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编制单位: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及受益区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马龙区结合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际,决定在新楼房小流域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

(二)项目建设组织单位:马龙区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马龙区马鸣乡新楼房村委会

(四)建设年限: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梯田工程397.76hm2(含生物埂20650m),水土保持林0.89hm2,封育治理2204.84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新建提水泵站2座、水泵设备3套、抽水管道3.73km、镇墩20座,50m3蓄水池4座、100m3蓄

水池9座、200m3蓄水池8座、500m3蓄水池2座,输水管道共123.80km(其中常规灌溉片区管道11.05km,喷灌片区干管8.56km、喷灌片区分干管9.17km、支管17.72km、毛管77.30km),闸阀井77座,水肥室及附属设备4套,新建机耕道路12.97km,栽植双排行道树6.23km,机耕道路排水沟14.02km,砼涵管95m,沉砂井39口,下田口259处,会车平台32处;小流域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40m2。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347.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096.12万元,林草措施14.11万元,封育治理措施20.36万元,其他治理措施1.10万元,独立费用147.84万元,基本预备费68.39万元。

二、以奖代补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本工程的建设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行以奖代补工作模式,投资、任务、责任全部到建设主体,由建设主体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体兑现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账制。

(一)以奖代补建设范围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实施方案》和本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

理范围为本次以奖代补工程建设范围。

(二)措施类型

详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项目建设主体

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依据批复的《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实施方案》和本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涉及的乡镇、村、组进行公告后,由村组集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申报,作为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试点工程的建设主体,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管理负总责。工程建设涉及施工队伍的选择由建设主体自行负责,监理单位的选择由马龙区水务局负责,费用由建设主体承担。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主体按要求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首先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再向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申报,建设主体在申报以奖代补工程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任务。

(五)签订协议

建设主体选择后,由马龙区水务局与建设主体签订以奖代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的建设内容、奖补标准、产权归属、执行进度和建设标准、监督和验收程序、资金兑现要求

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六)工程质量管理

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应加强项目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马龙区水务局应派驻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质量问题的,一律不得兑付以奖代补资金,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七)项目验收

工程完工后向马龙区水务局提交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马龙区水务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年度实施方案、申报表、签订的协议,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保〔2016〕245号),对申请奖补资金的建设内容进行现场初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兑付以奖代补资金,并责令建设主体限期整改,整改到位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要落实各项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八)项目报账

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账制,马龙区水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同时将工程验收和奖补资金等情况在门户网站、有关乡镇和村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验收资料填写“报账申请表”,会同所有验

收资料一起报区水务局审核;区水务局收到建设主体的“报账申请表”及验收资料后要及时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法人签字盖章报区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的拨付;区财政局收到经区水务局审核的“报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区财政局法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向区水务局“零余额账户”划拨奖补资金,区水务局迅速向建设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九)落实管护责任

针对不同类型的水土保持设施,明确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护责任,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到实处,明确管护责任,实现经营权与管护责任相统一。

附件: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资金奖补标准及奖补金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