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开国将军首次军衔制实施始末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了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其中,军衔制度最受关注。实施军衔制的重要“铺垫” 。新中国成立不久,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1952年4月,根据总干部部指示,全军干部评级工作全面展开,正式建立,了我军干部的等级制度。这次评定的干部级别,从军委主席到副排级共计9等21级。如杨成武、许世友等评为正兵团级,张震、廖汉生等评为副兵团级等等。

紧接着,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3年2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衔实施委员会,由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第三副总参谋长黄克诚、第四副总参谋长张宗逊、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等11人组成。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指出,评定军衔应以1952年评定干部的级别为主要依据并参照编制军衔的规定,进行全面衡量。由于当时总干部部苏联顾问建议,根据苏联的经验,在首次授衔时,军衔应尽量压低。这样,对正兵团以下各级军官规定的评定军衔标准就相对较低。至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

几套鲜为人知的方案

军衔等级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内容。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给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即:

元帅三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二级:上等兵、列兵。

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但总干部部认为“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准将’一级”,主要是解决师级干部军衔,苏联顾问对此持有异议。苏军没有准将军衔,少将之下是上校,苏军的副师长通常为上校。如果我军设准将,副师这一级一般可授准将,在两军交往中会对苏军不利。由于未达成一致意见,总干部部呈请军委裁定。

1953年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又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大校”。195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军官服役条例》和有关评定士兵军衔的文件规定,军衔设6等19级,较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大元帅与国家元帅衔称均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的军衔等级设置如下:

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

、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这样,终于形成我军这次军衔制的军衔等级设置格局。但在实际授予军衔时,情况又有些变化:一是大元帅衔未授。大元帅是专为最高统帅设置的。当时,毛泽东身为党和国家主席、军委主席,理应被授予大元帅衔。但由于毛泽东本人的意见,此衔一直空缺。二是实际授予了准尉衔。军衔制从195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