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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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规范书
1.货物需求
*1.1货物需求一览表
2.设备规格及使用条件
*2.1设备名称及型号
2.1.1设备名称: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2.2设备用途
该设备为大准铁路通信设备提供电源。

3.设备规格及要求
3.1技术要求
*新设备要与大准铁路既有设备(既有高频开关电源型号为艾默生EMERSON NetSure 501 C4A-X1)完全兼容,接入大准铁路既有艾默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型号为EMERSON SiteWebV2.0)中。

3.1.1机柜标准规格采用600mm*600mm*2200mm,颜色为RAL9004。

3.1.2整流模块输出功率1800W,整流模块最大可配置10块,设备配置型号为X3。

3.1.3易于安装和维护,具备完善的电池管理功能,能实现自动调压、无级限流、温度补偿和电池放电测试等。

3.1.4历史告警记录存贮不少于100条,且要记录告警起始、截止时间及告警类型。

*3.1.5装设1块监控模块、4块整流模块,要求可实现无损伤热插拔。

*3.1.6提供多种通信接口(如RS232、MODEM、干接点),可实现远程监控,无人值守。

*3.1.7具有交、直流侧防雷措施,并配置6个防雷模块。

3.1.8具有故障告警、故障保护等功能。

*3.1.9实现2路220V交流输入互锁功能、能够自动切换并支持监测。

3.1.10交流额定输入电压:220V;
3.1.11交流输入电压范围:90~290V;
3.1.12直流:智能高频开关电源配备100AH蓄电池组2组(汤浅、松下等品牌),并安装于
电源柜内。

3.1.13要求独立12VDC/DC转换模块不少于6路,每路具有独立开关控制,支持监测。

3.1.14配置24路独立空开控制的直流输出单元,支持监测。

3.1.15配置10路独立空开控制的交流输出单元。

*3.1.15提供2台监控终端,一体机台式电脑23.8英寸(英特尔八代酷睿i7-8700T,内存8G,硬盘128G+2T,2G独显)。

*3.1.16由报价方完成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接入大准线既有动力环境监测系统,涉及材料均由报价方提供,直至开通。

3.1.17所有设备均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配置安装底座。

*3.1.18设备安装、开通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均由报价方完成,设备安装所需的交直流电源线、地线、配线电缆等所有材料均由报价方提供,并要严格遵守大准铁路通信机房设备安装、线缆布放的工艺要求。

3.2报价人按如下要求对报价设备的结构、性能进行详细描述。

3.2.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的构造;
3.2.2各部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
3.2.3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的主要技术指标;
3.2.4其它技术描述。

4.供货范围及交货时间
完整的、全新的、符合制造标准的、满足本合同各项条件及技术要求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3套。

其中包括安装调试设备所必需的全部零件和材料(如连接件、电气安装材料等)。

供货范围详见下表(但不限于此;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5.技术资料
5.1报价方必须随设备交付的技术资料有:《操作手册》、产品合格证各3套,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本1套。

5.1.1《操作手册》的内容不仅要涵盖报价方制造厂生产的零部件,而且要涵盖外购零部件,外购总成件的资料,报价方应全部提供给采购方。

5.1.2《操作手册》分开或集成均可以。

5.2报价人必须交付全新的、完整的、与提供设备相符的、采购方认可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
括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

对于缺失损坏、不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报价方在15日内,补齐、更换。

采购方将 1 套电子版文件,分别存储于U盘中与纸质版本一并交付。

采购方出于培训目的,有权复制交付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6.技术服务及培训
6.1技术服务
在设备组装、调试、试运转以及整机质量保证内。

报价方应派遣必要数量的有资格、有经验、有技术、健康、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采购方现场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在正确安装维修、故障排除、操作使用等方面为采购方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和支持,以保证顺利投入使用。

6.1.1系统调试、设备安装涉及的一切工器具、材料、交通工具等均由报价方提供。

所发生的人员、材料、运输等费用均由报价方自行承担,并要严格遵守大准铁路对设备安装、线缆布放的工艺要求。

6.1.2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与施工有关的作业等施工内容均由报价方独立完成。

*6.1.3安装、调试设备不能影响大准线既有设备、通信系统的安全,如果因施工发生影响大准线行车、既有设备的障碍或事故,依据大准铁路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1.4报价方在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其他安全事故均由报价方负责。

6.1.5满足大准线正常使用需求。

如在开通过程中发生任何相互影响或单方面受影响的情况,导致双方或单方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由报价方负责更换或改变设备配置直至满足开通、正常使用为止。

6.2技术培训
购货设备到货后,报价方在技术服务期间要为采购方人员在采购方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7.质量保证
整机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从签订完设备验收报告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设计或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报价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为了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及产品的质量,报价方若为非原生产厂家的代理商,需持有有效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8.设计联络、安装调试及考核
8.1设备设计联络
合同签订后2周内,要求报价方提供设备安装的要求等,由双方共同确定安装、开通方案。

8.2安装调试
*8.2.1安装调试全部由报价方负责,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所出现的故障由报价方负责解决,采购方给予协助。

8.2.2设备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由采购方操作人员在报价方技术人员的密切、具体指导下进行。

试运行过程中,系统所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均由报价方负责解决,采购方给予协助。

8.3设备考核
8.3.1设备考核期1个月,设备的故障次数不高于2次,故障累计时间不高于4小时。

8.3.2设备在首次考核未能通过,再经过更换部件或其他方法处理后,在1个月内仍未达到考核要求,不能通过考核,则视该设备为不合格产品。

1个月的期限是从首次考核试运行开始的第一天计算。

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设备同样被视为不合格设备。

8.3.3如考核属于不合格设备,不能进行设备验收,报价方无偿更换设备。

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将新设备运抵采购方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在新设备安装之前,原设备继续由采购方使用。

8.4设备验收
考核完成后,双方对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为本规范书所规定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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