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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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的概念是什么,农民不愿意土地托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的概念是什么,农民不愿意土地托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的概念是什么,农民不愿意土地托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土地托管”是继土地流转后一种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种发展趋势。

这种模式相对于土地流转而言,收入高也比较省心,无疑是农村老年人和在外务工人员的首选,但是农村为什么不愿意托管呢?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的概念土地流转农民得到的只是租赁的费用,一般以年为基准进行支付,这是农民土地的所有收入;土地托管就相当找一个长期的劳动力去帮我们种地,无论年收入多少,去除托管费用后都交给农民。

农民不愿意土地托管的真正原因:一、托管给别人不放心虽然土地托管的对象是有一定农技知识的人员,他们不仅要懂技术,还要有责任感。

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的农机化发展速度还比较慢,土地耕种主要依靠人工劳作。

土地一旦托管给别人,不是自家土地也没那么上心,大多都是种植收获期忙一下,中间田地的管理,锄草施肥等不到位,导致田地收成也不是很理想。

二、托管费用较高如今在农村,托管费用还是比较高的,再加上一年的化肥种子农药,生产资料的费用+生产劳动力的费用+生产机械的费用,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少的支出。

三、托管困难真正接收土地的人才一般都有较高的素质,他们需要懂技术,能吃苦,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对各个方面的能力要求都比较高,农村这种高素质人才比较少。

农民想找一个靠谱的人托管,确实还比较困难。

四、托管有风险土地托管和流转不一样,土地租赁给别人,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农民都落个清净,不用再去操土地的心,至少这一年是有租赁的收成的。

但是土地托管,一旦遇上干旱、灾涝等自然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有的甚至血本无归,这一年的收入就要为零了。

五、粮食价格不稳定最近两年,粮食价格不稳定,玉米价格一直下跌,一斤才几毛钱,小麦价格也一样。

即便是托管给懂*技的技术人才,粮食产量增收,但是低价卖出去,农民收入依然没有保障。

这也是农民不愿意土地托管的真正原因。

一年虽说托管出去了,还是需要操心,结果也差强人意,除去托管费用,一年也多挣不了多少钱,都不愿意瞎折腾。

农田整合的三种模式

农田整合的三种模式

农田整合的三种模式一、土地经营权入股:将2012年至2028年共17年的土地经营权一次性折价入股;同时鼓励农户股东采用转租或者托管等方式从其他农户手中获取农田,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套措施。

二、转租流转:公司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公司给予农户每亩每年一定的土地使用费(每年7月和12月各支付50%),除此公司不承担任何附加责任;原则上单个地块不少于5亩,且最少一次性签订5年的流转协议;协议期内农户无权干涉公司的生产经营,非因公司欠交土地使用费不得终止协议。

三、土地托管:公司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农户将自有农田委托公司代种代收;公司按照略高于当地平均种植水平的产量给予农户一定数量农产品的均价现金收益保障(每年7月10日-20日进行小麦结算,12月10日-20日进行玉米结算,款项直接汇划至农户指定账户,不发放现金),农户按农业种植基本原料成本折价向公司缴纳一定托管费;首期托管费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一次性缴纳,此后在结算收益时扣除;原则上单个地块不少于5亩,托管协议期不低于5年;协议期内农户无权干涉公司的生产经营,非因公司拖延收益结算不得终止协议。

土地整合后入股农户的安排对于将全部承包田入股的农户(包括参加合作社间接入股的农户但不包括转包后经他户入股的农户),公司承诺如下:1、现金分红保障:第一年保证每亩至少元的保底现金分红,并确保保底现金分红标准此后每年上浮5%;此外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为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60%;如公司当年实际盈利及往年未分配利润均不足以支付保底分红,欠缺部分由日升昌投资全额垫付。

2、创业信贷支持:鼓励农户股东自主创业,对于以农田入股后自主创业的农户,协调金融机构,采用股权质押、联保等多种方式获得信贷支持,确保每户获得不低于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保证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40%,若有超出由公司对超出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3、劳务输出帮扶: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及日升昌投资组织的对外劳务输出,日升昌投资对此承担全程服务,保证每人年收入不低于2万元。

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

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

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经济的推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分析。

一、土地流转的定义及意义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之间通过出租、转包、交换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动。

土地流转的意义在于能够实现农地流转与经济活动的有效结合,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土地流转模式的类型1. 农户直接流转:即农户之间通过自愿协商,直接进行土地流转。

这种模式简单直接,更能保护农户的权益,但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2. 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流转: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将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统一经营管理。

这种模式能够集中土地资源,实现规模经营,提高效益。

3. 土地托管: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由其负责土地的利用和管理。

这种模式能够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适用于农村资源丰富但劳动力稀缺的地区。

三、土地流转模式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土地流转模式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同时,流转土地还可以增加土地流动性,降低农户的风险压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 挑战:土地流转模式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合同执行难等问题。

同时,土地流转还可能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对农村稳定的依赖感,产生一定的社会问题。

四、土地流转模式的地区差异由于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区的土地流转模式也存在差异。

东部地区较为发达,土地流转模式多样化,包括直接流转、土地托管等模式;而中西部地区相对欠发达,土地流转模式相对单一,以农户直接流转为主。

五、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土地流转模式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模式也带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

六、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土地流转模式的实施对农村生态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我国土地流转的七种模式

我国土地流转的七种模式

我国土地流转的七种模式
1、土地转包。

承包方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村内或村外的农户或组织(企业)耕种,土地接包方向原土地承包经营人支付转包费。

转包费绝大多数是浮动的。

或是按一定增长比例逐年递增。

转包费一般一年一付,年初或年终一次性结清。

2、土地置换(互换)。

农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地块进行互相调换,这种模式一般是在农户与农户或经营大户与农户之间产生。

3、土地租赁。

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并收取一定租金,租金的确定和支付大体上与转包类似。

4、反租倒包。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群众意愿和产业化发展需求,将已发包到户的土地租回,有的还利用项目资金进行土地整理,改善农田水利条件,然后再发包或拍租给大户或龙头企业。

5、使用权拍卖。

一般是指“四荒”(荒山、荒沟、荒滩、荒地)使用权拍卖,由乡村出面组织,拍卖所得基本上归乡村所有,使用权拍卖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租赁行为。

6、土地信用合作。

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信用社,对集体荒地和其他资产进行评估,经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组建法人实体,为农民或其他法人代存、代租和托管土地。

7、土地股份合作。

农户将自己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资本投入或折价入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合作社或其他企业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并按章程规定取得股份收益。

土地流转六种方式的优缺点

土地流转六种方式的优缺点

土地流转——六种模式优缺点如何聚土地,有三个步骤,选模式、抓关键、抓运营。

选模式就是你一定要选一个100%挣钱且省心的模式,选好了模式之后你就要抓关键,就要开始着手去做了,这时候你一定要抓关键,抓住关键环节,你才能减少土地拿到手的成本,抓住关键人你才能减少纠纷。

等土地拿到手之后,你就要抓运营,高效的管理办法及省心的运营模式都是盈利的关键。

1、选模式在你动手之前,一定要去选土地运营模式,目前土地运营模式有六种。

按照模式采取人数的多少,第一种:土地承包的模式。

第二种土地信托,也叫土地银行模式。

第三种:土地服务性托管模式。

第四种是土地收益性托管。

第五种是土地半托管。

第六种模式是:农民带着土地入股。

第一种:土地承包。

在做的这种模式应该不陌生了,很多人也是因为流转了300亩地或200亩地来我们平台上找项目的,我就介绍一下这种模式的优缺点。

优点:能完全控制土地,发展什么种植项目自己可以说了算,土地可以集约化、规模化种植。

缺点:前期资金占用量大,雇佣人工,运营成本大(人难管),土地全部集中在你手里头,风险大。

第二种是:土地中介,也叫土地银行。

这种模式是不想种地的农民把土地都给你合作社,你合作社把土地再转租给想租地的农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社挣其中的差价。

优点:自己不承担种植风险转,租给想承包土地的人。

缺点:如何合作社将土地转租不出去,就要合作社去运营这些土地合作社的运营成本就增大。

第三种是土地服务性全托管。

土地托儿所形式,土地服务型全托是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合作社收取服务费,在合同里注明各项附属条件,并向农户保证达到定额的产量。

优点:先收费,后服务,合作社的利益有保障,不承担自然灾害风险。

缺点:农民接受起来慢,而你合作社挣的是只是服务的钱。

就是农民出一定的费用把自己的地托付合作社种植管理(收割单算),而收的粮食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第四种是:土地收益型全托,农民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

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1:出租
出租是指农户将承包来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经营户或企业。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2:转包
转包是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人享有土地承营权使用的权利, 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是次要的土地流转形式。
是指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5:互换 即“物”与“物”交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 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中要有流转双方的完整信息。
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 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 5、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例如违 约责任、合同到期处理办法等。
以上就是店铺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土地流转的模式相互间的不同使得各自 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在使用中力求避开缺点,发挥好它的优点。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 积的亩数)。
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
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 支付。

土地流转模式介绍

土地流转模式介绍

土地流转模式介绍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在特定条件下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土地流转模式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农业经营主体等各方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合理组织和安排的模式。

下面我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流转模式。

1.租赁流转模式:租赁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以租赁方式转让给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

租赁流转模式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分散、规模较小的农户,他们可以通过租赁土地扩大规模、拓宽经营领域。

2.共同经营模式:共同经营模式是指多个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合作经营一块土地。

在这种模式下,各方可以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共享收益和风险。

共同经营模式适用于农户规模小、个体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多方合作达到规模经营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3.公司农场模式:公司农场模式是指由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投资建设的大规模农场。

在这种模式下,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由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统一管理,在经营规模上可以实现大规模、标准化、专业化。

公司农场模式适用于农户规模小、经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参与公司农场的经营,将土地的流转收益最大化。

4.合作社模式:合作社模式是指农民通过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将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集中起来,统一进行经营管理。

合作社模式适用于土地资源分散、规模较小的农户,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实现土地集中经营、规模化经营。

5.股份合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是指通过农户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将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转变为股份,并按照股份的比例享受收益。

股份合作模式适用于农户规模小、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农民参与股份合作社的经营,实现土地流转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6.合作制种模式:合作制种模式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土地使用方签订合作种植协议,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土地,提供技术和劳动力,土地使用方提供土地和资金。

在这种模式下,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土地的流转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总之,土地流转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土地资源、经营主体规模和能力、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

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

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

4、互换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二、农村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农村土地的流转,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国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是为了土地不撂荒,让土地得到更好的综合利用。

然而,区分于不同的流转方式,实际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有所不同。

另外,将农村土地流转之后,当事人约定的流转期限是不能超过该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近年来农民纷纷抛弃种植业,转而投向城市打工。

农村的土地因为无人耕种而闲置下来,这时出现了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等土地利用模式。

那种模式对农民更有利呢?请仔细阅读下文。

1、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通俗讲,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租出去,农民收租钱。

2、土地托管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通俗讲,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租出去,农民收租钱。

目前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3、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

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

通俗讲,土地入股就是将农民的土地折算成股份入股合作社。

比如你家有10亩土地,你以这1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经营、管理、核算,最后扣除生产成本、公积金、风险金等提取费用,剩余部分按10亩地折合后的相应股份,给予分红。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土地入股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土地入股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 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文:赵财神(转载无需联系管理员,保留词条即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联合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该条有两个基本含义:第一,入股应在承包户之间进行,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工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

土地入股模式。

入股模式被看成合作社最高级形式,农民用土地作股加入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合作社未来的主要运营模式。

优点是:合作社和农民共担风险,不占用大量资金。

此方式以上海奉贤模式较为典型: 上海奉贤的做法是:一是规定入股农户的最低收益保障数额,每亩土地的最低收益为400 元,每亩土地的最低分红为200 元; 二是规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顺序及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底,奉贤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350 家,带动参与农户数额为6.5 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各类农产品总额大约22 亿元,比上年增7.3%,利润1.12 亿元,而由合作社统一购销金额达16.8 亿元,约占总额的76%,同比增长8.4%。

上海奉贤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典型的三大特征:一是合作社的产业类型齐全,除传统的粮食、蔬菜、水果、花卉外,农家乐和营销类合作社发展迅速,达到29 家,占总数的8%; 二是合作社组织形式多元化,采取“合作社+ 基地+ 农户”和“合作社+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前两种占了总数的80%; 三是合作社运行质量逐年稳固提高,运行情况良好和较好的合作社有200 多家,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三权分置”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之间实行权利分置、责任明晰、利益联结、有序流转的制度安排。

在“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流转方式既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可以带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主要包括有偿流转、无偿流转、托管经营、资本合作、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

下面将主要从这几种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一、有偿流转有偿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通过交易等形式,按照一定的价款成交的行为。

在这种流转方式下,承包方和流转方在签订协议时,一般会约定好流转土地的面积、期限、价格以及流转后的土地权益关系等内容,以确保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有偿流转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来确定流转的价格,对于原土地承包者来说,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对于流转方来说,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无偿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不以价款方式交易,而是通过协商一致、互利共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行为。

这种流转方式下,流转方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力、技术、资金等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则通过流转去减轻经营压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无偿流转在“三权分置”模式下,是一种常见的土地流转方式,其主要优势是可以有效地促进土地资源的整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农村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流转双方的资源配置不平衡、流转单一性过大,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以保障流转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托管经营托管经营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流转方将流转土地托管给承包方进行经营,并按照协议约定向承包方支付一定的托管费的行为。

托管经营方式是一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的实际经营活动分离的流转方式,通过托管经营可以使承包方不再实际承担土地的生产经营风险,减少了对于资金、技术和市场的依赖,同时使承包方可以获得一定的托管费作为经济收入。

2023年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真题及答案解析[问答题]1.某村经过土地托管、入股,以及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壤酸性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肥,田间管网,水利设施,泵站等建设,抵抗10年一遇灾害。

坡面平整,农田防护林等(江南博哥)),增加小农户的收入。

<1>.分别从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的生产经营模式分析,土地的“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2>.结合案例,分析高标准农田有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1.(1)土地三权分置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并逐步完善“三权”关系。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所有的具体实现形式,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地经营权。

(2)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都是土地经营权放活的表现形式,并未改变土地三权分置的本质,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承包权仍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农户)所有,土地经营权不断放活,以提高土地经营的效率和产出效益。

(3)但是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在实践中还存在明显区别:①对于土地托管而言,土地“三权”均不发生转移,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还实实在在地掌握在农户手中,农户可以自由选择将生产经营决策、农资购买、田间管理、产品处置等涉及土地经营权的一项或多项交由托管方代为行使,形成半托管或全托管关系,自己保留对土地经营的干预控制,并可自由退出托管关系;②对于土地入股而言,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不发生转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由于土地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承包方依法采取入股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土地流转方式有几种

土地流转方式有几种

⼟地流转⽅式有⼏种⼟地流转是保留了⼟体的所有权,⽽将⼟地的使⽤权进⾏转让的⾏为。

其⽬的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农村⼟地,发展农业规模经济。

那么⼟地流转⽅式有⼏种呢?店铺⼩编将在下⽂中为⼤家介绍⼟地流转有哪些⽅式。

⼀、⼟地流转的⽅式有⼏种?1、⼟地转包:指承包⽅将⾃⼰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地承包经营权以⼀定期限转给同⼀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产经营。

⼟地转包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转包⽆需经发包⼈许可,但合同需向发包⼈备案,承包⽅将⼟地交他⼈代耕不⾜⼀年的除外,将承包地交由他⼈代耕的,由于代耕⼈通常是⼟地承包⼈的⽗母、兄弟或者其他亲戚朋友,请⼈代耕只是⼝头打个招呼,因此可以不签订书⾯合同。

2、⼟地转让。

是指承包⽅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地承包经营权以⼀定的⽅式和条件转移给他⼈的⾏为。

⼟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

转让后原⼟地承包关系⾃⾏终⽌,原承包⽅承包期内的⼟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已在⾮农产业就业并有⽐较稳定收⼊的农户⾃愿放弃承包地,⼀般采⽤这种转让⽅式,转让必须经发包⽅同意才可进⾏转让。

3、⼟地出租。

是指承包⽅作为出租⽅,将⾃⼰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地承包经营权以⼀定期限租赁给他⼈从事农业⽣产经营,并收取租⾦的⾏为。

⼟地转包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农户同其他集体所有制组织农户发⽣的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出租后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继续履⾏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负责。

4、⼟地互换。

是指⼟地承包经营权⼈将⾃⼰的⼟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使,⾃⼰⾏使从他⼈处换来的⼟地承包经营权。

⼀般都是承包⽅之间为⽅便耕作或者各⾃需要,对属于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在⾃愿的基础上,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有份的承包经营权进⾏的微调。

农用地流转几种模式

农用地流转几种模式

农用地流转几种模式1.地租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所有权仍归农户所有,但农户将土地自愿租赁给他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租赁双方约定租金和时间,在一定期限内,承租人可以使用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并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租金。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土地所有权人获取土地租金收入,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土地股份合作模式:该模式是指农户将土地股份以股份的形式转让给农业经营主体,由农业经营主体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经营。

农户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股东,共享经营所得。

这种模式能够动员和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

同时,农户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也能够分享土地租金收入。

3.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成的经济组织,通过资本出资、劳动或土地入股的方式将自己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与合作社资本进行有效整合,共同开展农田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

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入股合作社,并通过合作社以集约化方式开展农业生产。

这种模式能够提供农民群体共同经营的机会,促进农业生产合作与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4.土地托管模式:该模式是指农户将自己的农用地托管给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由其负责土地管理和经营。

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托管协议,约定土地的托管期限、托管费用和管理要求等。

农户获得一定的托管费用,同时也免去了土地管理和经营的压力。

农业经营主体则获得了土地资源,能够进行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并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

每一种农用地流转模式都有其适用的场景和特点。

通过农用地流转,不仅能够有效调整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用地流转过程中,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流转过程的监管和保护,确保农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农民培训和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农业经营能力和意识,使农用地流转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潜力。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流转成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与农村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途径。

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实施的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评价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天津“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成为了必然趋势。

在天津市,不同地区实施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差异性,这些差异化的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深入研究,评估其对农户增收的贡献,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综述了解国内外土地流转模式及对农户增收的影响;其次,收集天津市各区县的土地流转数据及“失地”农户的收入数据;最后,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四、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分析1. 家庭承包经营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以农民为主体,以合作社为平台,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4. 土地流转市场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流转,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户增收效果评价1. 家庭承包经营制:该模式下,农户通过自主经营,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实现了增收。

然而,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增收效果有限。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该模式下,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实现了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有效促进了农户增收。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下,农民通过合作社平台整合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7.协议的生效日;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为你推荐】租房合同租房协议书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两证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其中一个要点是缩少城乡居民经济差异,为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农村实行承包制,我们今天要说的土地流转就是跟土地承包有一定的关系。

土地还是农民的,但是使用权给了土地承包者,然后土地承包者根据所获收入给农民分红。

它的优点在于通过专业化、集中化的优势让土地发挥最优的作用,农民也能获取相对丰厚的回报。

下面我们对“▲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进行深入的讲解。

▲一、土地流转的含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二、土地流转模式1、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

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

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

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土地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有哪些区别

国有⼟地使⽤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股有哪些区别我国国有⼟地使⽤权的取得⽅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股这四种⽅式。

⽽与此相对应的⼟地使⽤权类型有国有划拨⼟地使⽤权、出让⼟地使⽤权、承租⼟地使⽤权以及作价出资或⼊股⼟地使⽤权这四种类型。

那么国有⼟地使⽤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股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国有⼟地使⽤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股有哪些区别第⼀种,是国有⼟地使⽤权划拨取得⽅式的划拨⼟地使⽤权。

⾸先,国有⼟地使⽤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地使⽤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后该⼟地归其使⽤,或者⽆偿交付该⼟地给使⽤者使⽤的⾏为。

此种⽅式下的⼟地使⽤权即是划拨⼟地使⽤权,系⼀种⽆偿的政府⾏政配置⽅式,且除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年限的限制,因⽽,划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未经批准,⼟地使⽤者不得转让划拨⼟地使⽤权。

第⼆种,是出让⼟地使⽤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式取得的⼀种国有⼟地使⽤权。

⽤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的,须采⽤招标拍卖挂牌的⽅式才可以取得此种⼟地使⽤权。

出让⼟地使⽤权根据法律规定,按⽤途分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地年限是70年;⼯业⽤地、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综合或者其他⽤地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年限是40年。

第三种,是承租⼟地使⽤权,顾名思义,是通过国有⼟地租赁⽅式取得的⼀种国有⼟地使⽤权。

承租⼈按约定⽀付⼟地租⾦的,并依法领取该租赁国有⼟地使⽤权权属证书,且依约完成协议中所要求的开发建设⼯程的,经相关部门同意或依照协议内容,可进⾏转租、转让以及抵押等⾏为。

但须依法进⾏登记,便于⼟地⾏政主管部门进⾏国有⼟地管理。

所以,承租⼈享有对该租赁⼟地的使⽤权权益、收益权权益和部分处置权权益。

第四种,是作价出资或⼊股⼟地使⽤权。

土地常识:国有土地转让的七种基本方式

土地常识:国有土地转让的七种基本方式

土地常识:国有土地转让的七种基本方式《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

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1)作价出资(入股)。

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经营。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3)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转让土地1096271宗,面积242934公顷;2000年土地转让宗数比1993年增加415591宗,年均增加59370宗,土地转让面积增加41349公顷,年均增加5907公顷。

(4)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出租土地1397319宗,面积147861公顷;2000年土地出租宗数比1993年增加254948宗,年均增加36421宗数,出租面积增加26366公顷,年均增加3767公顷。

(5)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划拨土地1702157宗,面积708962.99公顷;2000年划拨土地宗数比1993年减少6406宗,年均减少915宗,面积减少9181公顷,年均减少1312公顷。

土地流转经营范围

土地流转经营范围

土地流转经营范围一、什么是土地流转经营?土地流转经营是指农民通过出租、承包、入股等方式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交给其他人或组织,由其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土地流转经营范围1. 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给其他人或组织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

2. 出租经营出租经营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出租给其他人或组织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出租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

出租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

3. 入股合作入股合作是指农民与其他人或组织合作,在共同投资的基础上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其中,农民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其他方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资源。

4. 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指将多个小型耕地整合成大块耕地,由专业化的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规模化经营。

这种形式适用于规模小、效益不高的农村经济组织。

5. 合作社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组成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等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在土地流转方面,合作社可以与其他人或组织签订合同,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进行规模化经营。

6.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具有相同生产特点或生产需求的农民自愿结成的法人组织。

这种形式适用于规模小、技术水平较低的农村经济组织。

7. 种植大户种植大户是指通过购买或租赁土地,在规模化种植中实现利润最大化。

这种形式适用于拥有一定资金和管理能力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

三、土地流转经营存在的问题1. 土地资源流失由于土地流转经营,部分耕地被改变了用途,导致原本可耕种的土地变得无法再次利用。

同时,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过度开垦土地,导致环境破坏。

2. 农民利益受损在土地流转经营中,一些农民因为缺乏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地管理自己的土地,导致收益下降。

同时,由于土地流转价格过低,一些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很低。

3. 农业生产质量下降由于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使用大量化肥、农药等化学品,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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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
近年来农民纷纷抛弃种植业,转而投向城市打工。

农村的土地因为无人耕种而闲置下来,这时出现了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等土地利用模式。

那种模式对农民更有利呢?请仔细阅读下文。

1、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通俗讲,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租出去,农民收租钱。

2、土地托管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通俗讲,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租出去,农民收租钱。

目前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全程托管
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
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
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
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3、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

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

通俗讲,土地入股就是将农民的土地折算成股份入股合作社。

比如你家有10亩土地,你以这1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经营、管理、核算,最后扣除生产成本、公积金、风险金等提取费用,剩余部分按10亩地折合后的相应股份,给予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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