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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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股份公司
会计内部操纵制度
二○○五年一月
目录
1、货币资产 (2)
2、存货 (16)
3、对外投资 (43)
4、固定资产 (66)
5、工程项目 (81)
6、筹资 (94)
7、销售 (110)
8、销售退货 (123)
9、成本费用 (128)
10、坏账损失审批 (140)
11、担保 (147)
内部会计操纵制度——货币资金
1、总则
1.1操纵目标
(1)爱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2)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3)规范收付款业务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1.3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内部会计操纵规范——差不多规范(试行)》(4)《内部会计操纵规范——货币资金(试行)》(5)《支付结算方法》
(6)《现金暂行治理条例》
(7)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2.1岗位内部牵制
(1)钞票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2业务归口办理
(1)公司的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同时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2.3岗位定期轮换
(1)出纳三年内必须轮换一次;
(2)相关的会计岗位原则三年轮换一次,最长不超过五年。
2.4经办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素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符合业务要求的业务水平;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2.5授权批准
2.5.1授权方式
(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定;
(2)公司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公司总经理对各其他人员的授权,每年初由公司以文件的方式明确。
2.5.2权限
参见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授权文件。
2.5.3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依照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3)关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6付款业务流程及操纵要求:2.6.1付款业务流程图:
2.6.2业务流程操纵要求:
2.7收款业务流程及操纵要求2.7.1收款业务流程:
2.7.2业务流程操纵要求:
3、现金治理
3.1现金收取范围:
(1)销售的零星货款和零星劳务外协加工收入;
(2)公司职员或外单位结算费用后补交的余额款;
(3)不能通过银行结算的经济往来收入;
(4)暂收款项及其他收入。
收取的现金当天由出纳解交银行。
3.2现金支付范围:
(1)职职员资、奖金、津贴;
(2)个人劳务酬劳;
(3)依照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支出;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凡不符合上述现金支付范围的支出,均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3.3现金保管:
(1)公司的现金只能由出纳员负责经管;
(2)存放现金保险箱(柜)的存放地点的门窗必须设有金属安全栏,保险箱(柜)加装安全报警装置;
(3)公司现金出纳和保管的场所,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4)由差不多户开户银行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在每天下午4点前预结现金数额,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及时解交银行;
(5)出纳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或其他物品;
(6)出纳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7)出纳员离开出纳场所,必须在离开前,将现金、支票、
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
(8)出纳人员变更,新的出纳员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9)公司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同行或派车办理;
(10)出纳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保证账实相符,财务部门主管每月至少对出纳的现金抽点两次,并填写抽查盘点表。
3.4现金结算:
(1)出纳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必须以通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作为付款依据,未经审核的凭证,出纳有权拒付;
(2)关于违反财经政策、法规及手续不全的收支有权拒收、拒付;
(3)关于发票有涂改现象的一律不予受理;
(4)现金结算只能在公司规定的收支范围内办理,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均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5)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现金3000元以上的领取人,须提早一天通知出纳员;提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需预约金额的,出纳员应提早一天与银行预约;
(6)发觉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款项,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负责人,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者,应同时书面报告总经理;
(7)及时,正确记录现金收付业务,做到现金账日清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