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2日

冀劳社[2008]29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本级统筹单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成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随着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各地、各单位要求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未参保的单位和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本文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整体参保的单位补缴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逐一核实职工身份、工作履历和原始工资发放表。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原单位公示后方可纳入补缴范围。

(三)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四)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工作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进行补缴。建立

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限。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期间中断缴费的,不允许补缴。

(五)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

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2006年1月以后中断缴费人员按省政府冀政〔2006〕67号第二十二条关于“对于曾参保的企业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参保的,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断保期间按中断缴费处理”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四、关于查询期内的补缴

在缴费查询期内,本人提出缴费基数不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属实的,由单位和个人补缴少缴、漏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个人改记缴费基数,并重新打印对账单。超过缴费查询期不再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五、关于补缴工作流程

办理补缴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补缴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初审并核定补缴年限和金额,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相关事宜。

六、关于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

(一)加收滞纳金

1.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2.应参保未参保企业整体参保和因生产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单位整体续保,在本文规定的时间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其现经营情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

3.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补缴的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监察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

4.减收滞纳金须经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自行减收滞纳金和经审核批准未备案减收滞纳金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补缴利息和记录个人账户

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建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公布的记帐利率的平均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记帐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建立个人帐户时间起,为个人建立个人账户。

(三)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七、关于补缴后记录缴费基数和计算指数

补缴1992年底以前中断缴费部分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记实际缴费年限。其缴费工资指数记为“1”;补缴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上一年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缴费基数记录在中断缴费当年。其缴费工资指数按1.200取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补缴的基数记录在中断缴费当年,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缴费工资指数按实际补缴基数计算。

八、其他问题

(一)补缴养老保险费采用滚动补缴办法,即先中断的先补,一个年度中的所有中断月数必须一次性补完。

(二)补缴2005年底以前中断期间养老保险费,于2009年6月底以前完成,2009年7月1日以后补缴的,不再减免滞纳金。在此期间国家有统一规定时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三)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不再重新处理。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律师解读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法律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17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范围 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 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 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 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 不允许补缴。 2、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1、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 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 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3、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四、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 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2、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 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月补缴能否提前领? 2016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 录参保人权益。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 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决定的第三点,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社会上对此的询问也随之增多,讨论也相应热烈,其核心问题是“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笔者现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各位同仁探讨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近几年来,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地相继进行了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支持和配合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做出了上述各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这些优惠政策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自主缴付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上述《决定》应该已经非常明确,即“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举例来说,张某2006年1月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缴付“四金”250元,其中200元由所在单位负担,50元由职工本人负担,按上述政策规定,这250元张某的所得,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国税发[2000]084号《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国税发[2003]45号

个人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个人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曾经,有关部门禁止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无论何种原因中断,除非单位给予扑缴,个人是无论如何不予办理。由此社会上衍生了一些代理机构,帮助那些因种种原因而中止或停缴社会保险的人。 他们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书、工资单等“原始材料”,满足众多人的需求。只是他们会按每月收取80元至100元的一笔不菲的手续费。但不少人为了能拿到更多的退休工资,只好被这些代理服务机构宰上一刀。 终于,新的政策出台了。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档案情况及补缴时间段是否在补缴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职介中心保险补缴手续。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5、如需查询缴纳保险情况,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站名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站地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81820224.html,/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补缴范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 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 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 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 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 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 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年月至年月从事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总计: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三: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

本人李(身份证号码:372501)于20年06月20年12月在济南市槐荫区新宇生产服务公司工作,单位并未为我办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因原单位已经倒闭多年,加之本人家庭条件困难,所以,本人自愿放弃补缴20年6月—20年12月中断的职工养老保险。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查看更多:活动费用申请报告工会活动费用申请报告费用申请报告怎么写费用申请报告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 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 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 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 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 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 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

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 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 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 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 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 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 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 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填写《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见附件)、补缴明细表、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到所属区(县)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二)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历史缴费年度(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 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参保单位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怎么补交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 现在有很多人在没有工作退休,就已经辞职不干了,这个时候他的保险是已经断了的,可是后来又想交上保险,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我们听听招商信诺专家是怎么说的?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2015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出炉,其中就明文规定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每年,国家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或调整,其中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政策包括有退休养老金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状况,国家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状况进行调整,保证退休职工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有哪么变化呢?我们来看一下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都有哪些!

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标准必须在最低标准水平之上,调整之后养老保险金仍然不在最低水平的要补足到最低标准水平。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按照规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也发生了变化,即原来60岁之后领了养老金后死亡的,才发放;现在是没满60岁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的,也可发放。 但是也要提醒正在缴纳的企业员工,之前年轻时不缴费,快退休了一次性补缴,之后就不允许了,养老保险一旦出现中断现象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退休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不管以后公司效益还是家庭收入多少,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也都够了之后都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这样使晚年生活真正做到高枕无忧。 我国每年都会对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调整,对于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最新方案,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制度。 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根据政策规定,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相关,参保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享受的养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因此,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某社保局人士表示,参保个人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中断的

2017养老保险新规定

2017养老保险新规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政府行为,全体劳 动者必须参加。 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可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二者均采取统一的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计发养老待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它的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 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企 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 如果所在地区的社保局开通了网络查询,可以登录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网,键入身份证号或者输入社保卡号及查询密码就可以查询你所缴的养老金,以上海为例必须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办事密码,才可看到详细信息,否则只能看到是否缴纳的情况,但是公积金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到详细信息,但必须先注册。 有些地区的这类网站并不太可靠或者还在建设中,可能一时查不到,最有效的方法是到社保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直接查询。主要的是看养老和公积金余额,医保的话,如果是银行卡的话,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点,刷下卡,就可以知道账户上的金额。 部分单位具有专门的主管保险的部门,可直接向所在单位的主管保险的部门查询。

除此之外,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另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一、那些人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三类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一类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1月开始,每月1至14日之间,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业务(此次补缴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不涉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在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人员范围: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惩治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5、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都在用人单位的人员。 二、办理该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1)、单位同意该人员以个人身份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介绍信。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5)、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6)、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现存档机构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原件经我中心审验后返还现存档机构)。在北京市人才、北京市职介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可到我中心申领《个人补缴保险信息查阅函》后办理补缴手续。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879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

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二: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名词概念

●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就是损失分担。其方法是以确定的,少损失(缴纳的保险费),取代不确定的大损失,每一保险机构是分担损失的工具。 ●生存年金 生存年金(养老金)是一种一系列的固定期间支出,其基本功能就是有系统的偿还资金,其目的是用以保障活得太长而没有收入者之保险。 ●保险的两个理论基石是大数法则和交易获利原则 ●大数法则 就大数法则而言,对于个人是不确定的风险,但对于整个社会这种风险却是近乎确定性,并且是可以处置的。 ●交易获利原则 由于大数法则所产生的总概率的相对确定性,个人通过交易,集中风险,而有可能获得这种相对确定性,这就是交易获利原则。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建立的,向因年老退休离开劳动力队伍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正式制度安排。养老金制度,包括公共养老金制度(公共养老金或国民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统一受益养老金制度 从养老金待遇给付方面来看,可以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向参保人提供一笔事实上与他的其他收入或者以前收入没有任何关联的养老金收益。 ●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 也可以以某种与参保人的其他收入或者与以前的收入具有相当程度的关联的方式计算养老金收益,采取这种养老金受益计发方式的制度叫做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制度一般是在统筹层次设立一个公共账户,养老金的征缴和发放都是通过这个公共账户,账户的平衡与个人养老金缴费和给付无关。这种账户的最大优点是能够实现代内收入再分配。 ●私人养老金制度 私人养老金制度则是由计划实施者为每个参与者设立一个账户,个人账户实现个人养老金的收支平衡,即以缴费积累和投资收益支付养老金受益,其最大优点是能够实现个人收入的跨时转移。 ●代际再分配 代际再分配是从代际交换中产生的,在代际的货币或物资交换过程中,受经济,人口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代际交换可能是不平等的,即某一代人的贡献大于收益,成为净贡献者,而另一代人则受益大于贡献,成为净受益者。 ●代际再分配 代际再分配是指通过养老金制度的调节,收入在不同代人之间进行再一次分配一般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地位较弱的一代人,即从年轻一代向年老一代的财富再分配。因此,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代际再分配会产生重要影响。 ●代内再分配 代内在分配是指同一代人之间收入再分配过程。 ●跨时再分配 跨时再分配是指通过养老金制度安排,实现个人收入在不同时期内的尽可能均匀化。 ●公共部门集中管理模式。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家出台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

2020年公务员每月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用

2020年公务员每月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算笔账 以广州市现有正科级公务员每月工资6000元,正处级每月工资10000元为例,大致可测算出: 正科级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总费用(含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 分)=6000元×8%+6000元×4%=720元 正处级公务员每月个人缴纳总费用=10000元×8%+10000元 ×4%=1200元 多位广州市直公务员表示,今后每月要多支出一笔养老保险费,但工资已多年未涨,希望配套的工资薪酬改革能尽快落地。 另据了解,目前广州的公务员个人无须缴纳养老金(待遇由财政解决),而事业单位则视其分类有所差异,比如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就不用个人缴养老金,而像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则普遍需要个人缴纳。

现行的社保体系有两个体系,一是公务员体系,一是社会保险体系。公务员目前不交养老保险,实行退休金制度。退休后领取的是 由财政发的退休金,退休标准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城市有: 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农村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商业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商业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是基本养老 保险的一个补充。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后,可以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 经济效益情况,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有的地区社会保险部门专门办理此项业务。它的主要特征是同企业 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补充,效益不好时少补充或不补充。补 充养老保险强调效益,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补充养老保险的存储额,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所有。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版)_1

报告编号:YT-FS-3558-61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 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790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 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 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是国家有组织地运用经济手段,通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费用,以解决社会成员的养老需求,是退休职工的主要收入和生活保障,归入全社会统筹基金中。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英国的福利型和德国的社会共济型,兼有国家保障型和个人储蓄型。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1820224.html,/

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2016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计算方 法 时间:2016-08-29 【导读】2016年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数/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多少与缴费的年限时间,但你知道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是怎么决定养老金的多少吗?其实,养老金领多少是由养老保险计算公式算出来的,那你知道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保险在线计算工具】:? 一、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释】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释】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三、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示例】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3200元。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高限为3。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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