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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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金融信贷提升方案

农业金融信贷提升方案

农业金融信贷提升方案介绍农业是中国的基础产业之一,目前占据了国民经济的重要地位。

但由于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不高,农业发展中资金周转不灵,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因此,如何提高农业金融的信贷服务对于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一些提升农业金融信贷服务的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动农业的发展。

方案一:建立农业信用体系建立农业信用体系是提升农业金融信贷服务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对城乡居民收入、个人征信、企业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核,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农民在进行借贷、融资等财务活动时,依据其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担保方式,提高信用等级的农户能够获得更高的信用额度和更低的利率,最终提高贷款的获得率和使用效率。

方案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是提升农业金融信贷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可以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财政资金对农业信贷进行贴息、风险分担等方面的扶持,降低农民贷款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政府也可以提高农业信贷的担保力度,对农民进行必要的免费培训,提高就业机会,鼓励更多人加入到农业生产和发展的行列中。

方案三:优化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金融机构是提供农业金融服务的主体,其服务质量的提高对于提升农业金融信贷服务起到决定性作用。

因此,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金融知识和信贷服务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控制风险,为农民提供更准确、更快捷的金融服务支持。

方案四:互联网金融的应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得到广泛的应用。

通过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可以将城市和农村金融进行有机结合,扩大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性,提高信贷效率,减少农民的时间和成本。

同时,通过大数据等技术传递农村金融信息,为农民提供更加精准的金融服务和支撑。

总结综上所述,提升农业金融信贷服务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建立农业信用体系、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优化金融机构服务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应用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我区农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种养殖等领域的投入,营造金融为“三农”服务的良好环境,满足我区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根据《X省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区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办发〔X〕1号)和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实施方案》(财农〔X〕121号)精神,以有效缓解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目标,以省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为平台,强化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之间合作,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担保增信等措施,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农牧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总分结合,统一管理。

根据国家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要求,我区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按省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总分模式”建设。

作为省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分支机构,担保业务及人财物由省农牧业信贷担保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二)以县为主,合理布局。

结合X区区域特点和农牧业发展实际,以区为单位建立农牧业信贷担保机构,合理布局,担保业务要覆盖全区。

(三)整合资源,分类推进。

整合以前年度出资设立的各类农牧业担保机构(X),通过剥离非政策性担保业务,统一纳入全区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理顺管理关系。

(四)严守定位,专注农业。

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要严守其政策性职能定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担保业务,专注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贷需求,为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低门槛、低成本、便利化的信贷担保服务。

(五)主动作为,强化支持。

要通过整合既有平台、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提供办公场所等措施,大力支持省农牧业信贷担保公司在X 区设立分支机构,并积极配合其开展担保业务。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柳城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柳城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为有效破解我县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促进金融支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18号)和柳州市政府《柳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柳政办〔201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有效增强农村融资担保服务供给,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信贷融资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三农”为目的,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为抓手,创新财政支农服务模式,从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手,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脱贫持续见效、乡村稳步振兴。

二、工作原则(一)政策主导。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发动、政策支持、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政策性定位,专注服务农业,实行“双控”标准,即控制业务范围和控制担保额度,确保农业信贷担保贴农、为农、惠农、不脱农。

(二)数据有效。

在各乡镇推荐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建档立卡”经营主体时,严格按照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柳州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准入标准,注重强化培育、分类指导、合理推荐,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避免因数据偏差较大,经营情况不实、申请目的不符合要求等引起的各种负面问题。

财政部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财政部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财政部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作者:暂无
来源:《乡村科技》 2015年第10期
2015年9月财政部发出通知,从5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做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组建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是抓紧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要确保明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成并开始运营。

二是不论采取哪种形式组建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都要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三是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必须专注农业。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弱化盈利要求,充分体现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起步阶段要慎重对待社会资本进入,要以种养业为主,特别是要突出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

四是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尽快将应发给农民的补贴兑现到农民手中。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财[2015]55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5.09.02
【实施日期】2015.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1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经国务院同意,今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今年7月底,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争取2年内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3年内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

近期,我部对各省(区、市)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筹备组建情况进行了调度,大部分地区能够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有少数地区还在等待观望、工作停滞不前,影响了全国工作进度。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领导。

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农业部、财政部、中国银监会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服务“三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健全农业支持。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案农业担保现状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案农业担保现状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案农业担保现状一想到农业担保现状,我就想起了那一片片金黄的麦田,还有辛勤劳作的农民朋友们。

他们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石,但往往面临着融资难题。

信贷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就是为解决这一难题量身打造的。

咱们就聊聊这个体系建设方案。

咱们来看看农业担保的现状。

我国农业担保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担保机构实力不足,风险防控能力较弱;农业信贷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农民多元化融资需求;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市场发育不成熟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农业信贷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

那么,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这就需要我们构建一个完善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

1.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

鼓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农业信贷提供担保服务。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担保市场,形成多元化的担保主体。

2.创新农业信贷产品。

针对农业产业特点,开发适合农民需求的信贷产品,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产品期货抵押贷款等。

还可以尝试建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3.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支持力度,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提供信贷支持。

同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风险防控能力。

4.培育市场化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

鼓励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市场化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

还要加强农业信贷担保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担保服务的效率。

5.强化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等环节。

同时,加强担保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6.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人才培养。

选拔具有丰富金融、农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农业信贷担保队伍中。

同时,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8.加强国际合作。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提升我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农业行业:农业园区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农业行业:农业园区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农业行业:农业园区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第一章:总论 (2)1.1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背景 (2)1.2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1.3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意义 (3)第二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分析 (3)2.1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现状概述 (3)2.2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3)2.3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瓶颈 (4)第三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原则与框架 (4)3.1 构建原则 (4)3.1.1 坚持政策导向原则 (4)3.1.2 坚持市场运作原则 (4)3.1.3 坚持风险可控原则 (4)3.1.4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5)3.2 构建框架 (5)3.2.1 政策支持框架 (5)3.2.2 金融服务主体框架 (5)3.2.3 金融服务产品框架 (5)3.2.4 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框架 (5)3.3 体系建设重点 (5)3.3.1 完善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5)3.3.2 强化金融服务主体建设 (6)3.3.3 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6)3.3.4 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6)第四章:农业园区金融产品设计 (6)4.1 农业园区金融产品需求分析 (6)4.2 农业园区金融产品创新 (6)4.3 农业园区金融产品推广 (7)第五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 (7)5.1 政策体系构建 (7)5.2 政策措施制定 (7)5.3 政策实施与监管 (8)第六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8)6.1 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分析 (8)6.2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6.3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9)第七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9)7.1 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9)7.1.1 成果方面 (9)7.1.2 存在问题 (10)7.2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0)7.2.1 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 (10)7.2.2 加强人才培训与培养 (10)7.2.3 优化人才激励机制 (10)7.3 人才培训与引进 (10)7.3.1 人才培训 (10)7.3.2 人才引进 (11)第八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风险防范 (11)8.1 风险类型及特点 (11)8.1.1 风险类型 (11)8.1.2 风险特点 (11)8.2 风险防范措施 (12)8.2.1 完善信用体系 (12)8.2.2 加强市场调研 (12)8.2.3 优化内部管理 (12)8.2.4 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12)8.2.5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12)8.3 风险监测与评估 (12)8.3.1 建立风险监测体系 (12)8.3.2 风险评估 (12)8.3.3 风险预警 (12)8.3.4 信息共享与沟通 (12)第九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绩效评价 (13)9.1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13)9.2 绩效评价方法与指标 (13)9.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3)第十章: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未来发展展望 (14)10.1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趋势 (14)10.2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策略 (14)10.3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建议 (15)第一章:总论1.1 农业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背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园区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日益显现出其独特的优势和潜力。

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

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

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一、前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融资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农业融资一直是一个难题。

为了解决农业融资难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农业融资担保的重要性。

农业融资担保是指农业生产者为了获得融资,向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以减小融资风险,增加融资机构的信心。

农业融资担保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融资风险。

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等多种风险影响,融资机构对农业融资存在较大疑虑。

而通过担保,可以降低融资机构的风险,增加融资的可行性。

2.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农业融资担保可以帮助农业生产者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提高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3. 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农业。

通过农业融资担保,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农业,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三、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

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提高农业融资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2. 完善农业融资担保政策。

制定和完善农业融资担保政策,明确农业融资担保的范围、方式和条件,为农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3. 加强农业融资担保信息共享。

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提高融资机构对农业融资的了解和信心。

4. 加强农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的农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农业融资担保风险的预警和防范,确保农业融资担保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推动农业融资担保创新发展。

鼓励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支持。

四、结语。

农业融资担保是解决农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有利于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融资担保实施方案,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信担”涉农担保业务实施方案

“农信担”涉农担保业务实施方案

“农信担”涉农担保业务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 市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秘【2017】X号)等相关文件的方针政策,坚守政策性担保机构支农支小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增信优势和提供创新性金融服务,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公司联合药都银行,结合“大数据”应用,为新型经营主体推出纯信用担保产品,并制定本业务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结合利用药都银行“信贷工厂”平台,充分运用我市大数据资源以药都银行信贷工厂设定的风控模型为筛选标准,结合线下辅助调查,根据贷款资金需求,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纯信用担保。

实现“线上申请、线下核实、自动授信、自助用信”的贷款担保管理模式。

(二)实现资料共享,精简流程坚持发挥政策担保优势,与药都银行建立信息共享、精简流程、限时办理、见贷即保的合作机制;对药都银行“信贷工厂”系统内的资料进行共享,结合数据进行科学研判和合理授信;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次核定、随用随担、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用信模式。

二、工作机制(一)业务模式1.担保贷款对象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担保贷款准入条件贷款担保条件的审核和准入均通过药都银行信贷工厂大数据进行筛选,具体为:(1)经营证照齐全,法人主体明确;(2)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庭成员无不良记录及逃废债行为;经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用记录:(3)无不良嗜好,第一还款来源充足,还款意愿良好。

无刑事犯罪记录或涉黑、涉恶、涉黄、嗜赌、吸毒记录;(4)法人代表年龄在18周岁(含)至70周岁(含);(5)经营主体在药都银行无信用在保余额,不得有“税融通”“信用联保贷款”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或信用保证类贷款;(6)关联主体及夫妻双方分别为不同经营主体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仅允许办理一笔;3.担保授信额度利用药都银行信贷工厂大数据、风险模型及线下辅助调查,对借款主体进行多指标测算,对测算出的差异化信贷额度进行担保授信,担保授信期限三年,单笔用信期限不超过1年。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方案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方案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方案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以下将提出一些方案。

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设置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设置。

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进入农村。

同时,还应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能力,需要加大改革力度。

一方面,应加强对信用社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合规运营;另一方面,还应推动信用社合作社化,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协同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促进农村金融创新农村金融创新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灵活贷款产品。

同时,还可以鼓励金融科技的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四、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农村金融风险防控是保障农民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专业的金融人才支持。

政府可加大对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的投入,引导高校开设农村金融相关专业,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提供实践岗位。

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的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门槛,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分支机构。

同时,还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七、加强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农村金融信息化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于201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旨在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实施方案如下:一、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架构1.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发挥龙头作用,引导和支持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搭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2.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承担本地区的农业信贷担保任务,落实国家政策,推动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

3. 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面向基层,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中央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地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

2.地方财政要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资金,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常运营。

三、强化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1.财政出资建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优先满足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

2. 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

四、拓展业务范围1.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可以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经营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方面。

2.逐步向农业其他领域拓展,并向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

2.创新风险分散机制,探索与保险公司、再担保公司等合作,降低农业信贷担保风险。

六、优化服务模式1.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效率。

某县农业信贷担保

某县农业信贷担保

某县农业信贷担保“新农贷”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政府决定开展农业信贷担保“新农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政府财政资金支农服务方式,以服务“三农”为目的,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扶持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业务乡(镇)覆盖完成率5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农贷”贷款户/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总数)达到15%以上。

三、工作内容(一)贷款条件1、贷款对象。

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贷款条件。

县域范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及不利诉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正常。

3、贷款用途。

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畜禽养殖,经济林种植,中药材种植,设施农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

4、贷款额度及期限。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10—1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

对从事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适当放宽。

5、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

实行年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央行基准率上浮不超过30%。

年担保费率不超过2%。

(二)实施步骤1、信息收集。

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新农贷”的要求将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收集,将其分为“信贷备选类、培育关注类、其他类”三类,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基本信息档案。

2、尽职调查。

县“新农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乡(镇)对信贷备选类经营主体组织进行现场摸底,了解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发放担保申请书,将符合“新农贷”担保条件的申请主体汇总并推荐给忻州市汇丰农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担公司”)与主办银行,以主办银行为主,在乡(镇)配合下开展尽职调查项目。

农民信贷担保工作计划范文

农民信贷担保工作计划范文

农民信贷担保工作计划范文一、项目背景我国农村中小微企业和农民自主经营户贷款需求量大,但很多地区融资难、融资贵状况仍然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信贷担保工作将会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了推进农民信贷担保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二、担保对象筛选我们将优先选择财务状况稳定、信用良好的农户作为担保对象。

在选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得有种族、宗教等歧视性行为,要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担保资金来源担保资金主要来自政府专项担保基金、信用担保公司以及金融机构。

同时,我们还将鼓励农户互助担保,提高农户信用,增加贷款机会。

四、担保方式选择在选择担保方式时,将根据不同的农户情况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担保方式。

对信誉好的农户,可以采取信用担保的方式;对信誉一般的农户,可能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物品。

五、担保范围扩大在担保范围方面,我们将积极拓展担保对象,不仅局限于农村中小微企业和农民自主经营户,还将向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扶贫对象拓展,为更多的农户提供担保服务。

六、宣传推广为了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到担保业务,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包括利用媒体宣传、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宣传培训等手段。

通过这些举措,让农户了解到担保政策,主动前来申请担保服务。

七、风险管理担保工作是一项风险较大的工作,为了有效地防范风险,我们将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贷款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发生。

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保护担保资金安全。

八、担保绩效评估为了保证担保工作的质量,我们将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评估制度。

通过对担保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总结出经验,找出问题,并进一步改进工作。

同时,也可以通过绩效评估来激励参与担保的各方,提高工作积极性。

以上所述即为农民信贷担保工作的基本计划。

通过此计划的实施,将会为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方案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方案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构建的“资源联合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劝耕贷”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升级、农民发展、农村进步,根据《加快全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策定位、专注农业。

“劝耕贷”要牢牢把握专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性定位,坚持专注农业、专注适度规模经营,聚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止泛农化,更不得脱农、离农。

(二)坚持协同推进、风险共管。

县农委、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省农担公司,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劝耕贷”工作,共同管控担保风险。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全县农业发展状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劝耕贷”工作,积极打基础、抓典型、促推广,争取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劝耕贷”业务乡镇全覆盖。

二、工作机制(一)担保贷款框架1.担保贷款对象。

“劝耕贷”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和涉农的一二三产相关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2.担保贷款范围。

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3.担保贷款条件。

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有还款能力,有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正常。

4.担保贷款额度。

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剩余全文77.2%)加载中,请稍后。

《龙州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龙州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龙州县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一、《工作方案》出台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18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9〕3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满足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担保融资需求;逐步规范农业信贷担保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县政策性农业信贷工作的健康运营和风险防范。

三、主要任务(一)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

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建立风险共管机制,按照“培育先行、全程服务”理念,政府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同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保前、保中、保后全流程的服务及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多渠道帮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建立责任共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合理分担农业信贷担保风险。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恶意欺诈、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力度,确保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全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服务网络建设。

政府按照相对统一的合作共建模式,支持在当地建设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或加强与市、区级农业担保公司的密切合作,确保担保服务全面及时到位。

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四)

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四)

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推进政银担(原农保贷)业务开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控业务风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磋商,我县继续与xx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合作,在全县开展流程优化、手续简便、政策优惠、覆盖广泛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业务试点,探索建立风险共管,利益共享,损失共担,合作共赢的政、银、担合力支农服务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根据xx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政银担合作和业务操作相关指引的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创新政府财政资金支农服务方式,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以解决农业项目融资难、融资贵为目的,支持县域内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为确保全县政银担工作顺利推进、规范操作,县政府成立xx县政银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局、审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乡(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县政银担的协调工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对村级推荐上报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项目进行把关审核,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有序展开。

财政局职责:筹措并拨付政银担风险补偿金。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让群众家喻户晓。

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及政银担事项的受理、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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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业信贷融资担保网络,更好地发挥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监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构建财政金融支农桥梁,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实施“资源联合开发、信贷结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劝耕贷”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组建区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办事处和镇(办)工作站,配备精干业务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合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对接合作银行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创新试点工作。

加快建成覆盖全区、分步合理、经营独立、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着力解决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机构建设。

根据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省农担公司在我区设立办事处,依托各镇(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综站)设立农担工作站,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

2.充实机构人员。

区政府从担保公司抽调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工作人员和省农担公司人员共同成立办事处,负责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的协调推进。

3.明确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劝耕贷”业务进行宣传报道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推进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培训,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等农村金融政策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授课范围;指导省农担公司办事处
完善担保模式、开发担保产品,督促镇(办)农业部门协助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

区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绩效考核;对全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省农担公司设立区级办事处及镇(办)工作站,出台绩效奖励等支持政策。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及时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各镇(办)负责对村(社区)委会推荐“劝耕贷”申请人进行审核、梳理、配合省农担公司建档立卡。

村(社区)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并上报镇(办)。

省农担公司负责选择贷款利率低、服务质量优、勇于创新、热心农贷的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简化担保流程,确保担保费率不高于省政府有关规定。

主办银行负责创新产品,对贷款主体进行尽职调查,简化业务流程,保证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二)加快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推进
4.实施“劝耕贷”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模式。

区级办事处和镇(办)工作站要进一步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化建设,做好收集信息、建档立卡、客户分类、项目
推选、公示推荐、贷后管理等工作。

5.创新担保业务产品。

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要坚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兴村强镇、“特色产业+金融+科技”、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供应基地等项目,加大对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重点项目的担保支持力度。

进一步开发符合本地实际、针对性强的担保业务产品,不断满足不同农业产业、不同发展层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提升贷款的可得率和服务的普惠率。

6.推进担保业务规模化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办)要协助省农担公司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为批量化开展业务创造条件;合作银行要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协调合作,优化简化农业担保贷款审批程序,加快放款速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时效性需求。

(三)加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风险管控
7.科学管控担保风险。

要正确处理业务拓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建立健全区政府、省农担公司、合作银行三方风险管控机制,全面建立风险甄别、预警、救助和处置应急体系。

区农业农村局及其镇(办)分支机构,要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产业市场前景等,在建档立卡环节辨识并动态掌握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风险;省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要利用相关信息全面掌握农业经营主体的守信履约状况;区级办事处
要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尽职调查,严格审核有银行信贷记录主体的担保申请,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贷款风险转嫁为担保风险,通过审计免责等多种方式杜绝担保项目中的道德风险。

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8.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省农担公司、区政府和合作银行风险共担机制。

合作银行无条件承担20%风险敞口、区政府承担30%、省农担公司承担50% 的代偿责任;区政府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奖补专项资金池用于风险补偿和奖励。

当贷款发生代偿时,省农担公司按照未清偿贷款正常本息的80%承担代偿责任,再由区政府按实际逾期未清偿贷款本息的30%给予省农担公司补偿;不良贷款由省农担公司、主办银行和区政府共同追缴,追缴的资金在抵扣追索等费用后先期弥补银行,余额按比例偿还区政府和省农担公司。

9.依法妥善处置风险项目。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经营原因,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风险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技术指导、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其持续经营,区财政局要协调利用本地过桥资金支持做好过桥贷款等信用接续工作。

对确实难以持续经营的风险项目,省农担公司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及时予以代偿;区财政局要及时划转风险补偿资金,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和镇(办)协助省农担公司和贷款银行共同追偿。

省农担公司要按照行业规范,创新
抵质押方式,建立健全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的反担保措施。

10.压实风险管控责任。

省农担公司要研究制定风险管控内控机制,明晰区级办事处各岗位风险管控职责,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机构和岗位职责追究失职失责行为。

相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担保项目风险的,应严格依法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追责。

合作银行未充分履行尽调职责或故意转嫁风险项目的,省农担公司要依法追究责任,暂停直至取消合作关系,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举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对村级推荐的申请信贷融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关审核,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满意,实现财政金融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通过开设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利用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的成功创业典型,推进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风险防控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办)要牢固树立贷款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从信息资料真实、主体身份真实、借款用途真实、经营情况真实等四个方面严把准入关、审核关和资金使用关,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有效益、收得回”。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规推荐操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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