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完整word版)湖北18序列定额章节说明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总说明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
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
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
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湖北省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完整版本)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6)道路工程 (10)说明 (10)第一章路基处理 (11)说明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2)第二章道路基层 (12)说明 (12)工程量计算规则 (13)第三章道路面层 (13)说明 (13)工程量计算规则 (14)第四章人行道及其他 (15)说明 (15)工程量计算规则 (15)第五章交通管理设施 (16)说明 (16)工程量计算规则 (16)桥涵护岸工程 (17)说明 (17)第一章桩基工程 (18)说明 (18)第二章混凝工程 (22)说明 (23)第三章砌筑工程 (24)说明 (24)工程量计算规则 (25)第四章挡墙、护坡 (25)说明 (25)工程量计算规则 (25)第五章立交箱涵工程 (25)说明 (25)工程量计算规则 (26)第六章装饰工程 (26)说明 (26)工程量计算规则 (27)第七章其他 (28)工程量计算规则 (28)隧道工程 (28)说明 (29)第一章遂道岩石开挖 (30)说明 (30)工程量计算规则 (31)第二章岩石遂道衬砌说明 (32)工程量计算规则 (33)第三章盾构掘进 (34)说明 (34)第四章管节顶升 (37)说明 (37)工程量计算规则 (37)第五章遂道沉井 (38)说明 (38)工程量计算规则 (38)第六章地下连续墙 (39)说明 (39)工程量计算规则 (40)第七章混凝土结构 (40)说明 (40)工程量计算规则 (41)第八章地基监测 (41)说明 (41)市政管网 (42)说明 (42)第一章管道铺设 (43)说明 (43)工程量计算规则 (45)第二章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46)说明 (46)工程量计算规则 (47)第三章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47)说明 (47)第四章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48)工程量计算规则 (49)第五章顶管 (49)说明 (49)工程量计算规则 (51)第六章构筑物 (52)说明 (52)工程量计算规则 (55)第七章设备安装 (56)说明 (56)工程量计算规则 (60)第八章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61)说明 (61)工程量计算规则 (62)钢筋工程 (62)说明 (63)工程量计算规则 (65)拆除工程 (67)说明 (67)工程量计算规则 (6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68)说明 (68)第一章排水、降水工程 (68)说明 (68)工程量计算规则 (69)第二章混凝土模板工程 (69)工程量计算规则 (70)第三章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杆件、挂篮 (71)说明 (71)第四章打拔工具桩、支撑 (75)说明 (75)工程量计算规则 (76)第五章围堰、筑岛、船上抛石工程 (77)说明 (77)工程量计算规则 (78)第六章洞内施工通风、供水、拱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79)说明 (79)第七章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80)说明 (80)附录 (81)说明 (81)总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定额统一基价表》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定额计价。
湖北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2结构2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湖北省市政工程定额规范
市政工程总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定额统一基价表》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定额计价。
二、本定额适用湖北省境内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工程编制预算控制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
上册包括:“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中册包括:“市政管网工程一;下册包括:“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土石方工程执行《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相应定额子目。
本定额的册、章、节划分是参照《规范》设置的,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劳动组织、施工工艺和合理的工期编制的,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分技术等级,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定额的含义定额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施工工艺、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等因素,计算得出的施工各项工作的单位工程量、材料消耗量和劳动工时等指标。
2.定额的编制和修订3.定额的构成湖北18定额由编码、名称、单位、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要素组成。
其中,编码是指定量工程的唯一标识,名称是指定量工程的名称,单位是指定量工程的计量单位,工程量是指定量工程的数量,人工费是指定量工程的人工费用,材料费是指定量工程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是指定量工程的机械使用费用。
4.定额的分类5.定额的计算规则人工费的计算规则:按照工种、工时和工资标准来计算。
工种是根据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工种分类,工时是指每个工种所需的标准工时,工资标准是指每个工种的劳动力工资标准。
人工费=工种A的工时×工种A的工资标准+工种B的工时×工种B的工资标准+...+工种N的工时×工种N的工资标准。
材料费的计算规则:按照工程量和材料单价来计算。
工程量是指工程项目中所需的材料数量,材料单价是指每个材料的单价。
材料费=材料A的工程量×材料A的材料单价+材料B的工程量×材料B的材料单价+...+材料N的工程量×材料N的材料单价。
机械使用费的计算规则:按照机械使用量和机械使用费率来计算。
机械使用量是指机械在工程项目中的使用量,机械使用费率是指每个机械的使用费率。
机械使用费=机械A的使用量×机械A的使用费率+机械B的使用量×机械B的使用费率+...+机械N的使用量×机械N的使用费率。
通过以上的计算规则,可以得出工程项目的施工定额,为施工过程提供了科学、准确和合理的参考指标。
总结起来,湖北18定额是指在湖北省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一定的计算规则来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定额。
定额的编制和修订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编制过程严格科学,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湖北省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完整版本)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5道路工程8说明8第一章路基处理9说明9工程量计算规则10第二章道路基层10说明10工程量计算规则11第三章道路面层11说明11工程量计算规则12第四章人行道及其他12说明12工程量计算规则12第五章交通管理设施13说明13工程量计算规则13桥涵护岸工程14说明14第一章桩基工程15说明15工程量计算规则18第二章混凝工程19说明19第三章砌筑工程20说明20工程量计算规则21第四章挡墙、护坡21说明21工程量计算规则21第五章立交箱涵工程21说明21工程量计算规则22第六章装饰工程22说明22工程量计算规则23第七章其他23工程量计算规则23隧道工程23说明24第一章遂道岩石开挖25说明25工程量计算规则26第二章岩石遂道衬砌说明26工程量计算规则27第三章盾构掘进28说明28工程量计算规则30第四章管节顶升30说明30工程量计算规则31第五章遂道沉井31说明31工程量计算规则32第六章地下连续墙32说明32工程量计算规则33第七章混凝土结构33说明33工程量计算规则34第八章地基监测34说明34市政管网34说明35第一章管道铺设36说明36工程量计算规则37第二章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38 说明38工程量计算规则39第三章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39说明39第四章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39说明39工程量计算规则40第五章顶管41说明41工程量计算规则42第六章构筑物43工程量计算规则45第七章设备安装47说明47工程量计算规则50第八章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51说明51工程量计算规则52钢筋工程52说明52工程量计算规则55拆除工程56说明56工程量计算规则5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57说明57第一章排水、降水工程57说明57工程量计算规则58第二章混凝土模板工程58说明58工程量计算规则59第三章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杆件、挂篮60 说明60第四章打拔工具桩、支撑63说明63工程量计算规则64第五章围堰、筑岛、船上抛石工程65工程量计算规则66第六章洞内施工通风、供水、拱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66说明66第七章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67说明67附录68说明68总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定额统一基价表》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定额计价。
【湖北】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2013 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 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 元,工日;技工92.00 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 元/工日。
2.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整理)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
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18定额是指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指标与材料消耗定额,是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定额的基础,用于计算工程项目的工时、材料和费用等。
以下是关于湖北18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1.定额的概念与作用:•定额是建筑工程中计算工作量的一种标准,具有计价、工效和工期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定额可以根据施工过程和材料消耗等特点,科学合理地计算出施工任务所需的工程量及资源消耗;•定额的编制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结合施工实践和经验而制定的。
2.计算规则:•湖北18定额分为主要工程量和配合工程量两部分;•主要工程量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等;•配合工程量包括各种建筑设备的安装、砌筑、脚手架、施工电梯等;•每一个工程量都有固定的计算规则,例如土方开挖定额按土方开挖量计算,混凝土浇筑定额按混凝土的用量计算;•定额还包括材料消耗的计算规则,例如钢筋定额按钢筋的用量计算,砂浆定额按砂浆的用量计算;•定额通常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编制,包括定额编号、工程量单位、计算公式、定额系数等内容。
3.定额系数的应用:•定额系数是为了考虑不同施工条件和特殊要求,进行修正和调整,使定额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实际情况;•定额系数分为材料定额系数、工效定额系数和特殊定额系数等;•材料定额系数考虑了材料浪费因素,反映了材料消耗的实际情况;•工效定额系数考虑了不同施工环境、工艺条件和施工要求对工作效率的影响;•特殊定额系数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工程情况,例如特殊工地、施工难度大或环境复杂等。
总之,湖北18定额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计划、资源调配和工程费用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在使用定额时,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定额,合理设置定额系数,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经济效益。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 )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三 ) 施工机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租赁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 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得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单价中.(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7)税费: 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大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本省的相关定额规定计取.2.仪器仪表使用费: 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 ) 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工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企业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元或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8.检验试验费: 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建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的材料等费用.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 1.5%-2.5%计提.11.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保险费用.12.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建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企业管理费中未考虑塔吊监控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 ) 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 一 ) 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 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更新和安装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的费用等.该费用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包含: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垃圾清运(指至场内指定地点)、现场防火等;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层作业防护等用;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不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_2011)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内容.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湖北省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完整版本)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5)道路工程 (9)说明 (9)第一章路基处理 (10)说明 (10)工程量计算规则 (10)第二章道路基层 (11)说明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2)第三章道路面层 (12)说明 (12)工程量计算规则 (13)第四章人行道及其他 (13)说明 (13)工程量计算规则 (13)第五章交通管理设施 (14)说明 (14)工程量计算规则 (15)桥涵护岸工程 (15)说明 (15)第一章桩基工程 (16)说明 (16)工程量计算规则 (19)第二章混凝工程 (20)说明 (20)第三章砌筑工程 (22)说明 (22)工程量计算规则 (22)第四章挡墙、护坡 (22)说明 (23)工程量计算规则 (23)第五章立交箱涵工程 (23)说明 (23)工程量计算规则 (23)第六章装饰工程 (24)说明 (24)工程量计算规则 (25)第七章其他 (25)工程量计算规则 (25)隧道工程 (26)说明 (26)第一章遂道岩石开挖 (27)说明 (27)工程量计算规则 (29)第二章岩石遂道衬砌说明 (29)工程量计算规则 (30)第三章盾构掘进 (31)说明 (31)工程量计算规则 (33)第四章管节顶升 (34)说明 (34)工程量计算规则 (34)第五章遂道沉井 (35)说明 (35)工程量计算规则 (35)第六章地下连续墙 (36)说明 (36)工程量计算规则 (36)第七章混凝土结构 (37)说明 (37)工程量计算规则 (37)第八章地基监测 (38)说明 (38)市政管网 (38)说明 (38)第一章管道铺设 (40)说明 (40)工程量计算规则 (41)第二章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42)说明 (42)工程量计算规则 (43)第三章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43)说明 (43)第四章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44)说明 (44)工程量计算规则 (45)第五章顶管 (45)说明 (45)工程量计算规则 (47)第六章构筑物 (48)说明 (48)工程量计算规则 (50)第七章设备安装 (52)说明 (52)工程量计算规则 (55)第八章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56)说明 (56)工程量计算规则 (57)钢筋工程 (57)说明 (58)工程量计算规则 (60)拆除工程 (61)说明 (61)工程量计算规则 (6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62)说明 (62)第一章排水、降水工程 (63)说明 (63)工程量计算规则 (63)第二章混凝土模板工程 (64)说明 (64)工程量计算规则 (65)第三章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杆件、挂篮 (65)说明 (65)第四章打拔工具桩、支撑 (68)说明 (69)工程量计算规则 (70)第五章围堰、筑岛、船上抛石工程 (71)说明 (71)工程量计算规则 (72)第六章洞内施工通风、供水、拱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73)说明 (73)第七章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73)说明 (73)附录 (74)说明 (74)总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定额统一基价表》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定额计价。
【湖北】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湖北18定额脚手架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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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湖北18定额是指湖北省内公开招标施工工程中确定的一套工程量清单定额,用于计算施工项目工程量及费用。
下面将对湖北18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湖北18定额的结构湖北18定额主要包括清单索引、工程量清单、工料设备定额三个部分。
1. 清单索引:清单索引列出了涉及的所有工程量清单编号及名称,方便工程师查阅和使用。
2.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方面划分的,明细列出了每一项工程量以及计算规则。
3. 工料设备定额:工料设备定额是根据工程所需材料、人工、机械等的市场价格和规范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的。
二、湖北18定额的计算规则湖北18定额的计算规则主要涉及到工程量的计算和费用的计算两个方面。
1.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1)长度和面积的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计量单位,如米、平方米等进行计算。
(2)体积的计算:根据实际形状和尺寸,采用合适的计量单位,如立方米等进行计算。
(3)重量的计算:根据工程材料的重量进行计算,常用计量单位如吨等。
(4)时间的计算:根据施工周期和工人数量进行计算,常用计量单位如人天等。
2. 费用的计算规则:(1)人工费用的计算: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人员的工作时间、薪资标准和加班情况计算。
(2)材料费用的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材料的用量和市场价格计算。
(3)机械设备费用的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市场租赁价格(或购买价格)计算。
(4)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难度程度,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管理费和利润。
三、湖北18定额的使用注意事项1. 湖北18定额只适用于湖北省的公开招标施工工程,不同省份可能存在不同的定额体系和计算规则,因此在进行其他省市的工程计算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2. 使用湖北18定额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计量和造价计算基础,对工程量清单和定额进行正确的理解和运用。
3. 在进行工程计算时,需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判断工程量清单的适用性,有需要时可以进行调整和修订。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1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执行18定额是指对工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办公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要求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支付的一种薪资计算方式。
下面是湖北18定额的计算规则:
1. 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标准18定额计算标准。
2. 按照工作时间计算薪资,一般为8小时/天,每周工作5天。
3. 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有可能调整。
4. 其他福利按照企业制定的规定支付,比如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交通补贴、伙食补贴、津贴等。
5. 每月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薪资。
6. 办公费用按照企业的规定给予报销。
7. 住房补贴一般按照当地租房市场情况、员工工作岗位、学历和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8. 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按照企业的规定扣减工资。
9. 企业应该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该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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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时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该按其围护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该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按其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面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商店、车站、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 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m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蓬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雨蓬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m以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即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堆放或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