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
MW火力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系统监控系统实施细则
200MW火力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系统监控系统实施细则一、系统简介湿法烟气脱硫除尘工艺实时监测控制系统是以典型的石灰一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为基础开发设计的。
适用于其它各类湿法烟气脱硫除尘工艺。
湿法烟气脱硫除尘工艺实时监测控制系统采用由各类电机控制器和各种变速器、远程控制器组成的DSC系统。
DSC系统主要功能如下:1、采集并处理现场测量数据。
2、采集并处理执行机构状态数据。
3、监视和控制烟气脱硫除尘工艺过程。
4、控制单台电机、电磁阀和电动阀,并提供必要的连锁。
5、浮点运算、逻辑操作、顺序控制、收集历史数据并在趋势图中显示。
6、数字点状变更显示及打印报表自动生成。
7、对所有报警点进行参数超限的报警及打印。
8、处理系统内部通讯及操作员与脱硫工艺流程之间的通讯。
9、文件系统维护。
10、与其它系统的接口功能DSC系统功能由各个分站完成,通过总线连接各个分站。
以显示屏、仪表屏和键盘实现对烟气脱硫系统的管理功能。
DSC系统布置在中心控制室内,对整个烟气脱硫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同时对电控设备实现机旁操作。
二、脱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1、烟气量:12000000 m3/h2、烟气温度:150℃3、烟气入口含尘浓度:<200 mg/m34、烟气入口含SO2浓度:3000 mg/m35、循环水量:1200 m3/h6、脱硫剂:200〜300目,纯度大于95氧化钙粉剂7、脱硫剂耗量:t/h8、酸化剂:己二酸[HOOC(CH2>4COOH ]9、酸化剂耗量:40 kg/h10、系统装机容量:KW11、脱硫效率:95%12、年运行时间:7200小时三、烟气脱硫系统控制监测要求1、烟气脱硫系统由工业计算机、可编程控制器、CRT、主控制柜、就地控制柜、检测仪表及执行机等组成。
控制系统主要控制对象是烟气脱硫系统。
2、计算机控制系统功能⑴机上实现控制系统的启、停操作。
⑵显示烟气脱硫系统的动态画面。
⑶显示烟气脱硫系统的动态参数。
⑷具有对整个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工况定时自动存储的功能。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V1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V1烟气排放是火电厂的一项关键工艺,如何监测和控制排放的过程参数、数据传输和判定标准,是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介绍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
一、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是对烟气排放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统计和监测的表格,包括排放口温度、压力、流量、损失热量等参数。
这些参数的监测和控制对于保障环境安全和提高发电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不同的烟气排放设备和技术方案,制定相应的工况关键参数表。
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火电厂应当配备烟气排放自动监控系统,通过对烟气排放过程中各项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调整和修复。
在这个过程中,数据的传输和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应当制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明确数据的传输方式和频率,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该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三、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是对于烟气排放设备运行状态的判断和评估体系,包括设备运行稳定性、设备运行可靠性、设备故障率等指标。
通过建立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可以对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还可以保障烟气排放设备的长期稳定和可靠运行,提高环境安全和降低生产成本。
总之,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关键参数表、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规范、设施运行状况判定规范是保障环境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措施,应当依据具体设备和技术方案进行制定和实施。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
5.4.1.2 数据显示 实时显示传送污染物排放、烟气参数实测数据和与监控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统计数据,如污染物去除
应能判定治理设施的投运、停运及运行状况,并核定运行状况有效或无效性,以保证精确的统计治 理设施的有关数据、更准确的核定监控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析各种运行状况下,监控参数数据的变化 趋势。 5.4.1.10 安全管理
应具有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安全管理功能应至少为二级系统 操作管理权限。 5.4.1.11 自动恢复
由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应用软件三个子系统组成。 4.1.1 参数监测子系统
准确、完整、系统的获取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数据和污染物排放及烟气参数监测数 据。 4.1.2 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
采集、存储、传输数据等。 4.1.3 应用软件子系统
数据查询、数据判定、故障报警和工况核定等。实施现场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治理设施运行状态 的判定和统计。 4.2 中心端监控平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排放连续监测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CEM)
连续的、实时的或按照工艺设计的要求监测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等)和参数(温度、压力、含湿量、流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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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 污染源排放废气连续监测,参数连续监测所需的采样、样品调节、分析和提供永久记录或过程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气体化石为燃料的火电厂固定式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HJ/T 75-2001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3 术语和定义3.1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s monitoring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对火电厂排放烟气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当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配置多个测定探头时,每个探头在每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于15min,其测定结果即为该小时的监测结果平均值;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监测时间不得小于火电厂运行时间(不包括火电厂启动和停运)的80%。
3.2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显示达到稳定值90%时所需要的时间。
3.3 现场连续监测in-situ continuous monitoring由直接安装在烟囱或烟道(包括旁路)上的监测系统对烟气进行实时测量(不需要抽取烟气在烟囱或烟道外进行分析)。
3.4 抽取式连续监测extractive continuous monitoring通过采样系统抽取部分样气并送入分析单元,对烟气成份进行实时测量。
火力发电厂排放污染物监控技术分析
火力发电厂排放污染物监控技术分析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和人类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火力发电厂成为了世界各地最为主要的能源源之一。
但是,随着火力发电厂的不断扩张,它们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排放的大量污染物,例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
这些污染物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并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对于火力发电厂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技术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
1. 火力发电厂污染物排放分析火力发电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其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大部分,但是排放二氧化碳是为了保持足够的电力供应,因此这里我们重点讨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二氧化硫是火力发电厂排放的最主要的污染物之一。
它是由燃料中的硫化小分子生成的,主要来自于燃煤。
氧化亚氮也是一种常见的污染物,它是由高温燃烧燃料时的氮气和氧气反应生成的。
颗粒物是另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它是由火源燃烧时的金属和非金属化合物、氧化物、氧化亚氮、硫酸盐等物质生成的。
这些颗粒物对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2. 火力发电厂排放污染物监控技术为了监控和控制火力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一些先进的技术已经被开发出来。
这些技术包括了连续排放监控系统、脱硫脱氮和优化燃烧等。
连续排放监控系统(CEMS)是一种常见的技术,它可以自动监测火力发电厂的排放污染物。
该系统由适配器、传感器、流量计和数据收集器等组成。
适配器和传感器用于监测排放物质的类型和浓度,流量计可以测量总流量,并通过数据收集器将数据传输到数据中心进行分析。
这个系统具有实时性并且有一定的准确度,因此可以有效地监测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另一个常见的控制技术是脱硫脱氮。
它是通过将排出的烟气在脱硫脱氮设备中进行进一步处理,将烟气中的硫和氮等有害物质去除。
脱硫脱氮设备可以分为物理和化学两种类型。
物理脱硫脱氮是通过各种过滤和分离技术来去除污染物,而化学脱硫脱氮则是通过添加化学品来去除污染物。
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Jiangsu
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 (2)4.1 一般规定 (2)4.2 现场端监控系统 (3)4.3 中心端监控平台 (3)5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4)5.1 外观要求 (4)5.2 环境条件 (4)5.3 安全要求 (4)5.4 功能要求 (4)6 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 (6)6.1 监控处理工艺参数判定法 (6)6.2 污染物去除效率判定法 (7)6.3 以实际测定污染物浓度为基准判定 (9)7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 (9)7.1 排放系数法判定SO2、NOx和颗粒物(PM)CEMS监测数据的合理性 (9)7.2 校准曲线法判定SO2、NOx CEMS监测数据的合理性 (10)7.3 数据逻辑关联法 (13)7.4 模型法 (13)8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验收 (15)8.1 技术验收条件 (15)8.2 现场检查 (16)8.3 实际测试 (16)9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 (16)9.1 制订运行管理规程 (16)9.3 参数传感器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 (16)9.3 日常巡检与维护 (16)附录A(资料性附录)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常见处理工艺关键参数表 (18)附录B(规范性附录)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范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参考表 (26)附录D(资料性附录)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27)附录E(资料性附录)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去除效率 (32)附录F(资料性附录)大型火电厂燃煤硫转化为SO2的转化率(k) (32)附录G(规范性附录)t检验和F检验因子表 (32)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1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环保技术监督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环保技术监督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环保技术监督相关的内容、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考核。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536 液体无水氨GB/T 2440 尿素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27869 电袋复合除尘器GB/T 32154 电袋复合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 7349 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T 12720 工频电场测量GB/T 13931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9229.3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第3部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GB/T 2080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1508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GB/T 21509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DL/T 260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L/T 296 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DL/T 322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装置检修规程DL/T 334 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 335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DL/T 341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检修导则DL/T 387 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选型导则DL/T 41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 461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DL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T 514 电除尘器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678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 748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DL/T 748.6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6部分除尘器检修DL/T 748.10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10部分脱硫装置检修DL/T 838 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52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894 除灰除渣系统调试导则DL/T 895 除灰除渣系统运行导则DL/T 938 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DL/T 988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DL/T 997 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 1076 火力发电厂化学调试导则DL/T 1121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DL/T 1149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50 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DL/T 1175 火力发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技术条件DL/Z 1262 火电厂在役湿烟囱防腐技术导则DL/T 1493 燃煤电厂超净电袋复合除尘器DL/T 1589 湿式电除尘技术规范DL/T 5046 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范DL 5190.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 514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程DL/T 516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DL/T 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196 火力发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计规程DL/T 5257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DL/T 5403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L/T 5417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418 火电厂烟气脱硫吸收塔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436 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工程调试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L/T 5480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 59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DL/T 639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导则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58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5 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8 电除尘器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52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袋复合除尘器HJ 2039 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40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2046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海水法HJ 2301 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52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袋复合除尘器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178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9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T 25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基层企业HJ/T 32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HJ/T 32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 534 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T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JB/T 11644 电袋复合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JB/T 12123 电袋复合除尘器电气控制装置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JB/T 5910 电除尘器JB/T 5911 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JB/T 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JB/T 8536 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JB/T 11263 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运行维护规范SH/T 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第536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15]175号)3 总则3.1 基层企业应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保证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管理和实践
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管理和实践摘要:火电厂管理中,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是对于火电厂排放烟气联系实时监控的重要系统,关系着火电厂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鉴于此,本文从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类型入手,进而分析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日常管理和实践,目的是推动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更好地应用在火电厂管理实践中。
关键词: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英文缩写为CEMS,这一系统致力于解决火电厂排放烟气管理问题,能够实现实时跟踪火电厂烟气排放、实现排放口监视的目的,无论是从管理的角度,还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这一系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一、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种类近些年来,由于具有环保性和科学性的特点,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发展迅速,分类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具体而言主要分为以下两种:1.1抽取采样式监测系统抽取采样监测系统,通过烟气样品采集的方式,将其抽取后经过传送进入分析仪,通过温度湿度的分析处理,将其传送到分析器前段进行冷却去水,通过伴加热的方式进行抽取采样检测,除此以外也可以通过稀释处理的方式,抽取部分烟气作为样品,将样品进行过滤干燥处理,稀释令样本中的水分得以抽离,在此基础上进行抽取采样式监测系统的应用[1]。
总体而言,抽取采样的方式能够有效利用资源,但是样本的代表性和稳定性问题突出,对其结果的精确性影响较大。
1.2在线式监测系统在线式监测系统的优势在于不需要采样,直接进行仪器的安装和管理,将其放置在监测口处,直接进行光源的处理和发射,通过光谱吸收程度分析烟气中的污染物程度,这种方式具有较好的即时性,但是存在监测部件的运行环境差,安装难度大等问题[2]。
当前,全球进行CEMS 生产和管理维护的公司数量庞大,单从仪器原理的角度而言,气体的监测主要是通过红外线和化学原理进行透射或者散射,实现在线式监测系统的完善和管理。
二、火电厂CEMS管理现状概述2.1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概况当前,我国火电厂进行CEMS安装的方式方法比较多样,系统类型也多利用上述两种系统类型,在实际运行中逐步暴露出一些系统运行问题,例如在抽取采样类型中就存在误差较大的问题,但是在线监测系统又存在安装和维护难度大的问题,伴热的方式相对监测的准确性比较好,维护的难度也相对较小,经过理论论证和实践,这种方式逐步成为当前市场上的主导方式。
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控制研究
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控制研究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因为它对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火电厂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需要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
火电厂燃煤过程产生的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这些污染物对大气中的气候和空气质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也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和人们的健康构成了威胁。
因此,监测和控制火电厂烟气排放的研究变得至关重要。
为了监测烟气排放,需要建立准确、可靠的监测系统。
首先,可以利用传感器和监测设备来测量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这些设备可以安装在烟囱或烟气排放口附近,并通过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将监测数据传送到中央监测中心。
另外,还可以利用无人机等技术对烟气进行实时监测,以实现对火电厂烟气排放的全面监测。
除了监测系统,控制火电厂烟气排放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首先,应该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设备,以提高燃烧效率,并减少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
例如,采用蓄热式燃烧器和燃烧控制系统可以实现煤炭的高效利用和低污染排放。
其次,可以使用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技术对烟气进行处理,以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例如,湿法脱硫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可以有效地去除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最后,在火电厂的运行管理中,应该建立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以确保烟气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此外,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控制还需要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和支持。
政府应该加强对火电厂排放的监管,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惩罚。
企业应该积极推动技术升级和绿色转型,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究和开发,以实现低污染排放。
科研机构可以开展火电厂烟气排放监测和控制技术的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总之,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控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研究课题。
通过建立准确、可靠的监测系统和采用先进的控制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火电厂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减少对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及排放控制
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及排放控制发布时间:2022-07-22T05:03:06.728Z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2年5期3月作者:陈骋[导读] 随着我国当前工业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推进,陈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 411000摘要:随着我国当前工业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统计,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烟气排放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尤其是火力发电过程中的烟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双碳目标的头号原因。
但火力发电在国民能源利用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持续,因此如何有效监测并控制火力发电中的烟尘排放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排放控制引言目前,针对烟气中的逃逸氨已开展大量研究,如:烟气中逃逸氨的反应产物生成规律;探究硫酸氢铵生成温度及空预器(airpre-heater,APH)堵塞时间的影响因素;研究飞灰对氨的吸附机理;研究硫酸氢铵对空预器的影响;研究飞灰中的氨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研究逃逸氨对湿法脱硫(wetfluegasdesulfurization,WFGD)系统的影响。
以上研究多着眼于逃逸氨在烟气及其脱硝下游单个设备中的反应机理及影响规律,以及低浓度逃逸氨在下游设备系统中的迁移与分布规律。
然而,现有火电厂因催化剂超期服役、配煤掺烧、负荷升降速率快、NOx特别排放限值等因素导致脱硝实际运行情况恶劣,高浓度逃逸氨现象普遍。
1.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概述在火电厂运营生产期间,受到能量转换方式、工艺技术的限制,将会持续释放粉煤灰和硫烟气等有毒气体,对火电厂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破坏,进而影响到动植物生长与人体健康。
针对这一问题,多数火电厂陆续采取增加脱硫除尘处理工序、使用空气冷却汽轮机、应用压力转换技术、提高沸水能量利用率等措施,在直接与间接层面上起到一定程度的节能环保效果,但实际效果未达到预期标准,仍旧会排放少量有毒烟气,粉尘污染、空气污染问题时有出现。
江苏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
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 (2)4.1 一般规定 (2)4.2 现场端监控系统 (3)4.3 中心端监控平台 (3)5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4)5.1 外观要求 (4)5.2 环境条件 (4)5.3 安全要求 (4)5.4 功能要求 (4)6 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 (6)6.1 监控处理工艺参数判定法 (6)6.2 污染物去除效率判定法 (7)6.3 以实际测定污染物浓度为基准判定 (9)7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 (9)7.1 排放系数法判定SO2、NOx和颗粒物(PM)CEMS监测数据的合理性 (9)7.2 校准曲线法判定SO2、NOx CEMS监测数据的合理性 (10)7.3 数据逻辑关联法 (13)7.4 模型法 (13)8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验收 (15)8.1 技术验收条件 (15)8.2 现场检查 (16)8.3 实际测试 (16)9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 (16)9.1 制订运行管理规程 (16)9.3 参数传感器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 (16)9.3 日常巡检与维护 (16)附录A(资料性附录)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常见处理工艺关键参数表 (18)附录B(规范性附录)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范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参考表 (26)附录D(资料性附录)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27)附录E(资料性附录)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去除效率 (32)附录F(资料性附录)大型火电厂燃煤硫转化为SO2的转化率(k) (32)附录G(规范性附录)t检验和F检验因子表 (32)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1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
2021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钢铁行业烟气排放关键工况参数联网监控技术指南及编制说明
2021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钢铁行业烟气排放关键工况参数联网监控技术指南及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丰富、扩充现有连续监控的指标参数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全面监控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情况,判定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数据传输异常报告(自主标记)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钢铁行业烟气排放关键工况参数联网监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
2 工作过程任务下达后,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指南编制组。
按照任务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指南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工作过程如下:1 月至 3 月上旬:编制组在查阅、梳理国内相关地方已有同类文件、团体标准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重点结合部执法局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的成果,提炼了现有标准规范中的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收集了国内主要厂商仪器的技术指标、运行和维护方式,完成开题。
3 月中旬至4 月:对工况监控应用相对成熟的河北、河南、重庆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结合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的基本要求和体系设置,探讨了适用于工况监控的数据采集、传输技术,结合调研情况形成初稿。
4 月底至5 月上旬:小范围征求意见,收集汇总了来自河北、河南、重庆等地生态环境厅(局)的 16 条意见及多份修改稿。
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研讨,对其中 12 条意见予以采纳。
5 月中旬至下旬:征求评估中心内部行业专家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钢铁行业关键控制工况进行完善。
6 月至 8 月:经多次专家研讨会、内部征求意见,对初稿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3 主要技术指标确立3.1 技术指南框架本技术指南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内容,正文分为 11 章,附录包含6 个。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厂解释
图 2-1 全国火电厂情况
火电厂在全国均有分布,其中占比居于全国前八的省份共占 56.5%,详见表
2-1。
排序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表 2-1 火电厂主要区域分布情况
省份
机组数量(台)
江苏
475
山西
406
山东
382
内蒙古
318
河南
239
辽宁
212
新疆
198
广东
189
2419
占全国比重(%) 11.1 9.5 8.9 7.4 5.6 5 4.6 4.4 56.5
污染源较简单、管理基础较好的火电行业,需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许可证 制度。开展自行监测将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奠定基础。
自行监测作为许可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判定废水、废气各污染物是否超标 的有效手段。
4
2.4 火电厂自行监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1 火电厂自行监测开展现状
(1)监测指标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根据燃料类型
4 标准研究报告............................................................................................................... 8 4.1 适用范围............................................................................................................ 8 4.2 监测方案制定....................................................................................................8 4.2.1 废气排放监测........................................................................................ 8 4.2.2 废水排放监测........................................................................................ 9 4.2.3 厂界噪声排放监测................................................................................9 4.2.4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9 4.3 信息记录与报告................................................................................................9 4.4 其他.....................................................................................................................9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5—2001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气体化石为燃料的火电厂固定式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HJ/T75-2001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际准。
GB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3术语和定义3.1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s monitoring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对火电厂排放烟气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当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配置多个测定探头时,每个探头在每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于15min,其测定结果即为该小时的监测结果平均值;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监测时间不得小于火电厂运行时间(不包括火电厂启动和停运)的80%。
3.2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显示达到稳定值90%时所需要的时间。
3.3现场连续监测in-situ continuous monitoring由直接安装在烟囱或烟道(包括旁路)上的监测系统对烟气进行实时测量(不需要抽取烟气在烟囱或烟道外进行分析)。
HJ/T 75—20013.4抽取式连续监测extractive continuous monitoring通过采样系统抽取部分样气并送入分析单元,对烟气成份进行实时测量。
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研究与建设
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研究与建设摘要:本论文从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出发,系统阐述了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
接着研究了烟气污染物的防治技术。
关键词:环保设施,烟气污染物,实时监控一、前言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是保证环境质量优劣的首要前提,环境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SO2的排放量也随着增加,NOX和颗粒物的排放量也成上升趋势,这严重影响了我国走可持续发展路线的政策,而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空气污染的主要途径,因此火电厂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是一项重大课题。
笔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分析了交纳排污费与通过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经济、合理性,进而提出烟气污染物防治技术,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三、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1、监控系统的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环保设施和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具有方法科学、手段先进、监督效率高等优点,经济效益明显。
从火电厂的角度看,运行本系统一方面能够大幅度降低排污费用,另一方面能避免环保罚款。
原因在于,安装监控系统之后,火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到达90%,脱硫率不断递升,SO2、NOX排放量每年减少数拾万吨以上,排污缴费相应减少,因脱硫设施基础投运率和脱硝设施基础投运率低导致的硫化物、氮氧化物等废弃物排放超标问题得到解决,节省了一批环保罚款,提高了火电厂经济效益。
从政府方面看,运行本系统,一方面能在提高监管质量的同时降低监管成本,节省现场监测费用、监测人员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另一方面由于硫化物排放减少,能够弥补脱硫脱硝电价补贴费用和污染治理投资,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二)、环境效益通过运行环保设施和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可以有效控制SO2、NOX 等重度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促使火电厂不断提高生产技术,走高效、节约、降耗、减排的优质发展道路。
DL 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 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414—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1992-04-01实施1总则1.1制定依据本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参照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的要求而制定。
1.2制定原则本规范的制定既考虑技术先进性,又考虑现实可行性,力求使规范内容与我国火电厂的环境特点、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相适应。
1.3制定目的1.3.1把握我国火电厂环境质量现状,建立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档案,分析研究其变化规律,为环境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2统一全国火电厂环境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和代表性。
1.4适用范畴电力环境监测总站、中心站、厂监测站及其他从事电力环境监测的单位或部门。
1.5人员要求1.5.1监测人员必须通过学习或培训并考核合格。
1.5.2把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熟悉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等。
1.5.3保证监测数据的清晰、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1.6讲明权限本规范由能源部电力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讲明。
2排水水质和排放量监测2.1监测目的对火电厂外排水实施常规监测,对临时性排水实施应急监测,以反映火电厂排水现状。
2.2监测对象常规监测对象为下列各类外排水:a.灰场(灰池)排水;b.厂区工业废水(包括含油工业废水);c.化学酸碱中和池排水;d.生活污水;e.其它可能对受纳水体产生污染的排水(其它废水)。
应急监测对象为下列临时性排水:a.露天煤场排水;b.用于化学清洗和停炉爱护等的临时性排水。
2.3采样原则采样应具有代表性。
采样前必须了解各系统排水的排放规律和排水中污染物在时刻、空间和数量上的变化情形。
常规监测应在采样的同时测定排放口处排水的流量;临时性排水采样时,应同时记录该次排水总量。
2.4采样点设置2.4.1集中外排的电厂,采样点设在总排口处;分多路外排的电厂,采样点应当设在各外排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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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 数据采集 a.采用直接获取方式的 PMS,至少具备 32 个模拟量输入通道,应支持 4mA~20mA 电流输入或 0~5V
包含污染源中心端过程监控系统。接受多个现场端监控系统的信息;实现现场数据的汇总;报警管 理;统计分析等;可扩展排污收费、总量核定、排污权交易及其他方面的功能。
5 PMS的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仪器应在醒目处标识产品铭牌,铭牌标识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5.1.2 显示器无污点,显示部分的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闪烁等现象。 5.1.3 机箱外壳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 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等控制灵活可靠。 5.1.4 机箱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安装组件及短路时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电动力,同时不因 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影响设备的性能。 5.2 环境条件
应能比较、监控设施运行参数数据、排放污染物、脱硫和脱硝效率、生产设施与治理设施关联参数 (如发电负荷与脱硫系统增压风机电流关联曲线)数据的小时、日、月变化曲线,并进行不同电厂同类 指标的比较等。 5.4.1.8 故障报警
应能针对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或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并具备记录和查询功 能。 5.4.1.9 工况核定
监测、分析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并提供关键参数的永 久性记录所需的全部设备及应用软件。 3.14 模型 Models
基于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或应用数学的方法,如:神经网络法、统计回归法,推导过程参数与污染 物排放数据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理论模型或经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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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标识数据,提供多种报告和数据汇总表(如 CEMS 监测数据与设施运行监控参 数数据一致性的逻辑比对,CEMS 监测数据与物料衡算结果变化趋势的比较,CEMS 监测数据与数学模 型预测数据比较的相对准确度,有关标准、指令、办法规定提交的报表等);向中心端监控平台传输信 息,发出和应答指令。 5.4.2 中心端监控平台
由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应用软件三个子系统组成。 4.1.1 参数监测子系统
准确、完整、系统的获取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数据和污染物排放及烟气参数监测数 据。 4.1.2 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
采集、存储、传输数据等。 4.1.3 应用软件子系统
数据查询、数据判定、故障报警和工况核定等。实施现场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治理设施运行状态 的判定和统计。 4.2 中心端监控平台
用过程参数和其他参数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或排放速率的系统。通过公式转换,图形或计算机程序处 理测量的操作参数,产生与排放限值或标准一致的单位。 3.12 过程(工况)监控 Process Monitoring
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的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 行的关键参数,包括工艺参数(如:流量、温度、pH 值、氧量、逃逸氨等)和电气参数(电流、电压、 频率)进行的监测;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 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况,判定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3.13 污染源排放过程监控系统 Process Monitoring System(PMS)
效率等。 显示数据时应以折线、棒形图等体现数据的变化趋势,能使用光标点击数据格式图显示可选择的数
据,显示污染物去除效率基准、允许波动范围和实测去除污染物效率值变化动态图形等。 5.4.1.3 数据存储
数据存储应符合 6.7 条的要求,存储单元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所存储数据不丢失。可通 过光盘、U 盘、存储卡或专用软件导出数据。 5.4.1.4 数据查询
的全部设备。 3.3 净化烟气 Purified Flue Gas
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的烟气。 3.4 污染物 Pollutant
污染大气环境的排放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5 数据采集传输仪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采集、存储过程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具有向上位机传输数据功能的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或 可编程序控制器等。 3.6 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 Dry Flu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
3 术语和定us Emission Monitoring(CEM)
连续的、实时的或按照工艺设计的要求监测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等)和参数(温度、压力、含湿量、流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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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 污染源排放废气连续监测,参数连续监测所需的采样、样品调节、分析和提供永久记录或过程参数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电子测量仪器 振动试验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第 1 部分:气候条件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标牌
中心端监控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完成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参数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 核对污染源排放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接收现场端传输的排放污染物的预测值时)。中心 端监控平台应具有数据查询、数据展示、数据判定、多曲线对比、故障预警、工况核定、总量核定、安 全管理和自动恢复等功能。
中心端监控平台根据设定的时间间隔,自动调取现场端监控系统、CEMS 的设置参数,包括:回归 方程系数、污染物偏差调节系数、速度场系数、稀释比、手工输入的烟气含湿量、烟道截面面积、排放 限值、污染物去除效率、判定设施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及 CEMS 测定数据是否可接受的标准;与污染物 排放有关的计算公式,如流量计算公式、浓度和折算浓度计算公式、排放速率计算公式、污染物排放估 算公式、统计计算公式;以及每次用标准气体或标准溶液校准仪器时,所用标准气体或标准溶液的浓度 和产品证书编号及参考浓度值(适合时)等,判定未经许可擅自更改,发出报警并自动生成标识更改参 数的核查报告。
”表示采用任一种治理排气的技术;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数据可用方式(1)直接获取或方式(2)
间接获取;示意图仅表示单个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运行参数数据的采集、污染物监测、数据传输、及与中心端监控平台
的连接和部分功能。
图1 烟气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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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MS 的组成
PMS 由现场端监控系统和中心端监控平台两部分构成,示意图见图 1。 4.1 现场端监控系统
设备开机应自动运行,当停电或设备重新启动后,无需要人工操作,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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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时的时间和恢复运行时的时间。 5.4.1.12 运行指示
设备应有电源、运行、故障、报警状态的运行指示。 5.4.1.13 后备电源
外部电源停止供电后,后备电源可以持续供电,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 6h;外部电源正常供电时, 可以对后备电源充电。 5.4.2.14 其他功能
治理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所需的全部设备。 3.10 分布式控制系统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DCS)
集计算机技术(Computer)、控制技术(Control)、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和图形显示技术(CRT) 等4C技术并通过通讯网络将分布在工业现场(附近)的现场控制站、检测站和操作站等操作控制中心 的操作管理站、控制管理站及工程师站等连接起来,共同完成分散控制、集中操作、管理和综合控制的 系统。 3.11 排放预测监测系统 Predic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PEMS)
可查询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异常报警记录等。 5.4.1.5 数据传输
至少每 1min 向中心端监控系统传输一次数据,与中心端监控系统的通讯协议应符合 HJ/T 212 标准 要求,通讯方式应符合 6.3 条的要求。 5.4.1.6 数据判定
应能利用监控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数据统计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判定设施的运行状 态和 CEMS 监测数据的可接受性。 5.4.1.7 曲线比较
电压输入,应至少达到 12 位分辨率。 b.应至少具备 4 个 RS232/485 数字输入通道,用于连接 CEMS。 c.应至少具备 2 个以太网口,用于从数据采集传输仪或企业中控系统读取数据。 d.至少每 10s 获得每个监控参数的 1 个累积平均值。
5.4.1.2 数据显示 实时显示传送污染物排放、烟气参数实测数据和与监控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统计数据,如污染物去除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以下简称 PMS)的组成,判定污染物治理 设施运行状况、CEMS 监测数据可接受性的方法,PMS 的产品检验、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