封顶,被多家单位同时采用或获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稿酬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完不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连续三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取消其单位或部门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信息工作的考核将与公司的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公司年度考核中,与各单位、各部门绩效挂钩。

五、严格考核评比。公司将对信息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满

分100分(占公司考核比重的5%),具体要求和分值如下:(一)信息工作基本要求及分值标准

1、有专兼职的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组织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和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10分)

2、有健全的信息工作制度及奖惩管理办法等。(10分)

3、能及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信息,做到常规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24小时内报送,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半小时内报送,无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现象。(20分)

4、有健全的信息工作档案资料。(5分)

5、信息工作人员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5分)

6、有年度工作信息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信息工作座谈会,组织不少于1次的信息工作教育培训。(10分)

7、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信息采用数量任务。(35分)

8、能认真遵守信息工作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或部门管理机密的信息内容不外传、不泄露。(5分)

(二)信息工作考核扣分原则

1、无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扣5分。

2、无信息组织机构和主管部门,扣5分。

3、管理分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扣5分。

4、没有制定专门的信息工作制度或奖惩管理办法等,扣5分。

5、重要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未在24小时内报送的,扣5分。

6、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未在半小时内报送的,扣15分。

7、信息报送内容出现严重错误(如:数据不实、内容虚假等),扣10分。

8、重要信息没有及时报送,出现漏报、瞒报现象,扣15分。

9、信息工作人员没有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扣5分。

10、没有制定年度信息工作计划,扣5分。

11、没有按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座谈会和信息工作教育培训,扣5分。

12、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采用数量任务,每少一篇扣5分。

13、信息工作纪律性不强,对公司不便公开的信息内容,随意外传、泄露,扣5分。

14、其他未列入扣分内容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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