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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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对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8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减负提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症,直接损害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是现阶段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85号文件下发以来,反响强烈,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同时也对文件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表示了担忧,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也持观望等待态度。规范办学、减负提质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的重大任务,事关《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事关人才培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争论,不观望,不懈怠,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坚决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85号文件转发至所属中小学校,要利用中心组学习、业务学习及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八个严控”、“八个制度”、“八个突破”;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会、家长会、宣传栏、墙报等形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校长、每一名教师、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学生。通过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减负提质共识,使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减负提质工作,提高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要制定实施意见。各地要根据85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地、县制定的实施意见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中小学校要对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效率,为学生搭建展示个性特长的平台,把减负提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突出问题的治理和落实。一是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从今年秋季开始,各地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入学片区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与入学有关联的考试和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和分班的条件或依据;严格落实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一考两用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

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各地不得再组织初中毕业考试,并要严格按省教育厅《考试说明》要求命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允许跨县招生,确实需要的,各市(州、地)要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严格控制。 2011年市(州、地)所辖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省招生名额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半(民族班、宏志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除外),2012年起不再面向全省招生,且面向辖区内初中分配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40%,2012年不低于50%。二是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从事教学活动,即日起立即停止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和随意拖课、增加课时等违规行为;在职教师违规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必须立即停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立即对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坚决刹住和制止。三是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不得组织学生早自习,学校和班级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能通过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变相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利用在校时间加强和改进德育教育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变德育教育缺失的现状。

四要加强特色学校建设,努力办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鼓励学校围绕新课程实施和深化素质教育,结合学校发展历史、现状和发展规划,在学科德育渗透、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社会实践、家庭教育、后进生转化、学生评价等方面大胆探索,既遵循

教育规律,又办出特色、办出风格,形成一校一特色的发展局面,努力提供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教育。

五要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有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以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中心,以高效课堂建设为抓手,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和自主学习能力显著增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为目的,大力开展有效教学模式的实践和探索,确保“减负”与“提质”并举并重、互相支撑,通过“提质”实现“减负”,真正实现“减负”的同时达到“提质”。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范办学、减负提质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制定下发85号文件,是贯彻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是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执行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态度是坚决的,目标是明确的,信心是坚定的。为确保文件精神得到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将建立减负提质举报督办制度,对接到违反85号文件规定的各类举报,按管理权限转到有关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反映较大的举报,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直接进行查处,重大案例向社会公布。对坚决推进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减负提质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较好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将通过简报、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推广,并按照《贵州省规范中小学办学奖惩办法》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设立违规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建立辖区内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制度,明确职能科(处)室牵头负责减负提质具体工作,并将举报电话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印发给所属中小学的所有学生和家长,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地、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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