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助学金评选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倾向性评价的细化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政策解读》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①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②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③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④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⑤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⑥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⑦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①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②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③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的学生;
④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②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③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④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⑤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⑥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请各院在开展今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时,执行此标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