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评价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部劳务队伍监督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外部劳务队伍评价的内容、标准、职责、程序,详细掌握劳务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部劳务队伍是指在本项目部从事工程施工的具有劳务分包施工资质、局集团准入资质并经过招评标后中标的合格劳务分包单位。

第三条:对外部劳务队伍队伍的评价应分别从使用条件符合性、施工过程合同履约性、施工能力总体性三个角度考核评价协作队伍。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计财部、安质部、人力资源部是项目部评价协作队伍的主责部门。项目部各专业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评价实行部门主责、分口评价、领导签批的模式。评价内容必须包含所有分包的施工内容。

第五条:各专业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评价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真实、公正、填写评价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第六条:除具备《劳务采购及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条件外,还应收集以下资料:

1、外部劳务队伍提供的拟从事本工程的人员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和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特殊工种按照规定进行了复证。

2、外部劳务队伍和其劳务工均签定了劳动合同。

3、随着国家新政策的出台及项目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项目各专业劳动力管理员负责收集协作队伍的资料。工程部、计财部、安质部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以及问话等方式评价协作队伍在施工、管理、技术、安全质量、运输、资金等能力上能否满足拟承揽工程内容的需要,做出是否做为合格劳务分包方的初评意见。

第七条:合同进场符合性查验

签定合同后外部劳务队伍进场后,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计财、工程、物资、安质等部门对合同中的约定事项进行符合性验证。

验证方式有:清点、查看、资料核对等。

验证的内容有:

1、周转材料进场的质量、数量;

2、协作方自带机具设备的型号、数量、状态;

3、管理人员的证件、数量、从业经历,含现场负责人、技术、安全、质量、试验、测量等人员;

4、特殊工种的数量、证件有效性,持证工种、劳务工的数量;

5、提报的施工方案、建议计划(如有);

6、其他合同约定和需要验证的情况。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评价的周期

月度评价,季度累加,每个季度对在履行合同的协作队伍综合评价一次。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评价的内容、职责、标准

1、工程进度、节点评价

工程部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月计划、安排的周期性节点、合同工期或业主调整的工期节点对劳务队进行评价,按完成的节点次数与应完成的节点次数比值计算得分,关键节点未完成的,该项不予计分。

2、工程质量、安全评价

安质部根据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安全质量技术交底等内容对劳务队进行评价,根据发生不遵守操作规程、违反规范和交底的事项累计扣分,直至该项得分为零,对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外界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一经出现,该项记零分。

3、施工技术工艺执行情况评价

工艺符合性评价:工程部按照向协作方进行交底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规范等方面来评价,以出现不符合既定工艺的次数扣分,协作方擅自更改工艺未征得项目同意的每出现一次该项记零分。

技术资料和技术工作评价:合同约定由劳务队完成的施工技术资料和试验、测量等相关技术工作按完成与应完成的比列计算得分,若出现严重滞后、缺失的情况该项记零分。

4、管理人员和劳动力评价

劳动力管理员按实际进场的有效持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数量、劳务工数量与合同约定和承诺的人员数量比值计算评价得分,现场负责人、技术、安全、质量等关键岗位任一证件无效或不到位,该项记零分。

5、自带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的评价

物资部门按协作队伍实际进场的自带机具、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数量比值评价劳务队伍计算得分,关键设备的任一不到场或是不在使用状态满足不了施工要求该项记零分。

6、工程物资使用评价

物资部门负责该项评价。项目提供的工程材料超过合同约定的消耗系数未能提供合理理由的,按出现的次数与应评价次数计算扣分,一季度出现三次及以上的该项计零分。

7、施工现场和文明施工评价

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工程、物资、安质、综合部、劳动力管理等部门按公司规定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综合检查一次,检查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整洁保持、道路畅通、围场完整、设备停放整齐、物资堆放规范、标识标牌挂设齐全、用电规范、消防设施配置、劳防用品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牢固、排水设施有效、民工宿舍整洁等多方面,按综合检查的结果进行月度评价,季度综合计分。原则上,每出现一次不符合扣除一定分数,直至零分。

8、劳务工管理评价

各专业劳动力管理员及各作业分部负责民工管理的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是:民工工资支付、民工证件、由劳务队完成的技术安

全质量的培训与教育、治安管理等。

9、项目指令响应评价

项目总工组织各部门完成该项评价。

按项目指令响应的次数与项目指令发布的次数比值计算得分。

10、外界对劳务队伍的评价

在各专业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劳动力管理员负责该项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价。

外界评价是指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业主、监理、相互衔接工序的其他合

第十条:评价记录

项目各专业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劳务队伍的评价随同月检查进行。每次检查前,由检查组织者把评价内容分解到人,评价的责任人要实事求实、公正、真实的书面记录评价结果和扣分原因。

每项评价内容基本上按完成数与应完成数的比值计算得分,累加即为该队伍该季度的综合评价得分,对于不适用的评价项不计入综合评价,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项目对协作队伍的季度评价必须在本季末次月的5日前完成,评价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签批后于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和意见,做出是否评为合格劳务分包供方的意见。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

项目季度评价结果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含)分以上为合格。

第十二条:奖励

考核评价分数高于95分以上的劳务队伍,在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或是劳务费0.5‰给予的奖励;在任务量不足时优先选用该劳务队伍。

第十三条:惩罚

考核评价分数低于70分以下的劳务队伍,在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或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