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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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我镇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由XX同志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镇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镇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镇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障,保障辖区内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各村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领导小组,村上由村主任任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协调员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合政府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农村公路的
“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村公路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3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柱、路名牌、急弯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我镇共有11条村道路、5条镇道路,村道路养护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养护,镇道路由乡镇人民政府养护,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社自行解决管护。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有机具,养护做到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无违法建筑物,路肩硬化到位、交通标志齐全、绿化栽植到位。
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整洁,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危桥。沿线设施和交通标识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监督管理
镇政府负责对行政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考核督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年度考核、年终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查。
村委会对管护人员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并通过每季度一次例会及时点评通报当季度的农村公路管理质量和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与村养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突出、管护到位的村,给予养护人员表彰奖励。
所有养护路段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考核内容及办法
1.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不达标的实行倒扣分,保持路面整洁,发现路面不干净,每处扣1分。
2.整理路肩、边坡,路肩平整度,路肩、边坡培土密实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每1000米扣1分。
3.桥栏杆、道口桩等缺损,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的,扣1分/处。
4.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桥梁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村委会护路办公室。未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的或发现桥梁存在隐患未采取临时安全设施,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5.公路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病害,未及时发现并及时维修的,扣1分/处。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目标是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树枝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或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及摆摊设点;集镇段无摊外摊、店外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公路两侧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无公路打谷晒粮、焚烧秸秆;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
(二)路政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镇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1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公路桥梁山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有一处扣1分。
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如出现打谷晒场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扣1分。
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杜绝出现违法建(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距离为公路边沟沟外缘起,没有边
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区域。
(三)路政安全处理
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路产路权的案件,由村委会相关人员现场劝阻、制止、力争消灭在萌芽状态;
2.对路政案件,村委会相关人员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非法状态的,报政府办公室,由其公安、监管、国土等部门,会同镇交管办联合查处;
3.村委会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存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落实。
四、奖惩办法
1.对季度考核、半年度及年终考核进入前三名的村,镇政府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
2.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按照养护人员的总人数的2%评出现金工作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3.对各村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分按1元计算,所扣分值换成金额后在下拨的养护费用中扣减。
4、对养护不到位,综合考核评定低于80的村,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并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