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船舶安全与管理SOLAS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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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公约

SOLAS公约
防火、探火和灭火) 3.救生设备与装置 4.无线电通信 5.航行安全 6.货物装运
7.危险货物装运 8.核动力船舶 9.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10.高速船的安全措施 11.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备措施 12.散装船的附加安全措施
《SOLAS74公约》议定书
1978年议定书 该议定书在检验发证、操舵装置、雷达、惰性
无线电设备
每艘船舶应该设有以下装置: 1.一台能够发送和接收的VHF无线电装置 2.一台能在VHF70频道上保持连续DSC值班的无线
电装置 3.一台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的雷达应答器 4.一台能接收国际NAVTEX业务广播的接收机 5.一台接收来自Inmarsat增强群呼系统的海上安全
无线电装置的管理
1.安装在机械、电气或其他干扰源的有害干扰 不会影响其使用的地方
2.安装在最安全和易操作的地方 3.防止受水、极端温度和其他不利环境条件 4.配备独立于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可靠的、永
久布置的电气照明,为操纵无线电装置的无线 电控制台提供足够的照明 5.清楚标明船舶呼号,船舶电台识别码及适于 无线电装置使用的其他代码
船舶使用英语作为驾驶台的工作语言用于驾驶台对驾驶台或者驾驶台对岸台的通信其他重要附则?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进行船舶保安评估ssa制定船舶保安计划ssp设立公司保安员cso和船舶保安员sso进行船舶保安培训演练和演习等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一个或多个备用电源应独立于船舶推进动力 级船舶电力系统。
4.一个或多个备用电源可用于向所要求的电气 照明供电。
维护要求
1.设备的设计应使主要部件能易于更换而无需仔 细的重新校准或调整
2.设备的构造和安装应易于进行检查和船上维护 3.应备有足够的的资料以能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操

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要求

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要求

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要求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要求旨在确保船舶在火灾应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这一条款要求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船上的消防设备和系统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以下是对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要求的详细描述:根据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的要求,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应当确保船上的消防设备和系统能够在火灾应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功能。

他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满足这一要求:1. 设备检查和测试: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船上的消防设备和系统,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这包括消防泵、消防栓、喷淋系统、灭火器等。

他们应记录和保存检查和测试结果,以便备案和审查。

2. 维护与保养:消防设备和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避免因缺乏维护而导致的故障。

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的清洁、润滑和可用性。

维护记录应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3. 操作员培训: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船上的工作人员接受过适当的培训,知晓如何正确操作和使用消防设备和系统。

这可以包括理论知识培训、演习和模拟情景训练等。

培训记录应被保存备查。

4. 置备消防装备: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应根据船舶尺寸和乘员数量准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装备,以确保火灾应急时的适用性。

这包括灭火器、消防水管、灭火剂等。

5. 应急计划和演习: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计划,并定期组织演习来检验应急措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演习记录和结果应保存备查。

根据SOLAS公约第II章第54条的要求,船舶所有者和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船上的消防设备和系统能够在火灾应急情况下发挥应有功能,包括检查和测试设备、维护与保养、操作员培训、置备消防装备以及制定应急计划和演习。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确保船舶在火灾应急情况下的有效处理和安全执行,保护乘员和船舶。

SOLAS-公约精解

SOLAS-公约精解
03 机器和设备
SOLAS公约还规定了船上机器和设备的安全性要 求,包括设备的位置、固定、防护和标识等。
消防要求
01
02
03
消防设备和器材
SOLAS公约规定了船上必 须配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 防泵、灭火水带等。
消防设施维护
SOLAS公约要求船上消防 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 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 态。
《SOLAS公约》进行重大 修订,引入了新的安全标 准和要求。
02
SOLAS公约主要内容
结构要求
01 船体结构
SOLAS公约规定了船体结构必须满足的强度要求, 包括船壳板、船底板、甲板和舷侧结构等。
02 货舱和压载舱
SOLAS公约对货舱和压载舱的结构也做出了规定, 要求满足一定的耐火、防水和防腐蚀等性能。
THANKS
感谢观看
港口国监督
港口国应实施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核实船舶是否符合SOLAS公约的要求,并采取措 施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船舶。
国内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制定
各国政府根据SOLAS公约的要求, 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法规,明确 船舶、船员和港口设施的安全要
求。
监管机构设置
各国政府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 负责监督和执行国内法律法规,
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培训与教育
各国政府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资源,提高船员和港口工作人员
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
技术和资源限制
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面临技术和资源 的限制,难以全面实施SOLAS公约的
所有要求。
港口国监督力度不一
不同国家的港口国监督力度可能存在 差异,导致一些船舶在某些港口可能

国际航行船舶航行安全SOLAS公约

国际航行船舶航行安全SOLAS公约

国际航行船舶航行安全SOLAS公约附件1国际航行船舶航行安全(SOLAS公约第五章)集中检查活动指南目的:经修正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新编第五章航行安全已于2002年7月1日生效,除了包含一系列新的修正案外。

还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安装下列设备: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行数据记录仪(VDR),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

此次集中检查会战应保证:●各尺度船型船舶所载设备与有效法定证书一致,并配有相关记录;●相关设备具有适用的型式认可证书并有效运转;●船长及值班驾驶员熟悉有关驾驶台设备;本指南提供了对SOLAS公约第五章集中检查会战的帮助,此外,港口国检查官还应参考以下文件:SOLAS 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章及第I章第9条STCW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第I/4条和第I/14条PSCC 35/2002/02*电子海图的港口国检查指南PSCC 38/2002/02*航行数据记录仪(VDR)的港口国检查指南仅用于参考目的的有关信息:以下决议和通函仅用于信息参考目的,可由船旗国编制相关指南参考之用,而不应被港口国检查官作为规则来应用或解释。

A.601(15)航行操纵信息的提供和显示A.708(17)驾驶台能见度及功能A.817(19)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操作标准A.893(21)航行计划编制指南A.916(22)有关航行事件记录的指南A.917(22)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船上操作使用指南A.956(23)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船上操作使用指南的修正(A.917(22)号决议)MSC/Circ.1079 客船与搜救方合作计划指南MSC.1/Circ.1222 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和简单航行数据记录仪年度测试指南MSC/Circ.627 驾驶台能见度MSC/Circ.171(79) 1974SOLAS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通过MSC.1/C.1224 SOLAS公约第V章的统一解释(备用磁罗经)*参照巴黎备忘录相关文件总则尽管此次会战将重点检查各类船舶的有关SOLAS公约第V章的相关要求,但并不减少PSC 检查内容的覆盖范围,并纳入正常的选船和检查过程。

船舶管理补充资料

船舶管理补充资料

管理补充资料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近年修正情况:1、1994年10月11日以前建造的载客超过36人以上的客船在2005年10月1日或建造日期满15年(取晚者)之前,要求起居和服务处所的梯道围壁和走廊应配备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2. 救生设备及其配置(1)直升机降落区和登乘区2000年5月修正案(2002年1月1日生效),对直升机降落区和登乘区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由适用于130 m 以上的客船改为只适用于130 m 以上的客滚船。

(2)雷达应答器2002年12月修正案(2004年7月1日生效)提出了客滚船的附加要求,要求客滚船的新船和现有船上每四个救生筏中配有一个雷达应答器。

(3)应急训练与演习的规定2004 年修正案(2006年7月1号生效)修改了应急训练与演习的规定,放宽了载员试验的要求,允许弃船演习中,降落救生艇时不搭载操作人员,但应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降落下水,并指定操作的船员进行水上演习。

要求在每周检查中,增加将每周的检查报告记入航海日志;增加了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的救生艇,应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存放位置移至下水装置可操作的位置的要求。

要求在月度检查,增加所有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的所有救生艇,如果天气和海况允许,应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存放位置移出的要求。

降落设备也要求按照要求在年度检验(原为每5 年间隔期内)时进行彻底检查。

(4)保温救生服2004 年修正案(2006年7月1号生效)对个人救生设备要求货船上为每个船员配备一件保温救生服。

该条款对现有船具有追朔性。

另外,对于除散货船以外,且永久航行于温暖水域的其他货船,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予以免除。

对于2006 年7 月1 日以前建造的现有船,应于2006 年7 月1 日及以后的第一次检验前,为船上每人配备一套保温救生服。

3、第Ⅴ章航行安全1、航行数据记录仪SOLAS 公约2004 年修正案(2006 年7月1 日生效)要求从事国际航行的现有货船应设有简易的航行数据记录仪SVDR。

《船舶管理》练习题三

《船舶管理》练习题三

《船舶管理》练习三(1)SOLAS公约缔约国政府应当保持船体检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检验包括__________。

①初次检验;②定期检验;③额外检验;④期间检验;A. 仅①不对B. 仅③不对C. 仅②不对D. 以上全对(2)在正常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将证书展期,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个月。

A.1B.5C.6D.12(3)1978年SOLAS议定书在方面作了补充要求。

①检验发证;②操舵装置;③雷达;④惰性气体装置;⑤救生设备A. 仅①不对B. 仅④不对C. 仅⑤不对D. 以上全对(4)水密门的关闭机械的操作演习,应每举行一次。

A.一周B.半月C.一月D.三个月(5)根据SOLAS公约,有关堵漏应变部署不正确的是。

A.堵漏应变部署一般分编成隔离、排水、堵漏和救护四队。

B.大副任现场指挥,负责查明险情,确定施救方案。

C.三副任现场堵漏队队长,三管轮任副队长,直接负担堵漏和抢修任务。

D.轮机长任排水队队长,领导机舱固定值班人员及时排水。

(6)规则作为SOLAS公约的修正案,已纳入SOLAS公约第9章,作为该章附件。

A.GMDSSB.ISMC.ISOD.STCW(7)根据SOLAS公约,弃船的声号为。

A. 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B. 警铃和汽笛长声,连放30秒C. 警铃和汽笛七短一长声,连放一分钟D. 警铃和汽笛二长一短声,连放一分钟(8)根据SOLAS公约,货船的消防、救生、堵漏及综合应变的演习间隔依次为个月。

A. 1、2、3、6B. 2、1、3、6C. 1、1、6不定D. 1、1、3不定(9)SOLAS公约的主要目的是规定与安全相应的船舶构造、设备及其操作的,由船旗国政府负责。

A.一般标准B.最低标准C.最高标准D.普通标准(10)针对海上方面的薄弱环节,IMO新增SOLAS第Ⅺ章,从四个方面采取特别措施。

A.管理严格B.技术提高C.安全控制D.防止污染(11)因船舶营运和船上操作的缺陷,严重损害海上安全,必须采取,以保证船舶在出海是不会严重危及海上人命财产和海洋环境,并对该船所及的船公司、船级社和船旗国产生监督作用。

IMOSOLAS公约新要求解析

IMOSOLAS公约新要求解析

IMOSOLAS公约新要求解析
一、SOLAS公约:
SOLAS公约(国际海上安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的重要海事公约,旨在保护船只在海上行驶的安全和提高船舶的安全标准。

SOLAS第一个版本于1960年制定,并在1974年修订了升级,即SOLAS1974,随后又于1988、1995、2000、2004、2024年和2024年等不同时期修订升级。

二、2024和2024年的新要求:
1、2024年:
(1)SOLAS2024中引入了新的标准,要求装载液体化学品的船只在船舶安全管理法规(ISM)的范围内,确保船舶安全管理系统得到充分的保护,避免运输液体化学品引起的意外。

(2)SOLAS2024还要求船只携带安全组织和逃生设备,安全组织包括员工培训、紧急抢救设备、设备维护、消防设备及演习等,而逃生设备包括逃生船、救生衣、救生背心、救生圈等,以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2、2024年:
(2)SOLAS2024还强调了在船舶安全管理中保护无人机驾驶员的安全,决定了船舶安全管理系统ISM的要求:船只必须设置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安装实时监测系统。

《SOLAS公约第Ⅸ章》

《SOLAS公约第Ⅸ章》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1993年目录前言1 总则1.1 定义1.2 目标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4 指定人员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6 资源和人员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8 应急准备9 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1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1 文件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13 发证、审核和监督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A.443(XI)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便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大会通过的 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作出反应,以便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的条件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1. 总则1.1 定义1.1.1 “国际安全管理原则”系统是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以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中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2 目标1.2.1 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1.2.2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尤其应该是:.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 针对以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1.2.3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保证:.1 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2 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solas 规则

solas 规则

solas 规则Solas规则,总称为国际海事协会(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的国际公约,中文又称“海洋安全框架公约”,简称IMCO。

Solas规则是国际海事机构(IMO)最重要的条约之一,旨在保护船舶,船员和旅客,促进更多环境和海事安全,并为所有船舶建立行业准则。

Solas公约经过一系列修订,其内容覆盖可以追溯到1960年12月5日,当时在哈瓦那会议上通过了第一个版本。

这多调整版本创建了一套以船舶安全为中心的行业规则,成为船舶安全标准的基本框架,实施各种安全措施,以保护船舶、船员和旅行者的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环境。

Solas规则由23条附件组成,内容涵盖了船舶的建设和设计,装备规范,国际登记,国内法律监督,海洋安全程序,安全操作条例,海事犯罪,船舶和货物检验,海事司法等。

它明确了船舶建设、安全设备、航行程序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保证了船舶在全球范围内安全航行。

为了确保Solas规则的执行,IMO开展了一系列安全评估活动,并制定了Solas规则监督和检查机制。

此外,为加强对Solas规则的监督,全球各地的海事管理机构都制定了法律,明确要求船舶安全标准必须符合Solas规则的相关要求,严格实施相关检查。

同时,他们还认识到,除了规范本身以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也与船舶安全和海洋环境相关,如船员培训、安全程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管理。

另外,IMO还努力改善船舶管理的国际标准,通过宣传来提高船舶企业和船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有效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来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环境。

总之,Solas规则是国际海洋机构(IMO)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护船舶、船员和旅客,促进更安全的海洋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并为所有船舶建立行业准则。

因此,履行Solas规则对所有船舶公司和船员至关重要。

船舶管理(驾驶)SOLAS

船舶管理(驾驶)SOLAS
11
其中第19条是监督(control)程序条款,使港口国 官员能够查验到达其港口的船舶是否持有有效 的证书。 若有明显理由认为该船或其设备情况在实质上 与证书所载不符,港口国官员有权采取进一步 行动,以保证该船在未具备对旅客、船员或船 舶本身都无危险的条件前不得开船出海。
12
在船舶的检验和发证方面,自2002年2月3 日起,全球统一了船舶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 (简称HSSC,The Harmonized System of 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30
2002年12月,IMO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的 SOLAS公约修正案主要在第V章航行安全中提出加 速实施船舶安装自动识别系统的要求。
31
第VI章 货物装运
(Carriage of cargoes) 本章共有A、B、C三部分9条。A:一般规定;B: 谷物以外的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C:谷物装运。 本章对货物单元的装船、积载和系固,散装货物 的装、卸与积载,谷物的积载、平舱等作出了具 体要求。此章在1991年进行了全面改写,目的是 使其适用于除液化气船和液货船外的所有船舶。
8
一、公约正文
公约正文有13条程序性条款,规 定公约的一般义务、适用范围、法律、 规则、公约的修正、生效与退出等内 容。
9
二、 附则
目前共有十二章。 第I章 总则(General provisions) 本章共有3节21条规定。 Part A-Application,definitions,etc. 第一节有5条,规定本规则仅适用于从事国际航 行的船舶,以及例外Exceptions、有关名词定义 definitions 、免除Exemptions、等效Equivalents等 条款。
10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摘要:1.SOLAS 公约简介2.SOLAS 公约的主要内容3.SOLAS 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概述4.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的重要性5.结论正文:1.SOLAS 公约简介SOLAS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

该公约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防止船舶发生事故,以及保护海洋环境。

自1974 年通过以来,SOLAS 公约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国际海上交通和航运技术的发展。

2.SOLAS 公约的主要内容SOLAS 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船舶构造和设备标准:规定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装备和维修等方面的标准,以确保船舶具有良好的航行性能和安全性能。

(2) 船舶操作和船员培训:规定了船舶的操作要求、船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船舶的操作水平和船员的业务素质。

(3)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了船舶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包括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船舶安全检查和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4) 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规定了船舶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3.SOLAS 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概述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是将SOLAS 公约的英文原文与中文译文进行对照排版,以便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公约的规定。

中英文对照版本不仅有利于提高公约的执行力,还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海事合作和交流。

4.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的重要性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高公约的执行力:中英文对照版本便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了解公约的规定,有利于公约的执行和落实。

(2) 促进国际海事合作:中英文对照版本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海事合作和交流,提高国际海事组织的影响力。

(3) 保障海上人命安全:通过中英文对照版本,可以更好地宣传和普及公约的规定,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船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SOLAS公约精解

SOLAS公约精解
作用。
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船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 教育,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和应 用新技术,提高海上安全保障水
平。
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与实施挑战
01
02
03
各国差异
由于各国在政治、经济、 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 SOLAS公约在全球范围内 的推广和实施面临挑战。
监管力度
各国对SOLAS公约的监管 力度不同,导致公约的实 施效果存在差异。
公约范围
SOLAS公约适用于国际航运中的客船、 货船、油船和其他类型船舶,包括浮 动平台、浮动式装置和船舶救生设备 等。
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在遭遇海难时的应 急措施和救助要求,以确保人命安全 和财产安全。
公约规定了船舶的结构、设备和运营 等方面的要求,涵盖了船舶设计、建 造、装备、检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促进国际航运的规范化
SOLAS公约规定了船舶建造、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为国际航运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船舶安 全水平和航运效率。
增强国际航运的竞争力
SOLAS公约的实施使得各国船舶在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标准 逐渐统一,降低了船舶营运成本,提高了国际航运的竞争 力。
推动国际航运技术创新
SOLAS公约对船舶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 船舶制造商和航运公司不断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推动国 际航运技术创新和发展。
处罚和制裁机制
对于违反SOLAS公约规定的航运公司和船舶,各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 的处罚和制裁措施,包括罚款、扣留船舶等。
03
修正案和改进机制
SOLAS公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会根据
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修正案和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海上安全水平。
04
SOLAS公约的影响与意义

第一章 SOLAS公约的相关知识 1.1.2

第一章 SOLAS公约的相关知识  1.1.2

二 、全船失电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属于超负荷跳电,跳电后发电机仍在空负荷下运 转,则应切除“非重要负载”,如通风机、空调、冰机、 厨房和部分照明设备等,然后再次合闸供电。若一次合 闸再跳电,应立即检查故障所在,不应再次合闸。 在全船失电情况下要注意确保舵机、助航设备、消防 设备供电。 根据船舶航行状态不同应采取不同措施 1.船舶在海上航行,突然失电时应首先停止主机并立即报 告驾驶台。然后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 如果情况特殊急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 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如备用发电机组也不能起动,应 急发电机应自动起动,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 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起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然 后再起动主机。
2、SOLAS公约附则的主要内容 1974年SOLAS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 附则共有八章内容,主要目的是制定与船 舶安全相适应的船舶构造、设备和操作方 面的最低标准。船旗国负责确保其船舶符 合《安全公约》的要求,《安全公约》中 规定船旗国应颁发有关证书,证明船旗国 对船舶的管理。 国际海事组织1993年11月召开的缔约国 大会上又新增加三章内容。此外,多次的 修正案,使《安全公约》逐步完善。
三 、防止失电的安全措施
1.做好配电板、控制箱等的维护保养工作。 2.做好各电机及其拖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及时修理与更换有关部件。 3.做好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4.在狭窄水道、进出港航行时,增开一台发电 机并联运行以策安全。 5.在装卸货物期间,如增加开工头数,值班驾 驶员应提前通知机舱。 6.在狭窄水道、进出港等机动航行时应做到尽 量避免配电板操作,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几 种大功率设备,如起货机等。
COSPAS/SARSAT是由加拿大、法国、美国和前 苏联联合开发的全球性卫星搜救系统,由示位信 标、空间段(极轨道通信卫星)和地面部分3个分系 统组成。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旨在确保国际海上安全,并规定了船舶的最低安全要求。

Solas 公约分为13个主要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 - 一般规则:规定了适用于整个公约的定义和一般规则。

2.第二部分 - 构造要求:规定了船舶的结构规格和船体设计要求,以确保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3.第三部分 - 配备和设备: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设备和器材,包括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灭火设备等。

4.第四部分 - 灭火规定:规定了防火和灭火系统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5.第五部分 - 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包括救生艇、救生筏等。

6.第六部分 - 载运规定:涉及货物的装载和运输规定,包括货物包装、货物分配等。

7.第七部分 - 船舶警报和船员应答:规定了船舶警报系统和船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要求。

8.第八部分 - 航行信息:规定了必须向航行中的船舶提供的航
行信息和警告。

9.第九部分 - 船舶运输证书: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各种证书和文件。

10.第十部分 - 船员证书和船员培训:规定了船员必须具备的证书和培训要求。

11.第十一部分 - 船舶管制:规定了船舶运营和管理的要求,包括船舶检验和审查等。

12.第十二部分 - 灭火器材: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灭火器材和其使用要求。

13.第十三部分 - 航行员救助:规定了对遇险船舶和船员进行救助的要求和程序。

这些部分共同确保了船舶的安全性、适航性和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solas 规则

solas 规则

solas 规则solas规则是1973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国际海事安全法规。

这一法规作出的规定旨在规范在国际航行时的船舶结构、设计、装备、运营、状况、服务及安全行为等各方面的行为,以确保船舶的安全,保护海上环境,减少航行损失,并有助于带动国际贸易发展。

solas规则包括第一至十六章,在其中规定了船舶设计和建造、设备、船员和乘客安全、灯光和信号、船只保险、船舶日志记录、电子与通信装备等行为要求。

第一章规定了前提条件、主要参考文件和强制性条款,第二章涉及船舶的数量和级别,第三章主要涉及船舶设计、建造、拆卸、检验和安全检查要求,第四章涉及船舶的设备、电子与通讯装备和服务能力,第五章涉及船员与乘客的安全,第六章涉及信号和灯光,第七章主要涉及船舶在船舶保险、海事证件和航行状况记录中的相关规定,第八章涉及船舶的调查和处罚,第九章涉及船舶载运的石油或其他危险品的安全导则,第十章主要涉及船舶的垃圾和清洁程序,第十一章涉及船舶的声纳检测和定位,第十二章涉及船舶的生存舱和脱落系统,第十三章涉及建设新船的安全措施,第十四章涉及船舶和地面设施之间的安全通信,第十五章拟议在执行solas规则时对船舶字母标志和航行时间的影响,而第十六章涉及solas规则的实施和遵守。

solas规则的实施为安全航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在为船员和乘客的安全提供保障的同时,也规范了在国际航行过程中,船只的结构、设计、装备、运营、状况、服务和安全行为等,使之符合国际海事安全法规。

它对船舶安全规范、制定、监督、检查和检验具有显著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降低海上交通安全风险,同时也推动着航行安全技术和航行安全系统的发展和改进,提高了国际航行的安全水平,有助于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与贸易往来,促进了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

总而言之,solas规则的实施对船舶安全及国际航行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既有利于保障船员和乘客的安全,又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世界范围内的航行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

solas公约2016综合文本

solas公约2016综合文本

solas公约2016综合文本摘要:1.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概述2.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的主要内容3.我国的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实施情况4.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对国际航运业的影响正文:1.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概述SOLAS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国际航运领域最重要的公约之一。

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是对原有公约的一次全面修订,旨在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的安全水平,防止和减少海上事故,保护海洋环境,维护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2.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的主要内容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船舶安全管理:要求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2) 船员培训、认证和值班:规定船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以保证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同时,要求船员遵守值班制度,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3)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要求船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以保证船舶的安全性能。

(4) 应急准备和反应:要求船舶制定应急计划,船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 载重线和稳性:规定船舶的载重线和稳性要求,以确保船舶具有足够的储备浮力和稳定性。

(6) 航行和通信设备:要求船舶配备适当的航行和通信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船舶的航行安全。

3.我国的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实施情况我国作为SOLAS 公约的缔约国,已对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进行了全面的国内立法工作,将其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

同时,我国海事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国际航运安全监管,对船舶、船员和航运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实施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的要求。

4.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对国际航运业的影响SOLAS 公约2016 综合文本的实施对国际航运业产生了积极影响:(1) 提高了船舶的安全性能:通过规范船舶安全管理、船员培训、设备维护等方面,整体提升了船舶的安全水平。

solas公约修正案

solas公约修正案

solas公约修正案
Solas公约修正案是指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规则公约》(SOLAS公约)的修订版本。

SOLAS公约是全球范围内确保船舶安全的重要国际条约,旨在规范船舶建造、装备和运行的安全标准,以及港口设施的安全管理。

修正案是对SOLAS公约的补充和更新,以适应新的航运环境和技术发展。

SOLAS公约修正案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和装备的要求、航行安全规定、船员培训和认证标准、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管理、港口设施安全要求等。

修正案的内容通常会经过国际海事组织的成员国讨论和协商,并最终通过决议形式正式生效。

修正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性,减少海上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风险,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球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和影响会根据具体的修订条款和规定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修正案的正式文件和解释来全面理解和遵守。

总之,SOLAS公约修正案是国际海事组织为了适应航运发展和
提升船舶、港口设施安全而进行的重要修订,对于航运行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SOLAS

SOLAS

SOLAS1. 船舶稳性1.1 稳性数据/资料1.应向船长提供必要的可靠资料,以使船长能在各种营运情况下,通过迅速而简便的方法得到有关船舶稳性的准确指导,这些资料包括:1.确证符合有关完整稳性要求和第25-1至25-6条要求的最小营运初稳性高度(GM)对吃水的关系曲线,也可选择相应最大作用中心高度(KG)对吃水的曲线,或与这些曲线等效的其他资料。

2.有关横贯浸水装置的操作说明;及3.破损后维持稳性所必需的所有其他数据和辅助措施2.为了指导高级船员,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随时可用的控制图,该图应清晰表明各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的限界,限界上的开口及其关闭装置和控制装置,以及扶正由于浸水产生的横倾装置。

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3.为了提供本条1.1 所指的资料,如果所用的极限GM(或KM)值从有关分舱指数的计算中求得,则以极限GM应在最深分舱载重线和部分载重线吃水的最小GM值由分舱指数的计算求得,则此GM值应假定为在低于部分载重线的各较小吃水时的GM值除外应用完整稳性的要求。

1.2 货舱水密舱壁和内部甲板上的开口1.为适应船舶设计和船舶正常作业,水密分隔上的开口数量应保持最少,凡是为了出入,管路,通风,电缆等需要而通过水密舱壁和内部甲板时,须设有保持水密完整性的装置。

如果表明任何累进浸水能易于控制而且不损害船舶安全,则主管机关可以准许放宽对于舷甲板以上的开口的水密性要求。

2.为确保在海上使用的内部开口的水密完整性而设置的门须是滑动水密门,该门能从驾驶室遥控关闭,也能从舱壁的每一边就地操纵。

在控制位置应安装设显示门是开启或关闭的指示器,并且在门关闭时发出声响警报。

在主动力失灵时,动力控制和指示器应能工作。

特别应注意减力控制系统失灵的影响,每一个动力操纵的滑动水密门应有一个独立的手动机械操纵装置,该装置应能从门的任何一边用于开启和关闭该门。

3.用以保证内部开口的水密完整性且通常在航行时且通常在航行时关闭的出入门和舱盖,应在该处和驾驶室设显示这些门或舱盖是开启还是关闭的设施。

第二章-solas

第二章-solas
为了指导高级船员,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可随时使用的破损 控制图。该图应表明:各层甲板及货舱水密舱室的界限、界限上的开 口及其关闭装置和控制位置,以及因浸水而产生横倾后的扶正装置。 高级船员应持有载有此内容的小册子。 水密舱壁上的所有滑动门和铰链门都应设有指示器,并在驾驶室给出 显示这些门的开/闭状态的指示。 一般的安全须知应包括船舶正常营运时为保持水密完整性所需的设备、 条件和操作规程清单。 特别的安全须知应包括对船舶和船员的生存至关重要的各种事项(即 关闭装置、货物系固和声响报警等)。
7/
船舶检验与证书
货船船体、机器和设备的检验(货船设备安全证书或货船 无线电安全证书所含的项目除外)
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包括船底外部的检查。 换新检验:期限不超过5年。 期间检验: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第2个周年日期前3个月或后3个月 内,或第三个周年日期前3个月或后3个月内进行,该检验应替代1 次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每一周年日期的前3个月或后3个 月内进行。 船底外部检查:在任何5年期内,应至少进行2次检查。但在任何 情况下,任何2次这种检查的间隔期不得超过36个月。 附加检验:在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等情况下进行。 期间检验、年度检验和船底外部检查均应在货船构造安全证书上 签署。
6/
船舶检验与证书
货船无线电设备的检验(包括救生设备上使用的)
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 换新检验:期限不超过5年。 定期检验: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的每一周年日期的前3个月或后3 个月内进行。 附加检验:在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等情况下进行。 定期检验应在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上签署。
11/
船舶检验与证书
如果证书期满时船舶不在应进行检验的港口,在正当合 理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延长该证书的有效期,但此项 展期仅以能使船舶完成其驶抵上述港口航次。展期期限 不得超过3个月。船舶抵达后必须换妥新证书方可驶离。 我国从事国际航行船舶的各种安全证书有船舶检验机构 签发 发给短途航行船舶的证书未按规定展期的,主管机关可 给予自该证书期满之日起至多1个月的宽限期。换新检 验完成后,新证书的有效期应: 对客船,自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货船,自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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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 各章节的主要内容摘录SOLAS公约条款第8条,“默示条款”条款使决议生效周期加快。

也即一反过去决议要被大多数成员国通过后才被接受,而是在某一日期前没有收到一定数量的反对即行接受和生效。

一个决议从通过到接受到生效,一般周期为两年半,除非另有特别的约定。

SOLAS公约的1988年议定书条款生效(第五条):1992年2月1日语言:阿拉伯,中,英,法,俄,西班牙文。

SOLAS附则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A部分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第二条主管机关:船期国政府认可系指经主管机关认可国际航行系指由使用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的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乘客系指非船长和船员,或在船长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与该船业务的其它人员和1周岁以下的儿童。

客船系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货船系指非客船的船舶液货船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核能船舶周年日期系指有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得每年的该月该日第三条本规则不适用于:军用舰艇和运兵船/小于500总吨的货船/非机动船/制造简陋的木船/非营业的游艇/渔船不适用于北美五大湖和航行于圣劳伦斯河东至罗歇尔角与安提科斯提岛西点间所绘的直线以及在安提科斯提岛北面水域至西经63度线的船舶B部分第六条主管机关对船舶检查和检验应有主管机关的官员执行,但主管机关可将检查和检验委托指定的验船师或认可的组织。

需授权,对船舶提出修理要求,受到港口国有关当局请求时,进行检查和检验。

验船师或认可的组织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主管机关保证检查和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此为义务。

第七条客船与检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12个月)初次检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第八条货船安全设备初次检验/换证检验(5年)/定期检验/年度检验/附加检验第九条货船无线电设备初次检验/换证检验(5年)/年度检验/附加检验第十条货船结构检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5年)/中间检验/年度检验/附加检验五年内船底外部至少进行2次检验,间隔不超过36个月第十一条检验的维持检验完成后,非经主管机关认可,不得变动。

通知检验。

第十二条证书的签发和签署客船发给客船安全证书货船发给构造/设备/无线电证书或货船安全证书免除证书主管机关对证书负责,不管是其或授权的机构或个人签发。

第十四条证书有效期客船发给客船安全证书12个月货船发给构造/设备/无线电证书或货船安全证书五年换证后证书从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算。

换证检验后不能签发新证书,可在现有证书上签署继续有效5个月,如在检验的港口,可延期3个月,到检验港口后,换证后才可开航。

有效期从前证书期满时计算。

未按规定进行展期,主管机关可给予1个月的宽限期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检验,证书失效。

第十九条控制港口国主管官员有理由确信证书不符合时,应该承认。

第二章第一部分构造-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第3条定义(摘录)辅助操舵装置(AUXILIARY STEERING GEAR)系指如主操舵装置失效时操纵船舶所必需的设备,它不属于主操舵装置的任何部分,但不包括舵柄,舵扇或作同样用途的部件瘫船状态(DEAD SHIP CONDITION)系指由于缺少动力,致使主推进装置,锅炉和辅机不能运转的状态载重量(DEADWEIGHT)系指船舶在比重1.025的海水中,对应于所勘划的夏季载重线的排水量与该船空船排水量之差,以吨计。

空船排水量(LIGHTWEIGHT)没有货物,藏柜内无燃油,润滑油,压载水,淡水, 锅炉给水,消耗物料。

且无乘客,船员及其行李物品时的排水量,以吨计A-1 部分船舶结构海水压载舱1998年7月1日或以后的油轮和散货船,所有专用压载舱应有一个有效的防腐系统,例如硬保护涂层或等效物。

这些涂层宜为浅色。

该防腐系统的选择,应用和维护方法应根据本组织通过的指南,经主管机关批准,也可使用牺牲阳极。

液货船应急拖带装置载重量不小于20000吨的每艘液货船,应在其首尾配备应急拖带装置。

该装置应始终在被拖船主动力失效时迅速展开并且容易与拖船联系。

船舶结构通道手册船上用于全面检查,近观检查和测厚用的通道,应列于船舶结构通道手册中并经主管机关批准一般技术规定最小的净孔尺寸应不小于600mm X 600mmB 部分分舱与稳性当船舶在正浮位置时,动力滑动门应能从驾驶台的总控制台于不超过60秒内同时关闭。

任何动力滑动门的操纵,无论是动力还是手动式,均应能在船舶向任一舷横倾至15度时将门关闭。

门的最大净开口宽度一般还应限制为1.5米。

船舶正浮时,从们开始移动到完全关闭的时间,在任何情况下应不少于20秒或不大于40秒,应有两个独立动力源,应有足够的能量,能在不利的15度横倾时至少操纵该门3次,即关闭-开启-关闭客船至少应有3台动力泵与舱底总管相连,其中1台可由推进机械带动。

舱底总管的尺寸有要求。

货船至少应设有与主舱底排水系统相连的2台动力泵,其中1台可由推进机械带动破损控制图(DAMAGE CONTROL PLAN)客船应有永久性固定显示客船破损控制图干货船(1992年2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应在驾驶台固定显示或可随时使用的控制图C部分机器设备主推进装置和船舶推进与安全必须的所有辅机,均应设计安装于船上后,在船舶正浮以及向任一舷横倾至15度和向任一舷横摇至22.5度,并同时首或尾纵摇7.5度时,能正常工作操舵装置主操舵装置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5度,以及与相同条件下在不超过28秒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主管机关要求舵柄处的舵杆直径超过120MM时的要求辅助操舵装置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或7节前进时(取大者),在不超过60秒内将舵自一舷15度转至另一舷15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主管机关要求舵柄处的舵杆直径超过230MM时的要求主操舵装置能由两个独立的控制系统控制,并能在驾驶台操作舵角位置应在驾驶台显示,并独立于操舵装置控制系统,能在舵机舱内辨认出来D部分电气装置客船应急电源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对下列处所供电36小时应急照明每一应急集合地点,登乘地点和舷侧/通达集合地点与登乘地点的走廊,梯道和出入口所有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入口和载人电梯/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包括它们的控制位置/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版和应急配电版处/储藏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处所/操舵装置处/消防泵,喷水泵,应急舱底泵以及它们的电动机启动位置对下列设备供电36小时航行灯其它信号灯甚高频无线电装置主频无线电装置船舶地面站中频/高频无线电装置消防泵自动喷水泵对下列设备供电36小时,以可由蓄电池独立供电,紧急情况下的所有船内通信设备航行设备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及防火门的吸持和释放系统用于断续操作的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和船内信号对下列设备供电0.5 小时,动力操作的水密门电梯/电梯逃生应急装置定期从事短途航行的船舶,主管机关可调短至,但应不少于12小时应急电源为发电机时,1。

有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不低于43摄氏度2。

主电源有故障时能自动启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版接通,应急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原动机的自动启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秒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起额定载荷。

为蓄电池时,1。

承载应急负荷而不必再充电,在供电期间电压下降在+/-12%以内2。

主电源故障时,自动与应急配电版接通应急发电机及其原动机和任何蓄电池组在船舶正浮和横倾达到22。

5度或首尾纵倾达到10度时,能全额定功率供电对整个应急系统进行定期试验,包括自动启动装置试验货船应急电源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每一应急集合地点,登乘地点和舷侧供电3小时对下列处所供电18小时应急照明所有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入口和载人电梯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包括它们的控制位置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版和应急配电版处储藏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处所操舵装置处消防泵,喷水泵,应急舱底泵以及它们的电动机启动位置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液货船的所有货泵舱内对下列设备供电18小时航行灯其它信号灯甚高频无线电装置主频无线电装置船舶地面站中频/高频无线电装置消防泵自动喷水泵对下列设备供电18小时,以可由蓄电池独立供电,紧急情况下的所有船内通信设备航行设备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及防火门的吸持和释放系统用于断续操作的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和船内信号应急发电机作为动力源对消防泵供电18小时,定期从事短途航行的船舶,主管机关可调短至,但应不少于12小时应急电源为发电机时,1。

有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不低于43摄氏度2。

主电源有故障时能自动启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版接通,应急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原动机的自动启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秒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起额定载荷。

为蓄电池时,1。

承载应急负荷而不必再充电,在供电期间电压下降在+/-12%以内2。

主电源故障时,自动与应急配电版接通应急发电机及其原动机和任何蓄电池组在船舶正浮和横倾达到22。

5度或首尾纵倾达到10度时,能全额定功率供电对整个应急系统进行定期试验,包括自动启动装置试验第二章第二部分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A级分隔系指由符合下列衡量标准的舱壁与甲板所组成的分隔它们用钢或其他等效的材料组成,有适当的防桡加强它们用认可的不燃材料隔热,使之在下列时间内,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初始温度升高不超过140摄氏度,且在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升高不超过180摄氏度。

“A-60”级60分钟“A-30”级30分钟“A-15”级15分钟“A-0”级0分钟在1小时内的标准耐火试验至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B级分隔系指由符合下列衡量标准的舱壁,甲板,天花板或衬板所组成的分隔它们用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使之在下列时间内,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初始温度升高不超过140摄氏度,且在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升高不超过225摄氏度。

“B-15”级15分钟“B-0”级0分钟在0.5小时内的标准耐火试验至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燃油使用的限制不得使用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燃油应急发电机可使用闪点不低于43摄氏度的燃油应急消防泵发动机和位于A类机器处所以外的辅机供油,可使用闪点低于60摄氏度但不低于43摄氏度的燃油国际通岸接头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有至少一个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国际国际通岸接头,可接于船舶任何一舷。

消防栓最低压力客船4000总吨以上0.40N/MM24000总吨以下0.30N/MM2货船4000总吨以上0.27N/MM24000总吨以下0.25N/MM2但是最大压力不得超过经证实可有效控制的消防水带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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