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指导
5.帮助。帮助是行政机关通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 某种便利的条件,引导行政相对人实施符合行政 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 行政机关因其所处的优越地位使其掌握许多政治、 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资讯,而行政相对人因处于行 政被管理的地位,具有天然的被动性。如果行政 机关在行政相对人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时 给予必要的帮助,必然可以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 为朝行政机关确定的管理目标方向发展。
五、 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
1、、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指导的法律授权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 意见:一种是只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即可,一 种是必须有行政行为法上的依据。 对行政指导这种新型的行政行为,只要有组织 法上的依据即可,而不必强求一定要有具体行 为法上的依据,也即以组织法为其最后的保留 领域,如果对行政指导仍坚持传统的法律保留 原则,那么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
六、行政指导的责任约束
对行政指导的责任约束应考虑具体情形: 第一,行政指导本身没有任何瑕疵,但接受指导者因其它原因遭 受一定损失,这时行政指导者应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向被指导者 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行政指导者因自身的信息或情报有误,而误导了被指导者, 结果使被指导者受到较大损害,行政指导者应考虑行政机关占有 信息、情报方面的全面性、权威性而负有一定的补偿责任。 第三,行政指导本身内容违法,受指导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 接受指导而导致损失,此种行政指导应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的范围。 第四,行政指导者以行政指导为名,行行政命令之实时,应允许 受指导者穷尽一国对行政行为的所有救济手段。
三、 行政指导的种类 行政指导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以行政指导是否针对特定对象为标准,行政指 导可分为抽象行政指导和具体行政指导。 抽象行政指导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 的行政指导。抽象行政指导也称为宏观行政指导。 具体行政指导是指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的行 政指导。具体行政指导也称为个别行政指导。 2、以行政指导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行政指导可 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 指导。 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是指法律、法规、规 章明文规定的行政指导。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是指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1.说服。说服是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 人接受行政指导的一种方式。说服是以行政机关说理为前 提,虽然行政行为也要求行政机关说理,但行政行为总是 与强制联在一起的。由于行政指导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因此,要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 行政机关应当以理服人。 2.建议。建议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 将自己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方法、途径等形成的看法告诉 给行政相对人,希望行政相对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 中响应其建议,从而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的目的。 建议一般具有具体的内容,行政相对人接受后具有可操作 性。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建议后需要行政机关帮助,行 政机关应当给予满足。行政机关正确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 客观上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提升“善良政府”形 象具有重要的促进功能。
行政指导的简单例子
行政指导的简单例子一、行政指导的概念简单说一下行政指导呢,就像是政府或者一些行政机关给咱们老百姓或者企业一些友好的建议啦。
它不是那种强硬的命令,更像是一种很贴心的引导。
比如说,在环保方面,政府可能会告诉企业,“嘿,咱现在都提倡绿色生产,你们要是能改进下生产流程,减少点污染排放,那可太棒啦,而且以后发展也会更顺利哦。
”这就是一种行政指导,不是逼着企业去做,而是鼓励他们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二、生活中的行政指导小例子1. 交通安全方面交通部门会在一些路口设置志愿者,这些志愿者就像是行政指导的小使者。
他们会告诉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哦,绿灯亮了再走,这样才安全呢。
”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虽然交通规则是有强制的部分,但志愿者的提醒更多是一种引导),而是为了让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再比如说,交通部门可能会建议一些驾校,在培训课程里多加入一些关于安全驾驶意识的教育内容,像告诉学员们在开车的时候要多注意周围的行人、不要疲劳驾驶之类的。
驾校要是听了这个建议,培养出来的司机肯定会更靠谱。
2. 城市规划方面城市规划部门可能会对一些老旧小区的居民说,“咱们这个小区要是能统一规划下停车位,大家停车就会更方便啦,小区环境也会更整洁呢。
”这就是在指导居民们自己去改善居住环境。
还有,对于一些想要开新店铺的商家,工商部门可能会提醒他们,“在这个地段开这种类型的店,最好要考虑下周围的消费群体哦,不然可能生意不太好做呢。
”这样商家就能提前做些市场调研,避免盲目投资。
3. 农业方面农业部门经常会给农民伯伯一些指导。
比如,“今年这个地区的气候比较适合种某种新的农作物品种,大家可以试试哦,而且我们还有相关的种植技术培训可以参加呢。
”这就是在帮助农民提高收入,同时也能让农业发展得更好。
再比如说,农业部门会告诉养殖户,“现在市场上对绿色、有机的肉类需求比较大,如果你们能按照有机养殖的标准来养家禽家畜,价格可能会卖得更高呢。
”三、行政指导的好处行政指导能让社会运行得更和谐呢。
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一、行政指导的概念所谓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的含义:第一,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指导是根据其职责和承担的具体任务的要求进行的,只要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政主体均可对之实施行政指导。
第二,实施行政指导的宗旨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下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生活对行政管理的需要。
第三,尽管一些行政指导行为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但多数行政指导行为则是基于法律原则以及行政组织法上的职能规定作出的,有的则是直接根据国家政策而适时灵活地作出的。
第四,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行政相对方可自主决定接受或配合与否,因而不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
二、行政指导的特征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3)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6)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三、行政指导的种类对行政指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其中主要的分类法有:第一,以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第二,行政指导以其指导层次为标准,分为宏观行政指导和个别行政指导。
第三,行政指导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分为促进性指导和限制性指导。
第四,行政指导以行业或部门管理领域为标准还可分为教育、科技、商业、对外贸易等若干类别。
第五,行政指导以其功能为标准,分为管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促进性行政指导、管制性行政指导是指对于妨害秩序或公益的行为加以预防或抑制,如抑制物价暴涨和违章建筑等。
四、行政指导的意义(1)行政指导是对现行法律不完备的及时补充;(2)行政指导是对某些僵硬法律手段的有效替代;(3)行政指导体现了现代行政管理民主化的发展趋势。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行政指导是指有关行政部门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传递和阐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政文件,委托、授权行政部门的业务以及行政策划、规划等相关事项。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手段,通过指导性文件或其他途径,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履行法定义务和享有权益的过程中遵守法律和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行使方式不同,它是一种具有指导性、协商性和柔性的行政手段。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引导和合理建议,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点:1. 引导性:行政指导是一种通过建议、指导等方式影响人们行为的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并在特定情况下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协商性:行政指导的过程中,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解释和约定,以达到共同理解、共同协商的目的。
3. 柔性:行政指导相对于其他行政手段来说,具有较高的柔性和适应性。
行政指导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行政指导的对象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于公民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其正确行为。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与其协商、指导咨询等方式,帮助其理解法律规定,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行政指导的内容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规划指导、方案建议、政策解释、技术指导、行为规范等方面。
行政指导的形式可以是文件通知、公开声明、咨询会议、工作座谈等。
行政指导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虽然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指导,不会承担直接的行政责任,但是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协商性的行政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通过明确引导和有效建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的同时,合理解决问题,促进行政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论行政指导
论行政指导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论文选登论行政指导——- 樊安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一种新手段,是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的一种补充。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法律制度,它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也是完善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要求。
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在行政领域中建立和健全行政指导制度越来越显得迫切和必要。
一、行政指导的含义与特征(一)行政指导的含义行政指导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提出定意向性的建议加以引导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这一含义包括五层意思:(1)行政指导的主体是由行政主体进行的;(2)行政指导的依据是行政主体依据其职责权限进行的,只要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均可实施行政指导;(3)行政指导的方式是采取非强制性的方式进行的,是一种引导性的行政行为;(4)行政指导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行为目的;(5)行政指导的效力是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特殊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特征行政指导与其他法律行为和行政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主体的特殊性。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管理行为。
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指导行为,这一特征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和行为性质相区别,与其他行政行为的行为性质相区别。
2、行为方式的多样性。
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广、方式多。
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采取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指导性计划等方法加以指导。
3、行为效力的非强制性。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希望行政相对人作出某种行为,并加以引导,至于行政相对人是否执行,由行政相对人自由选择,不具有强制性。
它同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具有强制力的方式是不同的。
行政指导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新型手段,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然而,由于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特点,其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分析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1. 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非强制性: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相对人可以自愿接受或拒绝。
(2)自愿性: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是基于自己的意愿,而非行政机关的强制要求。
(3)目的性:行政指导旨在实现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行政指导的特征(1)行政性: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实施的行为。
(2)指导性:行政指导以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的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
(3)灵活性:行政指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4)公益性:行政指导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具有明显的公益性。
三、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1. 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概述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是指行政指导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由于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特点,其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1)行政指导的约束力行政指导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对行政相对人的约束力:行政指导要求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
② 对行政机关自身的约束力: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
(2)行政指导的执行力行政指导的执行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后,应按照指导要求履行义务。
②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应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新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
• (二)、行政机关因自身的信息或情报有误而 作出了不当的行政指导,给被指导者造成 损失的。譬如某地菜农接受了当地农业部 门的指导,种植了大面积的大白菜,但结果 由于大量新品蔬菜的上市,再加上外地价 廉物美大白菜大量涌入本地市场,致使该 地菜农的大片大白菜烂于田中,损失惨重。
• (三)、当行政指导作出后,受指导者确 是出于自愿而接受了该指导,结果由于行 政指导的内容本身违法而使受指导者遭受 损失,如国家明令禁止走私行为,但有些 地方政府从地方局部利益出发,指导有关 人员如何进行走私或如何逃避打击,使受 指导者因此遭受损失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
第七章 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能、职责 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 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 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 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 定行政目的之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政程序的价值 • 1、工具价值 • 2、本位价值 • 保障公民行使参与行政的民主权利 • 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 提高行政效率
四、行政程序的原则、基本制度
• 1、公正原则 • (1)回避程序;(2)合议程序;(3)辩
论程序(4)专家咨询程序。 • 2、相对人参与原则(表明身份、说明理由、
• 在一次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会中,行政机关 认为该许可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 在举行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参加,并且在听 证的当天婉言拒绝了一名想旁听听证的群众参加 听证。为了使听证顺利进行下去,行政机关指定 受理该项许可的张科长主持听证。在听证后,张 科长认为听证进行的很顺利,口头对听证作出了 总结,结束了听证。随后,该行政机关根据张科 长的口头汇报作出了行政许可的决定。问:上述 听证过程有哪些程序违法之处。
论行政指导及其程序
论行政指导及其程序行政指导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对特定群体或个人进行的实际指导、引导或建议,是行政主管部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对社会生活领域中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的事项,针对特定对象采取行政管理手段直接指导的过程。
行政指导因其具有强制性质,不同于行政建议、行政督察、行政协商等行政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指导的程序十分重要。
因此,本文将从行政指导的定义、行政指导的程序等角度出发进行讨论。
一、行政指导的定义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其行政权力,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进行实际的指导、引导、建议。
2、行政指导是政府依据法律适用的规定,根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或建议。
3、行政指导是一种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引导和调整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行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程序1、依据公共利益进行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的程序是很重要的,首先指导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
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指导的目的只有为实现公共利益,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能为了人情、私情的需要。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责任,为公共利益服务,敦促指导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自觉遵守公共规范的能力。
2、确定指导对象和指导内容。
在行政指导的程序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立行政指导对象和指导内容,明确指导方式和指导时限。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业务领域,从指导对象的属性、特性、业务活动等方面出发,确定指导的重点、重点关注的内容和主要方法,确保指导的针对性,加强指导的针对性,提高指导的精准度。
3、制定行政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行政指导的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行政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当实事求是,合理设定指导的目标和任务。
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当考虑具体操作的方法,科学合理地制定指导的步骤和时间表,使指导的过程更具系统化和科学性。
4、与指导对象进行沟通和协商。
行政指导适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行为方式,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它是指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引导、建议、劝告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行政指导的适用法律规定,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指导的概念、适用范围、法律依据、程序规则等方面,对行政指导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引导、建议、劝告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 非强制力性:行政指导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 自愿性:行政相对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行政指导。
3. 指导性:行政指导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
4. 依职权性: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经济领域:如产业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制定、企业登记管理等。
2. 社会领域:如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等。
3. 公共服务领域:如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福利政策等。
4. 其他领域:如国防、外交、文化、科技等。
四、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宪法:宪法确立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为行政指导提供了法律基础。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职责和权限。
3.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职责和权限。
4.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了各部门在特定领域的行政指导职责和权限。
5. 其他规范性文件:如政策文件、通知、指导意见等。
五、行政指导的程序规则1. 明确指导目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前,应明确指导目的,确保指导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选择指导对象:行政机关应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合理选择指导对象,确保指导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行政指导的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的名词解释行政指导是指政府机关通过利用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特定问题进行引导和协调的一种管理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指导是政府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调控市场经济运行,解决社会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一、行政指导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是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行政指导,政府可以对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推动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行政指导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义务性:行政指导具有强制性,其目的是解决市场经济中的问题,所以政府在行政指导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但是,行政指导并非强制性措施,而是通过协商和引导的方式进行。
2. 科学性:行政指导需要基于科学的判断和分析,对相关问题进行评估和预测。
政府需要掌握有效的经济数据和信息,在制定行政指导措施时要科学研判,合理引导。
3. 灵活性:行政指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需求。
政府在行政指导中需对企业、市场等作出不同的引导与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4. 公正性:行政指导需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偏袒某个特定利益群体。
政府在行政指导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行政指导的应用范围和对象行政指导在市场经济中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和层面,包括经济活动中的企业行为、市场竞争、社会管理等。
行政指导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行为: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指导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市场准入等。
这些指导旨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推动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 市场竞争: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指导对市场竞争进行引导和管理,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这包括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政策、规范价格行为等。
3. 社会管理: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指导对社会管理进行引导和监督,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这包括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根据以上的定义,行政指导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根据行政活动是否决定行政相对方的意志,可以把行政活动分成权力活动和非权力活动两类。
前者,是指行政相对方必须接受,并切实履行。
后者,是指行政相对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存在履行义务问题。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根据行政活动是否产生法律后果,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前者意味着行政相对方不服从该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后果。
而后者则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行政相对方违反事实行为不发生法律后果问题。
行政指导不要求相对方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在方式上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
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指导可以服从或协助,也可以不服从、不协助。
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之间不产生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力)义务关系,没有法律效力。
相对方如不服从行政指导,通常不适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等处理手段。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目的在于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与协助,建立其所期望的行政目标。
行政指导活动虽无强制力,但有主动性、创造性的特点。
由于行政机关的权威性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资讯、知识、物力等方面大大优越于行政相对方,并对行政相对方诱导完成行政目标发挥积极能动的作用。
(4)行政指导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灵活性大、协调性强的经济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和某些社会管理部门等领域,容易取得效果。
在这样的领域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摒弃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管理,发挥特殊的指挥活动。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行政指导必须尊重法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行政机关的权限。
名词解释行政指导
名词解释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通过指导和建议的方式来影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以实现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目标。
行政指导通常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手段,旨在通过激励和引导来促进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有利于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政策或行为。
行政指导可以在不同的领域和层面上发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
在经济和社会领域,行政指导通常用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文化领域,行政指导可以用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护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等方面。
在环境领域,行政指导可以用于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行政指导的优点包括:减少强制手段的使用,提高政府政策的可接受性和有效性,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提高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和可持续性等。
缺点包括:行政指导的有效性和成功程度取决于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议和指导的质量和针对性,行政指导可能会遭到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反感和抵触,行政指导可能会干扰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自主权和独立性等。
行政指导在现代行政学中被广泛讨论和研究,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可以用于促进政府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实现政府的公共利益目标。
行政指导比较研究
三、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措施
4、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 为的行政指导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措施
总之,行政指导是一种重要的行政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立法约束是保障其合 法性和有效性的必要措施。通过明确行政指导的范围和程序、强化监督和评估、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措施的实施,可以确保行政指 导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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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与未来方向
四、结论与未来方向
本次演示通过对行政指导的比较研究,对其概念、类型、范围、方式、效果 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案例分析,证实了行政指导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效果 存在差异,各种手段和方式均有其优缺点。为进一步优化行政指导实践,提出以 下建议和未来方向:
四、结论与未来方向
1、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行政指导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为实践提供更 为科学的理论依据。
三、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措施
2、强化行政指导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建立行政指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行 政指导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三、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措施
3、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必须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保 障公民对行政指导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同时,应当建立救济机制,对 因行政指导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或补偿。
研究结果显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指导实践具有显著差异。在行政指导 的手段、方式和效果等方面,各国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例如,中国的行政指 导以政策文件和会议为主要手段,而日本的行政指导则更多地依赖于行业协会和 中介组织。此外,行政指导的效果也因国家、地区、政策领域和社会文化背景的 不同而有所差异。
论行政指导在旅游行政管理中的运用
论行政指导在旅游行政管理中的运用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方式,虽然它不直接涉及行政相对方的权力与义务,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性和法律效力,但它却具有对社会的积极引导和调节功能。
本文对行政指导在旅游行政管理中运用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对旅游行政管理的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标签:行政指导旅游行政管理协调机制一、行政指导的概述1.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他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下,适时灵活的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行为。
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
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行政指导的具有如下的特点:(1)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
行政指导完全不同于那些行政相对人只能服从而别无选择的行政行为,诸如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并且行政指导是一种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行为。
(2)行政指导具有准行政型。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通过指导,劝告,建议及其他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手段对相对人施加的一种精神作用,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不产生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具有能动性。
由于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指导相对人采取或者不采取某种行为的活动,所以行政指导相对于人的意志来说,具有积极的能动性和灵活性作用。
行政指导可以基于相对人的申请作出,也可以由行政机关根据形势的需要能动地实施。
2.行政指导的法理基础行政指导是协商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
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新领域。
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
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
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
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概念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 guidance)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
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
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种类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前者是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
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概念
行政指导概念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以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依法促使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
这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特点在于只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形成所期望的行政秩序,而无须使用权力手段。
行政指导可以分为以助成、促进对方为目的的助成指导和以限制对方的行为为目的的限制指导。
行政指导可以消除相对人的抵触,确保行政得以顺利、切实地进行,国民也期望得到行政指导以趋利避害。
但是,行政指导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它虽不存在权力的强制作用,但由于行政机关的地位,有可能使相对人违心接受行政指导,因此潜存着极大的危险性。
如何控制行政指导,是立法、学术界及判例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行政指导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实现公共利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劝告、建议、说明等非强制性的行为。
在我国,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具有灵活性、柔性、自愿性等特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行政指导适用的法律法规,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实现公共利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劝告、建议、说明等非强制性的行为。
行政指导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而是通过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和行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2. 特征(1)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自愿接受或拒绝。
(2)职权范围内:行政指导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3)非直接法律效果:行政指导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而是通过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和行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4)自愿性:行政相对人可以自愿接受或拒绝行政指导。
三、行政指导适用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配合调查、提供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申请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这一规定表明,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申请人提供材料、完善申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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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指导的概念
对于行政指导的概念应该如何界定,目前存在多种观点,各有利弊。
拟从“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中的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这一行为入手,结合现实情况及各家学说,对行政指导的概念进行探讨,以期澄清“行政指导”的概念。
标签:行政指导;概念;法律法规
本文以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这一行政指导行为作为切入点,对“行政指导”的概念进行分析。
下面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列举如下:
概念一:“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所采用的多种行为形式中,被称为建议、指导、指示、希望、劝告、鼓励、恳请、协力、警告等等的一系列行为……它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谋求相对人同意的行政作用。
”
概念二:日本《行政程序法》第二条规定“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或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谋求特定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的指导、劝告、建议以及其他不属于处分的行为。
”
概念三:“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通过向对方做工作,期待实施行政机关意图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形式。
因此,它是权力性事实行为。
”
概念四:“行政指导乃行政机关就其所掌事务,对特定个人、公私法人或团体,以非强制之手段,取得相对人之同意与协力,以达到行政目的之行为。
”
概念五:“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性手段,以有效地是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
概念六:“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现特定行政目的,遵循法律位阶原则,制定诱导性法律规制、政策;或者依据法律原则、法律规制与政策,针对特定相对方采用具体的示范、建议、劝告、警告、鼓励、指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并施以利益诱导,促使相对方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之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
概念七:《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十九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或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活动。
”
概念八:“本法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谋求(要求或鼓励)当事人
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实施的指导、辅导、劝告、建议以及其他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且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
下面以国家质检总局为被告的“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中有关行政指导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归纳,给出行政指导的概念。
第一,关于行政指导的主体。
各家学说比较一致,即行政指导的主体为行政机关。
从“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在全国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这一行为本身的角度看,行政指导是由行政机关单方实施即可成立的行为。
第二,行政指导的对象和目的。
根据本文所列举的八个概念表述,对于行政指导的目的观点较为一致,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对于行政指导的对象则有“非特定说”和“特定说”两种主张。
一是“非特定说”:将其表述为“为谋求(要求或鼓励)当事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或“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二是“特定说”: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谋求特定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对于特定之个人、公私法人或团体……以达到行政目的之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的目的是实现对国内重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达到其行政管理目标;对象是“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
但是,全国有众多“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并不局限于特定的几家生产企业,如果未来还有新成立的生产“重点产品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做出这样的行政指导同样对其有效,这种情况下行政指导的对象即为非特定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指导的对象亦为特定的。
如据《马鞍山日报》2010年6月22日的报道,某市工商局送“行政指导建议书”到安徽鑫港炉料公司的行为就是针对特定对象。
因此,笔者认为将行政指导的对象概括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更准确。
第三,行政指导的行为方式。
一般即表述为“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其他方式如鼓励、恳请、协力、警告等等。
总体而言,行政指导的行为方式灵活多样,但从表面上看均无强制性。
第四,行政指导的实施依据及其法律效果。
笔者认为对于行政指导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将其表述为行政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或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而为比较合理。
对于行政指导的法律效果,则存在不同情况。
如国家质检总局的“推广”行为是基于其法定监管职责,没有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但是,行政指导在有些情况下,如《农业技术推广法》第19条规定“向农业劳动者推广未在推广地区经过实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果。
在对“行政指导”的概念进行界定时,“法律效果”如何并不确定,所以不予说明。
参考文献
[1][美]休·帕特里克等主编亚洲新巨人[J].布鲁金斯学会,1976:
236.
[2][日]室井力主编,吴微译日本现代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150.
[3][台]林纪东著.行政法[J].三民书局,198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