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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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xx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艺/设备安全联锁、报警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装置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保障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厂所有生产装置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联锁的分类、维护、投用、变更、停用、解除的相关要求。

3.职责
3.1公司领导职责
3.1.1总工程师职责:负责联锁值及联锁逻辑根据工艺、设备条件需变更、停用申请的审批工作。

3.1.2公司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工艺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停用申请的审批工作。

3.1.3公司主管设备领导:负责设备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停运申请的审批工作。

3.2生产部职责
3.2.1生产部作为工艺及设备安全联锁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联锁的管理,并对其实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

3.2.2负责生产工艺、设备控制系统上电气、仪表的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停用申请作业票的审核。

3.2.3负责生产工艺、设备控制系统上电气、仪表的联锁申请作业票中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内容的审核。

3.2.4负责对工艺、设备安全联锁清单、联锁台账、联锁调试工作的管理。

3.2.5负责对联锁、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3.2.6负责全厂大联锁的核对确认,投/切办票及风险评估工作。

3.2.7负责对各单位联锁报警系统故障预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故障预案演练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3.2.8负责联锁报警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废止,负责本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3.3工艺车间职责
3.3.1负责本车间联锁、报警系统设备管理、工艺维护管理,编制工艺报警联锁事故预案并进行事故预案演练。

3.3.2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填写联锁设定值变更单,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在需要进行联锁投用/解除操作时,负责根据联锁级别填写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风险评价、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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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定,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在获得批准后负责进行二、三级联锁投用/解除操作和确认工作,同时负责票证回收、保管(时间为一年)。

3.3.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工艺联锁报警台账工作。

3.3.4负责本单位检修后的生产装置(或系统),新技改(新增)装置(或系统)联锁报警回路的确认,与电气仪表配合做好联锁回路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3.3.5参与因联锁报警系统故障造成本单位生产装置及设备停车的故障调查。

3.4电气和仪表车间职责
3.4.1控制室内仪表设备和电气设备及其各自所管辖控制系统维护检修由仪表车间和电气车间各负其责,仪表控制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的组态由仪表车间和电气车间各负其责。

3.4.2电气和仪表车间负责所辖装置电气、仪表范畴的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故障处理以及系统完善、组态,定期校验及联锁试验。

3.4.3负责联锁报警系统的调校、联动试验、确认,并做好记录。

3.4.4参与因联锁报警系统故障造成生产装置及单元停车的故障调查。

3.4.5参与生产装置联锁报警事故预案演练。

3.5设备部职责
3.5.1负责联锁/报警的投切、变更、停用的风险评估及审核。

3.6关于联锁解除/投用的执行规定如下:一级联锁解除/投用操作由仪表车间执行;二、三级联锁解除/投用操作由工艺车间执行。

3.7仪表车间负责联锁逻辑功能的实现,设备部、生产部确认审核。

3.8仪表车间负责DCS联锁组态,在DCS画面实现动态联锁,便于查看。

4.联锁的分类
根据联锁的重要程度和对生产装置的影响程度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包括全厂大联锁、SIS 联锁)、二级联锁、三级联锁。

4.1一级联锁:指该联锁动作会直接触发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停车的联锁、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联锁及安全控制联锁,包括全厂大联锁。

4.2二级联锁:指该联锁动作会引起装置局部单元停车或重要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联锁。

4.3三级联锁:指该联锁动作会引起生产单元一般设备停运或一般安全隐患的联锁。

4.4联锁等级的确认由相关车间进行申报,由生产部、安环部、设备部确定联锁等级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联锁报警变更/停用
5.1联锁值及联锁逻辑根据工艺、设备条件需变更时,由工艺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工艺主任签字,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由仪表或电气车间执行变更修订。

5.2联锁值及联锁逻辑根据工艺、设备条件需停用时,由工艺车间提出停用申请,工艺主任签字,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由仪表或电气车间执行变更修订。

5.3联锁变更按期限分为临时变更和永久变更,临时变更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超期的需重新提出变更申请,完成变更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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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联锁报警值需要变更时,由工艺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工艺主任签字,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由仪表或电气车间执行变更修订。

6.联锁报警系统的维护
6.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联锁系统相关的图纸,资料,如回路图、逻辑图、接线图等分别由仪表专业、电气专业负责整理交公司资料室保存。

6.2所有一、二级、三级联锁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一级联锁标示牌使用红色、二级联锁使用黄色、三级联锁使用蓝色,现场联锁挂牌由仪表车间牵头挂牌,工艺车间配合协助;挂牌范围不包括现场仪表箱内的变送器。

6.3仪表车间要建立全厂仪表联锁清单,电气车间要建立全厂电气范畴的联锁清单,各工艺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台帐,工艺车间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本装置所有联锁值及投切情况。

6.4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的日常维护、定期校验;仪表或电气每次检修或改动联锁都要按照流程审批;中修/大修后开车前或联锁改动装置启动前的联锁确认工作由工艺车间牵头,仪表车间配合共同完成联锁调试,并由工艺车间做好试验记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6.5对装置短期停车后未改动的联锁,再次开车前不再进行联锁确认。

6.6辅助操作台上的试灯按钮,在装置开车前进行测试,将测试的结果记录在联锁开车调试单中;装置运行时,辅助操作台上的试灯按钮,每月1日及15日白班,由工艺操作人员进行测试一次,并将测试的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

7.解除/投用联锁工作票填写具体规定
7.1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用,不得随意解除。

7.2联锁装置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解除,若确实需要解除,工艺、仪表或电气车间需检查联锁相关的工艺、仪表或电气问题时,由提出单位填写解除联锁申请,提出单位负责人审核,工艺车间制定联锁解除后的评价及控制措施,并报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工艺车间提出的由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签批,仪表或电气车间提出的由公司主管设备领导签批;联锁解除后,工艺、仪表或电气问题消除后,提出解除联锁的单位要24小时内投用该联锁,工艺车间做好联锁投切台账记录,联锁投切票要形成闭环并与台帐必须对应管理。

7.3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中必须写明具体的投用∕解除联锁的详细时间、原因、解除期限、联锁解除评价及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主要填写在联锁解除期间,工艺和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及应对的具体可行性防范措施。

7.4因电气、仪表测点故障需解除联锁检维修,由电气、仪表车间办理联锁作业票,工艺车间签写联锁解除期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由申请解除单位办理联锁投用申请工作票。

7.5 SIS系统为独立安全控制系统,不允许私自解除,在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或仪表失灵等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停运联锁时,按照一级联锁解除投用程序进行。

7.6生产部、设备部技术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联锁票填写是否完整,需填写的位置不能有空白,如在工作票中具体的投用∕解除联锁的详细原因、解除期限、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不全面、措施不合理的,按《联锁、报警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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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操作票中解除期限及联锁操作过程时间填写至分钟,票据内容书写清晰、字迹仿宋。

8.联锁装置解除、投用审批权限
8.1一级联锁解除,所需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工艺车间主任制定解除联锁后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并审核;报调度长、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联锁解除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2二级联锁解除,所需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工艺车间工程师制定解除联锁后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并审核,车间主任、调度长审批后,执行联锁解除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3三级联锁解除,所需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工艺车间工程师制定解除联锁后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并审核;所属车间主任审批后,执行联锁解除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4一级联锁投用,所需单位提出申请,所属电仪、工艺车间主任制定联锁投用注意事项;报调度长、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联锁投用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5二级联锁投用,所需单位提出申请,工艺车间工程师制定联锁投用注意事项,车间主任、调度长审批后,执行联锁投切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6三级联锁投用,所需单位提出申请,工艺车间工程师制定联锁投用注意事项;所属车间主任审批后,执行联锁投切操作、工艺车间确认。

8.7全厂大联锁解除/投用由所属管理单位生产部提出申请,制定解除/投用联锁后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并经相关车间主任会审,报调度长、生产部、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联锁投用操作、生产部及工艺车间共同确认。

8.8以上只是原则性的划分,如遇紧急抢修或保护装置安全运行,各单位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解除或投用联锁。

8.9联锁解除前,相关的检修单位必须提前做好检修人员及检修工具的准备及联锁解除措施的评估制定及落实,一旦联锁解除就立即投入检修工作,尽力减少检修时间,尽早恢复联锁,严防事故发生。

8.10联锁解除后,相关单位要严密注视相关装置、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参数;若参数发生变化,必要时减负荷操作,达到联锁值时立即手动停车,防止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8.11一级联锁解除/投用批准签字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本人亲笔签写,如本人不在,公司值班人员经请示得到口头授权后可代签,被授权人代签名后,并要注明“某某人何时口头授权”字样。

8.11工艺车间运行过程中发现联锁因仪表故障会导致联锁停车需要紧急切除时,经车间主任评价无风险后,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暂时解除,同时车间立即制定专项操作措施或应急预案,12小时内完成票证补办手续,具体按照“9.联锁切除期限”要求执行。

8.12各车间值班领导在夜间值班期间有权进行各级联锁票的审核和签批。

9.联锁切除期限
9.1在正常情况下,一级联锁解除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联锁解除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三级联锁解除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解除联锁超过上述时限,必须在票证“风险评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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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措施”栏中(或附单页)写有专项操作措施或应急预案(明确指标异常时如何操作、重点监控点、应急处置步骤等),一般情况下,联锁解除的最长期限为1个月。

9.2因设备故障检修或装置停运需长期解除的联锁,只需办理联锁解除票,解除期限为1个月,一个月时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联锁解除票。

9.3因电气、仪表测点故障,解除的联锁无法投用时,由电气、仪表申请办理长期解除联锁作业票,工艺车间进行联锁解除时的风险评价,按照《联锁长期解除时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仪表办理完毕票证后一份要交工艺车间存档、做好台账记录,并按照解除期限定期办理联锁票。

10联锁装置的投用
10.1联锁投用申请,因电仪检修解除联锁,由电仪办理联锁投用作业票;因工艺原因解除联锁,由工艺车间办理联锁投用作业票,投用前各单位要沟通好,确认检修完毕无误后方可投用联锁。

10.2投用联锁前,投用联锁单位要确认工艺参数及设备运行状况正常,完全具备联锁投用条件后办理联锁投用票。

10.3联锁装置投用时,联锁票办理完毕,由工艺车间当班班长确认后方可投用。

10.4在装置开车前,若需要投用联锁则可将需要投用的所有联锁点填写在一张联锁投用工作票上统一审批。

10.5在装置开车前,仪表车间接到工艺车间联锁调试要求后,仪表专业在对装置进行联锁试验前告知工艺车间,工艺车间安排工艺主操及以上人员在场监护,双方做好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联锁试验,并建立联锁试验记录。

10.6在装置开车前,仪表车间进行联锁试验后,会同工艺车间对投用联锁进行调试,调试流程按照联锁等级进行,具体为一级→二级→三级;各级联锁调试次数为三次,对每次调试数值进行记录。

所有调试记录要在开停车确认管理制度联锁统计表中体现。

11.记录、保存
11.1一级联锁作业票施行三联单,第一联工艺车间留存、第二联仪表车间留存、第三联生产部留存。

11.2二级联锁作业票施行二联单,第一联工艺车间留存、第二联仪表车间留存。

11.3三级联锁作业票施行一联单,工艺车间留存。

11.4一、二、三级联锁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建立台账记录;所属联锁投切作业票装订管理,按月进行装订,每月月底装订完毕存档,票证装订时第一页为联锁解除/投用记录台账,保存期限1年;长期解除联锁作业票与《联锁长期解除时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票据编号同作业票一同装订管理,应单独建立台账。

11.5联锁变更、停用票据装订管理,按月进行装订,票证装订时第一页为联锁变更/停用记录台账,需永久性保存。

11.6联锁票据编号按照车间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停用票据,从xx-LS-01依次类推编号。

12.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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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不得随意解除,确因工艺处置,仪表、电气检修或改动联锁需要解除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联锁解除程序填写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并按流程报批;一级联锁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解除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若因解除联锁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分,处罚相关责任人2000-5000元,严重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12.2紧急情况下联锁切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联锁作业票或未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操作措施或应急预案,考核责任车间0.5分,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

12.3仪表或电气人员检修联锁时出现误操作,造成系统减负荷/停车/设备损坏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分,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3000元,严重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12.4仪表或电气人员在变更联锁自保装置或更改联锁值时出现误操作,造成系统减负荷或停车,考核责任单位2分,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

12.5工艺操作人员对联锁时,因误操作导致装置联锁停车或设备停机时,考核责任单位1分,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12.6仪表、电气或工艺人员在联锁解除/投用时,因误操作导致装置联锁停车或设备停机,考核责任单位2分,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

12.7联锁解除/投切票证未按照制度要求填写,每出现一处错误考核责任单位0.5分。

12.8联锁解除/投切作业票、台账未按照制度要求保存,每次考核责任单位0.5分。

12.9长期解除的联锁,未办理《联锁长期解除时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时,考核责任单位0.5分。

13.总则
13.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企业其它相关规定执行或由生产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与公司规定相抵触时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1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附表: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联锁长期解除时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变更/停用工作票;联锁解除/投用记录台账;联锁变更/停用记录台账。

一级联锁( 解除/ 投用)工作票
编号:
一级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工艺车间存档(投用时在内打√,解除时在内打√),第二联为仪表车间存档,第三联为生产部存档。

二级联锁( 解除/ 投用)工作票
编号:
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工艺车间存档、第二联为仪表车间存档(投用时在内打√,解除时在内打√)。

三级联锁( 解除/ 投用)工作票
编号:xx—LS-
一式一联,工艺车间存档(投用时在内打√,解除时在内打√))
()级联锁长期解除时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编号:xx—LS-
此票一式一联(审核完毕工艺车间留存),一级联锁审核解除工艺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审批至公司领导,二级审批至设备部,三级审批至车间主任。

(备注:此页内容车间制定打印,各级人员签字手签)
联锁( 变更/ 停用)工作票
编号:xx—LS-
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工艺车间存档(白)(变更时在内打√,停用时在内打√),第二联为仪表车间存档(红),第三联为生产部存档(黄)。

报警( 变更/ 停用)工作票
编号:xx—LS-
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工艺车间存档(白)(变更时在内打√,停用时在内打√),第二联为仪表车间存档(红),第三联为生产部存档(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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