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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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健全和完善村庄规划体系,确保村庄有序建设和协调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1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建设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坚持适度集中原则。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坚持遵循客观规律原则。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的引导的调控作用,有效解决好村庄布局过于分散和盲目撤并等问题,提高资源综合使用效益。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自然环境、资源分布实际,统筹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布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18年底,全面完成全县1767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行政村109个,自然村1658个,全县村庄覆盖率达到100%。
(二)年度任务
18年为试点阶段(完成总任务的10%)。以恩乐镇及18年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整乡(推进)、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项目点为试点,全县年内共完成179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行政村9个(恩乐镇所有行政村),自然村170个(恩乐镇自然村101个,其他乡镇项目点自然村69个:按板镇6个、勐大镇20个、者东镇8个、振太乡13个、田坝乡6个、XX乡6个、九甲乡7个、和平乡3个)。
18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完成总任务的45%)。全县年内完成794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行政村100个(除恩乐镇外所有乡镇的行政村),自然村694个(按板镇70个,勐大镇180个,者东镇100个,振太乡150个,田坝乡60个,XX乡50个,九甲乡50个,和平乡34个)。
18年为全面完成阶段(完成总任务的45%)。全县年底前完成其余794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三、编制要求
(一)抓紧制定规划编制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本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村、组。各乡(镇)村庄规划实施方案须于18年11月15日前报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建设局)。
(二)统一村庄规划编制内容
村庄规划按照两个层次进行编制,内容应简洁易懂、便于实施。
1.行政村应编制总体规划。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现有村庄进行分类,明
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并据此编制“二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1:5000~1:10000)、总体规划图(1:5000~1:10000)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2.自然村应编制建设规划。在符合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按照“三图一书”要求编制自然村建设规划,即现状分析图(1:500~1:3000)、建设规划图(1:500~1:3000)、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
(三)改进村庄规划编制方式
根据当前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村庄规划建设实际,按照“三结合一体化”的工作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代表三方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既确保规划编制民主、公开和科学,又有效解决由于专业规划机构、人员不足、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以及成本过高等问题。
(四)规范规划审批程序
村庄规划实行审批制度。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五)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
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录入全省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建立,县建设局负责信息录入,实现对村庄规划有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村民或单位建盖房屋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方能批准。对违反规划建盖房屋的,应及时制止并相应核减或取消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有关补助资金。
四、编制流程
基础资料收集→地形图测量→现状图绘制→现状图分析→规划→建筑方案图→说明书→成果整理。
(一)资料收集
以乡(镇)为主,安排村委会成员、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把村民代表
会、群众会开到家门口,组织群众参与村庄规划,收集基础数据,理清产业发展思路,重点引导村民通过分析村庄现状和发展潜力,具体界定不同性质建设用地范围,确定特色民居建设户型;对村庄建设进行功能结构分析,合理布置活动场所、文体、科技、卫生、商业服务网点等各类公共设施;合理安排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电讯、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确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二)地形图测量
使用南方测绘S750数据采集器进行测量,整个测量须依照国土部门提供的地址情况确定,基准按要求选用WGS-84坐标系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房屋、山、田、水、地等地形要素。
(三)现状图绘制
行政村要绘制用地、道路、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自然村要绘制建筑、道路、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四)现状图分析
行政村现状图分析要有自然村分布、用地条件、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分析;自然村现状图分析要有建筑、道路、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分析。
(五)规划
在测量小组提供的地形图基础上,由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规划设计;县农业局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计;县水务局负责排水防洪设计;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规划;县林业局负责山林产业规划;县建设局负责界定不同性质建设用地范围,确定特色民居建设户型,合理规划布置活动场所、村庄绿化、公厕、通信、沼气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六)建筑方案图
自然村住房建筑方案图从市、县两级通用图中选择。
(七)说明书
每个村庄规划编制说明书上需填报的数据,由对应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八)成果整理
行政村总体规划成果有“二图一书”;自然村建设规划成果有“三图一书”。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