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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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煤矿
编制单位:煤矿
颁布日期:2016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7年1月1日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92号、《煤矿安全规程》(2016新版)、《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及相关标准进行事故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编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
第二章主要危险因素的风险评估
一、煤矿生产概况
煤矿位于西胡里图煤田一号详查区及外围地段,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矿权范围为一长方形,南北宽 1.00公里,东西长10公里,面积10平方公里。矿区北到满洲里市直线距离87公里,向南距离新巴尔虎右旗政府所在地54公里。
地理坐标:
东经:116°29′35″~116°30′54″
北纬:49°06′01″~49°06′33″
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2012年经产能核定后,其生产能力达到90万吨/年,受当地煤炭消费能力限制,煤矿产能一直未达到核定标准。目前的采剥工程概况:开采煤层:4号煤层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工艺: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开采参数:
台阶高度:岩石台阶为10m,采煤台阶高度按煤层自然厚度划分,当煤层超过10m时,分层开采;
煤、岩台阶坡面角:60°,土台阶坡面角:60°。
2018年剥采计划:在2017年采剥基础上,对煤矿东部进行剥离,剥离后采场将形成1个采煤台阶,4个剥离台阶,剥离台阶:高度10米,坡面角60°。2017年,煤矿剥离土方实现内排,排土过程中根据内排土场现状及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再实施外排。
二、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评估
在总结历年煤矿安全生产经验基础上,借鉴安全现状评价等有益资料,考虑2018年剥离区地质环境,以及今后采剥作业地质环境,经综合分析,庆升露天煤矿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如下:
1.边坡滑坡:随开采地质条件变化及各种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边坡滑坡;
2.电气伤害:变配电场所、维修车间及矿区内各种电气设备,其使用及维护不当造成的触电伤害;
3.火灾伤害:來至煤层自燃以及外来火种引发的各种火灾;煤矿主采煤层煤种属于褐煤,自燃周期为3个月,属于
易自燃煤层,剥离及储存过程中应将煤层暴露时间和储存周期控制在自燃周期以内;
4.水灾:季节性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至矿坑,影响采区的正常作业,严重时可能导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出现的各种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5.机械伤害:煤矿内有挖掘机、铲车、自卸汽车、切割机、手持砂轮机等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误操作和违章操作都可能引发卷入、割、绞、夹击、刺等各种人身伤害和机械事故。
6.车辆伤害:主要采用自卸车进行土方运输、排土作业过程中,因车辆、人、环境等问题出现的各种车辆伤害事故;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1.辨识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危险源,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申请登记: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
(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煤矿
(6)地压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
(7)煤矿爆炸器材库存量≥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库区(8)煤矿使用爆炸器材量(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生产场所。
2.辨识结果
本矿4号煤层虽有煤尘爆炸危险,为容易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2-3个月,小于6个月,由于矿山为露天开采,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煤矿煤层上赋岩石可用挖掘机直接挖掘,无须爆破,土方剥离过程中不使用炸药,也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各种事故类型的风险评估(一)事故危险等级划分
根据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导则》规定,对以上6种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采用预先危险性和事故树分析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危险等级划分如下表:
(一)边坡滑坡事故风险类型评估
根据上表,边坡滑坡事故危险等级为1-2级,危险程度为安全的-临界的,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伤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和防范。
(二)车辆伤害事故风险类型评估
根据上表,车辆伤害事故危险等级为2-3级,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危险的,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生产过程中应重点防范。
(三)火灾事故风险类型评估
根据上表,火灾事故危险等级为2-3级,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危险的,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煤炭储存、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煤矿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场所应的动火作业应有监护人员,对该类事故隐患应从制度上进行重点防范。
(四)电气伤害事故风险类型评估
评估结论
根据上表,电气伤害事故危险等级为2级,危险程度为临界,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身伤亡,要加强供电、用电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高低压设备的移动和搬迁
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关键环节和场所的指挥和作业人,防范该类事故,应注重人操作和方案的落实。
(五)水害事故风险类型评估
评估结论
根据上表,水害事故危险等级为2级,危险程度为临界,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设备和财产损失伤亡,要雨季三防工作,落实雨季三防要求,做好地面防洪、排水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范该类事故,重点是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六)机械伤害事故风险类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