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含设计费用计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6年8月
目录
第一条设计依据 (2)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2)
第三条设计项目、协调顾问服务范围及内容 (3)
第四条设计进度计划 (6)
第五条设计成果要求 (6)
第六条设计费用 (6)
第七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8)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8)
第九条知识产权 (10)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
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转让 (11)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和相互关系 (11)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仲裁 (12)
第十四条工程暂缓/终止、合同终止及变更范围 (12)
第十五条其他 (13)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4)
附件一《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费用》
附件二《设计服务说明》
附件三《甲方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四《设计委托确认书》
附件五《概念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六《深化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七《施工图设计成果确认书》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设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依据:
1.1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甲方认可的数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本项目要求规范系指本工程设计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部颁规
程、地方标准及有关行业性规范。
注①:倘若上述各规范及标准内容有所矛盾,一切以较高标准为准,关于购置上
述规范及执行较高标准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注②:如合同与《设计任务书》有所矛盾,一切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注③:上述规范中如遇版本更新,以更新后版本为准。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1 合同文本;
2.2 发包人设计任务书;
2.3 双方认可的往来书信、联系函、信息平台、微信、电邮及会议纪要等。第三条设计项目、协调顾问服务范围及内容:
3.1 设计服务范围:
3.2 设计服务内容:被动房建筑及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以上3.1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服务将分为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包括以下图纸及文档表达及呈递:(设计服务范围
第四条设计进度计划
第五条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成果包括以下图纸:
5.1 平面优化设计调整方案(以甲方认可为标准)电子文件一套。
5.2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文本3套、电子文件1套。
5.3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图纸A2蓝图4套、电子文件1套。
5.4 施工配合阶段:提供给甲方相应图纸(图纸形式可以为:现场手绘草图、传
真A4白图、Email电子文件图纸)。
5.5 图纸的增加费用(每张):
其它增加项目费用另行协商。
第六条设计费用:
6.1 按照附件一中计算:
本合同金额总额为:¥。即大写:()元整。
注:所有的设计服务内容、项目整体定位的专业意见、所有设计图纸、施工配合设计修改图纸、修补项目的图纸完善工作均在乙方所在地完成。
6.2 该设计服务费包括及不包括如下所需费用:
6.2.2 不包括:
6.3 如甲方需要多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施工图纸,乙方将代为联络第三方晒图公司
进行相关工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晒图公司支付,该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第七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8.1 甲方权利与责任:
8.1.3 甲方委派指定人员负责合同期内双方的协调、沟通及联络工作,其中应包
括各项设计工作的审核、确认文件的签署及费用的支付等事宜。如甲方需要
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他人处理有关批核事宜,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更换联系人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1.4 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条件和时间,于各工作阶段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
计费。
8.1.5 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必须由甲方支付(即直接由甲方户口汇入乙方人民币
账户内)。
8.1.6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经济赔偿。
8.1.7 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
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但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原因)造成项目停缓建的除外。
8.1.8 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分别就各设计部分于每个设计阶段向乙方签发《设
计成果确认函》。
8.1.9 本合同设计范围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签署乙方发出的《项目完
成确认函》。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委派闫伟先生为联系人,负责合同期内双方的协调、沟通及联络
工作,其中应包括各项设计工作的送审、确定文件的提交及费用申请等事宜。
乙方委派董锋先生为总设计师,负责合同内容中设计及技术沟通对接事宜。如乙方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他人处理有关批核事宜,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更换联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2.2 乙方应认真阅读、领会设计任务书及甲方对设计的要求,认真执行设计工
作,并与甲方项目管理团队保持最积极、最密切的配合,全力以最高的专业水平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为甲方争取最大利益。
8.2.3 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条例及本合同和设计任务书约定的深度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档,并对其适用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8.2.4 乙方对设计文档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设计深度不足以指导施工等负责免费
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