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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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率管理体制浅析
班级: 11707班
学号:1107524024
姓名:秦月淇
摘要:利率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金融管理当局或央行的利率管理权限、范围和程度。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是,我国利率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三个阶段: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的利率管理体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下统分结合的利率管理体制和市场经济下多层次的利率管理体制。然而,在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在放松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有了很大进展的情况下,我国目前依然属于利率管制的国家,利率改革仍然很滞后。
关键词:利率体制改革发展问题对策展望
一、我国利率体制的改革发展: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制利率。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严重的通货膨胀、猖獗的投机倒把和高利贷活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管理措施,其中就包括利率管制。这时的利率管制政策对于迅速制止金融物价领域的混乱局面和配合私营工商业的所有制改造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收到了理想的效果。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管制利率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此时的利率管理特点是:利率档次少,利率水平低,利差小,管理权限高度集中,直到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与改革开放政策后这一局面才有所改变。
(二)改革开放后利率体制的改革。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利率体制的改革问题也被提出,首先解决的就是提高利率水平。到80年代末最后一年,银行存、贷款的平均利率已分别由1978年的1.05%和4.72%调升到6.64%和8.88%。同时利率种类增多,利率档次也被分细。但在1996年、1997年通货膨胀大幅回落,利率过高的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利率被两次大幅下调。1998年继续下调,至2002年2月份,央行已连续8次下调存款利率,此时我国的利率又回到了以前较低的水平上。
中国利率调整(-贷款基准利率下-存款基准利率)
但在近年来,如何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利率体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我国在这方面主要进行的尝试和改革有:金融机构对贷款利率有一定幅度的浮动权利和放开同业拆借利率。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就是利率水平的高低完全由市场经济规律来决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以市场利率为主。虽然我国近几年在利率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目前仍实行的是管制利率,即绝大多数利率仍由央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
与国际经济体系的不断接轨,现行利率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要求。二、我国现行利率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利率形成机制上的不足。利率作为国家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和经济杠杆,要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和货币供应状况进行有计划的调整,反应国家的货币政策向导;同时,利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按照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则,应在金融市场上通过交易自发形成以反映资金的供求变化。但在目前,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各方面的改革尚不配套,因而我国的利率还是主要由国家计划控制、主观制定。制定利率的依据也主要由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甚至以领导意志为转移。
(二)利率构成体系的不足。由于利率形成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利率的构成也不完整。主要表现有三点:一是国家计划制定的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占绝大多数,而中央银行政策允许的、合法的浮动利率贷款极少。二是政策性优惠利率占绝大多数,如粮食收购贷款、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都是执行优惠利率的。而这些贷款在一些银行占2/3以上,所以这两种情况就导致了一些银行出现了亏损,使这些银行在背地里变相提高利率。三是按期限长短确定利率档次的多,而按风险程度确定利率水平的少,因而利率不能发挥正确引导资金投向的积极作用,进而不利于信贷、经济结构的调整。
(三)利率管理方法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国家和中央银行管理利率基本上采取三种方法。一是直接管理法:中央银行不仅管理自身的存贷款利率,还直接管理各家专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所有存贷款利率,对利率的种类、档次、浮动幅度、计息方法等都做出了同意严密的规定;但对于同利率有着密切联系的费用成本等问题就置之不理了。二是行政管理法:由于采用的是硬性的管理方法,为确保管理效果,就不得不采用行政手段强行各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执行规定,但这样的效果往往不好。三是静态管理法:在监管管理过程中只分析某一方面的利率执行情况,而忽略了整体的分析比较。
(四)利率管理对象上的问题。中央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的利率管得紧,而对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组织的利率管得较为宽松;对存贷款利率管得较多,而对同业拆借利率、各种债券利率、股票红息率与分红、贴现率等管得较少;对经过申报、批准的社会集资利率管了,而对为经申报、擅自集资的利率没有管。这就带来了很大的弊端:管了的、管得紧的利率比较正常,而没管的、管的少的利率很不正常,因此造成金融机构之间的储蓄大战、利率大战。
三、解决现行利率管制体制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以央行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利率结构体系,这里的基准利率只是中央银行自身必须严格执行的基准利率,主要是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债券利率及再贴现率,是国家和央行根据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目标及经济发展规模制定的资金价格,能在稳定货币的前提下调控金融市场、引导资金流向,因此对于金融组织只有指导意义而无指令作用。也就是说,只要中央银行在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准备金手段的同时,按照宏观调控目标和趋近社会平均利润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利率,就能对所以金融组织的利率起到引导、调控作用。
(二)建立以综合利差水平为基准的利率调节体系。金融组织的经营利润主要来自利差(贷款利率和高于存款利率之差),只要控制了利差,就抓住了问题关键所在。因此,中央银行不必提出统一要求,只需根据社会平均利率水平合理制定、调整综合利差水平,以此作为金融组织的利率控制点,所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组织的存款利率、债券利率等都必须以此为基准进行考核,各金融组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