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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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教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探讨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

合理应用

(xxx)

准考准号: xxxxxxxxxxx

考生单位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学院

邮编 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 专业名称工程造价

论文提交日期 2015 年 10 月 29 日

主考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2015年 10月 14日

摘要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和建筑行业都在飞速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竞争手段在本行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是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我国的建筑行业中存在着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激烈、中标难度大等等的许多问题,于是低价中标策略就成了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的一种增加中标机会的办法。而随着低价中标使用的不断提高,研究低价中标法在建筑工程中合理应用就凸显出了重要的意义。而如何在招投标过程中保持公平、公正、合理的选择承包商,如何规范招投标的行为,如何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如何防范恶性竞争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这一现状,本文首先阐述了该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实施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以及运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其次从合理低价中标的真正含义出发,认真的去分析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低价投标的概念,提出在现在的招投标机制的背景下去界定合理低价的原则与方法,希望可以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从而让合理低价中标在国内可以正常高效的实行推广,促进我国的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以此保证建筑业市场合理高效的发展。

关键词:低价中标;合理低价;招投标;建筑工程

目录

摘要 (2)

目录 (3)

前言 (4)

第1章绪论 (6)

1.1 研究的背景 (6)

1.2 研究的现状 (6)

1.3 研究的意义 (6)

第2章低价中标的不合理应用 (7)

2.1 不合理低价产生的原因 (7)

2.2 不合理低价存在的危害 (8)

第3章低价中标的合理应用 (9)

3.1 合理低价 (9)

3.2 低价中标合理应用的意义 (9)

3.3 合理低价中标现存的问题 (10)

3.4 合理低价的界定建议 (11)

3.5 合理低价的波动 (12)

第4章合理低价中标的应用策略 (13)

4.1 规范业主的行为 (13)

4.2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招标文件 (13)

4.3 确定清单 (14)

4.4 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 (14)

4.5 强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14)

4.6 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16)

结论 (17)

参考文献 (17)

前言

“低价中标法”作为国际上的一种通行评标的方法,无论是在国内外的政府采购中,还是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中都得到了应用推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以及不断的完善,在建筑行业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市场竞争也是是日益的激烈。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竞争手段在本行业中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这为“低价中标法”这种评标方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实施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低价中标法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项评标制度,应该说是国际的工程招标投标中的惯例。可是,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环境、工程建设的领域现存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践应用中却暴露出来许多的问题,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为什么"低价中标法"在业界会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而引起广泛的讨论和激烈的争议呢?事实上,"低价中标法"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改变了工期长、建设投资大、见效慢的局面;减少了国家对基础建设的投入,节省了投资金额;对土地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更有利;增强了建设投资方的信心,并且"低价中标法"对工程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通过挖潜增效,极大的缩短了建设周期;使投资方达到了高效率、高速度、高质量、低成本,的"三高一低"的要求。从总体看来"低价中标法"的出现符合了目前国民的经济发展要求,也符合了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所以,"低价中标法"的产生和推广是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是"低价中标法"也是施工单位在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的时候,为了能求生存、图发展。为了脱颖而出而迫不得已才采取的低价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的手段。近年来,在招投标过程的实践应用时,低价中标法获得了了非常好的效果,可是也还是存在着不少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中标价是合理低价还是虚假低价的问题中,低价中标引起了业界的激烈争论和广泛关注,怎么界定合理的低价已是承包商和业主非常关心的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也逐步迈向了法制管理、法制规范的新时期。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市场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改变行业中现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些无序恶意竞争,大幅度压低工程招投标价格等现象,

国家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其中《建筑法》、《价格法》、《合同法》和《招投标法》的相继出台和应用实施,体现了我国维护和严肃市场秩序和依法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的立场。

[1]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在几部法律中都有相关条款述及,其中《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竟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价格的形成与确定的方法,提出了招投标价格在低价的同时应该合理,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依据的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2]本课题编写中经过多方查找参考,若有遗憾和不足,诚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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