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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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一、农机安全生产现状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机化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业机械保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化水平稳步提高,至2007年底,日照市农业机械总值达到23.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56.3万千瓦,拖拉机19.9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662台、小四轮拖拉机12264台、手扶拖拉机181706台,联合收割机246台,各类配套农机具32.7万台(套)。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也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不安全隐患。近几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视,我们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要求,重点抓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专项整治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效地杜绝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减少了一般事故发生,从未发生过重特大农机事故,但农机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且不容乐观。
农机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拖拉机无牌证驾驶、不按时参加年检违章现象严重,全市拖拉机牌证率仅占保有量的23.3%,其中手扶拖拉机牌证率仅占保有量的20.85%,大量的手扶拖拉机长期无牌无证作业,这些操作手,一不懂机械原理、二不懂驾驶技术,一旦遇到情况,往往是束手无策,极易造成农机事故。
2、违章超载现象严重,拖拉机在从事运输业中,严重超载是一种普遍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危害较大的事故隐患。近几年有很多驾驶人员为了追求过高运费,私自加高拖斗,增加装载容积,严重者在原拖斗基础上加高2、3倍,严重超载不仅会加速机械磨损还会引发故障和轮胎爆炸等险情,由此而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3、拖拉机违章载人现象非常严重,有的驾驶员无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经常违章载人,拖拉机已成了农村村民赶集、进城务工、走亲访友、甚至接送小学生上学的主要交通工具,一台手扶拖拉机少则载3、5人,多的十几人,且多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由此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所以安全隐患极大。
二、农机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分析我市农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没有造成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致使部分领导对抓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谈不上群众、农机手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的把我们的正常依法管理,说成是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从而造成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难的现象。
2、由于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农村,面广量大,它既能抽水打场,又能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既能从事农田作业,又能从事公路运输;由于农业机械的这些固有特点,增加了农机安全监督工作的难度。
3、农机安全管理组织网络不健全、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和装备差。我市专职农机监理人员仅有60人;每个区县仅有2、3辆面包车作为工作用车,但还不能专用;乡镇、村两级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薄弱,有的被撤消合并,没被撤消的也名有实无,人员在编不在岗,主要从事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常年不能从事农机管理工作,致使乡镇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无人管无人问;更谈不上村级农机管理组织,即便有的村指定农机安全员,但也因无法解决经济报酬而无法开展管理工作。更没有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县、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去。
4、农机安全管理缺少应有的执法手段,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法律主体地位,但没有授予道路检查权。抓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消除“黑车非驾”,纠正各种违章,很大程度上是靠路检路查实现的,可是法律规定农机部门没有道路检查权,虽然有些地方性法规给了一些执法空间,但执行起来也不是理直气壮,有时还会受到有关部门制约,所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农业机械的各种违章行为不能及时查处和纠正。
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1、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抓好拖拉机及驾驶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们本地实际情况,重点突出手扶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抓源头管理。主要做好县、乡政府领导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进村入户,上门服务,从源头上消除无牌证行驶现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强化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加大对农机安全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作业、超载超速、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同时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
3、加强拖拉机强制保险工作,减少因农机事故造成的机手经济损失。由于农机拥有者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大的农机事故,肇事者就会面临倾家荡产的灭顶之灾,而受害者也由于得不到经济赔偿及时救助而酿成惨剧。为了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呼吁机手积极参加拖拉机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让机手明白,买了保险可解除他们因农机事故而产生的经济后顾之忧。
4、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指示精神,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重点建立完善基层农机管理组织,理顺乡镇农机管理机构,保持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使县区、
乡镇农机执法人员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得到保障,以增强县区、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四、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中,确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并把各项管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
2、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一是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将农机监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增加人员编制,改善农机装备建设,争取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设立农机安全监理分站,使之尽快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要解决农机部门无上路权问题,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或建立“农机警务室”、“农机巡回法庭”等管理模式,把农机监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拖拉机交强险实施多年来,举步维艰,一直得不到有机户的认同,特别是手扶拖拉机驾驶员的认同,主要问题之一是保费太高,手扶拖拉机主要从事农田作业,其作业时间短、作业量少、无经济收入、车速低、易操作、事故发生率低等特点,与较高的保费不相符。建议细划车型,降低保险保额、保费。学习外地好经验、好做法,有些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利用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对拖拉机交强险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国家惠农政策,减轻机手经济负担。
4、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农机安全管理职责和职权,以更好地发挥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从而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