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广东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作者:-——--————---——-———-———--————————日期: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本“标准”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3 年制定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工日定额以及建设部建规[1996]191 号文〈关于申请调整规划设计工日单价的函> 作为依据,参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 的升价比率进行修订。
二、对于1993 年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所缺的项目,按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测算的结果进行补充。
三、本标准为甲级资质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标准,乙级、丙级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可按本“标准”分别乘以0。
9 、0。
85 系数收费。
四、经济特区城市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可按“深圳市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999 年修订版)收费。
五、本标准只作为城市规划行业的市场指导价,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工作难易程度上下浮动。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由承担方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七、执行本“标准”的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颁发文件中的有关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规划文件六套,其中城市总体规划须包括彩图一套,电子文件一套。
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工本费。
八、委托方负责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基础资料( 包括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承担方负责汇总,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加工费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九、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经工商登记、并在广东省建设厅登记注册后,方可进入广东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十、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遵守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转发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通知〉(建设办设[1995]193 号)的有关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压价竞争。
江苏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注:1、递增额是指超过规划人口下限时,每递增一万人应增加的收费额;2、修改总体规划视修改程度折减计费;3、只作到规划大纲阶段,其收费额一般按本定额的30%—40%计取.注:分区规划主要目的是深化总体规划,为详细规划提供设计依据。
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提出分区现状图;2、提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3、提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分区规划设计图;4、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图和规划图;5、综合报告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6、分区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详细规划设计注:1、工业区规划设计可参照本定额计费;2、不做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的按本定额50%计费;3、山区或地形特殊复杂的地段,收费额可视不同情况乘以1。
1~1。
3的系数.注:本定额不包括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设计内容.注:不足3公顷者按3公顷计取。
风景区规划设计注: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设计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风景区现状分析;2、风景资源评价;3、确定风景区范围;4、确定规划目标及原则;5、确定风景区的性质;6、确定各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7、确定景区、功能分区及布局结构;8、测算环境容量;9、风景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及居民点规划;10、专业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规划、供电规划及绿化值被规划);11、经济发展分析与布局;12、分期发展规划;13、政策建议或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按本定额收费,应提出以下规划大纲要求:1、对本风景区开发建设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进行论证;2、确定区域规划范围与风景保护对象;3、确定风景区域的性质与特点;4、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测算并提出相关措施;5、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的基本原则;6、确定区域布局和结构原则(包括区域居民点体系布局);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一、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收费定额注:1、管线综合规划的长度按每一种管线的延长米累计;2、管线累计根数超过7根时乘1.1的调整系数取费;3、每公里各种管线交叉平均达15次以上的乘1。
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1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 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 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
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一. 住宅类收费1 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 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3 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4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 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5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6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8元/M2起扩初:17元/M2起施工图:38元/M2起7 别墅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施工图:40~80元/M2 说明: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2.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3.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4.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新区
3.0
2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5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6
50以上
80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旧城区
3.5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参照]-202104020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一、总则1. 为规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行为,保障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2.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3.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1. 规划编制类项目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0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04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02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815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36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2. 规划设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三、收费方式1.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2.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收费合理、公正。
3.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压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四、附则1.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2. 本收费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收费标准(续)4.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36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510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5. 规划设计后期服务收费标准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53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24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0.81.5万元;大城市(10050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12万元;三、收费方式(续)4.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压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了维护城市发展持续性的一项政府收费行为。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是建立在保护和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基础上的,它可以为城市规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收费标准的内容、制定原则、应用和调整等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内容。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内容包括:土地规划、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项规划费用。
土地规划方面,主要包括土地改造费、土地平衡费、土地容积率调整费等。
市政道路方面,主要包括道路建设费、道路改造费、道路拓宽费等。
交通设施方面,主要包括公交站点建设费、地铁车站建设费、停车场建设费等。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设施建设费、教育设施建设费、文化设施建设费等。
其次,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应均衡分摊至社会各界,不偏袒一方。
公正原则是指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应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和规模确定费用标准,不歧视某一特定行业或个人。
合理原则是指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应确保公共财政收入和城市规划费用需求相匹配,合理配置资源,合理利用资金。
再次,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应用。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应用应依法进行,通过合同约定或者授权许可的方式收取相应的费用。
在应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关系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加强收费监管和资金使用管理。
同时,应加强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应用应体现诚信原则,遵循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秩序。
最后,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调整。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及时进行,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
调整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同时要考虑到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对于部分特殊行业或群体,可以采取差别化的收费标准,以促进公平公正。
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迅速发展,为了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针对城市规划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本文将对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土地规划收费标准1. 新建用地规划许可费根据土地新建规划用途的不同,新建用地规划许可费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类型。
土地规划许可费按照土地面积和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2. 土地年度出让金土地年度出让金是指对用于商业、工业、住宅等用途的土地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收费。
收取土地年度出让金是为了维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筑规划收费标准1. 建筑设计审批费建筑设计审批费是指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按照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
该费用用于支付设计审查人员的工作费用以及建筑设施规划管理相关的费用。
2. 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费用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费用按照建筑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用于支付规划许可证的发放以及相关管理费用。
四、市政基础设施收费标准1. 道路建设配套费道路建设配套费是指在新建道路工程中,由建设单位按照道路面积和一定比例计算的费用。
该费用用于新建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管理费用。
2. 绿化配套建设费绿化配套建设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由建设单位按照绿化面积和一定比例计算的费用。
该费用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维护。
3.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由建设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费用。
该费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五、收费标准的调整与监督深圳市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求。
调整过程需要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广大市民和相关建设单位的意见,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督。
同时,相关部门还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收费工作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深度与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报批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二000年十月目录一、总说明 (2)第一章背景 (2)第二章依据和原则 (3)第三章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体系(层次、项目和任务) (4)二、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收费标准 (7)说明 (7)第一章城市交通整体研究 (9)第二章停车需求及对策研究 (11)第三章轨道交通长期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一 (12)第四章干线道路网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二 (13)第五章道路公共交通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三 (14)第六章客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 (15)第七章货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 (16)第八章次区域或分区道路交通规划 (17)第九章片区交通规划 (17)第十章交通影响分析 (19)第十一章居民出行调查 (20)三、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21)说明 (21)第一章枢纽交通概念设计 (23)第二章干线道路概念设计 (24)第三章轨道线路场站详细规划及场站周边地区交通与土地发展大纲规划 (26)第四章区域交通综合改善研究 (28)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综合设计 (30)附件1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1)(一)收费标准形式 (32)(二)交通规划研究一:政策、长期策略与枢纽收费说明 (33)(三)交通规划研究二:分区、片区交通规划与单体交通影响分析收费标准说明 (34)(四)交通规划设计一:详细规划与概念性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6)(五)交通规划设计二:改善研究与综合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8)一、总说明第一章背景1. 目前,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993,以下简称“规划收费标准”)文件中,交通规划设计的项目,只有城市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3项,而且对规划内容、深度未作明确规定,已远远满足不了大城市的城市与交通建设对交通规划设计研究的要求。
2. 1995年建设部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但由于新的收费标准出台要经过很长的编审过程,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难以正式颁布。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城市的良性发展。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对相关规划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规定,以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的资金来源和合理利用,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意义。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建设市场行为,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制定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可以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的资金来源,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
同时,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建设项目分类收费。
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性质和规模,对城市规划收费标准进行分类制定,确保收费标准与规划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一般来说,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同类型的规划项目,应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
2. 收费标准的确定依据。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明确其确定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项目的规模、用地性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规模等因素。
通过科学合理的依据确定,可以保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不当的收费现象。
3. 收费方式和周期。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应当明确收费的方式和周期,包括收费的具体方式(一次性收费、分期收费等)和收费的周期(年度收费、项目阶段收费等)。
通过合理的收费方式和周期,可以有效管理城市规划建设资金,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利用。
三、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实施。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效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顺利实施。
四、结语。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的详细规划收费标准如下:1.居住区:8000-元/公顷,基价为7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公共中心地区:-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城市设计:-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景观规划:-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5.交通枢纽地区:8000-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6.新区:5000元/公顷,基价为7万元。
7.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元/公顷,基价为10万元。
8.公园和绿地: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住宅类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如下:1.按费率收费:概算投资造价的2.0%-3.0%。
2.按面积收费: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收费为3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7-12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16-25元/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方案收费为4.5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10-16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22-32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收费为6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14-19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30-38元/平方米。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收费为8元/平方米起,扩初收费为17元/平方米起,施工图收费为38元/平方米起。
别墅:方案收费为12元/平方米,扩初收费为20-40元/平方米,施工图收费为40-80元/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1.上述费用中的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费用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系数为1.2;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到20万平方米之间,系数为1.0;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系数为0.95.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一)城镇体系规划注:不足30万人口按30万人口计。
二.城镇总体规划1.总体规划住:①、不足3平方公里按3平方公里计算,〉50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为一档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一个档次(1平方公里)计算;②、城镇规模是以经总体规划规模论证报告经评审后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③、专题研究报告,其费用不在此收费标准范围内;④、需达到分区规划深度,应按本定额乘以1.2的系数;⑤、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本定额的20%计;⑥、单独编制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各按本定额的30〜40%计。
2.城市分区规划注:①、不足10平方公里的按10平方公里计算;②、若总体规划完成之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之后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增加20〜40%);③、各类开发区(含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总体规划按本标准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二)(接上文)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注:①、不足30公顷按30公顷计;②、旧城区、各类开发区应按本定额乘1.2系数计费;③、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按本定额乘1.3系数计费。
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费;②、不包括制作模型及土方平衡设计费用;③、增加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以1.2系数收费。
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模型制作的费用另计;③、增加地块控制性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1.2系数计费。
3)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规划4)城市设计(1)城镇一般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③环境设计按此标准单独计费;④地形复杂地区乘1.1〜1.3系数。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算;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三)四、风景区总体规划注:①不足20平方公里按20平方公里计算;②不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费用,但含规划大纲工作量;③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应按本定额乘以1.5〜1.8系数;④水面按实际规划用地范围计算;⑤风景名胜资源评价费用,按总体规划的40%计。
江苏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一、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收费定额规划人口(万人)收费起点(万元)递增额(万元/万人)备注≤1-55-1010-2020-50>50另议注:1、递增额是指超过规划人口下限时,每递增一万人应增加的收费额;2、修改总体规划视修改程度折减计费;3、只作到规划大纲阶段,其收费额一般按本定额的30%-40%计取。
二、城市分区规划设计收费定额项目收费定额(万元/平方公里)备注分区规划注:分区规划主要目的是深化总体规划,为详细规划提供设计依据。
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提出分区现状图;2、提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3、提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分区规划设计图;4、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图和规划图;5、综合报告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6、分区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
详细规划设计一、生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收费定额新规划区面积(公顷)收费起点(元)递增额(元/公顷)备注≤35000不足3公顷的按3公顷计费3-105000130010-20140001000>2024000另议注:1、工业区规划设计可参照本定额计费;2、不做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的按本定额50%计费;3、山区或地形特殊复杂的地段,收费额可视不同情况乘以~的系数。
二、城市重点地段、沿街地段景观规划设计收费定额收费定额(元/公顷)1500-2000注:本定额不包括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设计内容。
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小游园规划设计收费定额规划区面积(公顷)收费起点(元)递增额(元/公顷)≤345003-104500120010-20130001000>2023000另议注:不足3公顷者按3公顷计取。
风景区规划设计一、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收费定额规划面积(平方公里)收费起点(万元)递增额(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0小于10平方公里的适当10-20酌减20-5050-100>10另议注: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设计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风景区现状分析;2、风景资源评价;3、确定风景区范围;4、确定规划目标及原则;5、确定风景区的性质;6、确定各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7、确定景区、功能分区及布局结构;8、测算环境容量;9、风景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及居民点规划;10、专业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规划、供电规划及绿化值被规划);11、经济发展分析与布局;12、分期发展规划;13、政策建议或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协会2022
(一)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出版的2004 版《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厦门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计费标准。
由于分区规划层面以下的单项专业规划,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 版)无相应规定, 本计费标准对分区规划层面以下的单项专业规划按《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1993 版) 中规定的取费标准乘以“厦财基 (1998) 20 号” 规定的特区调整系数 1.3 执行。
(二) 本文中所列取费标准除了已注明是最低取费基价外,其余均为最搞控制价。
本取费标准不含模型、效果图计费,该部份根据实际工本费另行收取。
(三) 规划设计单位向委托方提供的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 为15 套,正式成果为 6 套。
如委托方须增加套数,应加收工本费。
二、城市总体规划计费标准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0.7 折取费。
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12 万元。
三、分区规划计费标准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0.8 折取费。
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12 万元。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以下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S<1 km2 时,按 1.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1km2≤S<2km2 时,按0.9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2km2≤S<5km2 时,按0.8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5km2≤S<10km2 时,按0.70 折数取费规划用地面积: S>10km2 时,按0.60 折数取费单项最低取费基价为8 万元。
五、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计费标准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不需编制市政篇章时,参照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中相应规模取费标准的0.7 折取费;需编制市政篇章时,参照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中相应规模取费标准的0.9 折取费。
对于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或者未编分区规划的地区,编制发展规划、用地控制规划,其计费标准为以上标准基础上加收20%。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单位 工日定额
---------------------------------------------------
1 <3 工日 150
2 10 工日 500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公园、游乐场及园林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工日定额(工日)
----------------------------------------------
排水 14 26 44 56 78
煤气 17 30 54
热力 30 45 70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工日定额
--------------------------------------------------
1 城市重点地段 工日/公顷 60
2 大型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工日/公顷 75
7 >50 工日 面议
注:本定额含修建详细规划和修建设计工作量,不包括:区内建筑设计、单项工程管线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工作量。地形复杂地区乘1.1-1.3系数。
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积金及周围地段
3 50 2000
4 100 2600
5 >100 面议
8、城市交通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工日定额(工日)
--------------------------------------------------
城市主要平交口 50
立交两层立交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72
城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
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
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
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
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
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 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
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
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3)168号1993年4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关键字: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单项市政工程规划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
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doc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
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需工日数应作相应增减。
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
五、对于地形特别复杂、技术难度高以及审查层次多的规划项目,可根据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增加的情况,按定额乘1.1~1.3系数。
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发展进行宏观、长远的规划,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需要专业的规划师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综合研究和论证,以确保城市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也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
为了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提高规划质量,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是指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的标准,包括规划编制费、论证评估费、专业咨询费、成果公示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取,不仅可以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可以提高规划编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确保规划编制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首先,规划编制费是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编制费是指规划编制机构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等。
规划编制费的收取应当与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符,既要保障规划编制机构的合理利润,又要确保规划编制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其次,论证评估费也是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中的重要内容。
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种论证和评估工作,包括经济评估、环境评估、社会评估等。
这些论证评估工作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专家进行,因此需要收取一定的论证评估费用。
论证评估费的收取应当与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符,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还包括专业咨询费和成果公示费等内容。
专业咨询费是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向专业领域的专家和机构进行咨询和论证,需要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
成果公示费是指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要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需要支付一定的公示费用。
这些费用的收取,有利于规划编制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也有利于规划成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之,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提高规划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收费标准既可以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可以提高规划编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确保规划编制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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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04年6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二OO四年六月一日《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一、 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
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2 中等城市(20-50) 3.03 大城市(50-100) 2.5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 新区 3.02 旧城区 3.5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3 城市重点地段 3500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3 200002 3-10 150003 10-20 120004 20-30 100005 30-50 90006 50以上 8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3 200002 3-10 180003 10-20 150004 20-30 120005 30-50 100006 50以上 9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城市重点地段 160002 大型公建 18000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1-10 120002 10-20 90003 20-30 80004 30-50 70005 50以上 6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1、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元/平方千米)备注1 小于50 50002 50-100 40003 100-200 35004 200-500 25005 500以上 15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 小于10 1.62 10-20 1.43 20-50 1.24 50-100 1.05 100以上 0.8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 小于20 110002 20-50 100003 50-100 90004 100-200 80005 200以上 6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六、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 30-50 1.12 50-60 1.03 60-70 0.954 70-80 0.95 80-90 0.857 90-100 0.88 100-200 0.759 200以上 0.7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专业规划特制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 小城市(20以下) 1.02 中等城市(20-50) 1.0-0.83 大城市(50-100) 0.8-0.64 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