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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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价中标的问题报告

关于最低价中标的问题报告

关于招投标工程各中标方式利弊的分析报告(东莞市菁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我国目前招投标工程项目多采用“最低价中标”和“综合评定”两种招投标中标方式。

根据目前东莞市园林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运行情况及我司对市场的实际了解,我们认为最低价中标是施工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求生存图发展,迫不得已才采取的无奈之举。

在我国相关配套政策和信用体系还未健全之前,最低价中标办法存在很大的弊端:1、企业严重亏损,不利于企业发展企业要获得发展,做大做强,必须保证一定的利润,进行资本积累。

最低价中标显然不利于企业发展,为拿到项目,企业只有不惜成本地进行投标,本着满足工程最基本的要求编写标书。

即便如此,仍然可能被报价更低的对手挤出局,利润不断缩减,造成恶性循环,企业就永远得不到提高和发展。

2、偷工减料,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承包价低于成本价,企业只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从而造成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

由于整个市场存在竞争最低价,从而造成施工企业无法提高施工工艺;材料市场无需提供优质耐用的材料;人工方面,能工巧匠被排斥在施工队伍之外,取而代之的只是略懂粗制滥造的廉价工。

大量素质较差、设备简陋的小企业获得工程,直接使整个市场出现倒退,失去竞争能力。

3、施工企业心态失衡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施工企业的利润已经不像20世纪90年代初期时那样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是渐渐回落,趋于社会正常水平。

各施工公司的心态必须随着市场起伏不断做出调整,但最低价中标还是打破了我们的正常心态:市场竞争激烈,中不到标我们没有饭吃,拼命降价中到标,到头来却不赚钱,再碰到天气等不定因素影响,施工公司就‘赔本赚吆喝’。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是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园区地处东莞的几何中心,是东莞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环境、创新发展能力的示范区,也是国内外著名企业聚集中心、研发服务中心和人才教育中心。

一个在诞生后的第二年就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研究单位评审授予的“中国最具发展潜力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称号的园区,对最能影响形象的园区的绿化养护工程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招标方式,必将因上述的原因对园区的发展及综合素质的提升造成不必要的隐患及负面影响.基于此,综合评分法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点: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浅述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和弊

浅述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和弊

浅述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和弊摘要:从理论讲,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评标法是一个最完美的评标方法。

它能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低价中标的应用往往走样变形,背离初衷,问题颇多。

因此,推广最低价中标法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

很大一部分人对这种评标方法持怀疑的态度,认为最低中标法在目前根本行不通。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低价中标利弊一、最低价中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条法律规定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符合经济学科学原理,是实施最低价中标的法律保险。

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使工程造价改革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为实现最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

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也是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价格作用的治本之策。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灵魂就是“量价分离”,它有利于规范招标行为;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2006年元月1日至今,我区共有招标项目350多个,其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项目约30%。

2010年6月底,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市招标办的配合下,对2006年元月1日以来我区的部分低价中标项目进行了调研,并对部分低价中标工程的投标报价进行了重点分析,结合市区部分低价中标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区低价中标工程的现状分析如下: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招标评标方法,推行低价中标有许多显著的优点,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促使投标人加强管理,用最优的方案、最低的价格来参与竞标,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在工程招标管理中为了获得项目订单往往会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但是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着诸多危害。

本文将就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工程质量。

为了以低价中标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企业可能会采取采用低质材料或者降低施工工艺等手段来降低成本,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甚至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2. 影响企业信誉。

低价中标往往会让企业陷入恶性竞争的泥沼中,企业为了赢得项目订单而不顾成本,最终造成企业声誉受损,难以在行业中立足。

3. 造成市场价格混乱。

企业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竞争,会导致市场价格不稳定,从而损害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1. 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不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获得项目订单,而是应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来谋求长期发展。

2. 强化质量管理。

企业在工程招标管理中应当注重质量管理,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定合理的报价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加强行业自律。

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低价中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招标管理的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低价中标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5. 提升企业技术能力。

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实力,加强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赢得甲方信任和支持。

6. 加强项目风险控制。

企业在参与工程招标时需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合理定价,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风险,确保项目实施顺利。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着诸多危害,但是通过加强诚信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法律法规、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和加强项目风险控制等措施的应对,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些危害,推动工程招标管理的健康发展。

招标公司低价中标(3篇)

招标公司低价中标(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逐渐成为我国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方式。

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然而,近年来,招标公司低价中标现象日益严重,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招标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招标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因1. 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部分招标文件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项目特点、技术要求、市场行情等因素,导致招标价格偏低。

例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上限设置过低,或者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等方面要求过高,使得投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中标概率,不得不以低价投标。

2. 投标企业竞争激烈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投标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纷纷采取低价策略。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手段,以低价中标。

此外,一些投标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行贿、围标、串标等,降低投标报价,从而获得中标机会。

3. 招标监管不力部分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管不力,导致低价中标现象屡禁不止。

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不够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得以参与投标。

4. 招标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部分招标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机制,导致投标报价偏低。

例如,招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对投标人员进行低价培训,使得投标人员对项目了解不足,无法准确评估投标报价。

三、招标公司低价中标的危害1. 质量问题低价中标的企业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低质量的原材料、设备和技术,导致项目质量难以保证。

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也影响了项目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 安全问题低价中标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这不仅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3. 市场秩序混乱低价中标现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低价策略,从而引发恶性竞争。

试谈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试谈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试谈低价中标的利与弊本文就低价中标在建设工程中体现的利与弊的一些探讨。

标签低价中标;利与弊低价中标其实与国际接轨的现象,是市场经济中招投标发展的必然方向。

国际工程建筑产品总价格由中标价和暂定价格两部分组成。

中标价格是工程必然发生的部分,暂定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其单价。

暂定价格金额一般包括:(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计算错误;(2)设备、材料价差;(3)自然灾害造成损失;(4)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损失;(5)政府部门规定的调价系数等。

以此可见我国的造价规定基本上是和国际惯例相一致的。

其实应该是一种合理的低价中标,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它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也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平、公正竞争秩序的形成,从而有效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

但招标投标机制引入我国之后,逐渐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和价格规律,压低标价,迫使投标单位让利垫资,随意取消国家给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给施工单位强加不合理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严重扭曲招投标的真正意义。

这种意识与行为是是危险和错误的,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它具有在一定时间内不可替代性的特点。

选择最低价格作为选择施工队伍的惟一理由是在无疑是在玩火。

就让这种市场行为没完全成熟之前对其过程中存在着的利与弊进行探讨下。

1 有利的方面1.1 促使施工企业全面提高管理及装备水平。

促使施工企业转变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可以从优化管理程序、施工工序,提高机械装备水平,进一步降低消耗而使成本降低;促使企业形成企业的内部定额,加强成本估算能力;加强竞争企业的信息收集,研究投标技巧,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做出既能盈利,又能中标的报价决策。

1.2健全的约束机制。

1.2.1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实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配套环境,才能使其顺利发。

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比如:1999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3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合理低价中标的利弊分析合理低价中标说明

合理低价中标的利弊分析合理低价中标说明

合理低价中标的利弊分析合理低价中标说明1、合理低价中标的概念和特征合理低价中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具有科学的,合理施工技术措施的最低报价,应具有如下特征: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合理低价不应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

2、经评审低价中标的意义首先,经评审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招标投标本身就是带有明显竞争性的商品交易行为,反映投标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对那些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竞争客观必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金,不失为以实现国有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好方法。

其次,经评审低价中标可最大限度地消除在招标评标中的人为因素,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招投标活动,其本质就是要竞争,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制约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经评审低价中标,具有淡化标底的作用,打消投标人到处铤而走险摸标底的念头。

评标时对非商务标部分采用“可行”、或“不可行”,“满足”或“不满足”定性评审,减少了评委在评标中“自由裁量权”,简化了评标程序,减少了评标、定标中的人为因素,使“买标、卖标、围标、串标”这一老大难问题也可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把人为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也是防止腐败行为在建筑领域发生的有效措施。

最后,经评审低价中标,是控制过度竞争,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旨在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公平竞争,根据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使先进的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使那些管理水平差、技术水平不高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淘汰出局。

3、“合理低价法”评标利弊分析3.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有利的因素分析(1)能避免招投标有关各方的操纵,尤其是招标人设有上限价并现场抽取下降幅度系数这种情形,现场抽取的下降幅度系数是随机的,抽取的下降幅度系数不同,评标基准价就不同,投标报价评分结果也就不同。

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3篇)

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采用了低价中标。

虽然低价中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项目的成本,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

本文将分析工程施工低价中标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1. 质量风险低价中标的企业往往为了降低成本,会采用低质量的材料和工艺,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这不仅会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2. 安全风险为了降低成本,低价中标企业可能会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投入,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重重。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给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 进度风险低价中标企业为了保持利润,可能会采取赶工期、加班加点等手段,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这不仅会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还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4. 资金风险低价中标企业为了保持利润,可能会采取低价采购原材料、拖欠工程款等手段,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完成工程。

5. 信誉风险低价中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围标、串标等,损害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信誉,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二、防范措施1. 完善招标制度加强对招标制度的监管,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提高招标门槛,杜绝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

2. 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

对低价中标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3.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规范工程进度管理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对低价中标企业进行严格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进行处罚。

5. 加强资金监管对低价中标企业的资金状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按时完成工程的能力。

加强对工程款的监管,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6. 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摒弃低价中标的不良行为。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政府和企业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择优选中的一种制度。

在招标投标中,最终的中标结果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低价中标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以及低价中标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中,以合理低价获得中标资格的原则。

即在招标投标时,除了满足相关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外,还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低价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方提出的报价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以最低价格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低价中标法一般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性招标。

二、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1. 优点:(1)降低采购成本。

低价中标法能够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使得政府和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获取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2)公平公正。

低价中标法尊重市场价格,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标程序,确保了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减少了不必要的非理性竞争。

(3)利于市场竞争。

低价中标法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供应商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1)降低质量标准。

低价中标法容易导致一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严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后期的运行效果。

(2)扭曲市场价格。

低价中标法可能会扭曲市场价格,导致一些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去竞标,从而打破市场价格的均衡。

(3)不利于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容易造成供应商为了获得订单而低价竞标,无法长期持续地保持服务质量,影响与政府和企业的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在实际招标投标中有其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采购。

对于一些规格标准化的商品采购,低价中标法能够很好地降低采购成本,因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相对固定,价格成为决定因素。

2. 服务性采购。

一些简单的服务性采购项目,例如清洁服务、保安服务等,低价中标法也比较适用,因为这类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相对明确,价格往往成为决定因素。

低价中标法控标方法

低价中标法控标方法

低价中标法控标方法
低价中标法是一种招标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简单、标准
化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项目。

在这种方法中,招标方会选择报价最低
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确保采购方以最低的
成本获得所需的商品或服务,节约采购成本。

然而,低价中标法也
存在一些局限性和风险。

首先,低价中标法可能会导致投标方为了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从而影响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因此,在应用低价中标法时,采购方需要对投标方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严格评估,以确保中标方具
备提供高质量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其次,低价中标法可能会削弱市场竞争,因为投标方可能会过
分追求降低成本,而忽视了创新和提高效率。

这可能导致市场上的
竞争减弱,对于长期的市场发展不利。

另外,低价中标法也可能会排斥一些小型企业或者创新型企业,因为它们可能无法与大型企业相竞争,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垄断现象。

为了解决低价中标法可能带来的问题,一些采购方和国际组织
提倡引入其他评标因素,如质量、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等,来平衡价格因素,从而更好地保障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总之,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采购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局限性。

在实际应用中,采购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选择最适合的采购方式,从而实现采购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服务低价中标案例(3篇)

法律服务低价中标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益竞争激烈,低价中标现象逐渐增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法律服务低价中标案例的分析,探讨低价中标背后的原因、潜在风险以及应对策略。

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外招标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经过公开招标,共有三家律师事务所参与竞标。

在评标过程中,B律师事务所以其低价策略成功中标,其报价仅为其他两家律师事务所报价的一半。

A公司对B律师事务所的低价中标表示疑惑,但考虑到其专业性,最终还是选择了B律师事务所。

二、案例分析1. 低价中标的原因(1)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大,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争夺客户,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低价策略,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

(2)低价竞争心理:部分客户在招标过程中,过分关注价格因素,忽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导致低价中标现象频发。

(3)B律师事务所的低价策略:B律师事务所可能具备以下优势,使其能够以低价中标:成本控制能力较强:B律师事务所可能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提供法律服务。

业务量较大:B律师事务所可能具备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

宣传推广力度大:B律师事务所可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从而吸引客户。

2. 低价中标的风险(1)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律师事务所为了降低成本,牺牲服务质量,影响客户的合法权益。

(2)律师资源紧张: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源紧张,难以满足客户需求。

(3)潜在的法律风险: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律师事务所为了降低成本,忽视法律风险,导致客户遭受损失。

三、应对策略1. 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正确的价格观念。

2. 提高客户认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客户对法律服务价值的认知,引导客户理性选择律师事务所。

3. 完善招标制度:招标方应完善招标制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资格审查,确保中标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最低评标价法利弊分析

最低评标价法利弊分析

最低评标价法利弊分析国家颁布《政府采购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堵住随意进行政府采购,无序、无规地开支财政性资金,损公肥私,滋生腐败的漏洞。

但是《政府采购法》、《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的某些条款变成了只注重节约,而忽视其他因素。

低价中标有他的好处,但也有他的不利之处。

低价中标的利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有三大益处:1、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在实际操作中简捷、方便、直观。

2、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所需时间短,能够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3、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最大的益处是能够节约财政性资金。

低价中标的弊1、最低价中标容易导致采供矛盾。

因为最低投标价中标,能定量的只有投标报价是否最低。

在目前供大于求的状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供应商为了谋取项目中标,只能将投标报价压到最低极限。

一旦中标,为了完成中标项目,而又要不亏本,供应商就只好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上打主意了。

供应商在想打采购人的主意,而采购人也在提防着供应商,这就埋下了采供双方发生矛盾的种子。

有了矛盾的种子,就可能随时发生矛盾,导致采供双方的不愉快合作。

2、最低价中标向供应商发出了错误的信号。

在政府集中采购中,一味地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这样一来,就使供应商以为政府集中采购只注重价格,而不注重质量。

因为能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的产品不可能是不满足采购需求的,而绝对是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那确定谁中标,就只剩下“质量、服务和价格”了。

目前,“服务”和“质量”难以定性定量,能现场定性定量的就只有价格了。

哪个投标报价最低,哪个就中标了。

3、质量和服务相等难以界定,有实际操作困难。

就目前来看,世界上还没有绝对相等的质量和服务。

同行业不同等级的服务和质量不一定相等;同产品同型号,不同的厂家生产的,也不一定服务和质量相等;就是同品牌同型号,主厂和分厂生产的,也不一定就服务和质量相等;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同一厂家生产而价格不一样,服务也不一定相等。

防止低价中标说明范文

防止低价中标说明范文

防止低价中标说明范文尊敬的[相关方]:咱都知道,在招投标这个事儿上啊,低价中标有时候就像一颗看似诱人但实际上满是隐患的糖豆。

今天呢,我就想跟您唠唠为啥咱得防止低价中标这档子事儿。

一、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质量灾难。

再比如说做个软件项目,低价中标后,开发团队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请好的程序员,也不会投入太多精力在测试和优化上。

最后做出来的软件啊,就跟个破马车似的,到处是毛病,用户用着一肚子火,这对企业的名声那也是极大的损害呀。

二、低价中标对行业的“坏榜样”作用。

要是低价中标成了一种风气,那整个行业都得被带歪了。

就好比在一群羊里,有一只羊开始乱啃草地,要是不管它,其他羊也跟着学,那好好的一片草地很快就被啃得乱七八糟。

在商业领域也是一样的道理。

那些好好做项目、重视质量、合理定价的企业看到别人靠低价中标也能拿到项目,心里肯定不平衡啊。

慢慢地,他们可能也会为了生存而被迫降低自己的标准,整个行业就会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漩涡里。

大家都不再关注质量,只想着怎么把价格压得更低,那这个行业还能有啥好的发展呢?最后受损的还是咱们这些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啊。

三、如何防止低价中标。

1. 综合评估体系的建立。

咱不能只看价格这一个因素,得建立一个像“选美比赛”那样全面的评估体系。

除了价格,还要考察投标方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团队资质、售后服务等等。

就像找对象,不能只看人家兜里有多少钱,还得看看人品、长相、性格啥的,对吧?比如说一个有多年项目经验、技术团队都是行业里的高手、售后服务又特别周到的企业,即使它的价格不是最低的,但综合起来看,可能是最适合这个项目的。

2. 设置合理的价格区间。

给投标价格定个合理的范围,就像给一群小动物画个活动的小圈子一样。

这个价格区间得是经过市场调研和成本核算的,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太低了就容易出现前面说的那些问题,太高了咱也不能当冤大头啊。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投标方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去做好项目,又能避免那些恶意低价竞争的情况。

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弊及对策

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弊及对策

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利弊及对策摘要:为了应对竞争的需要,低价竞标已经成为各建筑工程项目采用的越来越多的一种方式。

本文即对建筑工程中的低价中标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希望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工程;低价中标;竞争结束语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的改变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2000年前后开始在招标投标中引入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法最大的特点是它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筑产品的价格,彻底颠覆了依赖国家定额决定工程造价的传统模式,低价中标法选择承建单位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趋势。

1低价中标法带来的利处1.1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和竞争机制低价中标法促使行政定价向市场竞争定价转变,抓住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核心和初衷,将政府的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以及企业内部定额价值存在的背离充分体现出来,促使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不断挖掘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来编制企业定额,自主形成企业的个别价格。

另一方面,招标投标和竞争定价给企业带来的外部压力,能使企业不断研究市场、把握市场,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发展方针,从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个别成本,增加竞争能力,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

1.2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行为采用低价中标法,最大程度地开放了招投标市场,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招标评标方法。

如瑞安市,除了招标工程项目有特殊要求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采取资格预审外,所有投标均实行资格后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增加潜在投标人数量,有效地堵住了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

1.3降低工程造价,节省投资低价中标法倡导充分的市场价格竞争,中标价格明显降低。

许多企业为保证合理利润,想方设法节约工程成本,有效地遏制了建设工程中的资源浪费,使国家和投资者的建设资金得到更加有效的使用。

瑞安市作为温州地区的领头县级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招投标平台规范运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地方财政节省了可观的资金。

低价中标法律后果(3篇)

低价中标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低价中标现象屡见不鲜,给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低价中标的法律后果,以期为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参考。

一、低价中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低价中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最终中标的行为。

低价中标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2.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压低报价中标;3. 投标人通过恶意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降低报价中标;4. 投标人未充分考虑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等因素,以低价中标。

二、低价中标的法律后果1. 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投标无效。

因此,低价中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其法律后果包括:(1)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宣布该投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2)赔偿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承担因低价中标造成的损失。

(3)行政处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2. 损害公共利益低价中标可能导致以下后果,损害公共利益:(1)降低工程质量:投标人为了降低报价,可能采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

(2)影响项目进度: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而延误工期。

(3)增加维护成本:由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可能导致后期维护成本增加。

(4)造成安全事故: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3. 损害其他投标人权益低价中标可能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以下损害:(1)破坏公平竞争: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其他投标人失去中标机会,破坏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2)降低投标报价水平:其他投标人为了竞争,可能被迫降低报价,导致整个招标投标市场的报价水平降低。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一、引言工程招标管理是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成本和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企业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获取项目,这种行为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探索,对于促进工程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低价中标的危害1. 项目成本高于预期企业为了以低价中标获得项目,往往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低于成本的报价,以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然而一旦中标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便会面临成本不足的问题,这不仅会导致项目的进度延误,还会增加工程风险,降低工程质量。

2. 企业经济实力受损以低价中标的方式获取项目,意味着企业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节约成本来弥补报价与成本之间的差距。

这会导致企业经济实力受损,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生存。

3. 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被扭曲企业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获取项目,势必会影响整个工程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因为有限的资源将会流向那些低价中标的企业,而高品质、高效率的企业则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

1.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对于企业低价中标的行为,首先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并建立健全工程招标管理的法律体系,对于低价中标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惩罚。

2.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从根本上控制企业的经济风险和施工质量问题。

3. 提高企业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应该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品牌形象等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获得更多高质量项目的机会,从而摆脱低价中标的困境。

4. 建立合理的投标成本与报价机制企业在进行投标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条件和成本情况,进行合理的投标成本核算,并提出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的报价,这样既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又不至于损害整个市场的利益。

工程建设招标低价中标(3篇)

工程建设招标低价中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工程建设招标中低价中标现象日益严重,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低价中标不仅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产生严重影响,还可能导致企业亏损、资源浪费等问题。

本文将对工程建设招标低价中标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低价中标现象的原因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部分企业采取低价中标策略,以获取项目。

2. 招标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招标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如招标程序复杂、评标标准不明确等,为低价中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3. 企业成本控制能力不足:部分企业成本控制能力不足,导致报价过低,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 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评标专家的素质直接影响评标结果。

部分评标专家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

5. 政府监管不到位:政府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低价中标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低价中标现象的危害1. 影响工程质量:低价中标企业往往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2. 增加安全事故风险:为了降低成本,低价中标企业可能会忽视安全生产,增加安全事故风险。

3. 影响企业信誉:低价中标企业为了获取项目,不惜损害自身利益,影响企业信誉。

4. 造成资源浪费:低价中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采用劣质材料或设备,导致资源浪费。

5. 扰乱市场秩序:低价中标现象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四、应对策略1. 完善招标制度:简化招标程序,明确评标标准,提高招标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

2. 提高企业成本控制能力:企业应加强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确保报价合理。

3. 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评标专家,提高评标质量。

4. 强化政府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加大对低价中标的打击力度。

5.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

低价中标法律风险后果(3篇)

低价中标法律风险后果(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低价中标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低价中标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风险,如合同履行困难、工程质量问题、法律纠纷等。

本文将从低价中标的法律风险出发,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低价中标的法律风险1. 合同履行风险(1)合同价格偏低,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等手段,影响工程质量。

(2)合同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引发合同纠纷。

(3)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影响工程进度。

2. 工程质量风险(1)为降低成本,承包商可能忽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2)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工期紧张而忽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后续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3. 法律纠纷风险(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因合同条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问题产生纠纷。

(2)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引发合同解除、赔偿等纠纷。

(3)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侵权纠纷。

二、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后果1. 工程质量问题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为降低成本而忽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这不仅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还可能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2. 工程进度延误为降低成本,承包商可能忽视工程进度,导致工程延期交付。

这不仅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还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3. 合同纠纷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从而引发合同纠纷。

4. 法律责任承担承包商在低价中标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如串通投标、虚假招标等。

一旦被查处,承包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信誉受损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在行业内的信誉受损,影响其今后的业务拓展。

三、防范措施1.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

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

工程施工低价中标风险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工程施工领域中最低价中标现象逐渐成为常态。

然而,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着诸多风险,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少困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工程施工低价中标的风险。

一、质量风险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降低工程质量的手段,如使用劣质材料、减少施工工序等。

这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给项目带来安全隐患。

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将面临声誉损失、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风险。

二、进度风险低价中标可能导致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可能会忽视工程进度的控制,导致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不仅会影响企业的信誉,还可能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三、成本风险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波动难以预测。

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企业为保持利润,可能会采取风险更大的成本控制措施,如压缩工期、降低材料质量等。

这些措施可能导致工程成本超出预期,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四、合同风险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合同条款不公平,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面临一定的合同风险。

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存在较大偏差,企业将面临额外成本负担。

此外,合同中可能存在不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一旦企业违约,将面临高额违约金等处罚。

五、信誉风险低价中标可能导致企业在业内声誉受损。

一方面,低价中标可能使企业在中标后无法保证工程质量,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使自身信誉受到损害。

六、政策风险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重大影响。

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企业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如环保政策、税收政策等。

这些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企业成本上升,进而影响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低价中标现象背后隐藏着诸多风险。

企业和个人在参与竞标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低价中标现象,引导企业合理报价,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低价中标的看法及对策

低价中标的看法及对策

低价中标的看法及对策对低价中标的看法及对策一、对低价中标的看法1、低价中标把市场竞争拉下来。

低价中标即使可以帮助某一方企业节省经济,但也会建立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尤其是某些行业市场,如果没有合理的价位管制,容易造成低价中标和突出价格竞争等不良做法,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竞争和市场体系。

2、低价中标可能风险较高。

价格差别太大,常常意味着中标企业需要减少原材料和人力成本,从而增加企业在履行合同时的质量和服务状况的风险。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很高的损失,或者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甚至导致倒闭。

3、低价中标对社会秩序有害。

低价中标不但会降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还会影响一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市场规范性行为。

长期以来,有害市场投资者兴趣,影响市场投资和资源配置,降低既有企业利益,影响行业正常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经济和社会公平发展。

二、对策1、建立规范性价格管理体制。

企业在开标时,政府和监管机构应该结合本行业情况,及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投标价格,以确保投标企业和投标质量的可控性,确保投标的公正合理性。

2、落实投标企业信用机制。

建立和完善投标企业应该落实信誉管理制度,对投标企业奖惩措施,坚持一重价格,两重信用,三重资质,完善投标企业诚信管理机制,使投标企业有保证按照合同开展生产经营,方能赢得市场支持和赞誉。

3、增强技术创新力。

企业要抓住低价竞争势头,加强技术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其低价竞争的问题。

例如,毛利润增加,企业研发的技术更高效,降低成本,保持合理的价格优势。

另外,要培养、建立各种尖端技术水平,保持行业竞争力,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3篇)

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3篇)

第1篇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招标投标制度是确保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低报价中标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这一现象,从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的原因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招标投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代理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部分招标代理公司采取低报价策略,以低价吸引客户,从而获得更多的项目。

2. 质量控制不严格一些招标代理公司为了降低报价,忽视了质量控制,导致中标后无法保证项目质量。

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可能会采取低价中标策略,以期通过后续的增项、变更等方式弥补利润。

3.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导致公司运营成本较高。

为了降低成本,这些公司会选择低报价中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4. 招标人偏好低价一些招标人过分关注价格因素,忽视了其他重要指标,如服务质量、技术实力等。

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为了迎合招标人需求,选择低报价中标。

二、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的影响1. 影响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低报价中标现象会导致部分优质招标代理公司因价格竞争而退出市场,从而影响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2. 降低项目质量为了降低成本,部分招标代理公司可能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项目质量下降,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3. 损害招标人利益低报价中标可能会导致招标人后期维护成本增加,甚至影响项目的长期运营。

4. 增加政府监管难度低报价中标现象增加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不利于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三、应对措施1. 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招标代理公司低报价中标的法律责任。

2. 强化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管理提高招标代理公司准入门槛,加强对其资质的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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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叙述低价中标弊端在操作中如何克服,使最低价中标法能顺利的实施,并能真正发挥其全部作用、不失初衷的意义。

关键词:低价、中标、利与弊。

从理论讲,最低价中标评标法是一个最完美的评标方法。

它能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往往走样变形,背离初衷,问题颇多。

由此推广最低价中标法尚须较长时期的努力。

很大一部分人对这种评标方法抱怀疑态度,认为最低价中标法在目前根本行不通。

一、最低价中标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法)第四十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o。

这条法律规定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符合经济学科学原理,是实施最低价中标的法律保障。

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使工程造价改革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为实现最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

在工程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也是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价格作用的治本之策。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灵魂就是“量价分离”,它有利于规范招标行为;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
有利于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o
2006年元月1日至今,我市共有招标项目250个,其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项目约30%o 2007年6月底,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市招标办的配合下,对2006年元月1日以来市区的部分低价中标项目进行了调研,并对部分低价中标工程的投标报价进行了重点分析,结合市区部分低价中标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低价中标工程的现状分析如下: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招标评标方法,推行低价中标有许多显著的优点,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促使投标人加强管理,用最优的方案、最低的价格来参与竞标,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暗箱操作,防止串标、围标等行为,对反腐倡廉有一定的效果,但也应充分认识到我国的现状离低价中标所要求的必要条件还有很大的距离。

由于采用综合评标价法,需要对技术标的部分进行打分,而技术标的评分受评委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广有时造价标的分值误差不大,仅为零点几分,而技术标的得分满分为20分,评委评分可在16—20分之间浮动,最大误差可达4分;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只需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排名第一的最低投标价进行评审,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防止串标、围标。

同时投标人欲想中标,必须最大限度的让价,亦迫使其中标后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企业信誉。

低价中标虽然有以上的诸多优点,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承包商以低价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变更、签证、索赔等形式追加价款,造成“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签证”的现象,使最终工程的结算价款远远高于中标价,原低价中标失去意义。

二是部分承包商以超低价中标,中标价格甚至低于企业的成本,造成低价低质,工程质量较差,工期拖延。

对于“最低价中标”,我们以为,不应抛弃,而应扬弃,要作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向“最低价中标”过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宏观管理跟不上、微观管理不适应的情况是正常的,出现失误和许多新问题也是在所难免,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

现在,在全国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就是一个很
好的过渡办法,同时,辅之前面所阐述的“合理低价中标”,要加快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行为,加紧建筑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各行各业的诚信机制,强化道德规范建设,那么一个稳健而有序发展的招
投标市场必然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二、低价中标法在国内的尝试和它的优缺点初步发现了最低价中标法与我国现行的各种招标方法比较
有以下主要的优点:一是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二是防腐效果较好,减少暗箱操作;三是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少了招标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四是加大对施工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最低中标法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有:一是对投标者资料审查严格,确保投标者都有能力完成工程;二是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高,特别是招标文件
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三是投标人要有独立的估价信息,最好有自己企业定额,投标单位可以按照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自主报价;四是要有严格的保证措施齐全,最主要的是有工程担保措施。

三、最低价中标法运用中必须把握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把好“前期”关。

就是要提高设计的深度和精度,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写也必须细致周到。

不难看出,在不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追加投资的问题。

一个重要原因不是施工图的质量和设计深度不够,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工程造价不断上升,结果往往是结算价高于中标价,使得最低价中标完全失去了初衷的意义。

其次,要做好招标评审工作,把好“评审”关。

如果仅仅以报价高低来取舍,就不是真正的最低价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作为业主、代
理和评标小组来说,要做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对最低报价进行分析等工作。

如果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存在报价严重漏项或施工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时就应该将其否决,然后再以同样的方法审查次低标。

经得起评审的最低标,才是最终的中标价。

标书评审,包括商务
标和技术标评审两部分。

对于实行最低价中标来说,商务标的评审尤为重要。

评委必须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分析和评审。

审查其单价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

机械材料等方面报价有无明显
过低于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发布的市场价格,其他措施费中投标人部分也要认真加以审核,以判定其是否以低于成本报价。

通过严格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人,才有实力和可能确保工程的最终成功。

第三,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把好“监督”关。

对整个工程的进
度、质量和成本进行实时、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符合要求。

第四,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

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

常见的有: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

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

这时,招标人就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还应预留5%工程尾款作为保修金。

四、结论从理论分析到实际的应用,以及国内外成功使用的大量事例证明,最低价中标法是一种理论上最优,实际中可行的建筑工程招标方法,值得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

但实际上,我国目前距离最低价中标法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很远。

为此,要是加快建筑行业市场化
改革进程,建立工程担保体系,实行工程造价市场化,强制实行设计保险和设计赔偿制度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只有在这些政策和市场条件完全具备了,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行才能水到渠成,并能真正发挥其全部作用,不失初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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