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一
关于春节期间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楼外公共区域及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
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物业公司
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一、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
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
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

如因燃放烟花
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
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小区外开
阔地带进行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
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
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
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千诚·(2013)通字004号四、个别业主在节日期间如因婚庆、乔迁等原因需要在本小
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请您选择小区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尽量远离
小区绿化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
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六、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
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七、
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
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
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业主自觉将楼道内堆
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

物业公司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陕西千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二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15年02月05日09:56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
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
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
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0631-2013)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河北省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

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15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
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
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
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
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

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
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

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
买烟花爆竹。

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
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
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