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形式与效力-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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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的渊源、形式和效力分解

第六章 法律的渊源、形式和效力分解
• 第一,未然与已然 • 第二,多元和统一
7
三、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 行政规章 • 国际条约 • 其他法的形式 • 如军事规章、特别行政区规范性法律文
件、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等
8
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 统化
• 规范化: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 • 系统化: • 1、法的清理 • 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 以一定的方式, • 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 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修改的专门活动。 • 2、法的汇编 • 3、法的编纂:立法活动,产生新的法典!
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 效力
韩立收
1

• 法的渊源 • 法的形式 • 法的效力
内容
2
第一节 法的渊源
• 一、法的渊源释义 • SOURCES OF LAW • 法的来源,法产生的原因或途径 • 1、实质渊源:国家权力,自然理性,神的意志,
人民意志等各种说法 • 2、效力渊源:立法机关,什么样的立法机关等 • 3、材料渊源:外国法、先前法、政策、习惯、宗
阶级意志、国家权力、君主意志等
4
二、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 1、立法 • 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 • 3、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法律解释 • 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 • 5、国际法 • 6、习惯 • 7、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 • 8、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 • 9、外国法 • 10、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教、道德等 • 4、历史渊源:引起法产生、改变的历史现象或事
件。
3
法的渊源 由资源、进路和动因三项要素组成
• 1、资源性要素 • 最基本的要素,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 • 习惯、判例、政策、命令、外国法、契约、法理、

第六章法律方法

第六章法律方法

第六章法律方法一、名词解释1.法律方法2.文义解释3. 体系解释4. 逻辑解释5. 目的解释6. 历史解释7.限制解释8. 扩充解释9. 法律推理10.法律论证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法律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规范、法律概念、立法目的等的说明B. 狭义法律解释是法律解释的科学概念之一C. 法律解释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法律解释的对象与客体是不同的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 D.历史解释3.关于立法解释,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

A.是一种正式解释、官方解释或有权解释B. 是指立法机关对自己及下位机关立法的解释C严格意义的立法解释是一种效力最高的法律解释D. 包括地方性的立法解释4.在很多车站码头都有“禁止随地吐痰”的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此规定可以解释为:在公共场所,不准在专门设施以外的地方吐痰。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目的解释B.系统解释C.文法解释 D. 限制解释5. 将法律解释分为规范性解释和非规范性解释,其分类的依据是( )。

A. 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的有无B.法律解释方式和效力范围C. 法律解释的方法D. 法律解释的尺度和结果6. 200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410 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 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 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 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7.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估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是下列哪种推理?( )A.演绎推理 B. 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 D. 形式推理8.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的效力?( )A. 对下级法院具有普遍约束力B. 没有普遍的约束力C. 对下级法院没有约束力D. 有普遍的约束力9“大前提一小前提一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起源、效力、功能以及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科学。

在司法考试中,法理学部分的内容是考查考生对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效力的理解。

【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人的约束力B.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作用C.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物的支配力D.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国家机关的强制力二、多项选择题2.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B.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生效到失效的时间范围C.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D. 法律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特定人群的适用范围三、不定项选择题3.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B. 法律效力具有平等性,对任何人都有相同的约束力C. 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否定法律的效力D. 法律效力具有相对性,可能因特定情况而发生变化【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B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作用,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选项A、C、D分别描述了法律效力的一种表现,但都不是法律效力的完整概念。

二、多项选择题2. 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都是关于法律效力的正确说法。

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生效到失效的时间范围;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法律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特定人群的适用范围。

三、不定项选择题3. 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都是关于法律效力的错误表述。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但并非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如某些法律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法律效力具有平等性,但并非对任何人都有相同的约束力,如刑法对犯罪分子和普通公民的适用有所不同;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但并非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否定法律的效力,如法律可以被修订或废止;法律效力具有相对性,可能因特定情况而发生变化。

法理学_第6章_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法理学_第6章_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8
第二节
一、法的形式概述
法的形式
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式。主要指法由何种国 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 法的形式表明法所存在的方式,是一国法和法律 规范的既成产品,是以一定形式存在的已然之法。 法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内容决定 形式;然而有时相同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同一种法的形式可为不同本质的法所采用。
6
(三)动因性要素
~是根本的要素。同时制约着资源要素和进路性 要素。它决定不同资源性要素和进路性要素在法 的形成过程中居于何种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 并制约法的渊源的选择和提炼方式或机制。 法的主要动因是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的需要。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类型 是根本性动因要素。
法、先前法、或源于政策、宗教、礼仪、道德等;
形式渊源:法来自制定法、习惯、判例法等;
历史渊源:引起法产生的历史事件等。例如美国1803
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案确立起了 司法审查制度。
2
法的形成过程总是源于某种动因和进路,
选择和提炼一定的资源,以实现权力和权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
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 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或虽具 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一般为习 惯法。 随着法的发展,成文法日益增多,已成为法的主要组成 部分,而不成文法则逐渐减少。 法学上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不应完全看法是否 有文字表现形式,而要看是否有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判 例法有文字形式(判决)而被列为不成文法范畴,原因 在于它没有一般制定法的规范化成文形式;英国宪法被 列为不成文宪法,原因也在于它不是以规范化的即集中 的成文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一、法的效力**
1. **法的效力定义**
法的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约束能力,是法律能够被适用并产生相应效果的基本保障。

它表明法律在特定时空范围内对特定主体的约束能力。

2.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以及对其生效前的事件或行为有无约束力;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有效;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有效。

3. **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新法认为这些行为应受其约束,则具有溯及力;反之,则不具有溯及力。

**二、法的实效**
1. **法的实效定义**
法的实效是指法律在被实际运用后的效果,即法律的权威性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得到体现。

它反映的是法律实施后的实际状态和社会效果。

2. **法的实效评估**
评估法的实效时,主要考虑法律是否真正得到了执行和遵守,以及法律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这涉及到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
作用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3. **法的实效影响因素**
影响法的实效的因素包括:社会文化背景、公众的法律意识、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法律与社会的契合度等。

4. **法的实效提高途径**
为了提高法的实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法律与社会的有效结合等。

一建工程法规知识章节考点讲解:法的形式与效力层级

一建工程法规知识章节考点讲解:法的形式与效力层级

【习题·单选】下列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

【真题2015】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D.《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答案】D【解析】部门规章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选项A 是行政法规;选项B 是地方性法规;C 选项是地方政府规章;选项D 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

【习题·单选】签署并公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的是( )。

【真题2014】A.人大主席团B. 国务院总理C.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国家主席【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习题·多选】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是( )。

A.环境保护B.国家主权事项C.历史文化保护D.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E.基本经济制度【答案】BE【解析】依照2015 年3 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法律效力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效力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效力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效力的范畴?A.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B. 法律的强制力C. 法律的权威性D. 法律的灵活性答案:D2. 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通常是:A. 法律公布之日B. 法律生效之日C. 法律实施之日D. 法律制定之日答案:B3. 以下哪个选项正确描述了法律效力的终止?A. 法律被废止B. 法律被修改C. 法律被解释D. 法律被应用答案:A4. 法律效力的地域范围通常是指:A. 法律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B. 法律实施的具体地点C. 法律适用的特定人群D. 法律生效的特定时间答案:A5. 法律效力的相对性体现在:A. 法律对所有人的约束力相同B. 法律对不同人群的约束力不同C. 法律对不同时间的约束力不同D. 法律对不同地点的约束力不同答案:B6. 法律效力的实现通常依赖于:A. 法律的制定B. 法律的解释C. 法律的执行D. 法律的宣传答案:C7. 法律效力的层级性主要表现在:A.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B. 法律与政策的关系C. 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关系D. 法律与宪法的关系答案:D8. 法律效力的确定性是指:A. 法律内容的明确性B. 法律适用的确定性C. 法律效力的稳定性D. 法律效力的普遍性答案:B9. 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主要体现在:A. 法律适用的连续性B. 法律效力的连续性C. 法律制定的连续性D. 法律解释的连续性答案:B10. 法律效力的不可抗力性主要是指:A. 法律效力的不可改变性B. 法律效力的不可撤销性C. 法律效力的不可抗辩性D. 法律效力的不可质疑性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法律效力的特点包括:A. 普遍性B. 强制性C. 稳定性D. 灵活性答案:ABC2. 法律效力的实现需要:A. 法律的制定B. 法律的执行C. 法律的遵守D. 法律的宣传答案:BCD3. 法律效力的层级性体现在:A. 宪法至上B. 法律高于行政法规C. 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D. 地方性法规高于政府规章答案:ABCD4. 法律效力的终止可能因为:A. 法律被废止B. 法律被修改C. 法律被宣布无效D. 法律被解释答案:ABC5. 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体现在:A. 法律适用的连续性B. 法律效力的连续性C. 法律制定的连续性D. 法律解释的连续性答案:AB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效力的普遍性意味着法律对所有人的约束力是相同的。

民法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
诉讼法律行为 宪法行为
“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 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最早由德国法 学家胡果在1905年在其所著的《日耳曼普 通法》一书中提出的, 后由海瑟将其内涵扩大到一般性法律行为, 于1863年首次出现在撒克逊民法立法中。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合法的 民事事实行为 违法的: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民事主体的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准- (民事活动) 民事表意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 效力有瑕疵的 可撤销可变更 效力待定
(五)法律行为制度的意义 具有灵活性和原则性,连接法律原则与具体 法律制度,被认为是从具体法律制度中提取 的公因式,避免法律的重复。五法律行为, 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就是一盘散沙。 1.使民法有了完备的体现 2.使商品交易行为和其它行为有了统一的基 本法律规范
二者的区别: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 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 承担给付义务。 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 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 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 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 制。 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 求。
( 2)合法行为 (合同、遗嘱)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 效民事行为和可撤消、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3、根据法律调整的不同可分为: 民事行 为、 行政行为、犯罪行为、诉讼行为。
三、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 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 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五、 根据行为能否独立存在分为: 1.主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存在。 2.从法律行为。须以主法律行为的存在 为前提的法律行为。如保证合同。 六、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处分行为和负担 行为) 1.物权行为是引起物权关系发生、变更 和终止的行为。 2.债权行为是引起债权关系发生、变更 和终止的行为。

【二级建造师考试】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二级建造师考试】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本文概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模式已开启,今天本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大家赶快练习起来吧!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文的更新。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人民法院『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是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

2.依照我国的法律形式,《建筑法》属于( )。

A.部门规章B.行政法规C.法律D.地方性法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

建筑法属于法律,制定主体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人民法院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层级。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4.以下关于法律法规效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行政法规B.地方法规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C.一般情况下,同一事项的特别法,要优先于一般法D.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法规的效力『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层级。

地方法规的制定主体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主体为地方人民政府。

不同级别时,无法判断谁的效力更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法的形式与效力.

法的形式与效力.

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其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和国务 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 部门规章。他们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 和行政法规。 (四)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法的效力范围,即指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
围、时间范围内有效,从而发挥法的约束力和强制
力。
法的效力范围一般包括
(1)法的对象效力范围;
(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3)法的时间效力范围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法的效力范围
(一)法的对象效力范围 第一,法对中国公民和中国组织的效力范围。 第二,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 (二)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三)法的时间效力范围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 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 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我国 现行刑法就是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一)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含义及意义 1.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化的含义。 2.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含义。
3.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化和系统化的意义。
第二节 法的分类
一、法的分类的概念
二、法的一般分类是指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 的标准,将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种类。 法的分类要贯彻两个原则。
第六章
法的形式与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效力层次 第四节 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 法的渊源

法律效力名词解释答案(2篇)

法律效力名词解释答案(2篇)

第1篇一、概述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特定范围内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实施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二、法律效力的分类1. 法律效力的范围法律效力的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在空间、时间和主体上的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空间效力:法律规范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范在制定国境内具有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某些法律规范也可能具有跨国效力。

(2)时间效力:法律规范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包括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和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是指法律规范开始实施的时间;失效时间是指法律规范停止实施的时间;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过去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约束力。

(3)主体效力:法律规范对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适用范围。

包括国内法律规范对国内主体的适用和涉外法律规范对涉外主体的适用。

2. 法律效力的性质法律效力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普遍性:法律规范对全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年龄等因素。

(2)强制性:法律规范具有强制力,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稳定性:法律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具有稳定性,不因个人意志或社会变迁而改变。

三、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1. 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

法律规范通过规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使人们按照法律规范行事。

2. 法律制裁力法律制裁力是指法律规范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的强制力。

当人们违反法律规范时,法律将对其进行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3. 法律救济力法律救济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受害者提供救济的保障力。

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规范将为受害者提供救济途径,使受害者得到补偿或恢复原状。

4. 法律引导力法律引导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进行引导的作用。

法理学-第六章

法理学-第六章

法理学-第六章1.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A)。

A.根本法和普通法B.国内法和国际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2.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A)。

A.根本法和特别法B.国内法和国际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3.根据法的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D)。

A.根本法和特别法B.国内法和国际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B)。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C.制定法和判例法D.普通法和衡平法5.在普通法国家中,除制定法外,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还有(B)。

A.权威性的法学著作B.判例C.正义和公平概念D.道德6.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是(B)。

A.《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B.《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C.《法国民法典》和《人权宣言》D.《法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7.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在法学上称为(A)。

A.法的溯及力B.法的空间效力C.法的时间效力D.法的对象效力8.关于法的溯及力的正确表述是下列哪项?(C)A.新法制定颁布后对旧法是否有效B.新法生效后,原有法律是否有效C.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D.法律颁布后,对它制定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9.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C)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10.对于旧法的废止,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是(A)。

A.明示废止B.默示废止C.立即废止D.共同废止11.当前各国在法律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一般原则是(C)。

A.从新兼从轻B.从新C.从旧兼从轻D.从旧12.中国的法律只适用于中国领土上的公民,这体现了法律对人效力(B)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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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法的形式与效力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区别的表述错误的是( )。

AA.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效力,非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效力B.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非规范性文件则是适用于特定的人C.规范性文件可以反复适用,非规范性文件仅能适用一次D.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的行为模式和标准,非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特定的事项※2.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 。

A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3.“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这一系列概念体现了( )。

DA.法的规范内容 B.法的技术内容C.法的本质 D.法的形式※4.( )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AA.法的效力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C.法的思想渊源 D.法的文献渊源?※5.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 )。

B A.习惯法 B.宪法C.法规 D.成文法※6.特别法是指( )。

DA.宪法B.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C.在国际范围内的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或者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律D.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时期或者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律?7.下列有关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A.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是地方性法规中的一种B.经济特区制定法规的效力来自于授权C.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D.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并不都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化※8.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的有( )。

DA.判例 B.习惯C.政策 D.制定法※9.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 )。

CA.法的理论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C.法的效力渊源 D.法的文献渊源※lO.下列( )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DA.国际条约 B.特别行政区法律C.军事法规 D.党的政策11.法律汇编是( )。

CA.将一国已经制定、颁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归类、加工、汇编成册B.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一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不同标准汇编成册C.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一国已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不同标准汇编成册D.对一国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适当加工12.下列关于法典编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D A.法典编纂可以增加新的内容B.法典编纂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C.法典编纂又称法律编纂D.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有规范的内容※13.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的划分依据是( )。

CA.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B.法的渊源与法规范的关系C.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D.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14.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存在于( )。

DA.罗马法系B.社会主义法系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D.普通法系15.法律编纂( )。

C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是不在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C.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16.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 )。

DA.法律汇编B.法律编纂C.法律解释D.属于法的各种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格和标准17.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 )。

DA.系统地适用法律B.系统地解释法律C.系统地执行法律D.对已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整理和归类18.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方法是( )。

BA,法律清理 B.法律汇编C.法律编纂 D.法典编纂‘※19.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 ( )。

B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20.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规定:“本决定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施行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以前的专利法的规定。

”该条规定说明该决定在法律溯及力上( )。

BA.有溯及既往的效力B.实行从旧原则c.实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D.实行从新原则※21.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无溯及力。

C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22.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司考.04.卷一.单.6)C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23.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即( )。

D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C.保护主义D.以属地主义为基础,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该条规定所体现的是哪一个原则?( )D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中原则※25.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 )原则。

CA.从旧原则 B.从轻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26.根据法的空间效力原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BA.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D.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27.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 )。

BA.法律通过之日B.法律公布之日C.法律批准之日D.法律签署之日※28.我国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法》、《合作化法》等失去效力,是因为( )。

CA.立法水平太低B.法不适应社会需要C.法已完成历史任务D.执法人员素质不高※29.默示的废止是根据( )原则来确定旧法与新法规定相冲突时适用新法的。

BA.宪法优于法律B.后法优于前法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D.国际法优于国内法※30.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中国刑法具有( )。

BA.时间效力 B.域外效力C.对人的效力 D.域内效力※31.我国法律采取的管辖原则是( ):CA.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B.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C.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D.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32.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D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33.规定关于本自治区实行区域自治比较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是( )。

AA.自治条例 B.单行条例C.地方性法规 D.地方性规章二、多项选择题1.某出版社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这属于( )。

BCA.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B.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2.下列有关我国法的渊源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BDA.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B.我国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判例对法官判案没有任何作用C.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在任何情况下,国家政策都不可以作为法官判案的依据3.下列有关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BDA.规范性文件系统化可以帮助人们发现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矛盾B.规范性文件系统化可以消除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矛盾C.规范性文件系统化只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活动D.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有利于法的实施4.下列有关法典编纂的表述错误的是( )。

ABD A.法典编纂只删除已过时的内容而不增加新的规范B.任何国家机关皆可以进行法典编纂C.法典编纂的结果往往是一个新的法典的产生D.法典编纂要求的技术不高,任何人都可以从事5.下列有关中国历史上法的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

BCA.中国最早的法的渊源是成文法B.中国封建王朝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成文法C.中国古代法的渊源呈多样性D.中国历史上法的渊源不包括习惯法6.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方法有( )。

CDA.法律解释 B.法律统计C.法律汇编 D.法典编纂※7.下列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是( )。

ABCD A.国际条约、国际惯例B.宪法C.诉讼程序法D.特别行政区的法律※8.根据法的渊源的分类,下列不属于“法律”这一法的渊源的有( )。

ABD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B.《宪法修正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 D.《国务院关于实施退耕还林条例》9.在中外法学著作中,法的渊源有如下不同的含义( )。

ABCDA.法的理论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C.法的形式渊源 D.文件渊源10.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 )三种。

ABCA.法律清理 B.法律汇编C.法律编纂 D.法律的修改※11.狭义上的法的效力包括( )。

ABCDA.法的空间效力 B.法的时间效力C.法的事项效力 D.法的对象效力※12.下列哪些属于我国法的效力终止的情况( )。

ABCDA.在法中明文规定该法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时,该法即自行终止效力B.新法公布实施后,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行失去效力C.新法中明文宣布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新法生效之日起终止效力D.有权的国家机关颁布决定、命令等专门的法律文件,宣布某法失效※13.当代中国的法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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