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如何建立青年律师的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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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如何建立青年律师的培训机制

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剧增,律师业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与其同步,律师队伍中的青年律师人数也随之激增。怎样把他们尽快培养成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技能娴熟、服务规范的律师,是律师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几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整体优先,务实创新”的办所理念,始终高度重视培养青年律师工作,并将其作为确保事务所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长抓不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提高“三个认识”,夯实培养青年律师的思想基础

与许多律师事务所一样,我们所近几年在不断扩大队伍规模过程中,也吸收了一批青年律师。实践告诉我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缩短他们与合格律师的距离,首先在于对培养青年律师工作的认识要到位。

(一)充分认识培养青年律师的重要性。青年律师是律师业的新生力量、后备力量,也是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的基本条件。从目前的律师队伍看,光有人数的迅速增加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在质量上有一个同步的提高,这样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律师事务所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通过分析,我们对培养青年律师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并成为我们抓紧抓好培养青年律师工作的思想动力。

(二)正确认识青年律师的基本现状。与传统的律师比较,目前的青年律师一般都具有“三高一低”的特点。所谓的“三高”,首先是“教育程

度高”。青年律师普遍经过高校正规、系统的法学教育,有法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功底;其次是“个人志向高”。青年律师普遍对律师职业充满激情,有的人甚至刚入门就怀揣着成为名律师、大律师的强烈愿望;第三是“自我评价高”。随着律师事务所用人制度的改革,青年律师往往要“过关斩将”才被录用,不少人滋生了沾沾自喜的心态,往往过高地评价自己,甚至进入飘飘然状态。所谓的“一低”,主要指青年律师普遍缺少必要的、系统的行业认知和职业训练,“学生味”还比较浓,分析和处理问题多拘泥于书本理论知识。我们培养青年律师的工作重点,就是在充分发挥他们优势的同时,帮助他们逐步消除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正确认识培养青年律师的途径。虽然培养青年律师的途径多种多样的,但经过认真的分析和比较后认为,根据青年律师的现状及法律事务所的社会定位,对他们的培养灵活机动的办案思路,重点打造实用型法律人才。具体办法是贯彻务实原则,紧密联系法律实务,把切实提高青年律师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放在第一位。而做好这项工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在针对性、系统性、持续性上做努力。否则,培养青年律师的工作便会隔靴搔痒,甚至流于形式。

以上几点认识,不仅为我们理清了培养青年律师的基本思路,而且明确了工作方向。

二、明确“三个层次”,构建培养青年律师的组织网络

我们认为,青年律师的培养是事务所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它的健康开展,有赖于完善的组织结构作保障。据此,我们从上到下地建立“三个层次”,从多方面对培养青年律师工作进行齐抓共管。

首先,在所内成立青年律师培养小组。该小组由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挂帅,分管人事工作的管理合伙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全所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规划、领导、组织、协调。工作中,我们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要求,将所有青年律师都纳入培养范畴,并实行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运作模式,使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二,强化各业务部的培养基地功能。为了将事务所制定的培养青年律师规划落到实处,我们在《业务部管理办法》中,专门规定了各业务部主任在培养青年律师中的职责,并与其职务的任免挂钩。这样做,有效地增强了业务部主任的责任意识,为青年律师扎根于业务部,直接进入“前沿阵地”,更多地接受实战训练,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三,建立“一对一”的培养机制。我们所拥有几位专业功底深、操作技能强、执业经验强、从业时间长的专职律师,他们是培养青年律师需要的中坚力量。我们结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规定专职律师必须承担培养青年律师的责任,并且把他们培养青年律师的表现及效果,作为专职律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随着“三个层次”的建立,我们培养青年律师的工作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构成了每一位青年律师都被纳入培养框架的局面。这种从上到下、从点到面的结合,不仅形成了全所关心和促进青年律师成长的氛围,而且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巩固。

三、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培养青年律师落实到位。与做其他工作一样,培养青年律师工作也必须以规范化、制度化作保障。基于这样的认识,

我们在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中,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以此规范它的有序运行。

(一)建立培训制度,重在增强培训效果。培养青年律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让他们尽可能多地通过有效的培训,长见识、增才干。为此,我们不但建立起青年律师有义务自觉接受培训的制度,还根据青年律师的不同发展目标,可以量身定制“培训菜单”,使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格的培训制度,避免了青年律师培训工作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建立奖励制度,形成教与学的互动态势。加快青年律师的培养,关键在于指导律师和青年律师间能够形成教与学的良性互动。为此,我们除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经常了解他们培与学的进展情况外,还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在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出庭辨论以及结案报告、案卷归档等各个具体环节上,一方面要求青年律师必须积极主动地向指导律师学习,一方面要求指导律师必须尽心尽力地教,对青年律师的提供帮助和指导。凡是在此过程中作出成绩的,我们都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建立保障制度,消除青年律师的后顾之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青年律师进行执业理念、执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律师礼仪、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心他们的成长,倾听他们的呼声,关注他们正当的利益诉求,设身处地为他们的生存状况考虑。我们不但在青年律师中普遍推行薪水制,并且为他们办理了相关的保险。这样做,使青年律师能够不再为了眼前的生计发愁,而是将眼光放得更远,把主要精力用于提高业务能力,心思用在未来的发展上。为了减轻青年律师在职继续深造或外出学习考察的经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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